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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绍烤了一只羊,亲手烤的,把云烨程处默叫过来为他们践行,羊肉不好吃,除了盐,就没有其他的味道,不过气氛很好,柴绍在酒席上还唱了歌,做了一首诗,程处默舞了一套剑法,最后三个人都消停下来,云烨忽然想起一个传说,那就是平阳公主到底是病死的还是战死的,为何她的葬礼是以将军之礼安葬的,不是按照公主的仪式安葬,想必柴绍知道。
“我大唐女子之中,晚辈最是钦佩平阳公主殿下,只是无缘得见,甚是遗憾。”云烨在给柴绍敬酒的时候特意问候了一下平阳公主。
柴绍停下酒杯,对云烨说:“如果内子没有亡故,一定会欢迎你和处默到家里与令武他们玩耍,可惜她英年早逝,叫老夫好不心痛。”
“可惜,晚辈出世太晚,否则定不叫这样一位奇女子早早离世,晚辈听太子说起公主的时候,真是遗憾万分。”
柴绍眼睛都变红了,嘶声道:“你们以为老夫强自出兵为了什么,那些突厥狗贼,趁人不备害死了平阳,颉利就是最大的祸首,有突袭他的机会,老夫岂肯放过,不将那些狗贼斩尽杀绝,怎能让老夫心安,让平阳瞑目,只可惜,襄城一战,逃掉了颉利,这是老夫的千古憾事。”
明白了,全明白了,怪不得作为军事家的柴绍,会犯兵家大忌私自出兵,不依不饶的也要干掉颉利,原来根子在这里,原本对柴绍的一些不好的看法,立刻就烟消云散了,这事如果出在自己身上,会干得比柴绍还狠。
怪不得老成持重的牛进达没有劝阻,还一心支持,作为多年的老友,知道劝阻不会有半点作用,与其让他冒险,不如制定一个可行的方案,老牛果然是最佳的朋友人选,宁可一起受责罚,也不明哲保身,下次对老头再好点。
也难怪李靖不敢用柴绍,怕他被仇恨冲昏了头脑,连累整个战局就不好了,自己这次贸然出城,在这些大佬眼里,一个愣头青的帽子算是扣定了,现在还要在草原上再跑一两千里,祸根都在程处默那里,回头再找他算账。
“孙道长,您也看到了,不是小子自己要出城,而是军令如山,违抗不得,文书上不是说希望您留在朔方等开春再回长安的吗?”看着忙忙碌碌的孙思邈,云烨怕他再骂自己,连忙解释。
“这次是军令,老道当然没话说,我们一起去,至于文书,老道又不是当兵的,他李靖还管不着我。”孙思邈王八之气大发,赶紧让狗子帮着收拾,一起去最好了。
孙思邈也就罢了,许敬宗居然也占据了两个爬犁,给上面铺了厚厚的羊皮,还做了一个顶棚,完全一副出游的架势。
“老许,你这是干什么,身体没有康复,从这里到渍口路途遥远,你扛不下来的,好好呆在朔方,开春了再回去。”许敬宗现在看起来没有什么威胁,云烨不介意和他和平共处。
“云侯你这可看错了我许敬宗,要知道我当年也是金戈铁马的奔波万里,你能去渍口,我为何去不得,上次去襄城,要不是身体实在撑不住,你以为我会留在朔方?我是你的辅官,自然是你去哪里,我就跟到哪里,这是职责。”这混蛋和我讲职责?什么时候他开始有职责这种东西了?
看着他和老仆两个人高高兴兴的侍弄爬犁,挑选马匹,云烨也不好再说什么了,随他去了。
何邵居然占了六十几个爬犁,人五人六的在哪里指挥辅兵们把各种物资往上面搬,光云烨看见的铜钱就有好几爬犁。
“你把铜钱搬到渍口干什么?我们是去军营,不是去当商人,一路上有胡子,有土匪,有马贼,路又不好走,被抢了怎么办?攒这点家当你也不容易,送给胡子你愿意啊。”老何胆小,吓唬他一下,说不定会有用。
“您别扯了,有谁家的马贼,土匪,敢抢军队?有他们护送,连请镖局的钱都省了,您知道,您到哪,那就有大生意,我得跟紧了,再来一笔朔方这样的生意,回长安我就可以睡着吃了。‘
猪才睡着吃呢,云烨觉得自己把老何害了,一个好好的好色纨绔,现在不但懂得勤俭持家,还知道开拓商路,连命都不要了,现在的老何和长安的猥琐胖子判若两人,再也不是那个为了朋友把脑袋敲破的混混了,俨然有了巨商的风范。
老公输带着全家随着老何的商队一起回长安了,他是一天在荒原上也呆不下去了,问云烨要了书信,就匆匆走了,行李很简单,云烨说用不着带行李,反正到了书院你的行李还得扔掉,破破烂烂的丢人,全家不过四五十口人,问老何要来一车铜钱,塞给老公输,说是他们的安家费,把他们全家的眼睛都看直了。云烨有些得意,什么叫贵族,能随时随地甩出一车铜钱的就叫贵族,对公输家,云烨就一个字“大方”!
