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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10李敖系列之7李敖发电集-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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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之道相信正命
  除了上述宿命、造命外,还有一种正命,就是孔子、孟子相信的命,他们是一半相信命,一半不相信命,例如「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这是儒家的思想,这是相信命,但有一点,儒家不相信的命是,你可以把自己变成圣人,变成了不起的人,「舜何人也,禹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我只要做就可变成圣人,所以孔孟之道,在富贵、死生方面相信命,在鼓励人的方向与志气方面,就不相信命,他们也不相信宿命,所谓「君子不立于偃墙之下」,君子不站在要倒的墙下,孔子、孟子认为我们不相信命,只要有预防,就可以闪躲灾难。
  有的人信命,信到走火入魔的程度,我告诉各位,五十年前我来到台湾,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我父亲非常相信命,每位算命的告诉他说往南去,所以他由东北到了北京,又由北京到上海,最后到了台湾,所以我们家到台湾与父亲相信怪力乱神有一点关系。
  我们对外不要信佛,当然也包括其它宗教,我们不要相信命,我们要靠智能的声音和语言,不要自欺欺人来完成自己,这样才算是真正懂得佛教的佛教徒。印度的国父甘地说他是佛教徒、印度教徒、基督教徒、天主教徒、回教徒,他为何可做如此多的教徒?就是他认为他掌握了每个宗教的精神,他才能发表心胸宽大的言论。
  中国的佛经内,男女是最不平等的,佛经内最基本的精神,是要男人脱离女人变成佛,女人希望下辈子不要做女人,要成为男人;所以在佛经内看到很多文字,讲到女人像大便、尿一样的字眼,非常看不起女人,希望把女人救出来,来生变成男人,「女人变成男人,男人成为佛」成了基本观念。我们会常错误的认为和尚是四大皆空,其实和尚是全世界最有欲望的人,他要牺牲今生今世的幸福、男欢女爱和金银财宝,为了死后可以变成佛、菩萨、金刚……,牺牲了今生是为了来生。所以在我眼里看来,证严法师虽然很了不起,可是我认为她有一个奇怪的欲望,就是来生她要变成男人。
  我曾说过副总统不找女性,到今日中国时报言论版还有人说我「公然侮辱女性,反对女人参政」,其实误会了,我没有反对女人搞政治;我的大前提是,女人去搞政治,对女人是种侮辱,因为政治本身是男人搞的,政治是骯脏的、卑鄙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这些事业不值得可爱、长得像莲花一样的女人去玩。
  中国哲学家老子说「大道废,有仁义;智能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这意思告诉我们为什么有仁义道德出现,是因为有很多道德被摧毁,人才鼓吹仁义道德;因为有虚伪的言论出现,才需要智能;为什么有孝子出现,因为六亲不合才有孝子,因为国家昏乱才有忠臣。所以智能、孝慈、忠臣的出现都不是好现象,是坏现象。换句话说,政治是男人搞的,男人搞不好,才要女人来搞政治,所以对女人而言,这是划不来的事情,因为不该女人出现的时候,女人出现了。
  古代女人有七出、三不去
