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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建夷宫词”说只能是一说,而不能成为历史的依据。
第二,关于“亲到皇宫内院”。多尔衮死后追其罪时,有一条罪状是:“又亲到皇宫内院。”(蒋良骐《东华录》)朝鲜《李朝大王实录》也作了相同的记载。在后来修的《清世祖实录》里却删掉了这句话。这说明多尔衮到“皇宫内院”确有其事。而删掉这句话,恰表明事有隐衷。那么,多尔衮到皇宫内院,能说明太后下嫁了吗?
其一,这个皇宫内院是沈阳的皇宫内院,还是北京紫禁城的皇宫内院?没有指明。
其二,多尔衮是“到”皇宫内院,而不是“住”皇宫内院,那么“到”皇宫内院,就一定是太后下嫁给多尔衮了吗?
其三,史家对此做出推测:皇太后与多尔衮也许有暧昧关系。高阳先生说,《东华录》所谓多尔衮“亲到皇宫内院”云云,极有可能是指孝庄与多尔衮相恋的事实。孝庄太后与睿王多尔衮关系暧昧,可能是真,也可能是假,即使是关系暧昧,也不等于太后下嫁了。
其四,也有人认为,如果太后真的下嫁了,多尔衮到皇宫内院也就名正言顺了,而把这一条列为多尔衮的罪状,恰好反证太后并没有下嫁。
所以,“亲到皇宫内院说”不能提供太后下嫁的确凿依据,却道出了疑点。
第三,关于“下嫁诏书”。民国时出版了一部书叫《多尔衮摄政日记》,这部书原名叫《皇父摄政王多尔衮起居注》,是一个叫刘文兴的人家里收藏的。在出版之前,他写了一篇《清初皇父摄政王多尔衮起居注跋》,发表在民国三十六年(1937年)一月二十八日《中央日报·文史周刊》上。文中说:“清季,宣统改元,内阁库垣圮(pǐ)。时家君方任阁读,奉朝命检库藏。既得顺治时太后下嫁皇父摄政王诏,摄政王致史可法、唐通、马科书稿等,遂以闻于朝,迄今犹藏诸故宫博物院。”多尔衮致唐通、马科书稿,发表在《清代档案史料丛编》,致史可法书的内容今亦可知。惟有这位刘先生父亲见过的《太后下嫁诏》未见发表,别人也没见过。清宫档案收藏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和台北故宫博物院文献处,有许多学者专门整理和研究清宫档案,从刘文兴说他父亲见过太后下嫁的诏书,直到现在整整70年了,还没有一个人说自己见过这份档案。
既然至今没有见到这份太后下嫁诏,所以这个证据目前还不能成立。如果真的有这份档案,将来随着清宫档案的进一步整理,是一定会被发现的。但是有人写书说,刘文兴是个喜欢开玩笑的人,当年为了让自己的书好卖,才故意制造了这么一个噱头。
第四,关于“未葬昭陵”。清朝的皇帝陵分三处:一处是关外三陵——永陵、福陵(沈阳东陵)、昭陵(沈阳北陵),一处是河北遵化的清东陵,另一处是河北易县的清西陵。皇太极葬在关外三陵之一的沈阳北的昭陵。他的一后四妃,孝端皇后于顺治六年(1649年)四月十七日病逝,次年二月骨灰奉移沈阳,入葬昭陵;关雎宫宸妃于崇德六年(1641年)先于皇太极病逝,但后来将宸妃遗骨迁葬到昭陵的妃园寝;衍庆宫淑妃于康熙六年(1667年)病逝,葬入昭陵的妃园寝;麟趾宫贵妃病逝于康熙十三年(1674年),也葬入昭陵的妃园寝。按照清朝陵寝制度,孝庄太后死后应葬在昭陵,就是同皇太极合葬。但是,她不仅没有葬在昭陵,而且葬在清东陵的风水墙外。于是就引出了许多说法。有人说因为孝庄太后下嫁了,死后无颜回昭陵见夫君,所以把她葬清东陵大门旁,给子孙看门。
