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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忧伤的年轻人 作者:许知远-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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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来了,冬天走了。而我们的心情也走了,我们之间甚至也疏远了。我总是抑制不住地怀念那个时段…… 
  我碰到了李,接着是肖,我们该有半年没见面了吧,而距离那年冬天已经整整22个月了。我们似乎已找不到什么共同话题了,拼命地甚至不安地寻找着打破尴尬的废话。“我怀念大三的冬天,老下雪,老喝粥的那次。”我最后有气无力地说。这句话肯定是让他们感动了,他们都意味深长地看着远方。李说“这么早就怀念了”。 
  那一年冬天的生活一点都不充实,只是无聊的感觉竟是如此让人怀念。 



随意的文化

   董桥曾提到过一则有趣的故事。剑桥大学曾修缮一所新厕所,按照大学的学生传统,这所新厕所肯定将要受到那些年轻绅士的灵感污染的。所以聪明的学监索性把厕所的墙壁设计成黑板的样式,旁边放上粉笔,随时涂鸦,并随时可以擦去。这个学监简直就是大禹的传人,知道对于有些“洪水”只能采取疏导,而不是硬堵的方式。一般认为,厕所涂鸦缺乏艺术文化气质,主要源于地点与人物不恰当。剑桥是个极好的场所,光名字就已经堆满了书卷气,而涂鸦者又都是拜伦、牛顿的师弟们,再加上他们都年轻,这种组合实在让厕所徒壁生辉。 
  北大的厕所文化水平不高。这可能是由于北大的卫生环境糟糕,而文化都是被舒适滋养出来的。王小波把布鲁塞尔的公共厕所称作“文化的园地”,除了因为这是多种文化的交汇中心,更重要的是那里的收费标准是一美元。这肯定是一个极舒服的场所。一美元的心痛再加上舒适的无所事事,思想与文化肯定会蓬勃而出。北大的卫生场所秉承中国的一贯缺点,无法提供给使用者以从容感。环境的不佳,让这些豪情与才情都过剩的年轻家伙们没有心情孕育出崇高的情感与深刻的思想。一般来讲,宿舍楼内的卫生环境最差,也因此这里的图画与文字都流露出一种形而下的趋势。一看笔记,就知道实在是穷极无聊,才把平时不好意思说的话厚颜无耻地写了出来。这里的记录充分体现了青春期的抑郁症状和渴望肆无忌惮地急切心情。字迹潦草慌乱,欠磨炼。28楼最有文化意味的一则笔记有这样一句话:“同学们应该牢记这两点:读圣经和保持大便通畅。”这句话让那个狭小的环境陡升入一个至高境界,我当时深为此公的绝妙想法而折服。后来读林语堂的《生活的艺术》才知道,这是一位美国大学校长的话。这位同学如果足够聪明的话,应该把《圣经》改为《论语》,似乎更有中国特色。 
  老图书馆的卫生间曾经让我感动,那里曾经上演了有关北大未来出路的讨论。浅绿色的门上被密密麻麻地书写了若干争辩意见,句句呕心沥血。先是一组有关北大与清华比较的讨论文字,明显分为正反两方。先是蓝黑钢笔书写的一段对于北大正在衰落的忧虑感,感慨清华正在成为中国第一高校的事实。接着,一组黑色圆珠笔对此观点进行驳斥,声言北大如何如何领先,当时的激愤之情,可以想见。一行文字摞着一行,当然到最后,争辩改为谩骂,北大方声言要把清华改为北大工学院,而反方则要北大人认清自己的位置。文字笔记似有七八种之多,中英文夹杂。当然由于情况特殊,环境所限,争辩双方未能做到有礼有节,但是参赛队员对于北大的爱惜之情都是溢于言表的。新图书馆的卫生间修缮得明亮宽敞得多,同学似乎不再好意思往上写点什么了,这似乎也从侧面印证了北大学生越来越缺乏激情了。 
  当年,因为读了张中行先生的《红楼点滴》,才抱了非北大不上的决心。似乎那些看似琐碎的吃住行,才真正传神地反映出北大所特有的魅力。张中行没有写过红楼的厕所文化,民国时肯定缺乏这种条件。可惜,《北大往事》里的那些家伙也没有提及。国外的社会学者在研究校园文化时,厕所文化绝对是重要一章。而一位牛津的教授只研究牛津教堂彩色玻璃的变迁就可以出一本专著,这的确可以显现出牛津的傲然气派。当北大有一天可以把厕所文学弄成一本研究专著时,彼时的北大也一定进人了世界一流。 



