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宿云微在一旁笑咪咪地说:“你们的底我已经起的一清二楚了。”
道明臣的眉毛跳了跳;“哦??是吗?”反手一把军刺飞出,将一只在灯前飞舞的飞蛾钉在了枣木的太师椅上,军刺最起码嵌进坚硬的枣木去一半。
“好功夫!早知道你就会来。”雷爷站起身道:“昔年春秋战国时,蔺相如曾有“壮士之怒”之说,如果我猜的不错,今天你谈的拢就谈,谈不拢大概也准备来个壮士之怒是不是?”
猪尿孚被捅穿了。道明臣有点脸红地问道:“你从哪儿分析出来的?”
宿云微看到道明臣的窘样,微笑着道:“我们黄帮可不是那种刚刚出来的毛头小伙,你没觉得今天我们这里的人手有点多么?”言下之意很明了,就是为你准备的。
“早听说城西地面新出了条过江龙,今日一见果然是丰神俊郎,”雷爷诧异地问道:“我就不明白,就是你居然能把我们的二虎打成半死不活的?跟着还扫了张大炮的场子?”
“不相信你也可以试试?”道明臣也笑咪咪地说道。
“好!天都什么时候出过这样的好汉子,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能这样说话,真叫人又是欣赏又是佩服。”雷爷竖了竖大拇指。
“佩服我?为什么?就为了干了那两件事?”道明臣有点意外,“那我早知道应该再干点让你更佩服我的事的。”
“活蟹活蟹”雷爷仰天大笑,笑声把庭院里的树上的两只老鸦都吓得“扑棱棱”飞走了。“好小子,你以为我欣赏你别的什么?天都能这么狂放的人已经很少了!”顿了一顿,雷爷继续说道:“说句老实话,我真的很忌惮你们这些刚刚出道的小年青,一个个血气方刚,敢做敢为,不象我们,江湖越老,胆子越小。”
“所以你就在那布幔后头藏着两个人?”道明臣促狭地说道。
“活蟹活蟹”雷爷招牌式的笑声又响了起来;“你真是让我越来越有惊喜的感觉。出来吧!”
布幔后面锨起了一角,走出两个面容冷酷的汉子,一个人手里抓一把喷沙枪,另一个双手提着两把发令枪改装的口径枪。任道明臣有所心理准备,也不由得倒抽一口冷空气。
喷沙枪是天都的猎户自己造的,每次灌装起码三两以上的火药,塞上自行车的轴承钢珠,射程虽然不及远,而且只有一发,但十步之内,能将一棵树上的麻雀全部打落,堪称是近战之王。另两把口径枪虽然是改装的,但想必射到身上也不是好玩的事。
“跟着我干吧。本来我不大想留你了,但是看到你这么优秀,我真的忍不住也迸发了爱才之心了。你自己想出头是不大可能的,天都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雷爷看着道明臣的眼睛说道。
“先让这二位把枪口先移开好吗?我不大习惯给人用枪指着脑袋。”道明臣撇了两个持枪的杀手一眼。
雷爷点点头,两个杀手把枪口移开了…对准了地面。
“跟着你们混,我有什么好处?”道明臣深知“有奶就是娘”的古训是什么道理。
“黄帮的现状你大概还不知道,自从老爷子退出江湖之后,人人现在都是自顾自,帮派的利益倒搁到一边去了。被你废掉一只手的小飞,居然自己去组什么赌场,剩下的两只虎,除了骆四还算听话,另外的一个齐和尚也越来越桀骜难训,我当上这个龙头可是有很多人在背后说三道四呢。”雷爷叹了口气,“虽然是处理你们这样的小事,现在也要我自己出马了,你说说,这叫什么事?你的大名现在可是叫的倍儿响,我前几天还在和小宿说,不要哪天我也被装在水泥桶里丢在大海里。”
道明臣的脸一下子变的铁青,“你是怎么知道这事的?”
