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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赖你,怎样?! 席绢-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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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两人能组合在一起,真是万幸。

王警员兀自深想的同时,纪衍泽也因那名臭女人报警而再度大发雷霆。不过他并没有机会发挥国骂本色或拳脚功夫,因为常夕汐早已挺身而出:“朱小姐,你真的误会了,我的未婚夫并不是什么歹人,他来找我,是很正常的事,难道你们的男友不会来探望你们吗?当然我很感谢你们一心为我好,所以制定了一个标准来度量我身边的男人该有什么条件。但这种私人的事,我认为还是由我自己来处理就可以了,好吗?我的未婚夫是我的青梅竹马,他看来或许有点凶,但绝对不会无故去伤害人,当然我不否认他脾气非常坏,需要改进。但我们也是有错的,不该在还没了解一个人之前,便因外貌而认定了这人必是坏人,这是不公平的。刚好今天王警员也在,他可以证明我男友进警局的唯一原因是与一大群不良份子打架,而不是做奸犯科。”

对呀,苦无他作奸犯科的证据而已,否则岂会在警局中只留下“打架”的案底?王警员心中苦笑。但前尘种种已不必再说,只要眼前这名顽劣份子是走向正途的,以前做过什么,已不是重要的事了。

“对的,他在我的管区内,打架滋事是唯一的纪录,脾气很不好,看来现在也没变。不过只要不惹毛他,他就像草食性动物一样安全。”

纪衍泽一点也不感激王警员的“好话”。

“好了吧?没事可以滚了,闹了我那么久还不够呀!”他肚子饿死了,如果不能满足打架欲,只得满足自己的食欲,否则心中的火气怎么能平息?

“衍泽!”她低叫了下,才对王警员道:“对不起,他可能饿了,礼貌才会不好。”

“仍是成天叫饿呀?”王警员失笑,打算走人了。转身看到一票戒惧的人,不禁语意深长道:“如果他们没在一起,你们才会有真正的危险。”

她是他的保险,消弭掉他的戾气与狠辣,化为绕指柔,走向正途。这是多么不容易的事,外人可能不会明白,而一味以职业、外表来定论他俩配不配的问题。

肤浅得令人代为捏一把冷汗。

幸而,常夕汐一直都在他身边。

她——真是一位温柔善良的好女孩哩。

告别了小宿舍,王警员带走了所有人,留下安静的空间让两人相处。他们并不需要多事的打扰。

两人能在一起,真的很好,太好了。但愿他们是这么走完这一生的。祝福他们。

* * *



第7章



吃着咖哩饭,两人之间因进食而有了些许的沉默。

她想着当年,想着现在,想着不曾细想过的变化,也想着刚才他的火气。

人毕竟是会长大。也许刚才承受过纪衍泽怒火的朱小姐正在对众人哭诉不已,但她绝不会知道自己有多幸运;因为从来挑过他的人,全会被他不客气的修理,就连他力气不如人的儿童时期也不例外。就算被打得浑身是伤,他也坚持要对方挂彩才罢休,更不会因为对方是女子而有所宽贷——也许唯一的宽贷是少揍一拳,少两脚吧。

但今日有所不同了,他的怒气在劝解下会平息,而一旦他勃发的怒气得到安抚,他就会失了揍人的欲望,不会在往后倏然想起再回头去揍人。

比起以往任何人都无法阻止他以牙还牙的狠劲来说,他真正是长大了。

当然,人的天性难以改变,但稍稍能控制住冲动,不就是成熟的表现吗?这一点,她是欣慰的。

“看什么看?”再度吃完一盘咖哩饭,他被盯得不悦,粗声粗气的问着,显示他的余怒仍在,火气没经由动手的发,兀自闷烧任其自动耗尽并不是好过的感受。

她将他盘子拿过,先问道:“还吃吗?”见他摇头,舀了一碗紫菜汤给他,才道:“衍泽,如果你已学会控制自己的冲动,那么不管日后你从事什么工作,我都会很放心了。”

“在你不放心以前,我也活得好好的。”他嗤之以鼻。

“如果今天我没阻止,你真的会打朱小姐吗?”她问着。

“会。”他老实回答。

她谴责道:“以后别这样了,打女人很难看。不管你心目中那人如何欠揍,你也该克制住,女人的体力先天弱于男人,动手动脚未免胜之不武。”

其实在他的打架生涯中,打女人的次数级少,更别说成年以后根本没有,但那也只是没有被惹到临界点而已。他可以容忍女人的乱吠乱叫,甚至不理会这些日子花痴女人的纠缠(要是以前,早一拳揍她去黏着墙壁面壁思过了)。但他绝不容忍有人指着他鼻子叫嚣要他滚开常夕汐的身边,自诩为正义之士,将他看成人渣,不配与又美又好的人种并列一起——“她说我配不上你。”也许那女人踩中的正是他的痛处,才会令他抓狂。

她挑眉。

“什么时候开始在意别人的闲言闲语了?”

