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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8-人一生要读的60篇小说-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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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我们想弄清楚的也就是这个问题。木头是一件值得加以思索的愉快的事物。它产生于一棵树;树木会生长,我们并不知道它们是怎样生长起来的。它们长在草地上、森林里、小河边——这些全是我们喜欢去想的事物——它们长着、长着,长了许多年,一点也没有注意到我们。炎热的午后,母牛在树下挥动着尾巴;树木把小河点染得这样翠绿一片,让你觉得那只一头扎进水里去的雌红松鸡,应该带着绿色的羽毛冒出水面来。我喜欢去想那些像被风吹得鼓起来的旗帜一样逆流而上的鱼群;我还喜欢去想那些在河床上一点点地垒起一座座圆顶土堆的水甲虫。我喜欢想像那棵树本身的情景:首先是它自身木质的细密干燥的感觉,然后想像它感受到雷雨的摧残;接下去就感到树液缓慢地、舒畅地一滴滴流出来。我还喜欢去想这棵树怎样在冬天的夜晚独自屹立在空旷的田野上,树叶紧紧地合拢起来,对着月亮射出的铁弹,什么弱点也不暴露,像一根空荡荡的桅杆竖立在整夜不停地滚动着的大地上。六月里鸟儿的鸣啭听起来一定很震耳,很不习惯;小昆虫在树皮的褶皱上吃力地爬过去,或者在树叶搭成的薄薄的绿色天篷上面晒太阳,它们红宝石般的眼睛直盯着前方,这时候它们的脚会感觉到多么寒冷啊……大地的寒气凛冽逼人,压得树木的纤维一根根地断裂开来。最后的一场暴风雨袭来,树倒了下去,树梢的枝条重新深深地陷进泥土。即使到了这种地步,生命也并没有结束。这棵树还有一百万条坚毅而清醒的生命分散在世界上。有的在卧室里,有的在船上,有的在人行道上,还有的变成了房间的护壁板,男人和女人们在喝过茶以后就坐在这间屋里抽烟。这棵树勾起了许许多多平静的、幸福的联想。我很愿意挨个儿去思索它们——可是遇到了阻碍……我想到什么地方啦?是怎么样想到这里的呢?一棵树?一条河?丘陵草原地带?惠特克年鉴?盛开水仙花的原野?我什么也记不起来啦。一切在转动、在下沉、在滑开去、在消失……事物陷进了大动荡之中。有人正在俯身对我说:    
    “我要出去买份报纸。”    
    “是吗?”    
    “不过买报纸也没有什么意思……什么新闻都没有。该死的战争,让这次战争见鬼去吧!……然而不论怎么说,我认为我们也不应该让一只蜗牛趴在墙壁上。”    
    哦,墙上的斑点!那是一只蜗牛。    
    文美惠译    
    作品赏析    
    《墙上的斑点》发表于1919年,为伍尔夫的第一部意识流小说。    
    小说描写主人公在一个普通日子的平常瞬间,抬头看见墙上的斑点,由此引发意识的飘逸流动,产生一系列幻觉和遐想。主人公一会由斑点联想到钉痕、挂肖像的前任房客;一会从对斑点的疑惑联想到生命的神秘、思想的不准确性和人类的无知;一会从猜测斑点是一个凸出的圆形联想到一座古象,进而想到忧伤、白骨和考古……最后主人公的思绪被外界的人声打断,发现墙上的斑点不过是一只蜗牛。小说打破了传统小说的既定俗套,通过人物头脑中的瞬间印象和冥想、内心的活动和情绪的变化,思接千载,视通万里,以此反映生活的本质,揭示永恒的真理。小说充分体现了伍尔夫意识流小说的创作原理:小说创作不应停留在客观事物的表面,而要捕捉生活“重要的瞬间”,追寻生活的内在真实,并把这种真实用文字表达出来并尽可能删除外部的杂质。


外国卷第51节 阿拉比(1)

    ‖作者简介‖    
