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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票的疯人院 作者: 许明-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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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命运似乎总是不能让他平静的生活下去。总是在他刚刚适应一段生活的时候,就让他被迫的要适应另外一种不同的生活。于是,他就连这样一种无可奈何的平静生活都被打破了。

“在这里签字,你明天就可以出狱了。”出狱前一天的下午,在狱警的办公室里,两年前把庄梓送进牢房的那个狱警,冷冷的对庄梓说,对庄梓来讲这是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对那个狱警却显得那么的微不足道,监狱就像客栈一样,每天都有人来人往,无论是来的人再也没有出去过,还是出去的人再也没有回来,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庄梓拿着笔,看着签字的地方,开始眩晕,手也在发抖,天上掉下的馅饼总是令人心怀忐忑。

于是他迟迟不落笔,用询问的眼光看着那个狱警。

“快签啊!出狱还这么磨磨蹭蹭的。”狱警今天的心情似乎很好,所以他没有一副不耐烦的样子,而只是无奈的笑着说。

而庄梓好像一个已经吃苦吃到不知道甜是什么滋味的人。

“为什么?”庄梓终于问出了进监狱之后的第一句为什么。进了监狱之后,庄梓很快适应了监狱里住宿环境,食物,非人劳累的生活,扭曲的人态,以及一切在外面无法想像的事情。唯一不能适应的就是,监狱里是一个没有为什么的世界。没有为什么就意味着没道理可讲。一切没道理的事情都明目张胆的横行着。

“明天出去买张报纸,就什么都知道了。”那狱警的最大限度的回答了庄梓的问题,尽管没有直接说出答案,问至少指明了答案在一个唾手可得的地方。

“快签吧!”狱警催促着。

于是庄梓,终于落下了笔,写下了那难看的两个字。居然还很好看。

早晨,庄梓走出了监狱大门,准确的说庄梓是挤出了监狱的大门。因为,大门只敞开了一个小小的缝,但这并不妨碍庄梓回到这个充满阳光的世界。尽管充满阳光的世界,也未必光明,未必温暖。

两年并不长,城市有了一些变化,但还没有变到面目全非的程度。

庄梓身上一分钱也没有,非但没有钱甚至连一点值钱的东西也没有,非但没有值钱的东西甚至连一点没用的东西也没有。监狱里的东西庄梓一件也没有带出来。总有一种生活,人们想甩的干干净净,一丁点痕迹都不留下。

所以庄梓无法乘车,只能一直走。好在监狱间在城市当中,而不是建在郊区。庄梓想回到疯人院去看看,想看看陈鱼是不是真的在那里等着自己。

而对于事情的真相,关于自己为什么被提前释放了,庄梓反倒显得没有那么大兴趣了,最重要的是自己出来了。而至于为什么出来,到真的显得无关紧要,甚至微不足道。

庄梓走的很快,他只想见陈鱼一面。

见面之后呢?要么自己远远的离开这座城市!要么和陈鱼两个人一起离开这座城市。

最重要的是离开。因为他太恐惧这个城市的反复无常了。同时他也太清楚这个世界的颠三倒四了。他知道,既然今天自己有可能被莫名其妙的放出来,那么明天自己就有可能被无缘无故的被抓回去。

其实,这个世界又何尝不是一个盖着苍穹的大监狱。到处充斥着无序,哪里说的清楚一件事情的缘由。道貌岸然的面孔和理直气壮的法律之下,潜伏着的依然是一个没有为什么的世界。

路过报亭的时候,庄梓想起了狱警对他说的话,“明天出去,买张报纸,就什么都知道了。”话犹在耳。

庄梓在报亭旁边徘徊着,却没有勇气走上前去,越了解这个世界的人,就越会对这个世界充满失望,甚至绝望。

所以即便庄梓未必了解这个世界,却也是对这个世界充满失望的,所以,当一个好的结果出现在自己的面前时,他害怕去探询原因的真相,因为,未必所有的好的结果,都是由好的事实导致的。

或许这个好的结果只不过是某个笨蛋或者某几个笨蛋的事与愿违,或者阴差阳错。所以如果不知道还会心怀感激,知道了反倒绝望。

然而这些看似很关键的原因只不过是一些无关痛痒的原因。和许多冠冕堂皇的东西一样,是微不足道的。

而真正看上去微不足道的原因却成了最关键的原因:

买报纸需要钱,庄梓没有钱,连一个硬币也没有。
第四部分: 第36节:诱惑是难以抗拒的
真相的诱惑是难以抗拒的。无论好的,坏的。

最终庄梓决定在报摊上翻一翻,只一小会儿,这样既不用花钱买,也能知道事实的大概。

于是庄梓假装漫不经心实则万分紧张的走了过去,小小的报亭竟然洋洋洒洒摆着几十份报纸。

正当庄梓在想着关于自己的事情应该出现在哪份报纸的第几版的时候,令他惊呆的事情出现了。几乎所有的报纸的头版头条都是有关他的,无须看标题,因为所有的头版都刊登着他的照片,两年之前他被捕时,和法庭宣判他有罪入狱二十年,他一脸茫然的照片。

两年前,庄梓的照片就上过所有报纸的头版,只不过当时的主角是那间独一无二的疯人院。

庄梓打开了报纸,这一次,主角仍旧不是庄梓,尽管他是受事件影响最大的人。

第一次把他送进了监狱,第二次把他救了出来。

不过庄梓并不会因此而心存感激。带来了灾难,之后再将灾难抹平,一切都是理所当然。

其实,真相本身与庄梓无关。真相是关于那个小偷的,关于,小偷的真正死因。

故事很长,而且事情又牵扯到很多人,错综复杂,不是一眼两眼能够看清楚的,所以庄梓站在那看了很长时间。这惹起了报摊老板的注意。

那是一个大概五十多岁的老头,带着老花镜,目不转睛的盯着庄梓。

“你是庄梓吧!”老头率先开口说话。

“是!”庄梓有些窘迫。

“今天出来的?”老人又问,语气还算善良。

“是!”庄梓简单的回答。说话的时候眼睛始终没有离开报纸。

“所有的报纸都是关于你的,我要是你,就每份报纸都买一份,收藏着,没事的时候就拿出来看一看。

“我没钱。”庄梓眼睛还是在死盯着报纸。

“这些报纸我都看了,这个写的最好。你拿到那边长椅上去看吧!”老头边说边从一大堆报纸里找出一份递给庄梓。

“看完要送回来。”老头边递给庄梓,边嘱咐道。

庄梓没回答,拿起那份报纸就走。

“孩子!事情过去了也就过去了。生活不能太较真。”老人大声的喊着。

这是桩子两年来听过的唯一一句温暖的话,于是庄梓回过头来感谢的笑了一下。那一笑,依旧天真烂漫,依稀还能看出,庄梓依然是一个孩子。

庄梓走到不远处路旁,榕树下的长椅上,将报纸摊开。

于是在那样一个上午,伴着蝉鸣,庄梓终于了解了事情的真相。

当一件事情真相天下大白的时候,除了震惊,就只剩下后怕了。

所以,即便冷漠如庄梓在了解真相之后也是一脸的冷汗,如果真相一直没有被揭穿,庄梓就会一直住在监狱里,如果当时法院宣判的不是二十年,而是死刑,那么即便真相大白了。那么对于已经死去两年的庄梓,却也已经毫无意义了。

生命是如此的脆弱和卑微,即便已经度过了真正弱肉强食,嗜毛嚅血的年代,人们依然不能完全的控制自己的生命。

那份报纸在叙述小偷的死因之前先讲述了历史上一个类似的事件。

只不过那次的死者不是一个小偷,而是一个流浪汉,或者叫做乞丐更合适。

那本是一个快乐的流浪汉,他的口头禅是,能不能施舍给同胞一顿午餐,一次他中了一个小的彩票,还和同伴一起去吃了一顿大餐,并一起幻想着有钱就可以用百元大钞票点雪茄。最终他们终于梦想成真了——他们中了头等奖,奖品是一大盒金子,然而当他们终于如愿以偿的时候,却抽回了曾经因约定而紧张的手,取而代之的是一把指向同伴的枪。

唯一值得欣慰的是,持枪的那只手毕竟紧张了。在这场上帝坐庄的赌局中,人心似乎终究抑制不住欲望的炙烤,金子终究会回归于自然,不同的是中间赔上了无数的生命,和比生命更珍贵的友谊,和比友谊更珍贵的曾经善良的心。

