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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大特工-第1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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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大秦的结果怎么样呢?”
    “苏秦佩六国相印,把大秦困在函谷关以西,让大秦难有作为。等到张仪出山,秦国才一扫阴霾,化解了苏秦布下的困局,困龙升天。”
    “今日的王州牧,一朝得志,恨不得扫荡公孙瓒、袁绍,不正是想一展身手吗?以王州牧在这一年多时间的作为,以你展现出来的能力,我不怀疑能取得卓越的功绩。”
    “但发展越快,展现的实力越强,越遭人忌惮。”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曹操是一个有能力有眼光的人,他要发展,不可能坐视你在冀州做大;董卓任命你担任冀州牧,给你正名,是因为你眼下的实力不强,也处处遭到威胁。一旦你的力量威胁到董卓,他不会对你客气;袁绍对你恨之入骨,更是时刻想着出手;公孙瓒想瓜分冀州,会甘愿让你发展吗?”
    “你高歌猛进的扩张兵力,增强武备,必定成为众矢之的。”
    “到时候,不再是这一次的危机,而是周围的各路诸侯联合起来攻打你。先灭掉你这个最大的威胁,再各自厮杀。”
    胡昭语气严肃,眸子中闪烁着智慧的光芒。
    王磊听得冷汗淋漓,一旦胡昭的推测成为现实,他必败无疑。想凭借一己之力抗衡董卓、曹操、袁绍等人,绝不可能,这一刻,王磊心中感激司马懿。
    这小家伙,帮了大忙啊!
    王磊神色恭敬的道:“请先生不吝赐教!”
    老爷子听得心下不安,连忙说道:“孔明啊,虎头遇到危险,你不能坐视不理,得想办法解决,不能不帮自己人。”
    一听王磊有危险,老爷子就心中忐忑不安。
    胡昭涂掉勾勒出来的地图,轻笑道:“要解决这个危险很简单,该发展的发展,该隐藏起来的得隐藏起来,夹起尾巴做事,才不容易被人抓住尾巴。可惜,年轻人爱出风头,要耐下心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谁都不是勾践,要想做到十年生聚,非常困难。”
    “凡事过犹不及,闷声发大财才是乱世中的发展之道。”
    胡昭神情平静,目光趋于平和。
    该说的已经说了,怎么做,又是王磊的事情。
    王磊心下明白过来,发展是必须的,但发展收获的果实自己知道就行。王磊看起来年轻,但两世为人,心态早已经成熟,他抱拳道:“先生一番话,犹如晨钟暮鼓,令王磊豁然开朗。小子斗胆,请先生、童老和王老去邺县盘桓一二,让王磊一尽地主之谊。”
    说完后,王磊又感激的看了眼司马懿。
    这一神情,让司马懿颇为受用。
    胡昭抬头看向天空,笑眯眯的说道:“今天阳光明媚,天气真好啊!”这话一说,王磊嘴角抽搐,孔明先生真会拒绝人啊!
    司马懿仰着头,道:“天气这么好,先生不挥毫一番吗?”

第298章 韩梦雨的提议
    “小懿真是个聪明的孩子,快,替为师准备笔墨。”司马懿一打岔,胡昭找到了拒绝的理由,立即吩咐司马懿去准备。他脸上带着笑意,说道:“三位老哥哥,这么好的日子,我奋笔疾书一番,你们也可以再现当年的英姿。王老哥剑术精湛,童老哥枪若游龙,杜老哥蛇矛霸道,真是怀念当年的日子啊!”
    老爷子一翻白眼,道:“孔明,你小子……算了,不勉强你。”
    王越笑了笑,脸上浮现出缅怀的神情。
    童渊也是如此,四人能成为朋友,自然有着一段故事。
    王磊眼中有着好奇,问道:“老爷子,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啊?这事儿我从没听过。”
    “这事儿我来说!”王越哈哈一笑,神色兴奋:“我、杜老二和童老儿最先认识,年轻的时候,一起抗击胡人。那时候,我手中一柄长剑,童渊一柄大枪,杜老二一杆乌金蛇矛,堪称军中的利剑,所向披靡。好景不长,我们仨人都离开了军队。”
    “认识孔明,是张角起事的时候。”
    “咱们三个老家伙一把年纪,却不甘寂寞,还在黄巾贼里面趟了浑水。那时候的孔明年轻气盛,认为朝廷黑暗,想让百姓安居乐业唯有推翻朝廷,也加入黄巾,辅佐张角。”
    “可惜的是,张角也是扶不上墙的烂泥巴。”
    “无奈,咱们四个人都退出了。”
    “我们三个老家伙和孔明也在那时候成了忘年交,相互间有联系。”
    王越简单的叙述了一遍,王磊大致明白了来龙去脉。
    赵云和史阿也是第一次知道,颇为惊讶。
    胡昭心中轻叹,脸上却神色平静,摆手道:“过去的事不要再提,没有意思。”他起身去准备案桌,准备在河畔边挥毫。
    童渊目光落在王磊身上,微笑道:“子龙传承了我的百鸟朝凤枪,虎头也继承了杜老二的乌金蛇矛,不如,你们两人比试一番?”
