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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压轧车床都将配拍卖出售,能卖多少算多少。大部分机械设备都是六十年代制造的,即便是最新的也有十多年历史了。
CATIC很快就听到了设备出售的风声。中国人对讨价还价极其精通,这正是一次讨价的绝好机会。1993年9月,中方派出了一个代表团前往哥伦布市检查机器,结果遭到了当地工人的侮辱,因为这些人知道他们很快就会失去工作了。有些工人甚至向代表团投掷螺栓,其它人则努力挡住代表团员的摄像机镜头。中国人决定购买设备,但是交易谈判持续了半年,因为中方力争取得最优惠的价格。
1994年2月,CATIC同意以五百四十万美元的价格一揽子买下了278项设备,包括大到能将一架飞机的机翼冲压成书桌的金属冲压机,手持工具,甚至装废品的筐。中方必须在7月5日前将所有商品装箱上船,清空工厂。麦道原本希望CATIC在购买了这些设备后,关闭工厂的工作会更简单一些,但是他们低估了机械产品销售出口方面的相关法规的复杂性。美国商务部在签发出口许可证前需要了解大量的情况。
许可证还只是美国政府部门为了控制技术在全球的扩散而实施的漫长而烦人的工作中的一部分。在冷战高峰期,出口限制极其苛刻,美国、欧洲和其它非共产主义联盟相互配合防止先进技术和武器流入苏联阵营和中国。但是随着硅芯片、超级计算机和卫星的出现,技术变得越来越复杂。美国公司抱怨说出口限制损害了他们的对外销售。在尼克松访问中国之后,美国放松了对该国的技术和武器出口控制。到1987年,美国军方允许出口导火索和雷管组装线、反炮兵雷达和反潜鱼雷。Grumman公司甚至赢得了一份五亿五千万美元的合同,对中国仿制苏联米格的战斗机上的电子设备进行升级。
TAMDTS改变了一切。即使中国在九十年代重新加强经济建设,美国军方在技术出口方面与美国商务部干上了。商务部官员认为国防部的家伙都患了妄想症;而国防部的家伙们则认为商务部幼稚可笑,过于关心企业利益。1994年,欧洲和日本公司开始向任何买家销售任何对方想要的技术和设备——除了武器。而美国公司依然受到对华技术出口政策的严格限制。
希特让约翰布朗斯负责拿到出口许可证,后者是一名在台湾长大的能说汉语的美国人。布朗斯三十岁,精明而又谦逊,前额挂着一缕头发,脸上总带着一丝坏笑。他对中国的兴趣和希特一样强烈。1986年,他还是麦道公司中国销售团队中的一名实习人员,后来一路提拔最终成为了希特在中国合作制造项目中的得力干将。
布朗斯和希特不停地要求CATIC提供美国政府想要的详细信息。最敏感的设备是六台大型五轴机床,这些机床可以进行非常复杂的同步动作:除了典型的水平、横向和纵向运动,还能围绕两条相互垂直的轴旋转。这些计算机控制的五轴机床可以用于生产许多复杂产品,包括潜艇上的大型推进器,它们可以在水下几乎无声地转动。一点不奇怪,五角大楼一般都会反对向中国出口这类加工设备。
CATIC向美国人保证说马上就会提供信息,但是它也转达了另一个决定。由于害怕失去运营一家中国工厂能带来的发财和回扣机会,CATIC官员决定将最复杂的设备留给自己,这将是第五家工厂,它生产最复杂的配件然后分销给其它四家工厂。
希特很赞同这个想法。这会比四家工厂都复制相同的产能要更高效。但是他也担心改变计划会延长出口许可证的申请过程,因为现在有些设备的运送目的地和当初定的不一样了。他提醒CATIC说在设备获得许可证并出口到中国之前,所有的仓库保管费用都是由中方承担的。CATIC突然醒过味来,立刻就把所有必需的信息都传真了过来。
