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表示并列关系。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如:蟹六跪而二螯。(《劝学》)
(二)表示递进关系。可译为〃并且〃或〃而且〃。如: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劝学》)
(三)表示承接关系。可译为〃就〃〃接着〃,或不译。如:余方心动欲还,而大声发于水上。(《石钟山记》)
(四)表示转折关系。可译为〃但是〃〃却〃。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劝学》)
(五)表示假设关系。可译为〃如果〃〃假如〃。如: 诸君而有意,瞻予马首可也。(《冯婉贞》)
(六)表示修饰关系,即连接状语。可不译。如: 吾尝终日而思矣……(《劝学》) 吾恂恂而起。(《捕蛇者说》)
2。用作代词。只用作第二人称,一般作定语,译为〃你的〃;偶尔也作主语,译为〃你〃。例如:
而翁长铨,迁我京职,则汝朝夕侍母。(《记王忠肃公翱事》)
3。复音虚词〃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语气助词,相当于〃罢了〃。例如:
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口技》)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师说》)
则
1。用作连词,可表示多种关系。
(一)表示承接关系。一般用来连接两个分句或紧缩复句中的前后两层意思,表示两件事情在时间上、事理上的紧密联系。可译为〃就〃〃便〃,或译为〃原来是〃〃已经是〃。例如:
项王曰:〃壮士!赐之卮酒。〃则与斗卮酒。(《鸿门宴》)
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劝学》)
徐而察之,则山下皆石穴罅。(《石钟山记》)
子灿寐而醒,客则鼾睡炕上矣。(《大铁椎传》)
(二)表示假设关系。有的用在前一分句,引出假设的情况,相当于〃假使〃〃如果〃;有的用于后面的分句,表示假设或推断的结果,相当于〃那么〃〃就〃。例如:
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向吾不为斯役,则久已病矣。(《捕蛇者说》)
(三)表示并列关系。这种用法都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则〃连用,每个〃则〃字都用在意思相对、结构相似的一个分句里,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句之间是并列关系(不是表示两个词之间)。可译为〃就〃,或不译。例如:
位卑则足羞,官盛则近谀。(《师说》)
入则孝,出则弟。(《论语·学而》)
(四)表示转折、让步关系。表示意思有转折时,〃则〃字用在后一分句,可译为〃可是〃〃却〃;表示姑且承认一件事,预备下句转入正意时,〃则〃字用在前一分句,可译为〃虽然〃〃倒是〃。例如:
于其身也,则耻师焉,惑矣。(《师说》)
其室则迩,其人甚远。(《诗经·东门之》)
2。用作副词。用在判断句中,起强调和确认作用,可译作〃是〃〃就是〃。例如:
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岳阳楼记》)
非死则徙尔。(《捕蛇者说》)
或
1。用作代词。有时分指它前面已经出现过的人或物中的一部分,有时泛指某人、某物或某种情况,可译为〃有人〃〃有的〃〃某人〃等。例如:
或师焉,或不焉。(《师说》)
回视日观以西峰,或得日或否。(《登泰山记》)
或曰此鹳鹤也。(《石钟山记》)
2。用作副词。表示不敢或不能肯定,可译为〃或许〃、〃也许〃、〃可能〃等。例如:
予尝求古仁人之心,或异二者之为。(《岳阳楼记》)
3。用作连词。表示两种(或以上)情况可供选择或者动作行为的交替发生,可译为〃或者〃〃有时〃。例如:
人或益之,人或损之,胡可得而法?(《察今》)
蛟或浮或没。(《周处》)
乃
1。用作副词。表示前后两事在情理上的顺承或时间上的紧接,可译为〃就〃〃这才〃等;也可表示前后两事在情理上是逆转相背的,可译为〃却〃〃竟(然)〃〃反而〃〃才〃等;还可表示对事物范围的一种限制,可译为〃才〃〃仅〃等。例如:
刿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乃入见。(《曹刿论战》)
夫赵强而燕弱,而君幸于赵王,故燕王欲结于君。今君乃亡赵走燕。(《廉颇蔺相如列传》)
而陋者乃以斧斤考击而求之。(《石钟山记》)
臣乃敢上壁。(《谦颇蔺相如列传》)
项王乃复引兵而东,至东城,乃有二十八骑。(《项羽本纪》)
2。用作代词。只用作第二人称,常作定语,译为〃你的〃;也作主语,译为〃你〃。不能作宾语。例如:
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陆游《示儿》)
3。用在判断句中,起确认作用,可译为〃是〃〃就是〃等。例如:
若事之不济,此乃天也。(《赤壁之战》)
嬴乃夷门抱关者也。(《信陵君窃符救赵》)
〃乃〃有时还作连词用,释为〃若夫〃、〃至于〃〃如果〃等。例略。
既
1。用作副词。表示动作行为的完结。可译为〃……以后〃〃已经〃〃完全〃等,有时〃既已〃连用,可译为〃已经……之后〃;也表示在隔了一段短时间以后,发生了某事,可译为〃不久〃,有时〃既而〃连用,意义不变。例如:
相如既归,赵王以为贤大夫。(《廉颇蔺相如列传》)
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子鱼论战》前〃既〃,已经;后〃既〃,完全。)
