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况。
零售商品流通企业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1)内部控制制度是否严密和有效,购入商品是否适销对路,销售商品
现金结算有无差错,库存商品的所有品种是否能及时与消费者见面,定期盘
点商品损耗是否均有规定,商品管理制度是否得到实施;
现金结算有无差错,库存商品的所有品种是否能及时与消费者见面,定期盘
点商品损耗是否均有规定,商品管理制度是否得到实施;
进货合同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计量工具是否符合标准,有无少秤短
两克扣顾客情况;
(3)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各柜组的报帐、对帐、交款手续等是
否符合规定,有无超定额损耗或帐实不符等情况;
(4)必要的实物盘点,检查商品帐实相符程度。
二是按行业分为商业企业审计、粮食商业企业审计、对外贸易企业审计、
供销合作社企业审计、物资供销企业审计、图书发行企业审计、石油商业审
计、医药商业审计、烟草商业审计。这些企业的区别只在于所经营的商品不
同,因此,在审计时,只需要掌握有关商品的特性及其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
响情况,国家有关政策及企业遵守情况,重点了解行业特点,除此之外,可
针对其经营方式是属于批发还是零售进行审计监督。
三是按审计内容可以分为财务收支审计(如资产审计、负债审计、所有
者权益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等。
二、商品流通企业资产审计的内容
二、商品流通企业资产审计的内容
有
30个,其中
21个与
《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相通,具有行业特点的
9个会计核算科目是:商品采
购、库存商品、受托代销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商品削价准备、加工商品、
出租商品、材料物资和特准储备物资,现将其审计内容分别阐述如下:
□商品采购的审计
商品购进是商品经营的起点,也是进行商品销售的物质基础,它指的是
商品流通企业为了转卖或加工后转卖,通过货币结算而取得商品所有权的交
易行为。对商品采购业务进行审计,主要应当包括五个方面内容:
1。审查商品是否应当列入企业商品采购业务核算范围
企业取得商品,是否应当列入商品采购核算范围,主要取决于这项商品
是否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即:
(1)通过货币结算。不通过货币结算而收入的商品,不能列入商品采购
核算范围。如收回委托加工商品、商品溢余、销货退回、接受外单位赠送的
样品等。
(2)以销售为目的。商品流通企业通过货币结算购迸商品,如果是为了
自用,而不是进行销售,也不属于商品采购的核算范围。如企业购进办公用
品、低值易耗品等。
(3)进行商品所有权转移。商品流通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销、代管
商品,企业在商品销售后收取手续费、保管费,由于没有取得商品所有权,
同样不能作为商品购进核算。
在审计时,必须据此三条衡量企业商品采购业务核算范围,缺少任何一
点都不行,以保证商品采购业务核算的正确性、真实性。
2。审查商品采购成本的真实性、完整性
审计时,特别要注意的有两点:
(1)应当列入商品采购成本的项目是否已经包括。商品采购成本是指购
入商品的进货原价,即实际支付给供货单位的商品的全部价款。根据进货渠
道不同,有所区别。国内购进用于国内销售和用于出口的商品,以进货原价
为其采购成本;企业进口的商品,其采购成本包括进口商品的国外进价,应
分摊的外汇价差和进口环节的各种税金;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理进口的商
品,其采购成本为实际支付给代理单位的全部价款;企业收购农副产品,其
采购成本包括支付的收购价款、税金等。
(2)应当从商品采购成本中扣除的项目是否已经扣除。例如,国内购进
商品所发生的进货费用,包括购进出口商品到达交货地车站码头以前支付的
各项费用和手续费,均作为当期损益列入经营费用;进口商品如对外合同以
离岸价格(FOB)成交的,商品到达我国口岸后,发生的费用记入经营费用;
进货折扣与折让,应当按发票价格予以扣除。
3。审查商品采购的结算方式及其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严密,并真正
得以执行采用支票结算方式时,要检查财会部门是否根据业务部门商品购进
计划及有关领导签字批准的文件,开出转帐支票,留下存根,支票交给采购
人员进行商品采购后,采购员持发货票、进货单报销,财会人员是否对此票、
单审核无误后,再行编制记帐凭证;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下,要检查开具的
票据是否有延期付款商品交易的购销合同或协议,汇票是否记名,承兑期是
否超过了
9个月的最长期限;在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由于商品
发运与货款结算完成时间不一致,往往形成“货到单未到”和“单到货未到”
的情况,审计时要分别接收商品和结算货款两个环节进行检查。
发运与货款结算完成时间不一致,往往形成“货到单未到”和“单到货未到”
的情况,审计时要分别接收商品和结算货款两个环节进行检查。
审查预购定金的发放和收回情况
农副产品的生产季节性强,商品流通企业为了保证货源及时购入,事先
向收购产品的产地支付预购定金,待产品生产后,由产地人员将产品送到商
业企业,并按实际货款结清预购定金。审计时要注意预购定金是核算部门发
放还是报帐单位发放,报帐单位发放的预购定金是否全部,有无贪污和挪用
现象;发放的预购定金是否按期收回和全部收回,因特殊原因不能收回的,
在第二年有无重新发放和收回;收回预购定金是否及时报帐和处理。
5。审查商品采购中的特殊业务
这类业务主要包括一些商品交易中因经济纠纷导致的业务,如在商品购
进中发生的拒收商品,拒付货款,进货退出,进货退补价以及商品购进中的
商品溢缺等。
