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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2004年第3期-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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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刻我对此话并不觉得有啥问题,但其中之问题是显然的,既然院长要等伤丐的家属来付款,就决不会舍得把仍恋人世的他交给白衣使者。但在我的潜意识中却根深蒂固地盘踞着对他真死的疑问,根深蒂固地希望他还有生机,根深蒂固地对医院已失去信任。我如此根深蒂固,不仅太重情,而且也乏理,原因不在我,也在我自己。 
  伤丐被抱下来了,他又一次填满了我的视野了。三双眼睛立即聚焦要捕捉一丝生机,但怆然若失。他的确死了,死得十分的彻底。他已在彻底地愉悦,彻底地欢笑,他在庆幸他的灵魂终于脱离了这一个万般残破的附着体,“逝将去汝,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他就要去或已经去了一个好的去处,那里没有痛苦,没有无奈,没有黑夜,没有冬季,只有爱心,只有奉献,只有鲜花,只有春绿,只有太多的快乐,人称极乐世界,那个地方在三维空间与四维空间之外,要穿越一个漫长的时空邃道才能到达,去那儿得有一张门票,门票来自我们的时空,就是那一张死亡证明书…… 
  而这伤丐却是连一张死亡证明书也没有啊! 
  没有门票的他能步入时空邃道而走向极乐世界吗? 
  “周老师,你看!”两个学生同时指着伤丐腿脚上那两处“包扎”的伤口。 
  而我已经看见了。 
  我被那两处风景震撼了?何其不凡的人文景观呀!难道那也叫包扎?看那压裂成数块的右脚掌上所包的纱布早已被血浸透,再尽染泥污,而那被压成骨折的左小腿由于纵向的裂口太长,胡乱绕上的几圈纱布连裂口也有一大半没被盖住,几圈纱布间就留下了裂口一段段,正向这世界进行着无言的哭泣,再看那敞露着的一段段污黑的创面,可知包扎前是没经任何消毒与清创的,而包扎后就再未换药……这,本应在我意料之中,但仍使我大感意外。 
  不过,你能说这不是包扎吗? 
  火葬场那小伙子见三人对伤丐正四方八面地研读,十分不解,十分奇怪,呵呵一笑:“看啥子啊?是怕他还没死呀?” 
  他竟问得如此一针见血! 
  我就十分痛苦地说:“还真怕他没死呢……” 
  小伙子排忧解难地又呵呵一笑:“那没有关系,他如果没死,到我们那里的冰柜里一冻,也就把他冻死了。” 
  小伙子答得十分认真,十分善解人意,一看就知道是一个善良的小伙子。我却因此更见悲愤了,我颤声对白衣天使说:“你怎能这么说?如果这里有一个作家听见,那你就糟了。” 
  小伙子低头不语了。 
  伤丐就在两位白衣天使的不语中,在抱尸老农的不语中,在善良院长的不语中,在方平与陈友刚的不语中,在千言万语已涌在心头的周嘉的不语中——进了运尸车。 
  时乃1995年11月7日晚上9点30分。 
  怦的一声,车门关上。 
  也关上了一个不是故事的故事。 
   
