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狙击南宋-第28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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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娄室军左翼丙队一千步卒,齐声发喊。在阿土罕当先率领下,扛着飞梯,迈着重步,向五百步外那卧兽般的冷冷铁城扑去。
    三百步,阿土罕开始整理队形,让弓手收起旁牌,退到阵中,取弓箭在手,做好射击准备。
    二百步,呈锋矢冲锋阵形的一千金兵。紧密猬聚。前面五排金兵的旁牌,层层交叠,呈“工”字形交相掩护。这样严密的防护,即便是弩矢都难以穿透。冲锋金兵。信心大涨。
    令完颜娄室与阿土罕等金将感到困惑的是。直到这个时候。天诛军的车城,竟然还没有半点动静。这与想像中的敌军凭寨而守,据高而击的常见场面完全不同。弄得完颜娄室心神不定。难不成天诛军只是以车城为饵,实则以骑军侧击?
    也怪不得完颜娄室会这样想,实在是……天诛军的骑兵未免多了些,足足一千五、六百骑(刨去辅兵),比金军的骑兵还多出好几百骑。完颜娄室与建炎朝西军打了好几年仗,还没见过骑兵如此富余的军队。拥有这样一支强大的骑兵,没理由不将之做为战场的主力,反而四下游走,当侦骑哨探用的。
    故此,完颜娄室不得不将手下八百余骑,几乎全撒出去,盯住天诛军骑兵,连身边都没留下几个骑兵护卫。
    结果是,天诛军的骑兵依然象幽灵一样,四下游走不息;天诛军的车城也没动静,除了四隅与中央位置的五座望楼,可见一些军兵身影晃动,证明还有活人之外,几乎令人怀疑这是一座死寂之城。
    对手举动如此诡异,令完颜娄室心中的不安愈发强烈,而身先士卒冲在队伍最前头的阿土罕,却异常兴奋,他才不相信对手会有什么花招。彼时攻城拔寨之战,如果冲近百步之内,守城寨一方还没做好准备——士兵没出现在寨墙上,也没见到各种守御城池的滚石檑木、沸油金汁、床弩机石……这就意味着,守军已放弃抵……
    阿土罕也不敢相信天诛军会放弃低抗——这场决战,本就是天诛军一方挑起的啊!唯一的解释就是,天诛军的杀招,暗藏在车城之内。既然如此,还有什么好客气的,只管放开胆子冲吧。真正的战斗,应当在登上车城顶上时发生。
    有了这样的认识,在冲锋阵列右前方的阿土罕,在冲进百步距离之后,下令全军加速,放胆冲锋。一千金兵,再度振声呐喊,脚步渐急,长梯直竖,弓箭斜举,进入最后冲刺阶段。
    八十步、七十步……就在这时,隐隐听到车城内传来一连串“霍霍”的怪异声响。
    阿土罕一怔,脚步稍慢……这声音,似乎挺耳熟啊,好象是……床子弩或投石器的绞弦发出的那种强力弹射之声……随后,阿土罕就看到十几个哧哧冒火花的黑点,从车城飞出,越过半空,越来越大……
    第一声爆炸发生时,阿土罕只觉挂在手臂上的旁牌一震,似乎裂开了,然后手臂一疼,一股灼热气浪冲来,将他震翻在地。后面是什么情况,阿土罕完全不知道,耳边充斥着轰隆轰隆的爆炸声、惨叫声、呼救声;眼前是数不清的一条条腿脚与靴子,纷沓凌乱。如果不是正好有一架梯子掉落在他身前,为他遮挡掩护,十有**要被乱兵践踏而死……
    一军主将,被乱兵踩踏而死,这是何等的耻辱!阿土罕从十三年前带上阿玛送给他的战马与弓箭,初踏战场之时,就有了有朝一日战死沙场的觉悟。但无论如何,也没想过、更不能接受这样的死法!
    嗷!阿土罕一声咆哮,用力一撑,纵身跃起。但见到处都是惊慌逃蹿的士卒,适才还是严整密集的队伍,此刻已混乱一团,人挤人、人踩人,人压人……阿土罕不顾半身染血,挥刀砍翻了三个欲从身边逃开的士卒,嘶声大叫:“整队!整队!不许逃,违令者斩!”随手一把揪过一个逃兵,瞪着血红的眼珠,怒吼:“阵前逃跑,这是兔子才干的事,你还是女真人么?”
    逃兵半边脸都是血,无力哼哼:“我……我是奚人……”
    “滚!兔子一样的辽人!”阿土罕一脚踹飞那奚人逃兵,沾满鲜血的大手一抹大脸盘,正要呼喝阻止溃退,倏闻本阵传来一阵低沉绵长的号角声——这是中止进攻的撤退号声……
    “撤退?!怎么能撤退!我们连城寨的边都没摸到啊!”阿土罕悲愤大叫,将刀深深插入泥土,双膝跪地,不断挥拳捶地。
    几名惊魂稍定的女真士卒,闻号而退时,经过阿土罕身边,赶紧七手八脚将自家主将架离战场——几人才刚刚离开,适才立足之处,呼地落下一枚屁股冒烟的霹雳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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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女兵配备枪支之事,说明一下。有不少书友提出,男兵枪支尚不足,为什么优先配备女兵?这么说吧,女兵主要任务是守卫根本——天枢主城,必须要配备武器。男兵没有火枪,可以发给长枪大刀肉搏,可以配给弓弩远击。那女兵呢?发给刀枪肉搏还是配给连男兵都拉不了十发八发的弓弩?女兵天然的武器就只能是火枪,再无其他。)(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四章 阿土罕的决死冲锋 (下)
    “都帅,再给末将一个机会吧!”