独独留下公输甲,他老兄的利器是这次草原之行的坚强保障,保命的东西得有人会使。
把弩车,手弩,交给云家的护卫,公输甲就落得一身轻松,他会和云烨一起到渍口,等仗打完了,再一起回长安。柴绍看到弩车和手弩,愣了一下,顷刻间又自嘲的一笑,挥手与云烨作别。
再次来到草原上,前些天被爬犁压过的痕迹早就被大雪掩盖了,半尺厚的雪,让旅行变的异常艰难,这次柴绍派了有经验的胡人将士给云烨带路,他们都是草原上土生土长的汉子,不知怎么的就混进了府兵队伍,看样子职衔不低。
他们对黑纱蒙脸非常喜欢,在接到黑纱的时候,早就把破皮子扔了。
云烨训练的两百多个辅兵这次一个不少的随云烨走了,柴绍也没有挽留,只是护送的队伍就减少到了五十人,他认为有辅兵其实就足够了。云烨不这么认为,他巴不得有一万军队护送他,这样才安全。
(未完待续)
第二十四节 大食人
车队在行走三天后,已经离开了朔方的警戒圈,在选择一个背风的山坳扎营后,云烨把车队的头面人物全部找来,在一座大帐篷里开会,待众人坐定了,云烨掏出怀里的军令,对众人说:“这次调我们前往中军大营的李帅手令是假的。”
程处默依然大大咧咧百无聊赖,孙思邈面无表情似乎早就太上忘情,唯有许敬宗脸色大变,取过文书仔细观瞧,半晌才抬头问云烨:“侯爷,这文书不假,字迹和大总管印都没有问题,若有问题柴大总管不会看不出来。”
作为一个文人,许敬宗无疑是合格的,他见过李靖的字,在官场浸淫多年,辨认印鉴的本事早就精通无比,他说这文书是真的,就不会有假。只可惜,他太低估了这世界上魑魅魍魉的手断了。
“老许,你没有说错,字迹出自李靖之手无疑,大总管印鉴也是李靖的无疑,只不过有人把这封勒令我回京的文书,裁剪之后,就变成了命令我前往军中效命的文书。”云烨第一次脸色凝重。
许敬宗又拿起文书仔细观看,很长时间后才抬起头一脸的茫然,他是自是看不出来,云烨从怀里掏出一个用水晶石磨制的放大镜递给了他,示意他再看看。
不明所以的许敬宗拿着放大镜,不知怎么使,在一不小心掠过眼前后,猛然一惊,把放大镜放在眼前,一只硕大的眼睛就出现在众人面前,惹得大家哈哈大笑。
许敬宗有些羞愧,觉得自己像个土包子,在弄明白放大镜的用法之后,就用放大镜仔细看看文书,现在,上面的纸张断层清晰可辨,他长吸了一口气对云烨说:“侯爷,这封文书果然是假的,能伪造出这样文书简直是巧夺天工。”说完把文书还给了云烨,把放大镜很顺手的揣进自己的怀里。
忿忿不平的孙思邈从他怀里把放大镜夺过来,小心地放进一个垫着绸布的木盒,最后才放在怀里。许敬宗摸摸鼻子,有些羞赦,第一次不告而取还被人抓住,面子上有些挂不住。
“老许,等回到京城,我送你一个,这件是孙道长的宝贝,我也是求了半天,才肯给我用一会。”现在云烨想通了,书院里不能只有道德君子,也必须有几个腹黑男,比如许敬宗这样的,只是招这样的人必须有个前提,那就是对书院有很强的认同感,没有这个前提,贸然招进来,只会是祸害。
听云烨这么一说,许敬宗的脸色好看了许多,这世上还没几个人可以给孙思邈脸色看,被他羞辱,谈不到丢面子。
“侯爷,既然你早发现文书是假的,为何还要冒险出城,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侯爷失策了。“”其实最早发现文书不对劲的不是我,是孙道长,我只是好奇,李大总管是不会这样来折腾我的,哪怕我犯了错,他最多勒令我回长安,哪有让我不顾危险千里奔波的道理,说句自大的话,我若是出了岔子,他李靖还负担不起,所以拿了文书找找孙道长商议,谁知道孙道长居然闻出文书上有一股子药水的味道,再用放大镜一看,就一目了然了,说到这里小子还要感谢道长的救命之恩。否则,我们进了鬼门关都不知道发生了何事。”云烨说完就朝孙思邈拱拱手。