    乔伊斯(1882~1941),西方杰出的现代主义小说家。生于爱尔兰都柏林一个公务员家庭,自幼喜爱文学,从都柏林大学现代语言系毕业后长期旅居欧洲,后定居巴黎。他于1922年发表的长篇小说《尤利西斯》成功地发掘了人物头脑中潜意识和无意识的广阔领域,成为西方小说史上最富有新意和实验性的作品。他的其他重要作品有短篇小说集《都柏林人》、长篇小说《青年艺术家的肖像》、《为芬尼根守灵》等。    
    北理查蒙德街的一头是不通的,除了基督兄弟学校的学童们放学回家那段时间外,平时很寂静。在街尽头有一幢无人住的两层楼房,跟一块方地上的其他房子隔开着。街上那些有人住的房屋则沉着不动声色的褐色的脸,互相凝视。    
    我们从前的房客,一个教士,死在这屋子的后客厅里。由于长期关闭,所有的房间散发出一股霉味。厨房后面的废物间里,满地都是乱七八糟的废纸。我在其中翻到几本书页卷起而潮湿的平装书:沃尔特·司各特所作的《修道院长》,还有《虔诚的圣餐者》和《维道克回忆录》。我最喜欢末一本,因为那些书页是黄的。屋子后面有个荒芜的花园,中间一株苹果树,四周零零落落地有几株灌木;在一株灌木下面我发现死去的房客的一个生锈的自行车打气筒。教士是个心肠很好的人,他在遗嘱中把全部存款捐给了各种慈善机构,又把家具赠给了他的妹妹。    
    到了日短夜长的冬天,晚饭还没吃饭,夜幕就降落了。当我们在街上玩耍时,一幢幢房屋变得阴森森的。头上的夜空是一片变幻的紫罗兰色,同街灯的微光遥遥相映。寒气刺人,我们不停地玩着,直到浑身暖和。我们的喊叫声在僻静的街心回响。我们窜到屋子后面黑暗、泥泞的巷子里,玩粗暴的野孩子玩的夹道鞭打游戏;又跑到一家家幽暗阴湿的花园后门口,那里一个个灰坑发出难闻的气味。然后再到黑黝黝的满是马粪味的马厩去。马夫在那里梳马,或用扣着的马具,摇出铿锵的声音。当我们折回街道时,灯光已经从一家家厨房的窗子里透出来,把这一带照亮了。这时,假如我叔叔正拐过街角,我们便藏在暗处,直到他安抵家中。如果曼根的姐姐在门口石阶上呼唤弟弟回家吃茶点,我们就在暗中看着她对街道东张西望。我们等着看她呆住不走呢,还是进屋去。要是她一直不进去,我们就从暗处走出来,没奈何地走到曼根家台阶。她在等我们,灯光从半掩的门里射出来,映现出她的身影。她弟弟在顺从她以前,总要先嘲弄她一番,我则靠着栏杆望着她。她一移动身子,衣服便摇摆起来,柔软的辫子左右摆动。    
    每天早晨,我躺在前客厅的地板上,望着她家的门,百叶窗拉下来,只留一英寸不到的缝隙,那样别人看不见我了。她一出门走到台阶上,我的心就怦怦跳。我冲到过道里,抓起书就奔跑,跟在她后面。我紧紧盯住她穿着棕色衣服的身影,走到分路的地方,我便加快步子赶过她,每天早晨都是如此。除了随便招呼一下之外,我从未同她讲过话。可是,她的名字总是使我愚蠢地情绪激动。    
    她的形象甚至在最不适宜于有浪漫的想象的场合也陪伴着我,每逢周末傍晚,我都得跟姑姑上街买东西,替她拎一些包儿,我们穿行在五光十色的大街上,被醉鬼和讨价还价的婆娘们挤来挤去,周围一片喧嚣:劳工们的诅咒、站在一桶桶猪颊肉旁守望的伙计的尖声叫嚷,街头卖唱的用浓重的鼻音哼着的关于奥唐纳万·罗沙的《大伙儿都来》,或一支关于爱尔兰动乱的歌谣。在我看来,这些噪声汇合成一片熙熙攘攘的众生相。我仿佛感到自己正端着圣餐杯,在一群对头中间穿过。有时,在莫名其妙地做祷告或唱赞美诗时,她的名字几乎从我嘴里脱口而出,我时常热泪盈眶(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有时,一股沸腾的激情从心底涌起,流入胸中。我很少想到前途。我不知道自己究竟会不会同她说话,要是说了,怎么向她倾诉我迷茫的爱慕。这时,我的身子好似一架竖琴,她的音容笑貌宛如拨弄琴弦的纤指。    
    有一天,薄暮时分,我踅到教士在里面死去的后客厅内。那是一个漆黑的雨夜,屋子里一片沉寂。透过破碎的玻璃窗,我听到雨密密麻麻地泻在土地上,像针似的细雨在湿透了的泥地上不断跳跃。远处,有一盏街灯的光或是哪一家窗口透出来的光在下面闪烁。我庆幸自己不能看清一切。我的全部感官似乎想隐蔽起来,我觉得自己快要失去知觉了,于是把双手紧紧地合在一起,以致手颤抖了,同时喃喃自语:“啊,爱!啊,爱!”    
