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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第5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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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无舌知不知道这是在干什么,无舌光是嘿嘿发笑,就是不说,唯一对云烨说的就是等云寿十岁了,就开始跟着自己练武,离石的那套本事不适合云寿。
    仆役里面最让云烨放心的是谁?当然是庄三停,这些年躲在岭南,帮着李安澜守着家,今年刚到家,娶了蒙家寨子的一个女子当小妾,还生了两个娃,大婆娘不敢吱声,因为她给庄三停就生了一个闺女。
    主仆多年未见,自然感慨丛生,庄三停无论如何也把面前这位留着短髯的青衣男子和自己记忆中的侯爷联系不到一起,唯有同样温暖的目光让他感到了一丝熟悉。
    “六年不见,老庄,这些年苦了你了。”
    “不苦,侯爷,不苦,都是该的,老奴没别的本事,就心性还算纯良,侯爷把岭南那么大的一摊子托付给老奴,是老奴的荣幸。”
    “哈哈哈,那你就继续荣幸吧,你也知道,咱家的情况不妙,满世界都是说咱家坏话的人,所以啊,长安这个破地方咱家不待了,家里的重心开始往岳州转移,离那些咬咱家人远远地,这人呐,不能太近了,太近了容易生是非,太远了也不行,容易被忘记,所以啊,我觉得岳州这个距离正好,不远也不近,我要带着全家跑路,家里就剩下寿儿,和一些不愿意出门的姑姑婶婶,剩下的全走。
    这一出门一两年是不打算回来了,所以啊,你就继续看家,老钱也留下,这段时间姑老爷会搬到家里来住,教导寿儿学业,如果有应付不了的事情,就去找牛老爷子或者程老爷子,有他们两位在,家里应该无碍,我已经给老钱交代过了,有事你们多商量就好。“
    老庄没有说什么豪言壮语,而是单膝跪地,行了重礼,老庄深深地知道,能被人托付家小的信任,这是对自己最大的信任。
    蒔莳的婚礼就在明年,此时不宜离开,因为不能参加她的婚礼,云烨很内疚,早早的准备好了嫁妆托付给了玉山先生,估计她的和尚父亲不会帮他准备,也准备不了,皇家的婚礼进行的时候,他甚至都不该出现。
    云家在悄无声息地准备全家去旅游的大事,长安城却并不安稳,无数的商人拖家带口的准备远赴岳州,听说那里的第一批住房已经盖好了。现在就等着装修室内。
    商人是这个世上最纯粹的一批人,也是最有时间观念的一批人,一个半月的时间会被消耗在路上,等到自己抵达岳州,想必住房也就能住人了吧,岳州别的好说,但是人手就不够了,早就听说岳州人手紧张,尤其是能用的人手,所以大家在赶赴岳州的时候,不约而同的把自己的资财兑换成了汇票,自己轻装带着家人,仆役上路,一来安全,二来省事。
    如果是一二十家往岳州搬,长安人并不会有什么奇怪,商贾么,总是重利轻别离的,东跑西颠的挣一点蝇头小利,算不得大事。
    当他们看到千十家富户成群结队的往岳州搬就恐怖了,从来只有人挤破脑袋进帝畿,从来没有发现有人从帝畿抢着往外搬的。
    很多家店铺都不见了,比如长安城里最大的杂货铺便宜坊就不见了,听说是一家黑了心的店铺,关了也就关了,只是很长时间没有吃到来自登州的咸鱼未免有点不爽利。
    相比之下长安的牙行就明智的多了,他们疯了一样的向官府报告应该阻止这样的商业移民,尤其是那些制造货物的作坊,如果任由岳州从长安抽血,长安绝对会在不久的将来沦为二等城市,因为岳州有着无与伦比的商业优势。
    长安城光是宵禁一项就让商业没有多少大展拳脚的机会,而岳州听说就没有宵禁这回事,钟楼鼓楼是用来报时的,不是用来催着大家回家睡觉的,整个城池就分成内城和外城,没有长安那么多的坊强,人家岳州就没那东西。
    岳州只有一种税,那就是国税,把所有的税都融合了进去,商家只缴纳一种,听说根本就没有什么进城税,牙行抽水这些乱七八糟的费用。
    最可怕的就是岳州就卡在长江水道上,所以南来北往的货物都要从岳州转运,傻子都知道这样的城市出现,会对商贾有多大的吸引力。
    财力雄厚的商贾早就在岳州买了地皮,自家的房子正在盖,只要不违制,想盖成什么样子随自己的便,这对受够了长安城古板单调的庭院的人吸引力简直是致命的。
    大唐是浪漫的,云烨就能很好的证明,从辛月一天换八次发式就能看出来大唐妇女有多么喜欢蛮族的东西了,她们的丈夫兄弟玩命的杀戮蛮族,就是为了抢回这些发式?