1994年5月,麦道公司为三十二件设备填写了二十四份出口许可证申请。美国政府内部的争论把申请又向后拖延了几个月。最终,商务部通过在许可证上附加条款的做法取得了大家的一致,这其中包括了一条尤其麻烦的要求:麦道公司必须每个季度向美国政府汇报这些设备的所在地点以及它们的使用情况。CATIC立刻就停止了讨价还价。与此同时,中国的航空工业从欧洲和日本进口了二十四台最先进的计算机控制五轴加工车床。
1995年3月24日,布朗斯开始对CATIC购买的设备进行第一次政府委托的季度检查。他给设备包装箱的号码拍照,在自己的清单上一项一项核对,但是有六台机器找不着了。他问CATIC的陪同这些设备在哪里,对方避开他的目光,咕哝道:“不太清楚。”这句话从字面上的意思就是不太清楚,但是它的真实含义是“我不能告诉你。”布朗斯得和他们的老板谈谈了。
布朗斯勃然大怒。为了申请许可证,他花了四个月向CATIC的官员催要资料并把这些资料汇总编集。他亲自领着他们完成了整个过程,处理那些往往模糊含混、递交不及时的信息。从他加入麦道中国业务的那一天起,他的脑子里就坚信美国政府的所有法律和许可证都必须得到严格的遵守。布朗斯第二天就冲进了CATIC在北京的办公室当面质问项目经理。对方一直在回避他的问题,他越来越生气。起先,他们也都咕哝着“不太清楚”。但是布朗斯绝不妥协。公司诚信命悬一线。他就是要找到这些失踪的设备。突然,中国人发现这些设备被运往了南昌,一座位于中国东南的城市。
“我们没有仓库了,所以把它们运到南昌去了。”一名CATIC官员说道。
狗屁,布朗斯想,这其中一定有问题。把他真正惹毛的是这些中国人对所有这一切满不在乎的态度。他们根本没有认真对待出口许可证上的条款。在中国,获得许可证和批准的艺术就在于告诉政府它想听到的一切,而在获得允许后就可以为所欲为。在中国,你总是可以绕着体制走。真是一团糟,布朗斯想。
布朗斯和希特对出口许可证条款的公然违反深感焦虑,他们立刻把这个问题向麦道出口控制办公室做了汇报。麦道公司于4月4日致信美国商务部,通知对方有六台机床在麦道公司不知道的情况下被运到了南昌飞机制造厂。
希特和布朗斯直到8月份才获得中国政府的批准前往南昌。在那里他们看到了另外一座毫无规划、荒废破旧的中国工厂。五台设备依然在包装中,但是第六台,一台有十年历史的拉伸冲压机已经被拆除了包装,正在安装。巨大的金属弯曲装置太大了,以至于中国人必须打掉旧工厂的一面砖墙才能把设备运进去。安装过程并不顺利。在俄亥俄拆解机器的中国工人小心翼翼地做了记录和图纸,并把每个部分和零件都做了标号,方便回国后的重新组装。但是他们把这些纸质文件和机床都打了同样的箱子里。在运输过程中,水浸入了这些箱子,所有细致入微的记录都成了黏糊糊的纸浆。看着这台安装了一半的设备,希特和布朗斯只能苦笑。
“有谁能把这个和高科技联系在一起?”布朗斯问道。
中国人没有笑。他们购买这些设备是要建立自己的飞机制造工业,而他们收到的是一堆垃圾。南昌厂的厂长在9月份写了一封信给希特,向他道歉违反了美国的法规,但是他也表达自己感到很奇怪为什么对二手设备都有如此严格的规定。他们从欧洲买过远比这先进的设备,但是从不需要什么许可证。
希特和布朗斯推测CATIC和其它四家工厂的官僚人员们也陷入了在中国政府所有的公司中常见的内部派系斗争和草率的商业规划之中。CATIC迫不及待地想要获取巨额利润,因此它对由它进口再向四家工厂出售的产品加了大价,但是工厂经理们拒绝了。他们想要的是一流的设备,而不是美国人的二手货。同时,CATIC计划的第五家工厂一直都没能实现。这批机床砸在CATIC手里了。
希特和布朗斯一直都没有真正搞清楚这些机床怎么跑到南昌厂去的。但他们最后也松了口气,因为这件事看上去并不是非常严重。商务部显然认为这是中国人的商业诡计,而并非麦道公司对国家安全法规的严重侵害。麦道公司最后强迫CATIC把那台金属冲压机重新装箱,并与其它机床一起运到上海的干线客机工厂。1996年2月,商务部修改了出口许可证,麦道公司可以在上海使用这些设备。但是麦道公司的工程师认为这些机器已经过时,无法使用。在离开哥伦布市的十几个月后,这些设备在它们的箱子里慢慢生锈。