“你们这些所谓的好人,也是狗眼看人低的。”

“反正你一向看不起参与慈善事业的人,也就不必批判些什么了,只要我知道你的好就可以了。”她穿上围裙,收拾着残羹剩菜,看了下时钟,她的上班时间快到了。

“几点上工?”

“不去了。”那个幻想当老大女人的花痴八成还在工地等着他,他懒得回去给她烦。

“这样三天晒网,二天打鱼不好吧?”好像每次他来都准备赖着不走,工作这么做可不行。

他跟着她移动到流理台边,靠着冰箱看她洗碗,也看她柔美德侧面。她并不是太美丽的女人,但她的五官明媚、线条柔和,搭配出的一张面孔,无比舒心悦目,让人看了心情为之大好,并且舍不得移开。

原来看着她能令他心情安定平和,莫怪他老是爱看她的。但……她爱看他吗?思及此,忍不住伸手抹了下自己的脸。这不是一张好看的脸,会喜欢他的女人并不多;而之所以喜欢他都是觉得他可以成为一名有头头老大,靠着大树有柴烧,就算长相不好,也不是什么大问题。试问江湖上有几个老大长得能看的?

至少他很年轻,所以女人抢先押注。

有谁会因为他是他而喜欢他呢?不管今天这个他是乞丐或是大富豪。

只有她。但前提是他万万不可走入黑道大做老大的美梦。

只有她呵。

但她喜欢他“而已”,她说过她尚不能说出“爱”。是因为她自己还没有搞清楚,还是她对他的感情真的无法有更进一步的深刻?

“爱”如果比“喜欢”的感情更高深,那他绝不会只满足于次要的。

太习惯对她予取予求,太习惯对她霸道,所以侵占的心思一寸一寸扩张,只想完全留住她,得到她的温柔包容,不让她再有余裕对第二个人付出。

他想要她,所以想努力让自己出人头地。那么她也应该有相当的回馈才行,毕竟他执意要扬眉吐气,是为了让她在人前昂得起头,不教人看轻她嫁了个不求长进的混混痞子,笑弄她过着苦日子。

人世间的笑贫不笑娼,他二十二年来体会太深刻,怎忍心教她也同样遭人指点?他一定得有所成就才来迎娶她,否则光她的家人已足以使她左右为难、伤心不已了。

她一定要爱他才行。

“衍泽,有没有听到我说话?”她叨念了一大堆工作要认真、做事要甘愿的训词,不料他连吭也不吭一声,八成是神游到天外去了。她想都不敢想这小子会有真心反省的一天,基本上没有露出不耐烦的面孔兼恶言恶语已是非常阿弥陀佛的事。

“听到了。”才怪!他浓眉纠了下,突然,他缓缓说着最近的“艳遇”。

“我工作的营造公司,有一名上司的女儿对我有意思。”

“啊?!”抓碗的手因洗碗精太滑而差点掉落。她抓紧碗,怔怔盯了好一会才以“非常”轻快的语气道:“想必长得很漂亮吧?”

“漂亮。”大概足以在夜叉国当选美皇后,在山顶洞人那年代比是第一美人无疑。

“喔。”她低应了声,洗碗的动作突然加快,水龙头的流水量也扭到最大,就听得小小斗室满是激烈的水声哗啦啦直撞洗碗槽的底部。

他低下头,看着她闷闷的表情,唇角不自觉扬了扬,没敢笑得太明显。

“你妨碍我洗碗了。”她不看他,低叫了声。

他将水龙头扭紧,止住了水流,一手挑高她下巴。

“吃醋了?”

