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突然,她觉得浑身上下的每一根神经都在让她发出痛楚,她知道,她的泪都流干了,心也痛僵了,身体还这么饶不了地让她疼。
她觉得她开始生气了,她开始要反抗了,她不能够这么让这个痛来随便踩扁她、压榨她、毁灭她……
她真的不干了!
她取出大野洋子的音乐扔到垃圾箱里。这个浑身充满阴气的女人,这个把坏情绪带到她生活里的音乐,这些酒瓶子,这些香烟,这些痛苦,这些欺骗,都不能再来啃她的心了。
她是聪明的女人,被侵略一点点是可以的,但谁要想完全占有她,她是宁死也不会给的那种女人。
她打开所有的窗户,让阳光都进来屋子,进来她的心里。
她再一次进入浴室,又把自己用很热的水彻底冲洗了一遍后,泡了一杯云南买回来的青山绿水茶叶,静静地坐在书桌前,摆好纸和笔,再烧上了三根西藏香,她开始写她的故事。
写字的人,只要有笔、有纸在手里,心里就会平静下来,自己就会变成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随心所欲的世界,一个不用跟自己不喜欢的任何人在一起的世界,这个世界让人觉得心里很干净。
她喜欢干干净净,她也一直在干干净净地写着她的生活,她一直就知道她自己是一个很真诚的人,她不是一个乱乱的女人,她最不喜欢的也是乱乱的女人。
这一分钟,她知道了,她的家,她的男人,她的辛苦都被别人占有了。
突然的没有了这个和她在一起7年的男人。
这个7年多来一直赞美她、关爱她、心疼她的男人。
这个每天早上为她烧咖啡,为她放音乐,每天晚上为她放满温度刚刚好泡澡水的男人。
一直在路上的她,一时间,突然就没有了这个男人,7年的日日夜夜,无论在任何一个国度都可以把他吵醒给她出点子和可以倾诉的男人……
一时间,都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她怔怔地站在屋子的中间,举着空空的咖啡杯,多么希望这一切都是在做梦,只是一个噩梦而已,7年的左右手,突然就没了……
怎么才可以习惯。
这么一种左手边,右手边都空荡荡的感觉。
这种空让她慌得心里发毛……
感觉到自己又再次被命运血淋淋地推到了路的中间,没有了方向……
前言 我就这么爱过前言:我就这么爱过(3)
每一次没有方向的时间,她便会去找一块黑布,把自己的脸藏在黑布中间,用自己编出来的音乐,唱几十次的消孽经。唱到心开始松下来的时间,她便会再坐回到桌子面前,把整个人,思想和身体统统地都溶到写作里,不去管外面的黑夜白天。
她每一天都花很多的时间坐在她的书桌前。
书桌上摆着她和他的照片儿。女才男貌,干干净净,相亲相爱。照片儿上的人儿,总是可以让看的人有一种可亲,可近的甜蜜状。听旁人赞美她和他很般配的时候,是她心里最甜蜜的时候。
她还是无法想像这个在她眼前,被她框在镜框里的男人,怎么突然的,不可能再是她的了。
7年的时间,对于已经进入38岁的她,是多么珍贵的时间年段,他怎么就可以这么翻脸像翻书一样地把她关在外面了。
她真的不能体会?!她惟一的家,是在他心里。
她每次只要这样捧着这个镜框的时候,都会习惯地亲吻他的脸。尤其是他的眼睛,她爱他这双一点生活痕迹都没有的眼睛,和她自己相比,她觉得自己像一座各种季节都经过了的大山。什么样的风吹日晒,霜打雨淋,身穿万洞,都还是站得直直的,挺得稳稳的。
虽然,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咬着牙根挺过来的,但幸运的是每一次都挺了过来。
他总是敬佩和心疼她的种种经历,而她总是感叹他的那份单纯,奶油沫里长大的调皮和执著。这么两个不同世界里长大的两颗心,他们相遇,相爱。他和她都说过,这是“缘分”。
“缘份”这两个字其实对于一直信奉“藏传佛教”的她,多少是有一点敏感的。
