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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2005年第4期-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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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代…》2005年第4期  
 [长篇小说] 
  像天一样高......................姚鄂梅
 [中短篇小说] 
  报告政府.......................韩少功
  未完成的夏天.....................钟求是
  柔软.........................何丽萍
  退税.........................邓宏顺
  子弹.........................张庆国
 [纪事] 
  日本遗孤.......................刘国强
 [往事] 
  席勒与冷氏姊妹....................虎 头
 [直言] 
  人间惟有杜司勋....................李国文
  武松不是情种 鲁智深与郑屠..............谈 歌
 [文学拉赛传真] 
  “《当代》文学拉力赛”2005年第三站冠军揭晓等
  姚鄂梅女,生于1968年,湖北宜昌人,现居南京,已发表中短篇小说多篇。 
  回首往事羞且惭 
  悔不听忠言 
  辜负慈母养育恩 
  离家走天边 
  ──摘自《赞美诗》第218首 
   
  直到那年秋天以前,我都以为康赛将是我此生唯一的朋友,我们像上牙和下牙一样密不可分,互为依靠。秋天过后,我们当中出现了另一个人,这就是说,上牙和下牙之间,有了舌头。 
  有一天,牙齿和舌头在一起发誓:我们要永远在一起,我们永不分离。然而(很多事情后面都容易挂上然而这个词),没隔多久,我们就失散了,彼此难觅芳踪。幸亏我们的誓言里另有安排:如果不幸失散,我们要彼此怀念,直到终老。 
   
  一 
   
  三年了,我还没找到合适的工作,不但如此,我还不分青红皂白地爱上了写作。零散地做点工,偶尔来一次简朴的旅行,用这种办法,我在尽可能的范围内钻来钻去,竟比老妈一辈子走过的路都长。我喜爱这种生活。 
  此前,我还在一所名不见经传的大学里,攻读所谓的经济管理。有一天,我第N次在课堂上打起了瞌睡,并且被自己的口水吓醒了。我很羞愧,也很茫然。就在这天晚上,我逃走了,什么也没要。我回到家,对老妈说,我不想读书了,如果你非要我回学校,我就去死。老妈被我吓得目瞪口呆。这是我的经验,跟老妈说话必须极端一点,最好一句话就将她震晕,否则,除非你有耐心将道理讲得比赤道还长。 
  康赛秘密来电,邀我去新疆,他甚至不惜花钱用了一个惊叹号。我藏好电报纸,二话没说,立即辞了正在做的工作。 
  车过兰州,我就有点挺不住了,窗外悠悠乎乎地飘着些鸡毛一样的东西,仔细一看才发现,竟然是雪花。看看身上那件薄薄的羊毛衫,我开始恨我的老妈。 
  当我决定走的时候,老妈肯定从我的脸上看出了些什么,虽然我什么也没告诉她。我收拾行李的时候,她一直满腹狐疑地盯着我。趁她不注意,我闪电般地取下皮夹克,使劲往旅行包里塞进去,这时候,老妈表现出少有的好眼力,她狡猾地说你究竟要在武汉住几天?穿皮夹克还早着呢。我只好悻悻地将皮夹克放回原处,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说,那就不带呗。 