    她终于跟我说话了。她一开口,我就慌乱不堪,呆在那儿,不知道说什么好。她问我去不去阿拉比,我记不起怎么回答的。她说那儿的集市一定丰富多彩,她很想去呐。    
    “为啥不去呢?”我问。    
    她不断转动着手腕上的银镯子说,她不能去,因为这一星期女修道院里要做静修。那时,她弟弟正在和两个男孩抢帽子。我独自站在栏杆旁。她手中握着一支熏衣草,低下头,凑近我。门对面,街灯的光照着她白嫩的脖子的曲线,照亮了披垂的头发,也照亮了搁在栏杆上的手。她从容地站着,灯光使她衣服的一边清晰可见,显出裙子的白色镶边。    
    “你真该去看看。”她说。    
    “要是我去的话,”我说,“一定给你捎点什么的。”    
    从那一晚起,数不清的愚蠢的怪念头充塞在我白天的幻想和夜半的梦中!但愿出发之前那段乏味的日子一下子过去。学校里的功课使我烦躁。每当夜晚在寝室里或白天在教室中读书时,她的形象便闪现在啃不进的书页之间。Araby(阿拉比)的音节在静谧中向我召唤,我的心灵沉溺在寂静中,四周弥漫着迷人的东方气氛。我要求让星期六晚上到阿拉比的集市去。我姑姑听了吃一惊,疑心跟共济会有什么勾搭。在课堂里,我很少回答得出问题。我瞧着老师的脸从和蔼变得严峻。他说,希望你不要变得懒惰。我成天神思恍惚。生活中的正经事使我厌烦,它们使我的愿望不能尽快实现,所以在我看来,都像小孩子的游戏,单调乏味的小孩子游戏。    
    星期六早晨,我对叔叔说晚上我要到集市去。他正在前厅的衣帽架边手忙脚乱地找帽刷子,漫不经心地说:    
    “行,孩子,我知道了。”    
    他呆在过道里,我就没法去前客厅,躺在窗边了。我悻悻地走出家门,到学校去。空气透骨地阴冷,我心里一阵阵忐忑不安。    
    我回家吃饭,叔叔还没回来。时光还早呢。我坐着望了一会儿钟,滴答滴答的钟声使我心烦意乱起来,便走出房间,登上楼梯,走到楼上。那些宽敞的空房间,寒冷而阴沉,却使我无拘无束。我唱起歌来,从一个房间跑到另一个房间。透过正面的玻璃窗,我看见伙伴们在街上玩。他们的喊声隐隐约约传到我耳边。我把前额贴住冰冷的玻璃窗,望着她住的那幢昏暗的屋子。大约一个小时过去了,我还站在那儿,什么都没看见,只在幻想中看见她那穿着棕色衣服的身影,街灯的光朦胧地照亮呈曲线的脖子、搁在栏杆上的手以及裙子下的镶边。


外国卷第52节 阿拉比(2)

    我再下楼时,看见当铺老板的遗孀莫塞太太坐在火炉边。这个长舌妇,为了某种虔诚的目的收集用过的邮票。我陪着吃茶点,得耐着性子听她嚼舌。开晚饭的时间早已过了一小时,叔叔还没回来。莫塞太太站起身来说:对不起,不能久等,八点过了,她不愿在外面呆得太晚,夜里的风她受不了。她走后,我在屋里踱来踱去,紧攥着拳头。姑姑说:    
    “兴许今晚去不成了,改天再去看集市吧。”    
    九点,我忽然听见叔叔用弹簧锁钥匙在开过道门。接着听见他在自言自语,听到衣架被他挂上去的大衣压得直晃荡。我很了解这些举动的含意。晚饭吃到一半,我向他要钱到集市去。他已把这件事给忘得一干二净了。    
    “人们早已上床,睡过一阵了。”他说。    
    我没笑。姑姑大声地说:    
    “还不给钱让他去?你已经叫他等得够长啦!”    
    他说非常抱歉,忘了这件事。然后又说他很欣赏那句老话:“只工作不去玩,任何孩子都变傻。”他又问我去哪儿,于是我再讲一遍。他便问我知不知道《阿拉伯人向骏马告别》。我走出厨房时,他正要给姑姑背诵那故事的开场白哩。    
    我紧紧攥着一枚两先令银币,沿着白金汉大街向火车站迈开大步走去。街上熙熙攘攘,尽是买东西的人,煤气灯照耀如同白昼,这景象提醒我快到集市去。我在一列空荡荡的火车的三等车厢找了个座位。火车迟迟不开,叫人等得恼火,过了好久才缓慢地驶出车站,爬行在沿途倾圮的房屋中间,驶过一条闪闪发亮的河流。在威斯特兰罗车站,来了一大群乘客,往车厢门直拥。列车员说,这是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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