“缘份”是可以深,可以浅的,可以来,也可以走的。 她一直以为她和他的缘分是深厚的。因为,他和她的相识相爱是好少有的巧遇,巧合,巧妙……
作家三毛说过一句话“任何一件事情的发生都不是偶然的”。
想着,她那一天晚上是因为忘了拿手套,才回房间,才会接听电话,才会打开电视,才会知道家乡地震,才会返回中国,才会路过北京,才会认识奥地利帅哥,才会跟他外出,才会遇见我的挪威王子——石丹梧……
这一串串乱七八糟的巧合,里面连串着的缘分,是吓死人的夸张……
《7年之痒》 第一部分第一章 缘
意大利的米兰,时装之都。 一场意大利 1997 年男装新款的时装发布会正在市区旁边的一个古老城堡的露天阳台忙碌地举行。 在市中心暖气融融的酒店房间里茫茫地收拾打扮的她,心里一直嘀咕着,这个意大利民族, 11 月份的寒冷天气,把发布会放在露天举行,虽然旁边会安排电暖气,但很怕冷的她,一想到自己是被放在冷冷的露天外面,心里总会有一种寒气往外冒的感觉。 一个心里觉得冷的人,身边的暖气再足也是不会管用的。 中午去逛街买晚上用来配晚装的手套,被寒气刺骨的风,吹得手脚都僵痛的她,冲进一家看来好暖和的餐厅里,想极了立刻有一杯热气腾腾的热巧克力握在手里,让自己的身体从僵硬中软和过来。 刚刚落座,一个意大利高高帅帅的男侍者,走过来就在她面前放了一杯冰水,然后,问她要点什么?她根本不敢把眼睛往冰水那边看,点了一杯热牛奶,一杯热巧克力,一杯热咖啡,然后,把酒水单往脸上一遮,拜托侍者赶快把冰水从她面前拿开。 她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这么怕冷,她又想了一下,会不会是身体力缺了什么元素,才会这么怕冷。 终于收拾打扮好了,时间是 7 点整, 30 分钟车程赶到发布会正好不迟到。 下了电梯才发现,手套只拿了一只,返回房间,正好有电话进房间,她一直有一个习惯,只要一个人在酒店里住,她便会一边接电话,一边开电视…… 电视里一个镜头闪过她的眼里,就把她的心拎了起来,拎紧了——中国,云南丽江古城地震…… 她跳起来,回中国! 11 月的天气,已经很寒冷了,探完了家人,她又该上路了,地震已经把公路都震断了, 5 天的时间里,她带着弟弟、妹妹三人,搭一段顺风车,走一段路。再搭一段顺风车,又走一段路,终于在经过了两天两夜长途旅行大巴士的颠簸后,到达了四川的成都,入住了锦江宾馆。 行李都来不及放好,她先下楼到咖啡厅灌了三杯咖啡下肚,把身体深深地往沙发上一仰,狠狠地抽完了一包红塔山,才算把身体里面的疲劳缓了一点回来。 这些年来,她的生活一直是这样大起大伏的,一会儿香艳,一会儿艰辛,一会儿豪华,一会嬉皮,一会儿浪漫无比,一会儿深山里步行找前途。 她的命里注定一直要在生活的底层和高层之间来回穿梭。 想想,两周前,她还在意大利米兰!穿晚装,喝香槟。坐在时装发布会的前排,装摸做样地用眼睛敬佩着设计师们的精彩。 她喜欢意大利这个国家,意大利人和家乡的人一样热情,好客、好吃、好色。 意大利五星级酒店的烫得平平整整的大枕头、大床单、床头的鲜花,干干净净的卫生间、香香软软的香精泡浴 ; 都是她最享受的。 再看了看这一分钟的自己,这陷在沙发里的身体,脚上这么一双已经脏得不可以再脏的鞋,手里的指甲因为太脏,已经快剪到肉里去了。两天两夜和一堆外地民工躺在一辆大巴士车里,便宜香烟的烟味,汗臭味,夹杂的烤鸭味…… 她一直用手把半张脸遮住,熬过了这两天两夜。 她心里并没有怨言,或自怜。自己的路,沿途的风景别人不会懂,这么大反差的生活也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有机会经历的。 上楼彻底地将自己冲洗了两个钟点,坐到房间里的沙发上,穿上酒店的软软的大白拖鞋。这家酒店当然没办法和意大利的酒店相比,她想着,在欧洲的日子,只要一入住酒店,她总是喜欢冲完凉,便将自己穿得白白的,头发用大毛巾包着,叫客房服务生送来一壶咖啡,一杯酸奶,临窗而坐,很有一点儿 20 世纪 30 年代老电影里的调调。 