“有机会交朋友很好呀。”她耸肩,仍不与他对视。

他低头吻她,但她扭开了去。他可不接受这种抗拒,双手搂紧她腰,索取了结结实实的一吻。

吻迹移转到颊边,到耳边,含住了她的耳垂许久,发现了她的身躯因而微微颤动,吸吮才稍止,怕自己因她的反应而控制不住冲动,低低在她身边道:“那个女人是个花痴,把我想成黑道份子,一心妄想当老大的女人。要不是你在我耳边念了十几年,说什么不能打女人的鬼话,她早该去医院躺着了。”

“我没有吃醋。”脸埋在他肩胛中,她低声叫道着。

“我希望看到你吃醋。”他笑得坏坏的。

伸手轻他肩膀,怎么也不肯抬头了。

他闻着她秀发的馨香,声音更加低沉:“我只有你,我也只要你,不管全世界的人指着我的鼻子骂说我配不上你、我是人渣什么的,我就是要你。夕汐,你一定要爱上我,因为我死也不放开你了。”

她抬头,与他狂炽霸气的双眸对上,一阵悸动突来侵袭感官。是怕?是撼动?怕这样绝烈的情火会炙伤人,也撼动于他执着的蛮性。

不爱上他,不行吧?

* * *母亲突然的北上,令常夕汐讶然不已。而母亲不由分说就约了晚上聚餐,更是搅乱了她既定的工作日程,却又拒绝不得。只得匆匆忙忙向理事长告假,取消了晚上的一场座谈会,到市区与母亲相见。

一年多来,她忙于工作,连假日也几乎不得休息,极少回中部老家。而每次稍有空闲回家一次,莫不是疲于应付母亲摧婚的叨念。母亲总认为女孩子读了文凭纯属嫁妆的一部份,不是用来工作的,只有歹命的女人才必须为生活辛苦奋斗,更别说是做这种辛苦得全年无休,却永远只有微薄薪水度日的工作。

不光是嫁人的问题,工作上的事也常令常母百般挑剔。她总是认为到大公司才会有前途(指嫁人)。放着大把金龟不钓,真气煞人也。

这一些观念无法沟通,回家便成了一种苦刑。但她真的希望与父母保持良好的关系,在尽可能的范围内做他们心目中的好女儿。

所以今晚母亲大人召唤,她岂能不去?只能做好心理准备,等待着必然又来一次的叨念——呃,突然想到叨念可能是遗传吧?衍泽不也常嫌她罗嗦?

已有二天没见到他,可能又辛苦工作去了,很欣慰,却也不免若有所失。奇怪,以前数月数年的难得见上一次,只是挂着心,没有太深刻的想念。想到时时期盼他突然出现的那种心情,现下居然有了这种心思,会是爱情的关系吗?

计程车已停在她与母亲约好的餐厅大门前,她付了钱,打断满脑子的胡思乱想。对于感情,她向来无法理得清,别想太多比较好,免得钻入牛角尖。反正——反正顺其自然的相处就好了。

“夕汐,这里!”常母在餐厅靠窗的方位直向她招手。

她笑着迎过去。

“妈,今天怎么穿得这么慎重?”还化了妆哩,并且将所有首饰全配戴在身上,一身金光闪闪的珠光宝气,炫得人不敢直视。

“你为什么连口红也没搽?也不换件洋装,在台北生活这么多年,居然连打扮都不会!”常母开口就挑剔,简直拿素净面孔的女儿没辙。

“干净整齐就好了,来,要吃什么——”发现座位上有三名陌生人,她讶异的停住了嘴。

常母换了副笑脸对座位上的人道:“不好意思啦,高先生、高太太,我女儿一向勤俭持家,不会打扮。来,夕汐,叫伯父、伯母,还有,这位高柏平先生。”

“你们好。”常夕汐一头雾水的打过招呼后,仍看着过度兴奋的母亲。

常母催她入座,正好与高柏平对坐。

“她就是我女儿夕汐啦,今年二十五岁,在慈善机构工作,她自小就特别有爱心,对一些可怜的人都会忍不住去帮助。”

“那真是太好了,现今台湾已经找不到这么乖巧善良的女孩子了。我们柏平去年从南加拿了硕士回来,现在在他舅舅的公司当工程师,实在忙得没空找女朋友。我们就这么一个独生子,真怕他交到不好的女朋友,才会费心得陪他相亲……”

相亲!

常夕汐瞪大杏眼,终于明白自己被母亲设计来相亲,而对面那名西装革履的男子正在相她?

怎么可以这样?太过份了!

“妈——”她张口欲言。

“夕汐,高先生问你读什么科系哩。”常母投来警告的一瞥。

实在不愿惹母亲难堪与生气,她只得硬生生吞忍下抗议的字句,在母亲眼光压迫下,淡淡的回道:“喔,我读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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