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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这样严格的准入制度。特别是在过去的时代,一个祖传的秘方,就可以成为行医的资格。在这当中,确实有优秀甚至神奇的药物与医术,但同时也有名不副实甚至欺世盗名者存在。因此,与西医对比,缺乏明确而严格门槛制度的中医往往鱼龙混杂,甚至出现劣胜优汰的结果。这说明,在特定的领域中,特别是在职业的领域中,门槛的存在是为社会所必需的。
在改革前,特别是在“文革”期间,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个“夷平”的社会,至少从阶层和职业的角度说是如此。在那样一个时代,资格的作用降到了最低的限度。工农兵管大学,外行领导内行,政治上可靠就可以当会计(当然,在那个时候,在城乡之间、工人和干部之间甚至不同所有制单位的成员之间,门槛也是森严的)。缺乏门槛的结果是社会的职业化和专门化程度只能处于一种相当低的水平,并导致社会功能难以有效运行。所以,在改革以来的这20多年中,我们可以看到社会中门槛的不断重建:行医要有行医的资格证书,律师要有律师的资格证书,建筑师要有建筑师的资格证书,会计要有会计的资格证书,等等,而要获得这些证书或资格,甚至不仅要接受相应的正规教育,还要接受有关的培训和考试。正是通过这一系列的门槛重建,我们社会的专业化和职业化程度在大大向前推进。
同时,在以资格或证书为标志的有形门槛重建的同时,另外一些无形的门槛也在不断形成。最近几年,一些地方政府,伴随机构改革开始实行鼓励干部下海经商的政策。在有的地方,甚至推行干部带薪下海,并由此引起社会中的广泛议论。可以说,这是继20世纪90年代初官员下海潮之后的又一次大规模的官员下海浪潮。这当中的是非不是我们在这里所关心的。我们在这里关心的是这两次下海潮的不同特点。对这两次下海潮进行一下简单的对比就可以看出,在第一次下海潮中,下海的人们往往是直接当老板,尽管有相当的人做的是很小的老板。但无论如何,要有一个摊子,要有一个公司和老板的名目。而在这次官员下海潮中,特别是在东部沿海的经济发达地区,下海的官员往往不是直接去做老板,而是做职业经理,成为高级打工族。在这个现象背后的,实际上是商场中的门槛已经开始形成。现在人们经常说,要进入某一个领域至少需要什么样规模的资金,说的就是进入的资金门槛。这种门槛不是来自正式制度认定的资格,也不是源于某种行政权力的规定,而是由于行动者拥有资源的差异而自然形成的。
在一个社会中不可没有门槛,但过高的门槛或不适当的门槛则会阻碍社会流动的发生,形成社会排斥,并导致社会结构的僵硬和经济社会生活缺少活力。
在经济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过高的门槛往往是垄断形成的温床,而那些占据优势地位的企业就会有意构筑比较高的门槛,以防止其他竞争者的进入。在这样的情况下,本来可以为经济提供活力的竞争就会减少。
而在社会领域中,则是社会结构的僵硬化和社会排斥的形成。有学者考证,社会排斥的概念最初于20世纪60年代出现在法国。到了80年代,社会排斥开始变成描述和分析社会结构的一个概念。我们所讨论过的断裂社会,“社会排斥”就是其中的内涵之一。在人们使用“社会排斥”这个概念的时候,一般是对社会中的穷人和弱势者而言的。而在这里,我们是在一个更为广泛的意义上来使用这个概念,即“社会排斥”所表明的是一种不同社会群体或社会阶层间的排斥关系。当然,在现实的层面上这主要表现为对地位低下的群体与阶层的排斥。实际上,任何社会中都有地位低下的群体与阶层存在。因此,问题不在于有没有地位低下的群体或阶层的存在,而在于地位低下的群体与阶层有没有向上流动的机会。