她一直很喜欢欧洲 30 年代和 60 年代的东西,很合她的口味。 30 年代人生活的调调,她怎么看怎么都觉得合她的胃口,她总在想如果有来世,她要尝尝 30 年代人生活的调调。 她忽然想到在意大利的他,这个一直深深爱着她的男人,她想到了他高大的身材,被地中海太阳晒得香喷喷的橄榄色皮肤…… 他很喜欢吃,也很懂得吃,他吃东西的样子,总是慢慢的、悠悠的,嘴巴翘翘的。他总是要吃最贵的东西,总是要她吃最精细的食品。 他很少说话。 他总是穿得笔挺。 总是穿欧洲传统式的三件套西装,他是幸运的,他一生下来就继承了祖业传给他的成衣工厂。 在意大利的日子和他在一起,坐在他的身边,车子开在欧洲的路上,玻璃窗里有任何新款的女装,他看上眼了,就会把车停下来,悠悠的一句:那三件,一起买回来。 最多的一次,他和她一口气买了 40 件范思哲的衣服,他知道她迷恋范思哲,他不是想要用物质来炫耀,他知道她对物质的东西喜新厌旧的程度,他也知道,不是她大小姐自己花钱买的东西,她不珍惜的那股气势,他心里都很清楚。 最后一次,给她买过的一只“肖邦”表,她戴了一周,就不知道给忘在哪里了,也就那一次,惟一的一次,他的脸都气僵了,她那一天,一个人去看“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家乡,搭错了火车,他捧着“肖邦”在火车站等过她二个钟点。 四川锦江宾馆的房间里她抽完了烟盒里最后一根烟,叫弟弟去给她买一包烟。听见弟弟妹妹还在争执,住一个晚上就要 800 块人民币,姐姐真是发疯了。 她又想了,和意大利的他在一起的日子,她总是有烟抽。她记得,她买烟是一盒一盒子的买,而他买烟,总是一口气买 10 条。然后,把它们分配在客厅里、睡房里、厨房里、车架上、浴盆边。 节日的时候,他总是送她香水,名牌东西,而她总是送给他各种精致的烟灰缸。 四年的日子,她和他总是各忙各的,在一起,就缓缓慢慢地吃,缓缓慢慢地走路,缓缓慢慢地相依相偎。不跟他在一起的日子,她惦记他,但不会思念他。因为她记得从开始就是这样,后来也就这样了。
《7年之痒》 第一部分第二章 飘(1)
明天飞北京的机票和护照都在桌上摆放好了。 一步步地逼近大都市生活,她好像有一种旅途结束,回家休息一样的感觉,这样的感觉每次在心里有过,她心里都浅浅地一笑。 回家,哪里是家? 20 年浪迹天涯的路,哪里都不会是家,哪里都不属于她,哪里的节日她都过着,欢乐着,幸福着,但哪里都不可能真正的属于她,一直以来,她四海为家,飘到哪里,就把心停在哪里,她走了,心就带走了。 朋友说她是“五星级吉普赛人”,她心里听了,脸上笑了,想着挺好,摩梭也跑出来一个吉普赛女人。 她突然想起来在那一个寒冰的冬天,她一个人在纽约寒冷的路上走着,看见白雪飘飘的纽约大道中间,摆着一架钢琴,一个将自己用一身黑衣包裹在里面的钢琴师,就这么直直坐在钢琴边。 缩着脖子弹着琴弦,头顶上的雪,飘飘摇摇地在他头上下得那么猛烈。可能是太冷了,他弹一会儿又跑进对面电影院里,暖和一会儿又跑出来弹一会儿,她一直在街对面的角落,喝着热巧克力看着对面的这个怪人。天快黑了,路灯亮了,街上根本没什么行人,他这么跑进跑出地弹,谁也不会给他赏钱,可怜的人,还是一个人这么执着地弹着。 她觉得好奇,穿过马路,也走到对面的电影院里,一个很老、很旧,很有一点伤感的电影院,墙上一片陈旧,让她有着亲切和怜惜感。 电影院放的是一部叫《与狼共舞》的片子,电影里大山、草原、牦牛的大场面镜头,她一个人怔怔地欣赏着,牦牛的奔跑,让她异常地思念她长大的地方,看着镜头里牦牛的前蹄在银幕上这么拼命地奔跑着,那股子力量一下子把她的心击碎了,她留着眼泪,想着在好远好远的家人,她仿佛感觉牦牛前蹄力量在踩踏着她的心、她的神采、她的意志、她的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