  尾声 
   
  此事儿本已写完,完得十分彻底,没有半点残音余绪,就像天空上曾经飘过了一片残云。 
  但此事儿的魂儿却飘呀飘地飘到那春风杨柳之中去。 
  是在初春之某日,离那伤丐上路已半年了,人们仍然幸福,街市依旧太平,昔日伤丐鸡毛事早已在人们记忆中没了半点踪影。而我,正去万源市觅春,走在那沿河公路的翠绿中,身心皆萌动着勃勃生机。此刻春阳高照,春风和煦,其暖融融,其情切切,世间一切皆和谐之至,我就和谐地沿着绿街走……走着,走着,一不留神就把他走进了视野,此刻的他正撼我心旌:一脸煤灰,浑身污垢,身高绝不超过1。3米,体重决不超过30公斤,严重的畸形使他背驼头难抬,腰扭永不伸,上身与下肢几乎贴紧,头颅触地像要亲吻母亲大地,莲花碎步,半天一步,以每小时10米的速度前行,褴褛的布片竟连那玩意也没遮住,一身畸骨,口齿不清,张得口来只听咕咕在叫,莫解其意……生命之灯在他身上已去意太浓,说灭就灭。 
  啊! 
  他是谁? 
  他不就是我去年底送去冥路的那位伤丐吗? 
  我不由得惊出一身冷汗! 
  赶紧贴面详观………哦,不是! 
  但二乞的外形何其相同,只是彼乞已老而此乞更老了。 
  见如此的他,我心若铅坠,我相信他是当代人类中最痛苦的三个人之一。属于三人之中的另一个,去年年底已被嫁去了天堂,再一个最苦者却自以为不苦地正在沿街觅春,而他终于又看到新的苦情,就心问:“这一位苦乞呀,老天何时又派小车等吉祥物来收你去天堂呢?” 
  但老天却是另有一番安排的。 
  是在第二天早晨,老天还未来得及破晓就赐人间风狂雨猛。我风雨无阻的晨跑已坚持有年,但要无遮无盖地从这三月的风雨中钻过去,其滋味决非柔情似水。此刻寒风刺骨,冷雨似箭,我虽然全身总动员出许多热能来,仍难抗寒,只好放弃了雨中行,而撑起一把伞变跑为走。走啊走,走啊走,走到工厂大门口。忽有一种决不陌生的咕咕声直撕我心,我瑟缩着举目,见门卫室外那雪亮的电灯下,正屈身躬立着那一个寸步难移的乞儿,正沐浴着这凄风苦雨。我相信他已如此在风雨中撑了一整夜,也相信门卫也在窗内观赏了一整夜,但他们都把这一幕壮景留给了我。怎么办?或许,我该步入那一方雪亮的雨幕中,向乞者送去我手中的伞,为他撑出一方风雨无加的温馨;或许,我该向他伸出温暖的双手,将他搀到不远的一处宽檐下去避那颤身的冷雨;或许,我应在他面前俯下我那不屈的头与刚直的腰,在丐臭难当乞垢染身中把他背到一个温暖的火炉边,为他“脱”下那几片因湿透而贴身的褴褛,再烤热他僵冷的躯体,甚或让他领略一回热水澡的温韵,再拿出几件衣裤为他套上,更让他喝上一碗热气腾腾的姜汤,接下来,一碗又麻又辣的面条呼呼而至……但是,其实我什么也没干,至少什么也没来得及干,我犹豫着,犹豫着,犹豫着……突然犹豫出如此一幕壮烈:寒风冷雨中,我突见一个赤裸的身躯正向着那雪亮处一步一步地走过去,坚定、沉稳、从容不迫、势不可挡,一步就踏出一个山摇地动,一步又踩出一个天下太平。那是另一个男丐,年青、强壮、浑身污垢、一丝不挂,那是真正的一丝不挂,把那强壮的胴体完全开放地交给了冷雨,终于,他走近那个风雨中抖着的残体,蹲下,靠拢,胸对胸地一把抱住,在冷雨中紧紧抱住,两人抱成了一团,再分出自己的一半体温…… 
  寒风益狂,冷雨更烈。 
  面对着风雨中那两个紧贴在一起的容观存在,我的心与眼就被这太多的风风雨雨弄湿了。 
  周嘉,一个传奇式的作家。当过乞丐,做过苦力。曾为三万人次义诊。发表散文、小说数十万字。长篇小说《等他》由上海文艺出版社2003年8月出版。《中国青年报》、《文学报》等多次专文介绍过他的事迹。 
   