就此而言,在我们的社会中,有一些迹象是值得人们关注的。虽然从总体上说,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与转型过程相伴随的是社会结构的剧烈变动和频繁的社会流动。而且,这个转型的过程不是短时间就可以完成的。但同时也应当看到,随着社会结构的不断定型化,社会流动已经开始出现减弱或是常规化的趋势。这样就在一部分群体中出现“凝固化”的现象。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陆学艺等人的研究表明,在工人这个阶层中,“凝固化”的现象已经开始出现。实际上,不仅在工人中,在农民和由农民工构成的打工者中这种现象也开始出现。农民在经历了80年代和90年代初的分化与流动之后,社会流动与地位变动已经明显减弱。上亿人的打工者群体如果说在最初的时候体现的是流动,而在今天则更突出地体现为定型——定型为一个特殊的打工者群体。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构筑群体或阶层间的正常流动渠道,从而确保群体或阶层之间的常规化流动,就成为一个必须正视和解决的问题。
人们经常说,在美国社会中,阶级意识是比较淡薄的。有研究表明,在美国,除了上层社会还具有较明显的阶级意识之外,其他阶层的阶级或阶层意识并不明显,反倒是大多数都把自己看作是属于一种笼统而模糊的“中产阶层”的范畴,以至于有人借用葛兰西的概念将这种现象称为“虚假意识”。在这里,虚假与否我们姑且不论,但频繁的社会流动会淡化阶层或群体意识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社会分层的新趋势教育与阶层的再生产
在最近的一些文章中,我一直试图说明,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社会阶层结构演变出现了一种新的趋势,这就是社会阶层结构的定型化。观察一下身边的社会生活,我们可以发现,在最近的几年中,经济和社会生活在发生迅速的变化,而社会阶层结构的变化却显得并不明显。其实,不是社会的阶层在这几年中没有发生变化,而是它用一种看似不变的方式表明了自己的变化,这就是定型化的过程。也就是说,我们在开始面对一种相对稳定的社会阶层结构了。
一般地说,社会阶层结构定型化的标志,主要表现在三个问题上,一是阶层之间边界的出现,二是阶层内部认同的形成,三是阶层之间流动的减少和常规化。观察一下目前我国的社会生活,就会发现这三个趋势已经开始在不同程度地出现。当然,我们所处的仍然是一个剧烈的社会变革时期,社会结构的变动仍然是每日每时地发生,社会流动仍然是相当频繁的,特别是在未来的若干年间,城市化的过程会伴随着从农村到城市的大规模社会流动,但即便如此,我们还是必须注意到,未来社会阶层结构的雏形毕竟现在已经开始出现了,并开始定型化了。
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之下,我们要讨论这样一些问题:一个社会流动的机制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在微观的层面上,人们改变自己社会地位的手段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这样的变化对社会生活会具有什么样的影响?
回顾一下这20多年改革的历程以及与这个历程相伴随的社会流动的过程,就可以发现,从7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中国的大规模社会阶层结构变动和社会流动是由体制改革引发的。农村的改革促发了农民的分化,由此有了务农的农民、经商的农民、务工的农民,以及富裕的农民和贫困的农民之分;城市中多种经济成分的出现,使得工人有了国有企业工人、三资企业工人、私营企业工人之分,以及不同种类的知识分子的出现;国有企业的改革,则带来了上千万的失业下岗人员的出现;而中产阶层、企业家阶层等原来我们这个社会中所没有的结构成分的出现,更是与经济体制的改革密切联系在一起的。然而我们可以看到,在最近的几年中,由此引发的社会结构变动和社会流动已经在明显减少,社会流动越来越变得常规化。而在常规化的社会流动中,最重要的流动机制已经与教育联系在一起。因此,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在未来的社会中,教育将会越来越多地取代体制改革成为我国社会流动的主要机制。