  我不想告诉她我此行的目的是新疆,我不愿意任何人,哪怕是我的老妈来过问我的私生活。事实上,我几乎没有一般人所说的私生活,除了那些突如其来的念头。但你没法告诉别人你的念头,因为它总是突如其来,又在倏忽间无影无踪,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下一秒钟会有什么。如果我把这些飞逝的念头也告诉老妈,她肯定会因为应接不暇而得上眩晕症。我不想她得上眩晕症,我爱她那昏头昏脑的迟钝样子,像一锅稠稠的赤豆粥。自从我从学校逃出来后,她一直为我担惊受怕,她固执地认为我的生活一定出了大毛病,但她又不知道这毛病到底出在哪里,她只知道不能随便惹我,也不能过分关心我,否则我会立马以死相挟。所以,几年来,她一直暗暗地观察我,分析我,对着我紧闭的房门费力思考,不分昼夜。这使她的面孔看上去紧张而又神秘,常常在没开灯的傍晚吓我一跳。当然,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我最终还是在她眼皮子底下溜走了,一直以来,这正是她最担心的,她似乎隐隐约约地意识到,终有一天我会离开她,就像鸟儿离开树梢。 
  可是新疆太遥远了,我一时不能预测归期,这使我对老妈动了恻隐之心:一个孤苦伶仃的老妇人,每天绞尽脑汁地计算那点少得可怜的退休工资,一心指望着能在菜贩子那里沾到一点便宜,还要战战兢兢地面对一个自称跟她无话可说的女儿。于是我撒谎说,武汉有个朋友最近发财了,买了一套宽敞的公寓,邀我去休创作假。老妈一直以我为骄傲,她本人大字识不了几个,养个女儿却丧心病狂似的做着作家梦,这也是她对我的退学不过分追究的原因之一。她对创作假一说心存疑虑,却又苦于不知该从何处盘问,只好无可奈何地放行了。 
  我知道西北已经很冷了,但我带的钱不允许我再去买一件皮衣。自上次旅行回来后,我一直过得比较节省,因为康赛说,下一步我们得去新疆看看张阿原了,那是我以前的一个朋友,不知他现在怎么样了。我认真地积蓄了一笔,差不多有两千块。 
  新疆是我比较喜欢的地方,我比较喜欢雄性的地貌,我不喜欢阴湿的南方。 
  夏天过去,街边开始飘动第一片黄叶的时候,康赛的生活出现了一些变故。他再也无法忍受他的生活和工作了,他说我渐渐感到心口发慌,四肢无力,呼吸困难,再这样下去,我非憋死不可,我得自救,我要逃跑。 
  康赛说跑就跑了,脱下他那件可笑的红色工作服,整整齐齐地放在已经站了三年的副食品商店柜台上。这一举动让我想起金蝉脱壳。事实上,康赛的逃跑更像是在躲避一件事。那段时间康赛家里正在给他张罗着媳妇,康赛心烦意乱地看着父母燕子衔泥似的,今天买回一堆木料,明天抱回一宗电器,看看差不多齐备了,就央个邻居说起康赛的婚事,单位要如何如何,家里要如何如何,差不多的就帮忙给撮合撮合。康赛说他们是要给我配对儿呢。 
  康赛和我同年,这个苍白而又孤僻的家伙,十二岁那年患上自闭症,十七岁开始写诗,十八岁与我结识,然后再也没有新的朋友。而我,就像被施了魔法,我认为在这个城市里再也没有谁可以像康赛那样令我感到自由和舒展。我肯定出去找过很多人,因为各种各样的事,各种各样的理由。唯独康赛,我去找他是根本不需要理由的,如果非得有个理由才能去找他,那么,下雨了,天黑了,天亮了,刚放学,刚吃过饭,刚蹲过大便,等等,都可以。总之,无论何时,只要我一抬起脚,总是不由自主地来到康赛的窗根下,康赛的家在一个街角处,是那种老式四合院式的房子。有一次,我和康赛坐在一起喝茶,读着康赛新近写的一些短诗,他突然递过来一根烟。 
  小西,你该学着抽抽烟了。 
  我好奇地接过来,那是我平生第一支烟,几口下去,就有点眩晕起来,我夸张地踉跄着,走过去和康赛挤坐在一起。我的左腿紧贴着他的右腿,两条腿黏在一起,一前一后摇摇晃晃。就在这时,康赛的老妈没敲门就闯进来了,她看看我手里的烟,又看看我们钟摆似的两条腿,皱了一下鼻子,一声不吭地退了出去。 
  我知道我们都已到了恋爱年纪,也许这正是我们不去谈恋爱的原因,如果我们也去恋爱,那岂不是说,我们的爱情只不过是发情期的一种生理表现?所以我们很自豪地保持着孤独。当然,做到这一点也很容易,我们都没有了自己的群体,人们快要把我们遗忘了,这正好方便我们没日没夜地混在一起。我们同时感到,那些恋爱的人是多么愚蠢,多么可笑,他们为什么不能像我们这样相处呢?为什么一定要去谈恋爱呢?他们体内真的有什么东西跟我们不一样吗?真的不可控制吗? 