事实上,孝庄在31岁时丧夫,32岁来到北京,49岁时丧子,75岁即康熙二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1688年1月27日)去世,至此她已经在关内生活了近半个世纪,接受了汉族棺葬的习俗,而她的丈夫皇太极已经逝世44年,是按照满洲的习俗火葬,早已在关外沈阳的昭陵入土为安。所以对于自己的后事,孝庄太皇太后向皇孙康熙帝有过交代:“太宗文皇帝梓宫安奉已久,不可为我轻动。况我心恋汝父子,不忍远去,务于孝陵近地安厝,则我心无憾矣。”就是说,她不愿意惊动太宗皇太极的亡灵,而愿意陪伴英年早逝的儿子顺治。太皇太后死后葬在清东陵的遗命,给皇孙康熙帝出了一道难题:既不能违背祖宗之制,又不能违抗祖母之命,怎么办?康熙帝最后采取了一个临时举措,把太皇太后生前在紫禁城里最喜欢住的寝宫拆了,搬到东陵风水墙外,修起一座“暂安奉殿”,将孝庄太皇太后的梓宫(棺材)暂时安置在那里。直到康熙帝逝世,他一直没有解决祖母陵寝的难题。
雍正帝即位以后着手解决这个难题。雍正二年(1724年)二月初五日,雍正帝下谕,追述了孝庄不与太宗合葬、在孝陵附近安厝的遗嘱,说:“朕惟礼经云:合葬非古也。先儒又云:神灵有知,无所不通。是知合与不合,惟义所在。今昭陵安奉日久,若于左近另起山陵,究非合葬之意。且自孝庄文皇后安奉以来,我圣祖仁皇帝历数绵长,海宇乂安,子孙繁衍,想孝庄文皇后在天之灵十分安妥。”经过大臣们反复磋商,终于确定了解决的方案,当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确定孝庄文皇后陵为昭西陵——将暂安奉殿改建为陵。雍正三年(1725年)十二月初十日,孝庄文皇后梓宫下葬昭西陵地宫。这时,孝庄太后已经逝世整整37年。所以她的陵园是重孙子胤禛修建的。雍正皇帝的这个解决方案是很高明的。既遵循了祖制,又满足了孝庄太后的遗愿。
其一,从昭西陵的名称看:太宗文皇帝皇太极陵寝的名称是昭陵,孝庄文皇后陵寝位于太宗昭陵的西边(河北遵化在沈阳西),陵寝的名称是“昭西陵”,所以从名称上确定墓主是太宗皇帝的皇后,昭西陵和昭陵是同一体系。虽然昭西陵紧挨着东陵风水墙,但是它和东陵完全是两个系统。
其二,从昭西陵的规制看:建有重檐庑殿顶的隆恩殿,内外有两道围墙,还建了神道碑亭。这些超过常规的做法,表明了对墓主的尊重,显示出墓主的崇高地位,根本看不出有“轻蔑”的意思,所以“为子孙看守陵门”云云不足为据。
其三,从昭西陵的地位看:因为顺治皇帝是逝世在关内的第一位清朝皇帝,他的祖父
努尔哈赤和父亲皇太极都葬在关外,他第一个葬进关内的清东陵,所以顺治皇帝的孝陵理所当然是清东陵的主陵,地位最高。但是孝庄太后是顺治帝的母亲,如葬入东陵就无法显示她的地位。所以雍正皇帝想了一个办法,把孝庄太皇太后的昭西陵安置在东陵风水墙外而单独成陵,这样做可谓一举三得:既表明了和太宗昭陵的关系,又表明了墓主的崇高地位,还实现了孝庄太后陪伴顺治帝的遗愿。
因此,以孝庄皇太后“未葬昭陵”,给“东陵看门”,而断定太后曾经下嫁,显然证据不足。
而且,孝庄太后并不是清朝第一位未同皇帝合葬的皇后,在她下葬之前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顺治帝的孝惠章皇后死后葬在孝陵的东边,后来这座陵就命名为孝东陵。康熙帝死后葬在景陵,他的一后四妃葬入的都是棺椁。从景陵开始,先于皇帝而死的皇后先葬于地宫,但石门不关,一旦皇帝死后葬入地宫,就关闭地宫;死于皇帝之后的皇后,则另建地宫。这成为制度。孝庄太后的下葬在此之后,实际上似乎也借鉴了这种制度。
第五,关于“青梅竹马”。有人说庄妃与多尔衮是“青梅竹马”,自小时候就相恋,所以太后下嫁是有感情基础的。其实,庄妃出生在蒙古科尔沁,多尔衮则出生在满洲赫图阿拉,两地相距甚远,二人并无“青梅竹马”的可能。也有人说在努尔哈赤和皇太极到科尔沁娶亲时,多尔衮跟着去了,见到幼年的庄妃,两人相恋。实际上,努尔哈赤父子虽然都娶了科尔沁女子,但当时是送亲,而不是他们到科尔沁去娶亲,所以多尔衮也不可能去科尔沁见庄妃。庄妃从13岁起就来到爱新觉罗家庭,又和多尔衮年龄相仿,是否会产生恋情,史书不会记载,后人也无法推断。但是即使两人之间有恋情,也不能证明孝庄太后就一定嫁给了多尔衮。