说到教育与社会流动和社会阶层结构变迁之间的关系,有人会熟知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布尔迪厄那有名的论断:教育是阶级再生产的机制。1970年,布尔迪厄出版了《教育、文化和社会的再生产》。他的这本书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人们对教育制度的看法。在过去,人们主要将教育看作是传授知识和颁发文凭的机构。但布尔迪厄在这部著作中,令人信服地说明,教育机构同时也是再生产社会不平等并使之合法化的方式,是现代社会中阶级再生产的一种重要机制。因为正是通过这种教育机构,家庭背景的差异甚至对不同语言和生活方式熟悉程度的差异,被转化成学校考试成绩的差别。这样,教育就不断地将社会中已有的阶级结构复制出来。如果说布尔迪厄的再生产理论强调了教育对于阶级结构的维护和复制的作用,也有另外的许多研究表明了教育对社会流动的积极作用。其实,这种作用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就有充分的表现。我们都知道,在隋唐之后,科举制就已经成为社会流动的一种重要机制。一个出身贫寒的孩子,如果学习成绩突出,考取了某种功名,就可以通过考试的方式实现向上的社会流动。而在现在主要以职业作为社会分层基础的西方社会中,教育和文凭的获得无疑也是社会流动的最重要的机制之一。
上述的两种观点,表面看起来是矛盾的,但又都有诸多的实例来支撑。这实际上也许恰恰表明了教育对于社会阶层结构的双重影响,即它一方面复制或再生产着原有的结构,另一方面又为这种结构的变动和微调提供了渠道。而在具体的情境之中,教育会显示出它哪一方面的作用,则取决于其他的种种因素。也正因为如此,人们不断提出教育的公平问题。但问题就出在这里,教育公平常常被人们理解为分数面前人人平等。这似乎是有道理的,但如果将这个问题放到一个宏观的背景中去看,就会发现表面的真理实际上掩盖着真正的谬误。因为正是分数面前人人平等这样的一个原则,可能会起到维护和延续一种不公平的社会结构的作用。
1977年,一位叫威利斯的学者出版了《学做工》一书。在这本书中,他通过在英国进行的细致的实地研究,试图回答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工人阶级的孩子往往只能得到工人阶级的工作。换言之,就是他们为什么不能实现向上的社会流动。在《学做工》这本书中,他描述了工人阶级的孩子是如何主动学习工人阶级的文化,如何主动放弃向上流动的机会的。他发现,学校中不良少年和用功读书孩子的家庭背景差异是相当明显的。前者主要来自工人阶级家庭,而后者主要来自中产阶级家庭。“不良少年”经常学习成年工人阶级的文化习惯,如抽烟、喝酒、打工赚钱等。他也知道好好读书将来会有比较好的待遇和工作。但尽管如此,他们仍然拒绝接受这条道路。当然,作者要论述的问题比我们这里讨论的要复杂,但即便如此,我们从中还是可以理解到,教育与提供社会流动的机会之间的关系是相当复杂的,而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只是一个作用范围非常有限的公平原则。
回到我们目前的现实社会生活中来,我们也许可以看到一组更为“现实的”因素对“分数面前人人平等”这个原则起作用范围的限制。1999年底,《中国青年报》披露了一份关于中国公民高等教育的报告。报告对北京多所高校2000余名学生的抽样调查中发现:这些学生里,28%来自北京,30%来自北京以外的城市,24%来自全国各地不出名的城镇,18%(确切数值是17.7%)来自农村。也就是说,城乡大学生的比例分别是82.3%、17.7%。这个比例是否可以推断到全国,我们不得而知。但大学中来自农村的生源比重不断降低,甚至一些城市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孩子在升学上也遇到困难。更重要的是,不同家庭背景的孩子在初级教育阶段就开始接受质量差异很大的教育,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
我们这里要讨论的不仅仅是一个教育的公平问题,而是在一个逐步进入结构定型化的社会中,如何提供有效的社会流动机制以确保正常的社会流动得以进行,从而保证社会的活力与公平。
社会分层的新趋势寻找多数人的家园
如果有人问:在过去的20年中我们社会增长最快的两种东西是什么,回答可能就是经济和欲望。在经济上,翻两番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