宿云微在一旁拍拍他的肩膀道:“兄弟,这世界上哪有不漏风的墙?外面已经开始传开了。这种事,也就是上面不知道罢了。”
“你们这算什么?是要挟我吗?还没回答我的问题,我的斧头帮加入你们有什么好处?”道明臣一脸的流氓相。
雷爷和宿云微笑了起来。
猪尿孚又戳穿了。什么斧头帮,不过就二十几把斧头而已,和‘帮’的规模似乎还差点。
“目前的天都处在海滨城市中,正是改革开放的前沿,老的一套规矩不被解放掉,等待我们的只有淘汰。黄帮的人才,死的死,跑到海外的跑到海外,目前上得台盘的就那么几个,还自己窝里斗。光整个城西,只到现在火车站的地头还在别人手里,当初那个死鬼张大炮的哥哥张建国只是替别人做了嫁衣而已。”雷爷叹了口气,“你晓得吗?就城西地面,就有卖羊肉串的新疆人,火车站的江苏人,齐和尚的三帮人马在作乱,全都是疯狗,都想在口头上抢肉呢。今年的城西是政府开发建设的重点,我们控制的建材市场现在连河东的老坝头,城南的菜刀队,城北的架势堂也想分一杯羹。”雷爷的表情相当的郁闷。
““搬砖头”你知道吗?”宿云微问道明臣。道明臣遗憾地摇了摇头。
““搬砖头”是道上的行话,简单解释:就是某个势力强劲的帮派势力控制住地头的建筑工队的老板,告诉他,所有的建材必须要在帮会势力的堂口进货,否则老板的人生安全将不受保护,一般的老板都会乖乖听话,也有势力大的罩住的,真刀真枪的上阵,喝壮行酒,大刀片子上来杀出血路。建筑材料一般都是从厂家直接进,一般情况下,帮派势力在这种事上是不用花钱的。现在天都的高楼立交每天就和雨后春笋一样冒出来,国营的私人的包工队齐上阵,撇去一些政府大楼不能乱搞,其他的,比如十层左右的高楼,收益不在几十万之下。刨去必要的开支,比如说打手的酬金,汤药费,上头的红包打点等等,一般能剩好多。当然每栋楼造价不一样,收益也不同,所以也是大家眼红的原因。”宿云微慢慢地解释道。
“说穿了就是挣个差价,对不对?”道明臣问道。
“是也不是。我们的价格在建材厂是很低的,因为是批发的关系,但是卖过去就不是这个价了,单位价上只加一分钱,也能把你吓死。”宿云微继续补充道。
这活不是我那几十个鸟人能折腾出来的。道明臣心想。
看到道明臣的惊厄的表情,雷爷淡淡说道:“目前的黄帮,四虎的堂口都是各捞各的,哪里还有什么江湖道义。其实黄、赌、毒是上不了台盘的,你在别人闹是没人管,但你要知道,谁晓得哪天一阵大浪来,不被他们捅一刀?”雷雨的手指戳了戳天花板;“这些做官的,捞够了孔方兄就要捞面子和政绩了,到时谁管你?”
宿云微接过话头道:“所以,你最好的出路还是加入我们,否则、、、、”
道明臣抢过话头道:“要不然就干掉我是不是?”
宿云微的双手一摊,耸了耸肩膀,不置可否。两个杀手的枪口在悄悄稍微的上扬。
“哈哈、、、、、、、、、”道明臣仰天长笑。
“很好笑么?”宿云微看着他;“我们在和你说正经的呢。”
“挺感谢你们给我讲了这么多我不知道的。不过我讨厌别人老是拿枪指着我,我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告诉你们,别拿枪指着我。”道明臣的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出现了一把军刺,闪亮的三棱上的烤蓝冷冰冰地看着雷爷。
宿云微不屑道:“你干什么?你以为就凭把刺刀就可以在这大呼小叫?”他的手扬了起来,只要一落,道明臣肯定会被射成马蜂窝。
“慢!”雷爷喝止住了他的举动。
“我的军刺投掷出来,十米之内,必定血溅五步。我不介意试试准头。”道明臣的脸上没有一丝的慌张,他的目光冷的象冰块。
“别、、、”雷爷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惶恐,“我知道解放军的飞刀是很厉害的,我只是存心欣赏你而已,为什么你不理解我?”
“你让我喷沙枪的威逼下理解你?”道明臣的嘴角调侃般地跳了跳。
“把枪先放下!”雷爷挥了挥手,继续诚恳地说道;“一起发财不好吗?”
道明臣的目光丝毫没离开雷爷脑袋的意思,冷冽的目光让雷爷的后脖子一阵凉飕飕。
“还没说你能给我什么好处呢?”道明臣终于开了口,手上的军刺也变戏法地缩回了袖子。
雷爷伸手抹了一下自己额头上滚滚而下的汗珠,心有余悸地说道:“当然是有好处的,皇帝不差饿兵,我给你五万启动资金,今后天都城西地面的“搬砖头”就由你来搬,货源由帮派来解决,你只要去搞定地面上的事,每栋工程上交帮会30%利润就好,张建国以前的地头正好让给你,你就是新开的‘龙腾堂口’的负责人,至于人手你自己去招兵买马,我想有了钱应该会很好办吧?”