  我举这个例子证明我们对女孩子充满了细心的保护,而不是歧视女性。中国古代有一个重要的观念,那就是「七出」,就是做太太的,丈夫有七个理由可以把你赶走,第一个理由就是无子,这就可以构成离婚的条件,还有一个口舌,喜欢讲是非,所以现代的女孩都构成被休妻的条件,还有好比说得了恶疾,得了恶疾后就把你赶走,有七个条款把你无条件的赶走。那中国的伦理道德中,难道也像佛经里面这样子歧视女性吗?也不然,有三个防止的条款,叫「三不去」,就是你有七个理由把我赶走,我有三个条款可以保护我,这三个条款符合的时候你就赶不走我了,第一个不去,就是说有所娶无所归,就是你讨我的时候,我有娘家,我娘家的人死光了,你再把我赶回去就不行了,因为我没有娘家可以回去。第二个理由是先贫后富,我嫁给你的时候你是一个穷小子,我跟你白手起家,你发了财,你把我赶走,这不行,这是第二个保护条款。第三个呢,为舅姑叔三年之丧,我丈夫的父亲死了,我的婆婆死了,我为他们穿了三年的孝,对不起,我为你爸爸妈妈穿了三年的孝,你不能赶我走,所以古代虽然有七出条款可以赶走女人,可是有三不去的条款来保障女人,所以呢也没有那么多的离婚事件。有一点大家可以知道,常常不用「七出」,也不用「三不去」,就私下和解了,因为女人允许男人讨小老婆,一讨小老婆,我大老婆也不走,老老实实的待这,相安无事。所以我告诉各位,中国古代家庭能够和谐的原因,是因为丈夫可以公开讨细姨,这是很重要的一个观点。
  讲一个有趣的故事,女人有三个习性是非常可怕的,女人在少女时代坐在那里端庄的很,你跟她讲话脸就红,理都不理你,坐在那里都不动,像一个观世音菩萨,我们怕观世音菩萨吗?当然怕!所以我们要怕女人;中年的女人保护儿女像老虎一样,难道男人不怕老虎吗?所以男人要怕女人;老年以后这个女的丑得跟鬼一样,男人怕鬼吗?当然怕!所以男人怕女人。因此一辈子男人怕女人是有足够的理由。
  要用智能来解决问题
  我说了那么多,是因为从古到今是可以帮我们修正某一些观念的。可是有一个重点,就是我们要有好的头脑,才能够修正我们的观念。有好的头脑才能够活在台湾做你自己,有好的头脑才能够一路走来始终如一。今天我到花莲来是希望大家能够出污泥而不染,在花莲里面做莲花,我的意思就是这样,如果你的问题不能够用你的智能来解决,那我告诉你一个方法,请你们看「李敖大全集」,我一辈子读书的精华全在里面,很多人生的问题、答案都在里面。你们不要以为我今天在台上在乱讲话,常常一个人一个偶然的机会,一场讲演会改变他的一生。清朝末年有一个神童,他中了举人后很神气,结果碰到一个老先生,跟他讲了一天的话,他听了以后非常感动,结果师徒两人做了一件惊天动地的事,就是「戊戌政变」,这两个人就是梁启超和康有为,康有为和他讲了一席话之后,影响梁启超的一生,我希望今天我以一个六十四岁的老头子,在这里跟大家讲的一番话,使大家可以从今天中午后有所改变,谢谢各位。
  
  ·怎样处分国民党党产?
  去年十月九日,刘泰英请我吃饭,我问他,你明知国民党党产是取自国家财产、人民财产的,并且有一天总会纸包不住火的,为什么不考虑考虑返还给国家、人民呢?刘泰英很坦白的向我说:「李敖兄,你不知道,如果我们把党产还出来,那么国民党就先完了,民进党就当选了。」
  两个多月过去了,国民党在选举的压力下,不得不打出所谓党产信托牌,以为蒙混,现在今年一月五日,新党政策会推出「党产信托,换汤不换药」的意见,正是我的看法。内容是:
  ●新党对「党产信托」的质疑:
  一、 「国民党党产」到底价值多少钱?以前有人说值九千亿,近日刘泰英又说约值八百亿,到底是谁说的对?刘泰英不是说党产的帐目已经制作完成,随时可以公布吗?为何还迟迟不公布?还有,国民党在海外的资产又有多少?请国民党「讲清楚,说明白」。
  二、 国民党有多少的党产「来路不明」,是以不合正常程序取自政府与民间?国民党怎么能把这些有问题的财产交由「信托」的方式处理?请国民党立刻处理这个问题。
  三、 国民党把自有的党产,以「信托」的方式处理,好象是撇清了「营利」的责任。 但是,这些营利事业股票的获利,仍然十分惊人,照样赚进大把大把的钞票,
  国民党会不会照样用这些钱大搞「黑金政治」?请国民党「讲清楚,说明白」。
  四、 国民党把自有的党产,以「信托」的方式处理,又牵涉到一个问题:「信托契 约」的订立,是何种类型的信托契约?是否可以随时解约,将本金取回运用?若
  是如此,则国民党随时可以将大笔资金运用于选举与政治操作,那么,「党产信托」也不过是个幌子罢了!换言之,仍然无法断绝政商勾结、黑金政治。
  五、 刘泰英表示:持股超过五十%的「党营事业」才会交付信托,那么,国民党持股 低于五十%的「党资事业」又该如何处理呢?