“哼!老道早就要你韬光养晦,老老实实的呆在书院不要招摇,你听过一次吗?这次让人算计也好,好好长点记性。”孙思邈古井无波的脸上终于有了怒容,变得生动了。
“我找了柴总管,把他接到的文书检查了一遍,他的没问题,看来这次有人是要针对我呀,公输先生从伪造手法上看出了隐世门派的影子,这些不知死活的东西,还在妄想着长生,真是死性不改。”云烨很瞧不起那些无法面对死亡的懦夫。
“柴总管没有安排后手吗?我们的力量还是有些单薄了。”许敬宗开始担心自己这些人的处境了。
“我们身后三十里有五百精骑,只要我们发出信号,坚持半个时辰,他们就会赶来,老子就不信有那个隐世门派可以在半个时辰里把我们这支队伍干掉。”程处默晃晃拳头,说的斩钉截铁。
“他们把我引出来,我估计不会是要干掉我,否则在朔方,还是长安都有的是机会,在这个冰天雪地里,废这么大的劲,大概是有事情要对我说,又不想让人知道他们的存在,所以就装神弄鬼的骗人。咱们装作不知,以不变应万变,看看他们有什么鬼花招,我也想知道是谁对我有这么大的兴趣。”
开完会,老庄和老牛的护卫头子去给辅兵们一一传达,让他们做好心理准备,公输甲则给弩车上好箭,准备了三条弩弦,随时准备上弦,看到一切准备妥当,云烨就回到小山洞里睡觉,辅兵们沿着山坡挖了一排的山洞,都不大,勉强可以睡下两个人。
夜很深了,由于烧好的石头渐渐冷却,山洞里慢慢有了寒意,程处默没有睡着,披着羊皮,握着横刀,盘膝坐在羊皮上,洞里的油灯发出昏暗的亮光,黝黑的铠甲闪烁着慑人的寒意。
一夜的紧张一无所获,没有人来打搅,甚至连野狼都没有一只。在昏暗的天光下,车队又要开始出发,既然要装作和李靖会和,那么一却就需要像模像样,连自己都觉得假,怎么骗别人?云烨决定就去找李靖,到时候拿假文书吓吓他,看能不能再捞些好处,何绍那里还有一大堆铜钱呢,他可不准备把铜钱再运回长安,那样做不经济。
程处默一夜没睡依然精气十足,他不坐爬犁,而是骑着马,手上戴着一双皮手套,提着他的马朔,不离云烨左右,许敬宗卧在棚子里,念着书,声音有些大,知道他紧张,还好,没有到失态的地步,千古大阴人到底是不同凡响,大奸大恶之辈也是大智大勇之人这句古话诚不我欺啊。
太阳还未升起,地平线尽头还是一片迷雾,前面忽然出现了一支驼队,云烨的车队立刻停了下来,所有的辅兵也各自给弩上了弦,这次出行云烨装备了很多的弩,基本上每个人有两把,在小规模冲突中有谁可以突破这样密集的攒射。
对面的队伍里出来一个人,用手抚胸施礼大声说:“我们是安拉的子民,是在大草原上做生意的商人,尊贵的将军,请允许我为您献上我们的礼物,希望尊贵的将军可以同意我们继续在这片美丽的土地上做生意。”说完,后面有人捧出一个精美的银盘,上面堆满了各种精美的银器。
云烨的战马停在二十米开外,程处默就在他身边,全身铁甲如同魔神在世。车队也迅速围成了一个圆圈,看到自己的部下做好了准备,云烨看看刚刚露头的半轮红日,问那个商人:“你确定你们是安拉的子民?”
“是的,我的将军,我们从遥远的麦地那来到这片安拉赐福的土地,就是为了把安拉的旨意传播到四方,做生意只是顺带的而已,尊贵的将军,我的驼队里有最好的美酒,还有美丽的波斯处女,尊贵的将军这是我们的一片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