火箭科学
当鲍勃希特和约翰布朗斯在为机床问题焦头烂额时,张镇中在休斯也遇到了他自己的技术难题,这些问题其实早在他加入公司之前就开始了。1992年12月,一枚中国的长征运载火箭搭载着休斯公司生产的Optus B2卫星在中国西部内陆西昌发射中心发射,火箭升空48秒之后爆炸。
休斯把目光转向中国是因为没有其它途径发射公司生产的卫星。为了支持超级昂贵的航天飞机计划,美国政府决定淘汰一次性的火箭而改用航天飞机运载卫星和其它货物上天。但是后来挑战者号在1986年爆炸了。就在对卫星的需求随着数字时代卫星电视、电信和全球数据传播的进步而飞速增长的时候,NASA下令禁止使用航天飞机运载商用货物。美国在全球商用卫星市场中的份额将近百分之九十,但是如果休斯、劳拉和洛克西德马丁公司不能把它们的鸟放上天空,它们的生意就得完蛋。俄国还有一些发射能力,但是美国政府不会允许美国卫星在苏联上天的。欧洲的发射服务商阿丽亚纳空间公司也没有多余的发射能力。但中国有足够的火箭,也在寻求更多的商机。
卫星发射和其它复杂的技术一样,都受到了美国妄想症的迫害。TAMDTS后,国会禁止由中国火箭运载美国卫星,除非总统签署一份“国家利益”豁免书。在后来几年中,豁免书或签发或扣留,取决于美国和中国之间的政治关系状况。
休斯公司对Optus B2卫星的发射失败进行了调查,发现问题是用来保护卫星的火箭头锥体在设计上有缺陷。它裂开了。这一发现导致了很多问题。中方官员拒绝承担任何责任。他们可不能让共产党领导认为他们建造的火箭都是次品。钱也是个问题。中国为火箭购买了保险,休斯公司为卫星购买了保险。火箭和卫星各值一亿美元左右,保险公司不希望自己的客户遭到追究。此外,还有更多的卫星在等待着发射日期,中国想要保住自己的摇钱树。
在经过反反复复的相互指责后,休斯公司最终同意签署一份备忘录,声明“发射媒介或整流罩并没有设计或制造或集成方面的缺陷……”。这份挽回面子的文件一经签署,中方火箭发射公司——长城工业公司就立刻开始修理前端整流罩,他们按照休斯公司的建议采用了强度更高的铆钉。负责监督整个调查的美国空军上校书面批准将休斯公司的事故调查分析报告经过简化和删节后移交给中方。1994年8月,休斯Optus B3卫星在中国发射成功。
但是成功很短暂。1995年1月,一枚搭载着休斯公司亚太2号卫星的中国长征火箭在升空后五十秒爆炸。监测仪器表明问题再次出在火箭头锥体上。长城公司并没有完全按照休斯公司的建议对方案进行全面的修改。这一次,中国人再次拒绝了休斯的结论。长城公司竭力想要掩盖长征火箭的任何瑕疵,他们害怕保险公司可能不愿意为将来的发射承保。最后,双方把事故归咎于风引起的切变。发射当天的确有很大的风,休斯公司的工程师也愿意担保如果天气温和的话火箭头锥体不会有问题。中方还把原因部分归咎于火箭和卫星的连结处,这样两边都承担责任。
1995年7月,中方和休斯卫星的官员联合发布了一份新闻声明,指出“两个可能的原因导致了失败。”休斯说大风影响了火箭头锥体,中方则说在火箭和卫星的连结处有问题。在获得商业部的批准后,休斯公司将其自己的调查报告转交给了中国火箭制造商,那份报告指出问题处在头锥体上。
在妥协的那几个月中,一枚长征火箭搭载着一颗劳拉太空系统公司的卫星升空,在发射时火箭倒翻了下来。它横着飞向了附近的一个山坡,落在了一个村子里,有上百名农民死亡或受伤。保险界炸开了锅。政治妥协和要面子的解释都不起作用了。如果劳拉和长城公司不能查明原因并修理妥当,保险公司不仅会拒绝赔偿,它们以后也不会再为中国发射火箭承保。中方很快解释说他们的调查发现在导航系统中有一根电线断了,因此导致发射失败,但是保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