  没过多久,我又在康赛的老妈面前犯了第二个不可饶恕的错误。那天,我们似乎在说着电影,说到了某个镜头,康赛突然神秘地对我说小西,你接过吻吗?我摇摇头说没有。康赛说我也没有。 
  小西,不如我们来演习一下吧,看看接吻什么味道。康赛认真地说。 
  瞎讲,你不要随便夺去我的初吻。 
  康赛不屑地说有什么嘛,我们只不过试吻一下,绝对不动感情。康赛说着就凑上来。我说好像应该吃点口香糖再来吧。可是康赛家里没有口香糖,康赛说就用苹果代替吧。 
  就这样,我和康赛在玩笑中开始了我的初吻,那是一个带着浓重苹果香味的深吻。康赛意犹未尽地说怎么样?我说不怎么样,就感觉牙齿太多,老打架。康赛跳起来要打我,我笑着,躲着,康赛央求说小西,再来一次嘛,我感觉有点上瘾了。别看康赛跟我同龄,但他处处表现得像个赖皮小弟弟。看着他耍赖的样子,我忍不住心软了。我说好吧,再试一次,以后可不许这样了。我说要有情调知道吗?我去拧暗了台灯,放起了音乐,然后开导康赛说你想想,电影里面是怎样的,他们先是深情地对视,然后两个人的头微微偏着,闭上眼,凑上去…… 
  你们在干什么!一声大喝打断了我和康赛,康赛的老妈站在门口,怒容满面。我的脸顿时灼热起来,我转眼去看康赛,康赛也红着脸,眼眶里蓄满了泪水。康赛大喊起来:妈妈,你走开,你快走开呀。他妈妈恶狠狠地看了我一眼,砰地带上门出去了。我说康赛,你怎么向她解释啊,你可别让她以为我们在谈恋爱。康赛说怎么会呢?别怕,小西,他们理解不了我们的,我们也不需要他们理解。 
  当晚,我回去的时候,康赛的妈妈在巷口等着我,她说小西,你以后别再来找康赛了。康赛很痴,又不开窍,我很替他着急。你们不能再在一起疯玩了。我已经给康赛找了一个女朋友,他是只笨鸟,我只好让他先飞。你也不小了,该准备嫁人了。年纪轻轻的小姑娘,应当保护好自己的名声啊。我说阿姨,我不是坏人,我和康赛都不是坏人,我们也没有做什么坏事。她说你们自己不懂得,我们可是看得一清二楚。你们是两个长不大的孩子,你们两个在一起是不会有好结果的,你们只会把自己的生活搞得一塌糊涂。我知道她误会了,也不好跟她多说什么,只好装出礼貌的样子说是,我听您的,我们不会再在一起了。走出好远,康赛的老妈突然在背后喊道:孩子! 
  我回过头去,她无言在向我挥手。我想,这老太婆总算还不是太老,还会一点内心活动。 
  就这样,我和康赛的来往慢慢转入地下。有时,我和康赛相约在傍晚散步,我们孩子般撞着对方的肩膀,边走边吃街边的烤红薯。康赛吃得快,他老是三下五除二地吃完了就望着我的,我只好分一点给他。我说康赛,这样的日子你一辈子都别想再有了。有人陪你说话,陪你散步,吹捧你,分给你红薯吃,还陪你练习接吻。你想过没有,那些人在怎样看我们啊,他们肯定认为我们是两个无独有偶的傻瓜!康赛瞪着前方说谁在乎他们!他们只知道吃饭睡觉,只知道干活挣钱,那哪是人应该过的生活呢?我笑了,我说康赛,如果将来你结了婚,你还敢这样子和我散步吗?康赛面有不屑之色:结婚?你这话相当于在咒我,你仔细看看我,我像个会结婚的人吗? 
  从他脸上,我看不出他会不会结婚,我只看到他的皮肤细白如女孩。 
  康赛终究还是走了,他走得很突然,甚至都没有跟我讲一声。为此,我有很长时间都不能原谅他。康赛的老妈哭天抹泪地找到我,求我帮她找回康赛。我大吃一惊,说不会吧?前两天我们还在一起呢。见我是真的不知道,康赛的老妈号啕大哭起来。我暗想,康赛难道真去了新疆吗?这种猜测可不敢告诉她。 
  正当我一筹莫展百无聊赖的时候,康赛从新疆给我打来了长途电话:小西,快来吧!这里简直太好了,你想像不出有多好。这里地广人稀,工作肯定也好找,真是太好了。康赛就是这样,当他高兴的时候,他永远对你说不清他为什么会那样高兴,但你一定可以从他的语气上感受到,真的有什么东西值得他那样高兴。我说我就知道你可能在那里,你妈都快急疯了。康赛说我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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