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受得了这个,虽然是最后一个回到终点,毕竟完成了今天的训练,证明他有资格参加训练,在大家的欢呼声里,眼泪鼻涕横流,这是他第一次靠自己的力量获得别人的承认,而不是靠父亲的威名。起落中?程咬金,牛进达诸位将军含笑颌首,骄傲之情顿生,今天我是最后一名,将来我一定会成为第一名。
大口吞咽着饭菜,往常不屑一顾的饭食今天味美异常。大运动量后补充蛋白质云烨早就交代过,煮的稀烂的牛羊肉就成了必需品。反正缴获的牛羊甚多,足够这些人放开肚皮猛吃。李承乾彻底明白昨日他们为什么吃相如此难看。相信自己此时的形象不会好到哪去。
被脱了个精光,他没有短裤,光屁股被泡进木桶,和大家一起放声惨号。
第三十一节八个妹妹的嫁妆
李承乾痛并快乐着,十二年第一次感觉像个男子汉,肉体的痛苦竟然淹没不了心中快意。自己睿智的父亲总是高高在上,他从没有像别的孩子一样有过撒娇耍赖的经历,母亲不允许,先是秦王世子,必须有长子风范,不可大笑,不可大怒,不可哭泣,不可。。。。。。总之脸上只能有一种表情,那就是温文尔雅处变不惊的淡笑,父亲打了胜仗,必须是这种笑容,表示一切都在掌握中,父亲在外面影讯全无,必须是这种笑,表示对父亲无碍这种信念的强大信心。父亲杀了大伯和四叔,必须是这种笑容,表示对父亲的支持。后来父亲成了皇帝,自己就成了太子,人人都在夸赞太子的雅致,太子的仁孝,父皇满意,母后满意。只有夜深人静时李承乾才能望着低矮的帐帷幻想宫外的世界是如何精彩。听说程处默被别的纨绔揍了,程咬金带着开山斧连纨绔带纨绔父亲一起揍了一顿。然后被父皇处罚,别人都笑,李承乾没笑,他多么希望父皇能带着自己痛揍欺侮自己的那些叔伯家的兄弟,他知道父皇有这能力,伯伯和叔叔加起来也不是父皇的对手。可是父皇没有,只是在一个合适的时间杀光了他们,欺负过自己的,没欺负过自己的,全部杀光了,一个都没留。这不是自己想要的,自己只想痛揍他们一顿,没想杀光他们。
今天不用胡思乱想了,脚疼,腿疼,屁股疼,腰疼,背疼胸口疼,疼痛像潮水般涌过全身,他发出不知是痛苦还是愉快的呻吟。不用再装笑脸了,满棚子的人就没一个有笑脸的,惨叫声一个比一个大,脸也一个赛一个的难看。那个云烨的惨叫声一阵低沉,一阵高亢,居然很有韵律。李承乾第一次发现自己竟然从中找到了乐趣。
牛魔王进来了,现场一下子静下来,一个个满脸坚贞不屈的表情,仿佛刚才嚎叫的是别人,和棚子里的任何人无关。老程笑呵呵的走进来,手里拿着四五条内裤,放在李承乾身边,示意亲兵给太子穿上。
“叫啊,怎么不叫了,年纪轻轻的就吃不了一点苦,想当年,老夫随陛下在万军阵中厮杀,受创无数,也没和你们一样叫的跟杀猪一样。太子年纪最小也没和你们一样丢人。”老程的夸奖让李承乾有些脸红,貌似刚才自己叫的声音一点也不比别人小。
牛进达话音带着威胁:“老夫不管你是谁,太子殿下也好,小兵也好,训练完毕,你干什么老夫不管,要是耽误明日训练,老夫有的是办法收拾,不信就试试。”
这两老家伙一个白脸,一个红脸,一唱一和配合默契,老程捏捏这个,拍拍那个,一脸和气,转头还吩咐众人的夜宵准备丰富些。
老牛大声给众亲兵打气:“揉的重些,对,把全身筋骨揉散,让这些养精处优的大少爷好好活活血。”
待老程老牛心满意足的背着手走出木棚,里面的气氛才算回复正常,云烨继续惨叫,程处默继续哼哼,长孙冲在念诗,李承乾在看内裤。甚至还有人在唱歌。
李承乾觉得内裤是个好东西,穿在身上透气舒爽,尤其是小兄弟不再受压迫。说到底,他还是很在乎小兄弟的成长。
一个银质扁壶出现在李承乾面前,里面酒香扑鼻,他见识过皇宫里各式各样的美酒,却没有哪一种能与这壶中媲美,就?甘冽,悠久,绵长。刚要喝,一只大手抢过酒壶,却是长孙冲,这家伙猛地喝一大口,顷刻间,红色从脖子上往上爬,艰难的说声:“好酒。”咕咚一声栽倒地上,鼾声响起。这家伙醉了。李承乾知道长孙冲这是在替自己验酒,皇帝,皇后,太子,都有检验食物的侍从,因为李承乾坚持撵走侍从,云烨冒冒失失的请李承乾喝酒,长孙冲出于好意抢过酒壶,先喝一口,表示此酒验过,可以喝,没想到这酒性烈异常,一口就被放翻。