代价
罗伟章 
  一 
   
   “没有什么比搞垮一个幸福的家庭更容易的了。” 
  这句话几乎成了余娜的名言,在平原上广为传扬。 
  余娜敢夸这个海口,自有她的道理,首先是她超凡出尘的美貌往往可以一招制敌;其次,近几年来,一种崭新的风尚由长江带入重庆,再经重庆漫入川西大平原,使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对“幸福的家庭”这一概念,有了许多含混不清甚至自相矛盾的理解。余娜综合了人们的意见,在一次小规模酒宴上这样总结道:“幸福的家庭么?听起来就滑稽!有人把夫妻长相厮守当成幸福,殊不知这种幸福是以牺牲激情为代价的。在别的男人面前宛如圣女而在丈夫面前放荡不羁,只有天才的女性才做得到,可哪有那么多天才呀!世间的女子,要么是天生的坏种,要么是了无生趣的节妇,坏种不可能组建幸福的家庭,节妇更不可能,因为她们心里除了道德,别的什么也没有了,这样的女人和她们的丈夫所标榜的幸福,是用道德织起来的华衣,一旦把衣服脱下,不堪入目的货色就现出原形来了。所以,世上的路千难万险,惟有破坏‘幸福的家庭’是一条坦途。不信你们试试!” 
  “你属于哪种类型?”电器公司经理伍安东问道。 
  “我啊,我什么也不是。”余娜卖弄风情地眨了眨眼。乌膏搽过的眼帘使她显得野性十足。 
  “难道女人也不是?”惯于说下流话的张怀泉正往嘴里灌酒,听了余娜的话,来不及把口腔里的白色液体吞下去,掬着腮帮卷着舌头问。 
  “她不是女人,是美女。”伍安东显得一本正经。 
  “算了算了,”张怀泉咕嘟一声把酒咽下,捅了捅伍安东肉鼓鼓的腰说,“你讨好也等于白搭,你那家庭算不上幸福,引不起余美人的兴趣。” 
  伍安东尴尬地笑了笑:“看来,为了让余娜来破坏,我得让自己的家庭幸福才行。” 
  张怀泉和余娜都把这句话当成了玩笑,可伍安东是认真的。他跟妻子王水晶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邻居和熟人谁不知道?他早就想离婚了,因为他三年前就选定了再婚的对象。这对象就是余娜。余娜刚满二十六岁,比自己小了整整十九岁,对二十多岁女人的记忆,伍安东早已淡忘了,但他渴望重新体验;关键是,余娜长得丰腴而苗条,肌肤如雪,气质高雅,而且没有结婚,也看不出她有男朋友的迹象。当然,余娜还有一座酒楼,这是一份不错的产业,不过伍安东倒并不看重。 
  要不是张怀泉,伍安东相信他早就得手了。张怀泉是伍安东的大学同学,现任某局计划科长,虽拜了官,伍安东却一点也瞧他不起,首先是他尖削如刀的下巴使伍安东在生理上感到难受,再就是他总在寻找机会抖露黄色段子,让伍安东觉得这人龌龊。最可气的是,他几乎每天下午都给伍安东打电话,过问晚上怎样安排,如果回答含糊,他就事先去余娜的酒楼候着,往往十拿九稳地把伍安东逮住了。伍安东之所以没朝他发火,反而像离不开余娜一样离不开张怀泉,表面的原因是他张怀泉把伍安东引荐给余娜的,真正的原因是张怀泉出手大方,在余娜的酒楼里消费,基本上是他掏钱。虽然伍安东比他有钱得多,但一天接一天地让余娜敲竹杠,伍安东没这么蠢。 
  在伍安东看来,尽管余娜说出了上文提到的惊人之语,但她实在是一个圣洁的女人,只不过她的圣洁不是那种慵懒加柔弱配制成的所谓优雅,而是更具有挑战性,也可以说是侵略性,她之所以听了张怀泉的黄段子笑得双乳乱颤,并不是她坏,而是因为她开了酒楼,必须做出姿态招揽顾客;还因为张怀泉心甘情愿地让她敲竹杠。她经常跟伍安东和张怀泉一桌吃饭,一桌喝酒,结账时钱却一分不少,由于是熟客,指甲还抠得更深,更狠。张怀泉总是在酒饱饭足之后离去,伍安东就随余娜进歌舞厅(余娜说歌舞厅比健身房管用,她一天不跳舞就睡不着觉)。进歌舞厅耗时至少一两个小时,伍安东应该有充足的时间向余娜表白爱情,可余娜熟人太多,刚走一个献殷勤的男人,另一个男人又屁颠屁颠地过来了,伍安东由余娜的陪伴变成了她的保镖,一两个小时难得说上几句话,更难得跳上几曲舞。 
  可是这天酒席散罢,伍安东说他多喝了两杯,想回去休息。是不是真要回去经营什么“幸福的家庭”,让具有侵略性的余娜来破坏,他自己也不甚清楚,但他坚信余娜也早已爱上了他,只是关系挑明之前,女人不喜欢跟屁虫似的男人,她们需要距离,只有距离才能引发其靠近的欲望。当年,同样以美貌著称的王水晶,那么多男人在她面前周旋,可惟有伍安东才得到了她。伍安东采取的方法是若即若离。 
  “怎么,不陪余美人跳舞吗?”张怀泉说,“你不陪我可要去了。” 
  伍安东说你去吧,我当真喝多了。 
  张怀泉一把将余娜扯到身边,挺直了腰板跟余娜比高低。他比余娜矮一个头。“不行不行,我这形象,简直糟蹋大美人的名誉。余娜你说是不是?” 
  余娜缩了缩圆润的肩头:“我无所谓。” 
  伍安东就走了。 
   
  二 
   
  对一个四十一岁的女人而言,王水晶显得非常年轻,如果不是因为讨厌的过敏性皮炎常弄得她脸上起红斑,谁都会认为这是一个漂亮女人。她的漂亮跟余娜不同,余娜是青春,是光鲜,是舒展,是惹火,也是那种让男人欣赏的坏,而王水晶的漂亮是有味道。她在一所中学做了多年图书管理员,伍安东发迹后辞职当起了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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