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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恶扬善一直都是国人的本性,现在出来一个专门揭人隐私,对整部书的优点视而不见,却对一些小小的瑕疵下手,无限的扩大,自从云烨骂了令狐德棻之后。那三个愤怒的写书人就是在正大光明的干这事,用不着云烨委托。
唐王朝史册上记载的《大唐八书》中的这本《周书》毁了,玉山书院,国子监,弘文馆纷纷的把这本书收起来,取而代之的是另外三人合著的一本《周书》,原因就是令狐德棻写的那本书漏洞太多。
令狐德棻披头散发的在家中狂奔,喜欢拿头猛烈地去撞柱子,一天到晚痴痴笑笑的,整个人都像是被抽掉了脊梁骨,现在大家才明白云烨为和要救他的老命了,是要他活生生的忍受不间断的打击和煎熬,这个样子比杀了令狐德棻都要残忍。
令狐德棻的幼子悲愤之下,拿着兵刃去云家拼命,结果被老江打断了腿,丢回令狐家,告诫说:如果再敢去家里行刺,就不是打断腿这样处置了,谋刺侯爷,是要满门杀头的。哪怕你家也是侯爵。
激愤难言的令狐家的长子敲响了大理寺的钟鼓,要求擒拿凶手,戴胄只能苦笑着拿出云家从令狐家小儿子身上夺回来的兵刃,并且附上无数证人的证言,确实如云家家将所说,打断腿已经是最轻的处罚了。
“云烨这是在倒行逆施!”魏征愤怒的在中书省拍着桌子,他从未想到过云烨干起恶事来会干的如此彻底。
“他是在警告,警告所有意图对云家下手的人,令狐德棻羞辱了他的祖师,这本来就是一个解不开的死疙瘩,此子杀伐决断雷厉风行,从这次杀敌一万自损三千的惨状来看,他不准备服软,不过也对,武将不都是这个德性吗?”
房玄龄宽慰了一下魏征说:“如今他只有侯爵在身,没有一个职衔,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令狐家完蛋了,但是云家不是也会逐渐走向没落了吗?”
“房相想的不对,云家只不过暂时退出朝野而已,您就没看到他的年纪么?他今年满打满算才二十四岁,浪费十年又如何?他才三十四岁,哪怕是当一个刺史都显得年轻,你我十年以后会是怎样的状态?
房兄如何我老杜不知道,但是我老杜知道我自己,反正我绝对无法撑得过十年,最多六七年,我就会告老还乡,家中老母在堂,回去侍奉也是尽人子之责。“
杜如晦倒是显得很平静,他已经做好了准备,只要风向不对,就立刻跑路,告老还乡也不错,当了十几年宰相能够全身而退也是福气。
“人子之责你是尽到了,老杜人臣之责你如何交代?眼看着陛下越来越压制不住心头的恶念,你就不打算为天下苍生尽一份心力?我们除掉一个云烨都是如此的艰难,你若打退堂鼓,大唐就真的看不见明日了。”
魏征额头的青筋迸现,他不看好李二的克制力,皇帝的忍耐性现在越来越差,听说前些天又仗毙了两个内侍,以前这种事情几乎没有,到了今年,这已经是第三起了,再看看他批复的奏折,上面充满了戾气,以前能够饶恕的罪行,现在加重处罚,以前需要加重处罚的,现在一律斩首,他想把李二弄回原来的轨道上来,可惜效果甚微,如今,皇帝对自己已经颇有微词了。
房玄龄喝了一口茶眯着眼睛看看两人,疑惑的说:“老夫总觉得哪里不对,云烨也算是老夫看着长大的人,平心而论,他绝对不是一个恶人,三天前,老夫请玄奘大师去了一趟云府,希望借助大事的慈悲心化解一下云烨的戾气,结果,玄奘大师在云府就停留了半个时辰就出来了,我后来问大师缘何不劝诫一下云烨,大师告诉我,本无戾气,化解之说从何说起?