    云烨在设计岳州的时候,就考虑到了这一点,木制的建筑很容易触犯礼制,这一条是天条,触动不得,司礼监早就规定了什么样的人用什么材质的椽子,檩条,柱子,飞檐,等等规矩,细致的让人就没空子可以钻。
    在岳州没关系,大家都用石头,水泥盖房子,只要高度不超过皇家离宫,没人来追究你,好些有钱,但是没地位的人家看重的就是这一点。
    云烨站在灞桥码头送走了何邵,两百多艘大船组成的庞大船队也不知道从长安带走了多少物资,看到仿佛重新活过来的何邵,云烨衷心祝福他能在岳州重新打开局面,不是所有的人都有魄力从头再来的。
    “云侯这是要将长安搬成空城不成?”云烨早就看见了人群里的房玄龄,并不打算上前见礼,现在人家主动发问,云烨只好上前见礼。
    “这里没有云家的一艘船,房相说这话,云家可担待不起。”
    “你虽不出手,长安依然有风雷动,云烨,莫要恨老魏,如果心怀怨念,老夫是一个最好的人选,人世百年,有时候来不及细细思量,对错我们分不清楚,凭着一股子执念在天地间苟活,云烨,看淡一些吧。”
    老房这时候很像一位隐士,这样发自肺腑的骗人,实在是让人无法忍受,云烨强忍着胃部的不适,掏出一个本章说:“房相,既然俩见相厌,您把这个本章签发了,小子立刻滚到天边,三两年不会回来。”(未完待续。)


第三十节诡异
    房玄龄接过本章,浏览了一边说:“也好趁着少年四处看看,大唐如画江山也有你的血汗在里面,如果不看看确实让人遗憾,只可惜老夫年岁已高,要不然和云侯结伴相游也是快事,只是为何一定要注明三年为期?”
    “这一趟说是远游,其实称之为避祸更为恰当,晚辈是一个心直口快之辈,见不得朝中的蝇营狗苟,发现什么不高兴的事情说不得会直言力谏,到时候惹来杀身之祸就不值了,还是滚远些眼不见心不烦。”
    房玄龄接过从吏递过来的毛笔,做了勾阅,又从自己怀里掏出一枚印章盖在了本章上,云烨就算是完成了请假手续,明天只要派人送到吏部备案拿回回执,就能离开长安,邀游四海,想到从此一身轻松,云烨发现自己居然有肋下生风的感觉。
    笑着拜谢了房玄龄,骑上旺财快速的离开灞桥,目的达到了,他连敷衍房玄龄都懒得进行,只想着快快的出行。
    房玄龄站在灞桥上,瞅着云烨的身影逐渐远去,心里不知道是喜是忧,也不知道自己做的是不是正确,他有一种为猛兽解开藩篱的感觉,云烨临走的时候眼底的那一抹喜悦,怎能逃脱他的双眼,他发现,云烨真的很高兴。
    刘进宝很不理解侯爷现在的状态,怎么把旺财催的这么快,旺财从来都没有跑的这么快过,它似乎能感觉到云烨的快乐,长嘶一声猛地往前一窜,再一次提高了速度,不一会就把刘进宝他们甩的远远地……
    寒辙很是苦恼,那个叫做贺天殇的家伙总是阴魂不三的跟着自己,自从脚步踏落人间不到五天时间,这家伙就出现了,偷袭,暗杀,下毒,有一次甚至还从山上推下大石头,想要把自己砸死,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都说了要做好人,不害人了,这些人怎么还是这么讨厌?自己是去长安做客的,和云烨探讨一下白玉京的学问,又没有什么不轨的心思,这次连憨奴都没有带,足以显示诚意了,怎么就不依不饶的。
    出行是获得你们大唐皇帝同意的,出发前就写了信,皇帝也把文书给了,你一个破捕快来什么精神?难道说前几次殴打的还不够?