    王磊想都不想,连忙说道:“童老,我不是子龙的对手。”虽说王磊的武艺也非常厉害,但面对赵云,他没有半点把握。
    “哈哈哈,你小子倒是直接,够爽利的,老夫喜欢你这直接的性格。”
    童渊捋了捋颌下的胡须,颇为得意。
    老爷子哼了声,说道:“看把你得意的,有本事让子龙帮助虎头。”
    童渊看了眼赵云,还没开口,就听赵云道:“老师,弟子受主公知遇之恩,请老师不要让弟子为难。”一句话,赵云直接回绝。
    王磊没觉得奇怪,忠肝义胆的子龙大将军立即倒戈,他都觉得不可思议。
    要拿下赵云,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王磊话锋一转,道:“王老、童老,您二位和老爷子都是一把年纪的人。难得来冀州一趟,不如和老爷子在邺县做个伴,您三人想去哪儿,就去哪儿,随便你们。”
    王越答应道:“那好,我在邺县盘桓一段时间!”
    事实上,史阿之前返回长安,已经向王越禀报了王磊拉拢的事情。
    王越听了后,早已经心动。
    眼下和王磊有了更进一层的关系,自然乐得答应。童渊也是孤家寡人,尤其赵云在外面的时候,他也是一个人在山中隐居,眼下有老兄弟在,也毫不犹豫的点头说道:“虎头盛情相邀,老头子就叨扰了。”
    王磊心中大喜,连忙应下。
    “公子,胡先生的字飘逸雄俊,风流婉约,离方遁圆,下笔犹如行云流水,非常快捷,和你的字又不同,你快来看看吧。”
    忽然,韩梦雨清脆悦耳的声音传来。
    胡昭已经准备了笔墨纸砚,又让王磊的侍从准备了案桌,正对着滏水,奋笔疾书。历史上,胡昭不仅是出名的隐士,更是三国时期出了名的书法家。胡昭和钟繇一样,都师从当时的书法大家刘德升,只是胡昭和钟繇各有所长,风格又有不同。
    王磊听得呼喊,朝胡昭行去。
    来到胡昭的身边,胡昭正在奋笔疾书。
    “天子之剑,以燕溪石城为锋,齐岱为锷,晋魏为脊,周宋为镡,韩魏为夹;……此剑,直之无前,举之无上,案之无下,运之无旁,上决浮云,下绝地纪。此剑一用,匡诸侯,天下服矣,此天子之剑也!……”
    王磊细细品读胡昭所写的内容,心下明白这是《庄子·说剑》中的内容。
    文章慷慨激昂,充斥着磅礴的气势。
    再看胡昭笔下的字,和流行的汉隶有了很大的区别,在汉隶书的基础上,更多了行草的风格。字体连贯,下笔行云流水。
    胡昭写完之后,站起身长舒了口气,额头上竟有了细密的汗珠。
    司马懿作为胡昭的弟子,赶忙递过手帕。胡昭接过后,轻轻擦拭了额头的汗珠,盯着自己写下的一副字,微微颔首。
    在这样晴朗的日子出游挥毫,真是人生一大乐事。
    韩梦雨心想王磊的字也是非常优秀的,说道:“今日阳光明媚,又有老爷子和故友相遇,公子也写一幅字吧,庆贺一番。”
    胡昭惊讶的看向王磊,说道:“王州牧,你也善于书法?”
    王磊神色平静的道:“先生身为长辈,直呼表字‘子固’即可。”
    韩梦雨说道:“爹爹在世时,也称赞公子的字很好。”
    “哦,那我倒是拭目以待了。”胡昭嘴角勾起一抹笑意,他表情柔和,但王磊还是察觉到胡昭的怀疑。老爷子、王越、童渊等人都走过来,老爷子说道:“虎头,你会写字吗?”对于王磊的情况,老爷子是知晓的,没读书怎么会写字呢?