玄奘大师的祥和之气,最能化解暴戾之气,现在大师说云烨很正常,没有和陛下一般满身戾气,我相信大师的说法,老魏,你说若这一切都是云烨故意而为之,狂躁,凶悍,暴戾都是装出来,你说说会怎样?“
“断然不可能,他就是受不了这样的排挤,所以才会暴露自己的本性,老夫早年间专门研究过他的生意之道,老房,老杜,那就是一头活生生的饿狼啊,不榨干最后一丝利润决不罢休,你看看长安城,现在还有杂货铺子的存在么?没有吧?知道哪去了?都是被便宜坊生生的一个,一个吞掉了。
你再看看岳州,他写上来的公文还在你老房手里吧,为了把旧城拆掉,他竟然故意引贼攻城,明明可以轻轻松松的干掉水贼,他非要绕一个大圈子,让水贼把岳州城完全破坏才出手擒敌,战事没什么好说的,怎么说都是他有理,因为他把水贼一网打尽了。
可是你们想想,那些可怜的百姓眼看着家园被毁,是一个什么心情?贼人来袭的时候百姓们携妻带子的逃难是个什么心情?这些是可以避免的,他偏偏不,为了自己拆迁的时候省事,让那些水贼来帮他达到目的,他是给百姓补偿了,甚至每个人都过的比以前好了许多,可是这样冷血的玩弄人心的小子,你还说他没有暴戾之气?
他的几次出战,那一次不是人头滚滚,血流成河,这是一个仁慈的主帅能干出来的事情?李绩他们从来都不敢大肆杀戮,这家伙不一样,他的计策只要出来,就是毒计。包括这次对付令狐德棻也是一样,老房,不要被他骗了,这小子不是好东西,我这几年在专门研究这小子,最后的结论就是,别给他机会,只要他有机会,别人就会万劫不复。“
魏征的话让坐在屋子里的两个人都失去了说话的兴趣,看着炉子上的水被烧得咕嘟嘟的冒热气,也懒得喊仆役重新沏茶,云烨此人,爱不得,恨不得,亲不得,远不得,三位足智多谋的一流人物也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
魏征最后沉痛地说:“这是一个妖孽,一个真正的妖孽,我现在认为他祖师是扫帚妖星是真的,不是他为了给皇后解围杜撰出来的,他说那颗星星会出现,那颗星星就出现了,他说妖星会在天上挂三个月,现在已经第六天了,依然还在,他说明日他家祖师打算近距离的观察一下太阳,我就相信,妖星明日一定会形成最恶毒的冲日格局。
哦,现在不叫冲日了,叫做研究一下太阳,就像他喜欢靠近陛下说话一样,太阳是可以研读的吗?“
同样的话李二也在问长孙,他虽然也认为东皇太一之子不可靠近,冲日是对东皇的冒犯,可是云烨说,趁着日全食像个小贼一样的悄悄接近一下太阳,正是一个喜欢研究学问的人必须有的一种品质。
这话只适合骗鬼,李二一个字都没信过,但是现在,扫把星都是人家祖师了,知道一点独家消息也是必然。
从桌子上拿起云烨送来的石头墨镜,带着头上到处看看,四周果然昏暗了好多,云烨说:明日乃是几百年不遇的天文大潮,必须仔细欣赏一下。(未完待续。)
第二十三节撵饕餮,救太阳,打贼偷
云烨如今是闲散侯爵,不用上朝,也不用穿的傻了吧唧的拿着锣到处敲着撵饕餮,都说那玩意会把太阳吃掉,云烨想不出来什么东西有那么好的胃口把热度足足有上百万度的太阳吃下去,饕餮听说也是碳水化合物的组合。
不能说,辛月一大早就过来,完全不管大病未愈的丈夫,一上手就把他脱了个精光,红彤彤的内裤,红彤彤的内衣,如果这样也就算了,还要把一定红绸子扎到云烨的脑袋上,老天爷,这要是再穿上红袍子,红鞋子,那样子不要说饕餮害怕,云烨自己都害怕自己。
拼死抵抗之下,还是被辛月和那日暮两人合力把红裤头,红内衣给套上了,中间还被两个恶婆娘猥亵了好久。
当然,猥亵是相互的,想要更进一步,人家不愿意,理由是大病未愈,身子虚弱,云烨捻着指间的腻滑,冲着辛月做了一个很猥琐的动作,结果被人家啐了一口,那日暮笑嘻嘻的把胸脯凑过来,希望刚才的游戏能够继续下去,结果被恶婆娘辛月提着耳朵赶了出去。
大红袍子,红鞋子打死都不穿,宁愿光着腚也不愿意穿,总算是借着祖师爷爷的威名才让辛月屈服,辛月在付出了被夫君猥亵一柱香的代价,好说歹说的给云烨扎上了一条红色的头巾,至于大红袍子,哪怕辛月付出再大的代价,云烨也不穿,不是云烨不受诱惑,实在是穿上以后没办法见人啊。