拖 鞋

   对于拖鞋的无比热爱是我迷恋校园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我的一双一点也不娇嫩的脚暴露在北京恶劣而肮脏的环境之中。余华在《活着》的序言里说,那个夏天,他把一条毛巾搭在腰上,当他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时,毛巾就会叭嗒叭嗒地打在他的屁股上。我对这段话喜欢不已,我想那个20岁的余华一定感受到这个简单的动作蕴涵的让人陶醉的自由精神。我没有让自己置身于田野之中,我不太喜欢那些农田里的肥料味道。我喜欢穿着脱鞋进入教室,踏人食堂,游弋在未名湖边。我喜欢那种厚底的拖鞋,它让我的脚跟很舒服,同时由于重量原因,它可以与地板发生更强烈的撞击声响。这种声响比起单薄的毛巾来,显得雄浑有力,余华肯定会自叹弗如。 
  于是,我常年累月地以这种姿态在校园内行走着,乐此不疲地倾听着这种声音。我的脚趾自由自在地舒展着自己。对于拖鞋的普遍钟情是大学内的一种情结。在夏日的中午,食堂刚刚开门的时候,在通往每一个食堂的路上,各种花色与尺寸的拖鞋混杂在一起,他们以各自不同的节奏发出不同质地的声响,不悦耳动听,但是却亲切得要命。置身其中,我总能够深切地感受到我属于这里。在敏感的人的心中,一丝气息、一种声音或者仅仅是一种味道,会把他的灵魂拽入另一个空间。而每当我在熙熙攘攘的街市上备感疲倦时,一旦跨人校园最让我感到亲切的就是这拖鞋的声音。 
  对于这点,在各所大学校园内都有着我的同好。我清晰地记忆着,在一个夏天,我漫无目的地在广州街头游荡,炎热与喧闹让我疲倦不堪。很偶然,我撞人暨南大学的校园。这是一座一点也不美丽的学校,正在施工的工地给校园带来飞扬的尘土。但是,迎面走来两个拿着破烂饭盒的学生,肥大的T恤衫上面甚至沾染了油渍,两双色彩暗淡的拖鞋在水泥路面上有节奏地蹭着。这一刻让我激动无比,我就像一个久在旅途的流浪者猛然回到家乡。 
  细微的物品往往反映了时代的精神。那位文学批评家,翻阅了汗牛充栋的材料,最终证明“香烟”是现代文明的最主要标志,因为这个小小的可以燃烧的东西,反映了人类由古典向现代文明转变过程中出现的心理焦虑症状。因为烟草的最初来源是美洲,那位雄心勃勃的意大利骗子哥伦布告诉自以为是的欧洲人,乘着船一直向西走,那里还有更广阔的世界。世界原来如此广袤,欧洲人生出了一种迷惘之情,同时他们惊喜地发现随船带回来的可以嚼的苦涩的烟草可以暂时抑制迷惘的悲观。于是这短短不过10公分的香烟,蕴藏了近代文明史。 
  我无法考证拖鞋的历史,但我本能地意识到,拖鞋所蕴涵的气质与大学本身的精神有某种相通之处。拖鞋只适合两个场所——浴室与校园。·浴室是人类可以最本质地暴露自己的场所,在这里你无需掩饰,赤条条地面对世界,它也让你感受到一种没有束缚的放松。那么大学校园呢?这里最需要的是精神上的无限自由,而这种精神上的自由当然带来了肉体上的放松。热爱自由的希腊学者的装束是肥大的长袍,而这种装束在最初的巴黎大学、牛津大学同样盛行。在这些古老大学的历史上,学生都曾经是一个无比放肆的团体。他们可以在精神上肆无忌惮地诋毁宗教传统,更会在私人作风上酗酒并狂热地迷恋女人。 
  这种混乱的方式当然无法被我们接受,但是我们至少明确一点,大学需要更广阔的自由空间。既然西装与皮鞋已经与严密的行政体制联系起来,那么拖鞋有理由与自由的空气联系起来。一个习惯穿着拖鞋,在安静的校园内行走的人,是无法不思考的,而且思考的会是那些缺乏功利色彩的稀奇古怪的问题。那位苏格拉底不就是在希腊的街头闲逛时思考哲学问题的吗? 
  愚蠢的人无法理解拖鞋对于大学的重要性,更不会欣赏那种动人的声响。学校里的“着装整齐”意味着什么,各种场所对于拖鞋的封杀意味着什么?大学不是一个普通的社会机构,这里的人也不需要为一个统一的目标而努力。一些教育者在感慨拖鞋学士的邋遢与不合规范。北大的一位学生穿着拖鞋就去应聘,满脸的散漫不经。这则故事在成为每年的毕业分配会上的经典反面教材,校方强调毕业生应该如何包装自己。然而我却感谢这位可爱的师兄,他出色地继承了北大的藐视社会规范的自由传统。 
  如果有一天,我们看到偌大的校园同样是着装一丝不苟,看不到各种颜色的拖鞋在以各种不同节奏拍打地板,这才是一种悲哀。