    寒辙黑着一张脸,戴着一顶破范阳笠,赶着一辆马车走在荒芜的古道上,前不见古人,后面也见不到来者,虽然没有老树,昏鸦意境也足够苍凉。
    贺天殇就站在道路的尽头,给自己的额头绑上一条子白布,手上还绑着一把雪亮的长刀,这一次他发誓不会再被人家把自己的刀夺走,魏天珏临死前无声的恳求自己帮他复仇,因为答应了这个请求,魏天珏伸长了脖子让贺天殇结束了自己的痛苦。
    “这一回你吧刀子绑在手腕子上了?这样很不对,一旦把刀绑死,就少了很多的变化,先说好,这次你如果失败了就不要来烦我,你看,皇帝给的文书都在这里,你没有帮手,一定打不过我的。”
    寒辙非常好心的劝解贺天殇,他自己都被自己的善良打动了,所以语气更加的温和:“贺天殇,弄伤那个魏天珏的人又不是我,你找我干什么,如果你想报仇,就去找那个人,你把她大卸八块我都不管,虽然他是我爹,你看,我把我爹都献出来了,你能不能不要烦我,我这回的确是为了研究学问,没有别的意思。“
    贺天殇一言不发,踩着碎步就冲了过来,斜斜的一刀就要将那匹拉车的马砍死,一杆黝黑的长枪突然出现拦在刀锋前面,贺天殇翻转一下横刀沿着枪杆子就削了下来,寒辙两手抓住枪杆子,把他推了出去,自己从车辕上跳下来,立枪于身侧,等待贺天殇再一次冲杀。
    贺天殇缩在刀光后面两步就窜了过来,这一回他非常的小心,可是无论他多么小心,遇到寒辙依旧没有半点法子,因为寒辙的长枪横着扫了过来,他不得不用横刀去挡,结果他再一次被寒辙活捉了,因为寒辙的长枪忽然断了,大蓬的白灰洒了出来,贺天殇的眼睛顿时什么都看不见了,不管他把横刀舞的多么严密,还是被寒辙找准机会一棒子抽在后脑上,抽搐了两下,就昏过去了。
    白艾草就这点不好,进入眼睛之后会把人蜇的非常难受,贺天殇即使已经昏迷,眼泪鼻涕还是不断地往下淌,白艾草又有一个别名,叫做一斤泪,意思就是说,你不流够一斤眼泪别想恢复正常。
    寒辙很为难,把贺天殇扔在这里,估计用不了一个时辰就会被野狗之类的东西吞噬的干干净净,都说了自己这回出门不杀人,皱皱眉头就找了根绳子把贺天殇捆的结结实实,随手往车厢里一抛,这下子好了,天地终于恢复了原来苍凉的气氛。
    去玉山的这条老路如今没什么人走,大家都喜欢走那条水泥铺成的道路,又直又平坦,不像这条老路,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寒辙不喜欢走大路,他还是很不习惯走在人群里,因为这样就会显得自己和那些污浊的凡人一样平凡,走这条土路还是好一些,虽然土多了一些,毕竟是给自己一个人准备的。
    挽马脖子上的铃铛总是在响,这是妹子拴上去的,她现在恐怕早就到书院里了吧,自己在人间已经是一个耀眼的火炬,只要出现,就会有无数的麻烦,这次本着商量的想法给皇帝去了信,谁知道一切顺利,皇帝准许自己行走在大唐的土地上,看样子以后的事情商量着来,要比一味的蛮干要强。
    皇帝非常的守信,没派人来抓自己,贺天殇前来也不过是出于私人恩怨,估计回去了皇帝还会收拾他,皇帝也喜欢世外的神人有求与自己,说来说去,都是放不下面子。
    “有贵客会来“,拜帖上就写着这五个字,字体不错,龙飞凤舞的,正在家里安排家事的云烨收到了一张这样的拜帖,没头没脑的,不知道会是谁?拜帖还是街上一个铜板十张的那种最普通的,到底会是谁?云烨站在自家门口等这位贵客上门,当然如果贵客不贵的话,他一定会打折这家伙的腿。
    落日前这家伙一定会来的,因为给了拜帖,那就必须在白天拜访,否则就是失礼了,大唐人把这些礼节看得非常的重要,云烨看看从地平线上就要落下的太阳,就准备回家,准备让护卫追查一下这张无聊的拜帖是谁搞的鬼,打折腿之后,再去报官。
    一辆马车似乎从太阳里走了出来,乌黑的车蓬怎么看都不像是豪门显贵之家的马车,因为除了交好的几家人,云家已经好久没有客人登门了。
    “小弟寒辙见过云兄。“云烨的眼睛瞪得比铜铃还要大,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贵客居然是寒辙,皇帝正在满世界的找他,据说还是生死不论的严令,这个时候出现在这里是不是嫌自己死的不够快?
    “你是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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