弗听,既,又欲立王子职而黜太子商臣。(《左传》文公元年)
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五人墓碑记》)
2。用作连词。连接词与词、分句与分句,表示两种情况同时存在,或者由前一分句的事实引出下一分句的推论。常和〃且〃〃则〃〃又〃等词前后呼应。例如:
既来之,则安之。(《论语·季氏将伐颛臾》)
三军既惑且疑,则诸侯之难至矣。(《谋攻》)
即
1。用作连词。用在复句的前一分句表示让步,可译为〃即使〃〃纵使〃;或表示假设,可译为〃如果〃〃假如〃。例如:
即可不死,而离散不相见。(《与妻书》)
即不幸有方二三千里之旱,国胡以相恤?(贾谊《论积贮疏》)
2。用作副词。用在动词前,表示前后两件事紧相衔接,或表示两种情况紧相联系。可译为〃立即〃〃马上〃〃就〃等。例如:
(樊)哙即带剑拥盾入军门。(《鸿门宴》)
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五人墓碑记》)
其无宿根者,即候苗成而未有花时采。(《采草药》)
用在判断句中起确认作用,可译为〃是〃〃就是〃。例如:
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治平篇》)
以
1。用作介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视情况译为〃用〃〃拿〃〃凭借〃〃依据〃〃按照〃〃用(凭)什么身份〃等。例如:
以故法为其国与此同。(《察今》)
愿以十五城请易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乃入见。问:〃何以战?〃(《曹刿论战》)
余船以次俱进。(《赤壁之战》)
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五人墓碑记》)
(二)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例如:
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三)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由于〃。例如:
且以一璧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廉颇蔺相如列传》)
时操军兼以饥疫,死者太半。(《赤壁之战》)
(四)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用法同〃于〃,可译为〃在〃〃从〃。例如:
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师乘风雪,……至于泰安。(《登泰山记》)
今以长沙豫章往,水道多绝,难行。(《汉书·西南夷传》)
(五)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例如:
天下有变,王割汉中以楚和。(《战国策·周策》)
(公子)欲以客往赴秦军,与赵俱死。(《信陵君窃符救赵》)
2。用作连词。用法和〃而〃有较多的相同点,只是不能用于转折关系。
(一)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常用来连接动词、形容词(包括以动词、形容词为中心的短语),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例如:
夫夷以近,则游者众……(《游褒禅山记》)
(二)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或方式。可译为〃而〃或省去。例如:
余与四人拥火以入……(《游褒禅山记》)
(三)表示目的关系,〃以〃后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可译〃而〃〃来〃〃用来〃〃以致〃等。例如:
作《师说》以贻之。(《师说》)
剑赀财以送其行。(《五人墓碑记》)
不宜妄自菲薄……以塞忠谏之路也。(《出师表》)
(四)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例如:
诸侯以公子贤,多客,不敢加兵谋魏十余年。(《信陵君窃符救赵》)
古人……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五)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和中心语,可译为〃而〃,或省去。例如:
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陶渊明《归去来辞》)
3。复音虚词〃以是〃〃是以〃,相当〃因此〃,引出事理发展或推断的结果。例如:
以是人多以书假余……(《送东阳马生序》)
余是以记之,盖叹郦元之简,而笑李渤之陋也。(《石钟山记》)
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庖丁解牛》)
于
〃于〃是介词,总是跟名词、代词或短语结合,构成介宾短语去修饰动词、形容词,表示多种组合关系。
1。引进动作的时间、处所、范围、对象、方面、原因等,视情况可译为〃在〃〃在……方面〃〃在……中〃〃向〃〃到〃〃自〃〃从〃〃跟〃〃同〃〃对〃〃对于〃〃给〃〃由于〃等。例如:
得复见将军于此。(《鸿门宴》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