这是一个很好听的工作,不过庄梓并不关心。这说明庄梓不是一个热爱浪漫的人,或者说有一些事情看上去是浪漫的,但真正发生在自己身上就不觉得浪漫了。

其实,小偷的真正死因,尽管有一些离奇,但一切又都在情理之中。如果庄梓不是亲眼看到报道,他无论如何不会想到,在他与小偷分开的几个小时里,或者说是,陈鱼与小偷分开的更少的几个小时里,会发生那么多的事情。

事情要从陈鱼被围住小偷偷偷逃跑开始。

其实那个叫吴小林的小偷能够在那样悠闲的在公园里度过整个下午,真的是因为他突然间有了一大笔钱。

那笔钱的来源是他和另外一个小偷,一人凑了一个硬币买的一张彩票。

吴小林对另外一个小偷谎称没有中奖就一个人来到公园里,想等到明天自己偷偷的去把钱出来,然后远远的离开这座城市,做一个有钱人。

然而,每一个人都会有一些自己的习惯。当偷东西已经成为吴小林的一种职业习惯的时候,已经不单单是因为贫穷那么简单的了。所以当他有钱之后,却仍然没能制止那双多余的手。

总有一些看上去无关紧要的习惯,却在最关键的时刻要了自己的命。而且一点也不无辜。

吴小林从陈鱼的视线里逃出之后,就遇上了那个正在四处寻找他的另外一个小偷,因为中奖号码早已被公布了出来,却始终没有去取。那是几年不遇的特等奖,人们的关注热情极高。

两个小偷最终开始是口舌之争,后来纠缠在了一起,最后扭打在了一起,一直到最后的拳脚相加,另外一个小偷一记中拳,将吴小林打倒在地,满脸是血。
第五部分: 第37节:要做到天衣无缝
这个时候一个巡逻的警察出现了,另外一个小偷看到吴小林的惨状,以及自己一直以来的做贼心虚,马上飞快的跑掉了。逃之夭夭。

在吴小林昏迷的时候,警察为了查明吴小林的身份而搜查了吴小林的口袋,没有身份证,没有相片,没有钱,警察只在吴小林的裤子兜里翻出了写着庄梓地址的那张纸条。

之后,好心的警察想找来医生给吴小林看完伤之后再通知庄梓,毕竟那是他能够找到的唯一和吴小林有关系的人。可就再他找来医生帮助医生脱掉吴小林的上衣准备帮助吴小林检查其它地方有没有受伤的时候。

那个警察发现了藏在吴小林内衣兜里的彩票。那种普通的彩票随处可见,在不能中将的情况下,只是废纸一张,而中奖的几率又是那么的渺茫。所以那个警察并没有在意。

他安静的坐在门外,等着医生给吴小林检查,在等待的过程中,警察随手翻起了昨天的一份报纸,报纸上恰巧有彩票的对奖号码,警察将报纸上的中奖号码和彩票上的逐一核对,结果他惊讶的很长时间都没有合上嘴巴,一直保持那个面部表情,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很快,医生检查完了。出来对警察说,吴小林没什么事,休息一会就会自己醒过来。

医生说完就回了医院。只留下警察和吴小林两个人。警察看着昏迷中的吴小林,手中沁满了汗。从小他就立志做一个警察,为民除害,为人民服务,他从来也没有想过要做坏事,然而,当他真的有机会能做坏事的时候,他还是动摇了。

他知道自己遇到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这样一个机会会让他凭空变成另外一个人,而重要的是,另外一个人站在了他一辈子都难以企及的高度上。

而且作为警察的他,完全懂得处理这件事情中的一些细节。完全可以做到天衣无缝。

最终邪恶的一面战胜了善良的一面。

他带上了白色的手套,轻轻的伸向了吴小林的喉咙。于是,吴小林再也没有醒过来。随即,他用最快的速度,办好了一切的手续,将吴小林火化掉。毁尸灭迹永远是最根本的办法。

将吴小林火化掉之后,那个警察最初的想法是要把那个和吴小林争执的小偷,然而那个小偷早就溜得无影无踪了。世界上最胆小和最狡猾的人就要属小偷了。就像一只老鼠一样。

然而,警察要找的只是一只能够替罪的羊,而至于这只羊是谁到并不重要,所以,警察最后将目标锁在了庄梓的身上。通过那个地址,警察很快的就找到了庄梓住的地方。

原本,警察找庄梓只不过想了解一下情况,但当小舟和小瓦一听说吴小林——他们前一天下午殴打的那个小偷不治身亡之后,马上统一口径,把一切的责任都推在还没有回来的庄梓身上。

他们只是害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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