  ●新党对「党产」的主张:
  一、 「政党规范」应入宪,以赋予「政党法」法源:增列宪法增修条文第五条第七项:「政党应公平竞争,不得独占、垄断或优越使用国家资源,并不得投资或经营营利经济事业。政党、政党附属或从属团体及各所属财产之管理、运用与处分,应以法律定之。」
  二、 制定「政党法」,规范政党及附属团体行为。政党的党产应另行成立「政党基金会」,基金会之本金不得动支,基金之孳息用途限于人才培训、政党外交、学术文化等社会公益活动。「政党基金会」应接受政府主管机关之监督。
  三、 立法院成立「国民党党产清查重估委员会」,由朝野各党派推荐学者专家参加,委员依「政党比例推荐,各党一致通过」产生,并敦请会计师公会推荐会计师共同组成。在国民党公布党产帐目后,由该委员会会同税捐稽征机关及内政部社会司等单位,于三个月内完成国民党党产清查重估。
  四、 国民党党产中经查证为不合正常程序取自政府与民间者,应悉数充公,作为「国民年金」的开办费用。
  五、 国民党在任何营利事业的投资,限期内出清所有持股,所获得的经费,转而成立「国民党基金会」。另外,国民党所持有之不动产,除办公处所外,亦应全数变卖换现,交由「国民党基金会」持有。基金用途限于从事限于人才培训、政党外交、学术文化等公益活动。
  ●国民党突然宣布「党产信托」的动机:
  一、 基于选票考量,这样能取得不知内情民众的支持,认为国民党真的变了。
  二、 避免被充公:「党产信托」可以保住现在还来不及处分的党产,不会因失去政权而被查封充公。
  ●新党立场
  一、 党产信托仍属牟利投资行为
  二、 目前党产中不少系「党库通国库」非法所得,应于立法院组织「政党资产调查委员会」,其成员依「政党比例推荐,各党一致通过」原则产生之。
  三、 不属于国民党合法财产部分,应悉数充公,归于国库,全民共享,或设公共基金,回馈社会。
  四、 属于国民党之财产,应彷德国模式,变卖之后,设置「政党基全会」,从事人才培训、党政外交、学术文化等公益活动。
  ●新党主张党产处理程序 (略)
  
  我看处女寇乃馨
  三十五年前,一九六三年十月,我写了一篇两万多字的论文——〈论「处女膜整型」〉,探讨有关处女的种种问题,这是有史以来探讨这一问题的空前绝后之作。我做梦也没想到,在多年以后,一个梦样的可爱女人,却现身说法、身体力行,以处女的肉身,发扬唯灵的真义,这一对比,自是空前绝后外一章。这个可爱女人,就是寇乃馨。
  一九六三年九月号的「骑士」 (Cavalier) 杂志有一幅漫画,画中一对情侣在汽车中幽会,女的说:「我是个处女,可是对它并不『执迷』。」 (I'm
  a virgin; but I'm not fanatic about it。) 寇乃馨正好相反,她对处女非常「执迷」,她自台大外文系毕业后,徜徉演艺圈四年,被称为「台湾演艺圈最后一个处女」,自属「异类」,因为别人落红成阵之时,当然怪她何以自处。乃馨说:「坦白说,我才不是无聊地为了做处女才是处女,只是因为基督徒的信仰,让我更珍惜、更尊重自己的身体。」
  乃馨的立论,落脚在「基督徒的信仰」上,我认为她上了没读懂「圣经」的传教士们的当。「圣经」提到处女之处分见于「创世纪」第二十四章第十六节、「利未记」第二十一章第三节、「申命记」第二十二章第十九节、第二十八节、「列王记?下」第十九章第二十一节、「以赛亚书」第七章第十四节、第二十三章第十二节、第三十七章第二十二节、「耶利米书」第十四章第十七节、第十八章第十三节、第三十一章第四节、第十三节、第二十一节、「阿摩司书」第五章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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