第六,关于“保儿皇位”。有人说孝庄皇太后为了保住儿子福临的皇位,不得不委身于多尔衮。此说站不住脚。年仅6岁的福临能够继位,是当时多种政治势力复杂斗争和相互妥协的结果,而不是由皇太后依靠多尔衮一个人决定。实际上,多尔衮本意是自己继承皇位,根本没打算让侄子福临继位。在和皇二兄代善、皇长侄豪格等激烈角逐之后,他才接受了济尔哈朗等的建议,扶福临即位,自己和济尔哈朗做辅政王。顺治帝即位以后,如果孝庄以“色情”巴结多尔衮,只会让皇权更加容易地落到多尔衮之手。事实上,孝庄皇太后依靠孝端皇太后,对多尔衮既重用、又牵制,采取了非常复杂的政治手段,才使多尔衮最终没有突破摄政王的圈子,而保证了顺治
小皇帝的地位。因为皇帝年幼,国事家事都要依靠摄政王,所以孝庄皇太后注意协调与多尔衮的关系。但是由此作为太后下嫁的依据,显然站不住脚。
第七,关于“弟娶其嫂”。满洲确实有“兄死弟娶其嫂”的习俗。清太宗皇太极开始改革满洲的婚姻习俗,规定:“不许乱伦婚娶”(《清太宗实录》卷十一),严禁转房婚——不许娶庶母、婶母、嫂子、侄妇等,但没有触动异辈相婚和姐妹同嫁一夫的婚俗。清帝中满洲异辈相婚,入关后顺治帝出现过,后来就再没出现过。姐妹同嫁一夫,康熙帝后妃中有三对亲姐妹,光绪帝曾有瑾妃和珍妃姐妹。然而,汉族个别也有这种习俗。但有这样的习俗,并不能证明多尔衮就一定娶了他的嫂子。
第八,关于“尊称皇父”。有人说多尔衮被称为“皇父摄政王”,既然被称作是“皇父”,那就证明顺治帝的母亲孝庄太后嫁给他了。崇德八年(1643年)皇太极逝世,顺治帝即位。第二年,清朝迁都北京,封多尔衮为叔父摄政王。顺治五年(1648年)十一月,尊多尔衮为皇父摄政王,“加皇叔父摄政王为皇父摄政王,凡进呈本章旨意,俱书皇父摄政王”(蒋良骐《东华录》卷六)。这就如同后来光绪皇帝尊称慈禧太后为“皇阿玛”一样。无论是叔父摄政王,还是皇父摄政王,都是摄政王的尊称,并不能证明多尔衮做了顺治帝的继父。
第九,关于“朝鲜史证”。类似太后下嫁颁诏告谕这种朝廷大事,照例是应当诏谕属国的。当时作为清朝属国,朝鲜对于清朝发生的大事有详细的记载,留下了珍贵的历史资料《李朝大王实录》。朝鲜的《李朝大王实录》没有“太后下嫁”颁诏告谕的记载。所以有学者推断,根本没有孝庄太后下嫁这件事。
第十,关于“顺治报复”。顺治七年(1650年)十二月,多尔衮病死。不到一个月,顺治帝就拿多尔衮的哥哥阿济格开刀,来惩治多尔衮。顺治八年(1651年)正月初六日,顺治
顺治帝就以“和硕英亲王阿济格谋乱”罪,将其幽禁,后来将阿济格赐死。二月十五日,也就是福临亲政一个月零三天,就定多尔衮十大罪状,命将多尔衮削其爵号,撤其庙享,黜其宗室,籍其财产,没其府第,毁其陵墓,继子多尔博归宗。耶稣会士卫匡国在《鞑靼战记》中记载:多尔衮死后被毁挖坟墓,掘出尸体,用棍子打,以鞭子抽,砍掉脑袋,暴尸示众。
有人推断,因为多尔衮逼孝庄太后下嫁,所以才引起顺治帝如此的仇恨。这种说法不能说一点道理都没有,但毕竟是推测,不能作为孝庄太后下嫁的依据。况且少年天子亲政以后,严惩摄政王或辅政大臣,例子是很多的。明朝万历皇帝亲政后,严惩张居正;康熙皇帝亲政后,严惩辅政大臣鳌拜,都是史例。
第十一,关于孝端不允。布木布泰的姑姑孝端皇太后尚在,她不会允许自己的侄女下嫁,败坏皇家的体统,有辱皇家的尊严。
第十二,关于笔记无载。当时在京的大小官员、来京科考的举子,至今没有见到一篇“太后下嫁”的记载。如果说当时怕犯忌讳而正史无载的话,可是私家笔记、文集、手稿、秘录等也不见记载。
从以上十二条来看,孝庄太后下嫁多尔衮,既无文献根据,也无档案依据。从目前清史研究的情况看,既没有过硬的材料证明太后下嫁了,也不能完全消除关于太后下嫁的疑问。所以,300多年来,直到今天,孝庄太后下嫁一直是清宫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