    老爷子心中不愉,眼神责怪的看了眼韩梦雨,心说这丫头真是捣乱。
    王磊神色平静,回答道:“老爷子,书法一道,我略懂一二,梦雨说得对,今日难得有这样的雅兴,我就献丑写一幅字。”
    “好诶,老师最喜欢和人比较书法,虎头叔叔快写吧。”
    司马懿唯恐天下不乱,连连呼喊。
    童渊头一次看不懂王磊,他听老爷子说了王磊的事情,知道王磊没有显赫的家世,也没有上过学,在做官之前只是一个街头混混。
    然而,韩梦雨却说王磊写得一副好字,令人难以置信。
    同样的,王越和史阿都颇为惊讶。

第299章 留下胡昭(加更5)
    对于胡昭流露出来的神情,王磊不觉得奇怪。他的出身差,没有条件读书,说自己会写一手好字,谁都觉得难以置信。
    当初韩梦雨看他的时候,不也是先不相信么?
    当然,王磊心中也有一丝小小的窃喜,韩梦雨的话来得正是时候。胡昭心高气傲,想让胡昭折服,或者说想让胡昭前往邺县,以王磊肚子里面的那点小计谋,根本不可能劝服胡昭。唯一能拿得出手的,便是一手颜体字,这恰巧也是胡昭所喜好的。
    王磊走到案桌旁坐下,神态安然。
    胡昭静静等待,并没有催促。
    王磊提起笔,笔尖在砚台中来回的蘸墨,思考着写什么?以王磊脑子里面的记忆,要抄袭个惊才绝艳的古诗,绝对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抄袭的后果,也存在很大的问题。
    故此,王磊不想抄袭后世的诗句。
    王磊一时半刻不下笔,急坏了在一旁的老爷子。
    老爷子皱起眉头,挠头搔耳,已经认定王磊不会写字,所以才磨蹭不动。反倒是韩梦雨,依旧是神色平静。司马懿睁大眼睛,瓮声瓮气的说道:“虎头叔叔,你还不下笔,是不是不知道怎么写啊?”
    王磊笑了笑,没有回答。
    胡昭盯着王磊握笔的姿势,心下没有了轻视的心思,相信王磊会写字。对于一个浸yin书法多年的人来说,从写字的坐姿、握笔的姿势等等,足以看出一个人是否会写字。王磊握笔的姿势端端正正,一看就是行家,这已经证明了一切,胡昭也没有着急。
    忽然,王磊心中一动,有了书写的内容。
    不摘抄后世的诗句,就摘抄一首已经有了的诗歌。
    蘸满墨汁,王磊落笔挥毫。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一首《秦风·无衣》,从王磊的笔下写出来。
    《秦风·无衣》是《诗经》中非常经典的篇幅,王磊摘抄这首诗歌,不存在大问题。一副字写完后,胡昭愣愣的盯着王磊,眼中已经满是诧异。看向王磊的眼神,还有一丝看着妖孽的意思。没读过书的人,竟然写了这样的一手好字。
    字体刚劲有力,雄浑磅礴,这样的字让胡昭眼前一亮。
    难以置信!
    太难以置信了!
    司马懿看到胡昭的神情,道:“老师又入魔了,唉……”人小鬼大,一句话逗得在场的人都露出笑容。
    老爷子冷不禁的冒了句话:“虎头,你什么时候学会写字了的?”
    王磊说道:“一直会啊!”
    老爷子说道:“我怎么不知道?”
    王磊微笑着回答道:“您没有让我给您写字,当然不知道。”
    老爷子讪讪一笑,脸上却有着无尽的荣光。刚才胡昭轻视王磊,现在王磊一手字震慑住胡昭这个大儒士,老爷子心中甭提多高兴。
    赵云盯着案桌上的一副字,颇为意动。
    王越、童渊也都是惊讶无比,这时候更看不懂王磊。
    谁都料不到,王磊的字如此惊艳。
    韩梦雨等墨汁干后,弯腰准备收起王磊的一副字。她刚一动手,胡昭顿时急了,伸手阻止道:“别收,别收,这幅字是我的,是子固这个晚辈送给我的。”
    韩梦雨抓着纸张的一角,说道:“您和老爷子是忘年交,和公子没有关系,各论各的,怎么能说公子是你的晚辈呢?胡先生,赶紧放手,不让我不客气了。”
    胡昭面红耳涨,道:“这是我的!放手,你这个小姑娘,怎么一点都不含蓄。”
    “你胡搅蛮缠!”韩梦雨直接反驳。
    这一举动,王磊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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