(1)对拒收商品,拒付货款,要审查是否以购销合同为依据,是否确实
因为企业在承付期内,发现商品品种、规格、等级、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
企业在承付期间发现供货方多计货款,是否办理部分拒付;货款已承付后商
品到达,验收时发现与合同不符,是否及时与供货方联系,采取措施尽快解
决。
(2)对进货退出业务,要审查发现商品不符合规定后,是否及时与供货
方协商退货;因为商品已正式办过入库手续,因此还要审查是否办理了出库
手续,财会部门根据有关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3)购进商品的退补价,不仅关系到购销双方的经济利益,而且影响到
库存价值和销售成本的正确反映,审计时要注意是否存在虚假退补价,个人
从中牟利的现象;发生退补价的在库商品是否直接增减库存价值;商品已销
售并已结转商品销售成本时,是否增减商品销售成本;对部分库存、部分销
售的,是否采取适当方法分摊退补价款,如按存销比例分摊退补价款;退补
价全部转入销售帐户的,是否确因难以查明存销数量,并且金额不大。
(4)购入商品溢余和短缺的审查,首先要检查溢余或短缺的原因真实
性,看有无利于商品购进溢余或短缺调整库存价值和当期损益的现象。其次
要检查溢余或短缺商品处理的合规性,属于商品自然升溢的,有没有不作“待
处理财产损溢”处理,个人贪污或集体私分问题;属于供应方多发货的,是
否及时与对方联系,采取退回多发部分或多发部分作增加购进处理;属于应
由供应单位、运输机构、保险公司或其他过失人员负责赔偿的损失,是否明
确责任,及时清偿;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记入“营业外
支出——非常损失”借方时,是否扣除了残料价值和过失人、保险公司赔款;
属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是否确实存在,金额是否真实。再次要审查商品购
进溢余和短缺的报批手续。
□库存商品的审计
库存商品属于存货的范畴,新制度规定,只要商品所有权属于企业,不
管存放在企业仓库、门市部、还是寄存在外库,或是委托其他单位代管、代
销的商品,陈列展览的商品,均属于库存商品的核算范围。库存商品审计的
内容包括记帐价格、调价、削价、溢余、短缺、销售成本以及清查盘点七个
方面。
1。库存商品记帐价格的审查
商品流通企业的库存商品记帐价格可以划分为两大类,采用进价核算和
采用售价核算。商业批发企业或批发商品以及物资供销企业,外贸企业,国
有粮食经营企业的合同订购价和议购价均属于进价核算的范畴。商业零售企
业一般采用售价核算。对库存商品记帐价格的审查,主要看在进价记帐情况
下,库存商品记帐价格与“商品采购”科目核算的采购成本是否一致;在售
价核算的情况下,库存商品记价通过“商品进销差价”备抵以后,是否与“商
品采购”科目核算的价格一致。
商品流通企业的库存商品记帐价格可以划分为两大类,采用进价核算和
采用售价核算。商业批发企业或批发商品以及物资供销企业,外贸企业,国
有粮食经营企业的合同订购价和议购价均属于进价核算的范畴。商业零售企
业一般采用售价核算。对库存商品记帐价格的审查,主要看在进价记帐情况
下,库存商品记帐价格与“商品采购”科目核算的采购成本是否一致;在售
价核算的情况下,库存商品记价通过“商品进销差价”备抵以后,是否与“商
品采购”科目核算的价格一致。
库存商品调价的审计
库存商品调价的审计主要是检查商品调价前,企业是否组织有关人员对
调价商品进行盘点,查明调价商品的实存数量;当调整库存商品进价时,是
调整库存商品的帐面价格和商品进销差价,还是按照规定在商品销售后,体
现在企业当期损益中;当调整库存商品售价时,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是否按
照要求根据售价调高或调低的幅度,调整商品进销差价和库存商品;由于国
家统一调整计划价格时,发生的库存商品增值或减值,是否贯彻了资本保全
原则,不再调整实收资本或其他所有者权益,而是在企业的损益中处理,并
随实现随体现。
3。库存商品削价前的审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库存商品削价前的审计,将成为一项发生频率比较
高的审计内容。因为愈是市场竞争激烈,愈是要求商品迅速推陈出新,由于
供过于求或质量低劣等原因,削价处理的情况将会经常发生。对库存商品削
价的审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削价的必要性。检查库存商品削价是否确实由于商品冷背呆滞、质
次价高、残损变质等原因,必须对原售价作减价处理,防止和查处以库存商
品削价为名,变相私分企业商品,或者销售给“关系户”,而损害国家和企
业利益的行为。
(2)削价的核算方法。商品削价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从商品销售成
本中提取商品削价准备,以处理发生的削价损失,二是不提取削价准备,将
发生的削价损失体现在企业当期损益中。前者适用于削价处理的商品损失的
价值较大,导致企业当期利润大幅度下降,从而影响企业继续经营的情况;
后者适用于相反的情况。审计时要注意:
①计提商品削价准备是否按照库存商品年末余额的
3~5‰计提,并执行
年度中间各月预提,年终进行清算,不再按企业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
②是否仍将商品削价准备与原来的商品削价准备金一样,作为一项基金
而不是列为流动资产用于备抵库存商品帐面价值,在处理上是否在年末将商
品削价准备余额保留,而不是与商品削价准备金一样,余额转回当期损益。
③处理削价商品以及弥补商品削价损失,是否通过销售科目而不是冲减
库存,通过冲减销售成本,将削价商品的销售收入低于其销售成本的差额冲
销。提取的商品削价准备是否加大当期的商品销售成本,使提取和处理的渠
道一致。
④商品削价准备的明细核算,是否与商品销售收入及其销售成本的明细
核算一致。比如商品销售收入及其成本按类别进行明细核算,商品削价准备
的提取和使用也应分类核算。
(3)商品的削价及削价幅度的确认,是否由业务部门或门市部提出意
见,编制商品削价清单,列明需要削价的商品类别、品种、削价幅度以及削
价原因等有关内容,报经企业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