事实上,没人愿意和请皇帝,皇后,太子吃饭,哪怕是天大的荣耀。只要一想到出一点岔子就会全家甚至全族遭殃,更何况,这三位本身就身处高危之地。所以只有皇帝请别人吃饭以示荣宠,很少有臣子请皇帝吃饭。太危险了,拍马屁方式多了,何必非要用这样最危险的方式。所以太子很好奇,只要没毒,别说是好酒,就是酒糟也要尝尝。好在长孙冲前车在前,李承乾小心地抿了一小口,一股辛辣的火线自口中绵延入腹,而后酒气上升,如同长孙冲一般打个舒服的酒隔,头一埋睡去了。
?内侍慌慌张张的抬着太子回帐休息。云烨慢慢爬起来,两个小时的休息让体力恢复不少,看来锻炼时有效的,虽然还是拉不开程处默的硬弓,一般的一石弓拉开不成问题,只是不能射箭,一开弓搭箭再松手,程序对,箭却不知飞到哪去了。所以云烨并不热衷于箭技的训练,这一直让牛进达耿耿于怀,连称烂泥扶不上墙。
前几日,实在受不了唐朝高档酒的折磨,云烨就和程处默偷了老程一大坛酒,躲在辎重营偷偷将这坛酒放在蒸锅里蒸得到四五十度的白酒五斤,尝过后程处默对云烨的本事惊为天人,只说自己这些年喝的都是什么,这些唐朝美酒在他眼里全变成了醪糟。按他的话来说;“除了蒸出来的美酒,其它的全是醪糟,也就只配当饮料下饭菜。。”
长安来信让云烨一下子定下心来,自己与老祖宗长的奇像,这让他怀疑自己是否人品大爆发。还是纯粹的返祖现象。亲人找到,自己一下子有了一个奶奶,三个姑姑,八个妹妹,七个孀居的婶婶,四个被退婚的姐姐,表婶,姨娘无数,这多少填补了他内心的孤独感。看到云老夫人殷殷期盼的信,云烨忽然觉得自己并不孤独。小丫头童稚的语气,让人心中怜爱顿生。
他悄声地自语:“还是要活下去啊,老子还有八个妹妹等我给她们挣嫁妆呢。”
第三十二节皇家的权利
云烨一直希望自己像猪一样活着。
在以前的世界中结婚,生子,买房几乎耗尽他全部的时间和精力,幼时发下的宏伟大志早早被生活的战车碾压的粉碎。现在人生归零了,重新来过,却找不到目标。亲人的出现让他重新焕发了拼搏的热情,是啊,有八个妹妹需要足够的嫁妆,这让他的眼睛都要变成铜钱模样。长安,到底有一个家在等着自己,不管是冷漠的,还是温暖的,云烨都急切的想投入他的怀抱。并愿意为他付出任何代价。云烨凌乱了,自己不是一直想逃避这样的人生负累吗?怎么一背上负担就精神百倍?人生的意义难道说就在于此吗?生命的延续,亲情的维系,为年长者送终,为年幼者觅食,然后再被别的长成者埋入泥土?变成鬼魂在次元空间看后辈一代又一代如此循环?偶尔有那么一两个人忘记这种责任,或许是厌倦了这种责任,找出种种理由逃避,或为荣华,比如易牙烹子。或为理想,比如赵王生生饿死生父。或为大义,比如刘邦分羹。云烨不是那种高人,只要敌人把刀架在妻儿脖子上,让干什么就干什么,绝对不讲任何条件。所以他成不了名人,高人,理所当然的不会被历史记住,以及推人,芸芸众生中像自己的绝对是大多数,要不然中国历史不会绵延五千年。越是变态就越会被历史记住这是真理,就像网络上,最红的绝对是最变态的。循规蹈矩的蚂蚁没人会理睬,但是戴帽子的蚂蚁就不同了,他已经超越了蚂蚁这个概念,被蚂蚁历史记住也就成为必然。
云烨虽然是一只与众不同的蚂蚁,他决定一定要向大众蚂蚁看齐,努力成为大众蚂蚁的一员。所以他就和军营中其他人一样,刻苦训练,刻意模仿他们的言行,努力学习古文,练习毛笔字。每当这时,云烨就无比感谢那个有强制癖的台湾老板,就是他造就了云烨一身看繁体字,写繁体字的过硬本领,虽然和唐朝古文字还有一些差别,这对云烨来说足够了。程处默还没他认识的字多。
秋天的日子雨一下起来就没完没了,空气都潮乎乎的,毯子冷冰冰的没一丝热呼气。云烨实在是搞不懂,明明有宽敞的城池可住,老程却驻扎在城外严令不许入城。退一万步讲,一万多条汉子就是盖个简易军营也比住在潮湿的帐篷里好,老程却不为所动,宁可自己也住在帐篷里揉着酸痛的膝盖骂鬼天气,就是不下这个命令。
“没有皇命不得筑寨,这是将领的大忌,也是陛下的大忌。”还是俺兄弟好,程处默悄悄告诉云烨不能盖房子的原因。云烨几乎忘记自己身处封建王朝最鼎盛时期。平时在长安老程可以随地撒泼打滚,不会有人找他麻烦,一旦成为将主,森严的军法就是头上高悬的一把利剑,稍有忤逆,钢刀斩头不会有一丝犹豫。
俺去看俺的土豆去,谁敢不让?