“你为什么要选中我?”道明臣斜也在雷爷的脸问道。
“说句老实话,我真的有点后悔了,你比我想象中要更加、、、更加、、、”雷爷似乎找不出一个形容词来形容道明臣。
“成交!”道明臣斩钉截铁道。
“钱明天我让人送来给你。你一定会在天都干出名堂的,我相信。”雷爷说道,眼神中掩饰不住的欣赏。
道明臣扭过头挥了挥手;“有句话我记得最牢,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今后有用的着道明臣的地方,以后只管言语一声。”说罢,扬长而去。
看着他的背影,持喷沙枪的汉子问道:“大哥,我看这小子养不熟,干脆、、、、”
“不!”雷爷的脸上换成了一副狰狞的表情;“留着吧,本来我是相中郭小山的,现在看到他这条疯狗,我更满意了,对着我都敢这样,不怕他不把那些狗日的铲平踏扁。”
“养肥了再除就不好办了,雷爷!”宿云微撺掇道。
“让他出出风头吧。枪打的是出头鸟。等到他肥了,我们早就更肥了,现在都什么时代了,还玩什么冷兵器。到时只要一封检举揭发的信笺就让他完蛋。再不行,雇几个台湾枪击要犯来,把他给毙了。神不知鬼不觉。不行再咱们自己来!”雷猛摸了摸下巴,脸上尽是和他面庞不相称的狡猾。
“哈哈,雷爷是把他当成了条在外面专门咬人的狗了吧?”两个持枪的汉子狂笑道。
雷爷也是一阵狂笑。
宿云微有点担心地说道:“不会有什么问题吧?我看见这小子就象把泡在清冽的冰水里的菜刀!”
雷爷收住笑容,“也是,明天把他的家底查查,看看有什么亲戚什么的,那样就更好办了。”复又忍不住笑问道:“小宿你是怎么了?咱们干这事又不是第一次了,怕什么,当年的张建国那么样一条疯狗,比这小子狠出不知道多少,不是也在被咱们玩弄于股掌之上吗?”
宿云微勉强地笑笑。
“玩江湖?光凭血气有B用。”雷猛的眼睛也冷的象泡在了冰水中的冷冽的刀锋。
硕大的乳沟又把他的脑袋含住了,一双玉手又按在了他的太阳穴。“他妈的,别老是就这花样,也变变,对对对、、、过来帮老子吹吹箫。”雷猛抚摩着妖冶女子的脑袋。“今天真是爽啊!”
第二十六章 豪门夜宴
大酒店的老板姓管,大号叫作“小牛”,没发迹前是专门在外头帮各个养猪场到饭店食堂去收潲水,辗转各个饭店积年后,心思缜密的他把各个饭店中的流程烂熟于心,于是跟着改革的春风,也开了家饭店,说来也奇怪,虽然是后起,但是整个城西地面楞是没人做的过他。很多同行百思不得其解,究竟是什么原因捏?
在一次同行的聚会中,管老板几杯黄酒一下肚,便忍不住夸起了海口:咱的店就是搬到大上海,也能一样出类拔萃!包赚不赔!同行们这个心思已经嘀咕了好久,正好“一滴水落入油瓶”,凑到话头上,于是便纷纷停下筷子,认认真真问道:这是为什么??
看到大家认真的样子,管老板酒也醒了一半,死也没开口。酒席吗也因此不欢而散。“雨天的泥人儿是晴天做的”,这事也没瞒住,后来这事的内幕渐渐地就传开了,原来他的生意好的原因就是:他的老婆是来陪酒的,所谓陪酒,就是坐在客人大腿上,陪你喝酒的意思。余下种种小动作,恕不一一交代。彼时不同今日,风气尚处于半开化状态,若是现在,弄个半老徐娘岂不让人笑脱大牙!同行们知道内幕后,骂娘的有之,羡慕的有之,不屑的有之,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至那以后,很多人开始和他学起来,也开始搞这个让自家堂客陪人喝酒的勾当,因为是自家老婆,就是公安晓得也没法子多管。于是城西街上就开始流行一条俗语“西街上吃花酒,家家绿帽戴”。
管小牛甭管人骂与否,很快就赚个了孔方,盘下了以前苏联专家的俱乐部,稍为装修了一下,就开起了天都首屈一指的大饭店,面团团做起起富翁。
当年的“邮递员勾当”(注一)早已不做,现在请的是一帮放的开的温州妹在做陪酒,改革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