一出门就看见两个红孩儿,眉心上还被点了胭脂,男女一样的打扮,大唐的男女幼童不好分辨,都扎着两个小揪揪,一样粉嘟嘟的孩子除非掀开裤子直接分辨,好在云烨还能分清楚自己的儿子和闺女。
儿子胯下一根青翠竹马,跳着就过来了,至于闺女依旧骑着她的旺财,拿着小木刀,威风凛凛,儿子没有大狗可以骑,很委屈,竹马一点都不好玩,那就只好骑他老子了,把云寿扔上脖子,走路有点晃荡,孙思邈说了,这场大病算是伤了元气。
辛月要把儿子接下来,结果云宝宝不愿意,揪着老子的头发发脾气,怎么都不愿意下来,只好这么着了。
太阳现在还好好的挂在半空中,看不见饕餮的影子,三个人在花园里溜了好一阵子腿,铃铛已经把他们父子三人的早饭端了过来,云宝宝没碰大狗,所以不用洗手,拍着双手看着妹妹被铃铛姨姨抓去洗手,非常的快活。
听说饕餮要等到下午饿了以后才出来,父子三人就不忙着救太阳,一顿饭足足吃了半个时辰,其中云烨调解他们兄妹最后一个小包子到底是谁剩下的问题就花去了一半时间,云烨绝对不会说那个包子是他悄悄放在儿子盘子里的,两个孩子谁也没想到是爹爹在作怪,互相指责且怒火很盛,看着自己的孩子这样的智力,云烨实在为他们的将来着急。
老钱的出现差点把云烨吓一个跟头,老东西看不成了,这两年学着人家发福,整个人被红绸子包起来,样子非常的骚包,再加上多年练成的笑脸,和大阿福一个模样。
“侯爷,咱家祖师爷爷,到时候也会出现,您说咱要是把饕餮吓走了,祖师爷爷会不会有危险?要不,老奴这就让他们随便喊两嗓子就算了?“
老钱考虑的周到啊,不愧是干了多年的管家,但是祖师爷爷又不是贼偷,干嘛要小心翼翼的?
“用不着,到时候你们看着就是了咱家祖师爷爷不是一般的神人,用不着害怕那些三条腿的乌鸦,这回就是去看看火球里面到底有没有乌鸦,算不得大事。“
云烨大喇喇的替自家祖师爷做了保,老钱心领神会的就去做了准备,听说他连家里的破锅都翻腾出来了,就为了到时候多出一把力。
官家过来喊了三次,希望云侯能共襄盛举,都被云烨以祭祖的名义推辞了,既然都不是官身了,就没必要再去凑热闹,抢了人家县令的威风,做人要有眼色才成,人家过来喊,是礼数,自己推辞也是礼数,虽然推来推去的像两个蠢货,但是形式必须走,如果有云烨贸然改变主意的话,场面一定尴尬。
说长安现在变成了红色的海洋那可是一点都不夸张,毕竟人类发展到大唐这个阶段,对与日食,月食已经没有了多少迷信的成分,所以长安人都把撵撵饕餮救太阳当成一个风俗,穿成老少红孩儿和重阳节大家喝雄黄酒,插茱萸是一个道理。
三个老婆里面就数那日暮穿红色的好看,她的性子本来就活泼,加上皮肤白,看得云烨直流口水,铃铛娇娇弱弱的样子其实穿绿色最漂亮,可是今天穿上大红衫子,红裙子,和云烨记忆里的新嫁娘一个摸样。
最吃亏的就是辛月,必须戴上自己的冠带,因为这也是规矩,上面的珠玉明晃晃的耀人眼睛,身上再穿上红色衣裙,上面居然还有金线,除了烧包之外,云烨想不出别的形容词。但是辛月不在乎,只要能彰显身份,就是顶一个猪头她都不在乎。
老奶奶没变化,带着她的一群爪牙早早的去了家庙祈福,云烨生病的时候老奶奶发了宏愿要诵经千遍,塑金身的,如今孙子的病好了,就到了还愿的时候,至于太阳会不会被饕餮吃掉,她才不在乎,只要孙子活蹦乱跳的就好。
刘进宝的钱一定是花干净了,没钱置办行头,随便找了一块红色的包袱皮子裹在脑袋上,怀里抱着刀,跟侩子手一个样子,晦气,辛月把云烨不穿的袍子扔了过去,他三两下裹上,这下子就更看不成了。
光冕出现了,云烨躺在躺椅上,戴上了自己的眼镜,打算好好的欣赏一下日食奇观,两个孩子的鼻子上也架着一付小眼镜,镜片子都是黑色的,这些年云家收集的水晶,数不胜数,这东西也不是什么过于值钱的东西,所以给家里人每人打造一副墨镜还是没有问题的,这东西要是放在后世,绝对是高级货。
那日暮戴上墨镜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