怪事情发生了,云烨刚走到茅草亭边,就有两个手持钢刀的罐头人拦在前面,问云烨要手令,云烨愣住了,我去看自己的东西还要什么手令?刚要发飙,?罐头人眼中寒光闪烁,大有一刀砍下来的意思。云烨乖巧的闭上嘴巴,正要转头离开找老程问个明白。李承乾从亭子里走出来,显然这家伙也闲的无所事事。连忙拱手行礼,李承乾微笑着还礼,不像云烨的敷衍了事,而是站直身躯,双手抱拳,身体前倾十五度,礼仪完美的无可挑剔。
“云兄这是要看祥瑞?这边请。”说着伸手延客,两罐头人插刀入鞘,又站在栅栏旁就像两个石雕。云烨傻傻地往里走,总觉得太子殿下刚才的动作应该自己做,什么时候自己成了客人?
李承乾仿佛看出云烨的疑惑,边走边解释:“云兄进献的珍宝已被父皇定为我大唐第一祥瑞,昭示着大唐为黄天庇佑,为天下正统,这才有祥瑞现世,云兄进献之功将载于史册,可喜可贺。”云烨第一反应是李承乾的面孔和后世自己办理房产证时告诉自己只拥有使用权,而没有地产权的公务员面孔合二为一。
“太子太客气了,能为我大唐出一份力是云某的荣幸。”说完这话,云烨觉得自己像日本人,被虐之后还要盛赞虐的舒坦极了。封建主义的光辉终于照耀在自己身上。
和李承乾的谈话愉快极了,他的话总能切在你心中最感性的一面,再配上俊秀的面容,舒缓的语音,浑然天成的手势变化,皇家教育体现的淋漓尽致。让你觉得不把土豆谨献给皇家简直就是大逆不道,顺便再献上家产,事后还不后悔。如果自己有这本事,早就他娘的经理了,还用背着背包漫山遍野的找老外?然后被虫洞弄到唐朝被练特种兵?
好吧,云烨投降了,土豆就该进献皇家,世上所有珍宝都应该献给伟大的,光辉的,无所不能的万王之王的李二陛下。
“自前日起,祥瑞的叶子就开始变黄,是否到了收割的时候?”直到李承乾指着发黄的土豆叶子问云烨,这才把他从决心为大唐奋斗终身的激情幻想中拉回。抹了一下将要流出的口水,仔细回想土豆的生长时间发现确实快到收割的季节。便对李承乾说:“土豆的生长时间大概五个月,现在已经四个半月了,已经达到收获条件,下官实在不知土豆在大唐生长需要多久,不如咱们挖开一个瞧瞧?”实在是太想吃烤土豆了,就怂恿李承乾挖开看看,顺便弄几个土豆回去烤了吃。
李承乾严词拒绝了云烨的不良企图,声称一定要等待土豆完全成熟,方可收割。这让云烨大为沮丧,明明属于自己的东西,现在连靠近都有生命危险,都成熟了也不让人吃,封建时代没人权啊。
第三十三节天哪,五十石啊!
阴雨接连下了五天。满眼望去全是湿漉漉的,帐篷无法住人,厚重的牛皮被水泡的涨起来,散发着一股腐烂的气味,云烨觉得自己就像住在垃圾场。薄薄的毯子抵挡不住湿寒,幸亏有睡袋这才避免寒号鸟的悲剧。老程停止了云烨和李承乾的训练。这让云烨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悲喜交加,一方面为逃脱魔鬼训练庆幸,另一方面眼见程处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