流动的圣节

   1961年初,海明威在接受了电休克疗法之后,加速了《流动的圣节》的写作。这位身体随时处于崩溃状态的老人心中似乎已经明了:这次,他陷入了比“桑地亚哥”更艰难的困境,疾病与衰老这条大鱼正在大口大口地吞噬他的生命力。 
  海明威选择的搏斗方式是对于青春的回忆。对于这个即将死去的老人来讲,还有什么比1921—1926年的巴黎生活更让人怀念的呢?当那个22岁的年轻美国记者兼作家踏上巴黎的时候,尽管他迷惘、贫困、默默无闻,但只要年轻,这一切算得了什么?年轻让他的食欲很好,因为常常陷入饥饿,所以才品尝到冰凉的啤酒、油煎土豆和又粗又大的法兰克福红肠的绝妙味道;因为年轻,所以性欲很强,所以在傍晚“我们读读书,然后上床做爱”;因为年轻,他那么渴望得到成功,所以,他在一间不保暖的旅馆里这样为自己打气:“别着急。你以前一直这样写来着,你现在也会写下去的。你只需写出一句真实的句子就行。写出你心目中最最真实的句子。” 
  “我坐在一个角落里,午后的阳光越过我肩头照进来,我在笔记簿上写着。侍者给我端来一杯牛奶咖啡,等咖啡凉了,我喝下半杯,放在桌上,继续写着……以后有的是日子,可以每天写一点。其他的事都无关紧要。我无法想像60岁的海明威在做出这样的回忆时怀着怎样一种复杂情感。他在巴黎寻找他的文学理想,与形形色色的人相逢交谈争吵,像《太阳照常升起》里人物一样在苦艾酒的滋润中成长,为了不起的菲尔茨杰拉德解除性苦闷,还有被一位斯泰因称作“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这一切在40年后回忆起来充满兴奋与忧伤:“巴黎是一座古老的城市,而我们很年轻,这里什么都不简单,甚至贫穷、意外所得的钱财、月光、是与非以及那在月光下睡在你身边的人的呼吸,都不简单。” 
  像海明威所有的作品一样,《流动的圣节》是对于现实的一种报复。传记作家肯尼斯S.林恩对此这样评述道:“他似乎又一次击败了他的无能和愤怒,用写作的魔法驱逐了它们,用对街道、咖啡馆、佳肴、美酒、朋友和妻子的回忆来治好了病。长时间的工作使得1921年至1926年的巴黎对他来说变成了一个象征,代表着过去的他。” 
  这段评价暗示了《流动的圣节》的真正动人之处。真正激动人心的不是巴黎,而是海明威留在巴黎的青春。我接着读到1964年《先驱论坛报》对于《流动的圣节》的专栏评论:“然而尽管他一一列举了佳肴、美酒、巴黎的街道……甚至在描写中弥漫着一种极其幽默的气息,可里面还是一种混沌与死亡即将逼近的格调。” 
  这句话终于揭示了《流动的圣节》的内核——面对死亡时,对于灿烂生命的渴求。巴黎与青春本身相比于这种渴求已经黯然失色。这本书打动我们的,是一种充满惋惜与向往来回望生命的态度。在缓慢的叙述节奏中,海明威鼓足了最后的勇气,参与了这场惊心动魄的搏斗。他必须用他尚能清晰活动的大脑和仍然灵活的手来抢救他不断流逝的生命。他把每一个青春时的细节都铺展开,希冀它们能滋润已经干涸的身体与灵魂。 
  我在阅读这本书时,时常会猜想海明威自杀时的情景。在那只12毫米的双管英式猎枪抵住他的嘴时,他眼前闪过的是20年代的巴黎吗?那时候,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衰老吧,那个年轻的美国作家会觉得明天是永远过不完的……青春对于那时候的海明威来说,不过是个习惯式的语态,他可以放肆地挥霍他的时间、才华与精液,还有刻薄…… 
  这一切对于那个写作《流动的圣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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