    阿土罕带着一身泥尘血汗,丝毫不去理会半条手臂尽被鲜血染赤,吭地一声,带着重甲的份量,重重跪在完颜娄室跟前,伏地拜请。
    完颜娄室面色阴沉,一言不发,也不去看阿土罕。
    大约过了二刻时,才有司兵目吏回报:“折损一百八十七人,火雷所伤不足半数,多为自相践踏所致……”
    听到这个折损数目,阿土罕重重将头叩在泥地上,将久日未雨的硬实泥地砸出一个浅坑。
    “一矢未发,一卒未登,却伤亡若此……天诛军之霹雳弹果然名不虚传,他们应当是使用了投石器,否则无法投掷八十步之远。”完颜娄室不无困惑,能将如此份量的物事投掷得这般远,起码要五梢砲,而每架五梢砲至少需五十人操作。以方才投弹所见,车城之内,绝不少于十五架投石器,才能形成如此密集弹幕。可是,这车城怎么也不像摆得下十五架五梢砲,以及七八百名砲手的样子啊!
    越是百思不得其解,就越想打破此车城看个究竟。
    完颜娄室正沉思着,突听侍立在身旁的突捻惊呼:“阿土罕,你干什么!”
    完颜娄室猛抬头,却见阿土罕拔出腰间切肉小刀,慢慢举起,猛然回手,狠狠在脸上割了一刀,顿时鲜血长流……
    血泪誓!
    女真人的奇特习俗之一,既可用于殡葬仪式。以示对逝去亲人的哀悼,也可用于对深仇大恨必报复之决心。阿土罕突然弄这一出,自然是后者无疑。
    突捻与众护卫耸然动容,齐齐跪下,为阿土罕求情。
    完颜娄室面无表情,语气平淡道:“赌咒发誓并不表示就一定能打胜仗,但有决心有战术就可以——本帅且问你,再度进攻,若敌再投炸弹当如何?”
    阿土罕是猛士不错,但决不代表他没头脑——一个只知猛打猛冲。不动脑筋的人。是不可能当得了将军的。或者说,就算蒙混一时当上将军,只怕死得比小兵更快。
    阿土罕立即飞快回答:“敌军投掷只及百步,进入百步距离后。全速猛冲。力求最短时间内冲到敌车城;将厚长的锋矢阵形变为薄扁的横状一字长蛇阵。使敌之炸弹或落阵前,或落阵后,大部落空;各部编伍‘同命队’。有胆敢回首他顾者,后队之卒可斩之夺其财;最后,在本阵阵前放一支督战队,逃一人斩一人,全队逃斩全队!”
    完颜娄室冷硬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嘉许的笑意:“阿土罕,不错,就应该这样!打败仗不可耻,可耻的是不吸取教训,制定对策,一败再败……好好打,这一仗,你若赢了,将来必成为我西路军新一代战将。”
    “谢都帅!”阿土罕激动顿首,随手抓起一把土,狠狠揉在脸颊伤口处,眉头跳了跳,一振盔甲,大步而去。
    一般情况下,阿土罕应当将方才那一拨残兵败将集结起来,再冲一次。但阿土罕到丙队那里转了一圈,就知道不可行。这些侥幸逃得一命的军兵,已经被铺天盖地的轰炸吓破了胆,许多人面呈土色,手脚微微颤抖。带着这样一支军队冲锋,那不是杀敌,是自杀。
    只有一次冲锋的机会,只有一次雪耻的机会。
    阿土罕可不想拿自己的性命与前程冒险,所以,他重新整合了一支步军,以精锐为主:女真人五百,契丹人三百,汉签军二百,合计一千。重铠旁牌,弃弓矢长兵,人手短斧弯刀、骨朵铁锏,全是利于攀附作战的短兵。与第一次冲锋时士卒的兵器配备相比较,更有针对性,也更为充分。
    这支新组合的千人队,都是胆大凶狠,对功勋财帛极为热切之徒,其中正兵的数量,就超过七百,只有不到三百是阿里喜。这支千人队的战斗力,当真不可小觑。
    在令人气血下沉的低沉号角声中,脸上血迹宛然的阿土罕站在队伍前方。这回他换了一把柄长三尺的骨朵,蒜头(锤子)足有婴儿脑袋大小,份量怕不有二十斤。这种单双手都可以使用的重型兵器,可以轻易将一匹马爆头,也可以将重铠下的**,砸成肉糜。
    一千人,排成三排,再加上后面扛飞梯的百余役夫,列成一个横向三百人的长蛇阵。各排之间,间隔十步,迈着震憾大地的步伐,压向车城。
    在狄烈的瞄准镜头里,那宛若近在眼前的一长溜黑亮的皮盔,在阳光下点点泛光的铁叶,镞亮的兵刃精芒,都带着一股千军悍敌的强大压迫感。果然不愧为金西路军的精锐啊!那股凶戾的杀气,几乎凝聚成形,凌肌砭肤,激得人汗毛炸竖。
    狄烈不敢确定,如果没有这铜墙铁壁般的车城环护,四旅与七旅,这些只训练了三个月,首次上战场的新兵蛋子,会不会乱了阵脚。还好,这种假设,在拥有战车防御与车城战术的混成旅,不会成为现实。
    金军已逼近车城二百步,位于子城中军,望楼侧方的炮击区,向中军望楼打出旗语,请示是否做炮击准备。
    狄烈放下瞄准镜,轻轻摇头,对传令兵道:“停止投掷。”
    狄烈对金军在这样短的时间内,就找到了应对飞弹器的方法,还是颇为激赏的。的确,排成这种横向长列阵,若投掷霹雳弹的话,要么投过头,要么投不到。即使计算精确,正好让霹雳弹落在三排敌军正中,其杀伤力,也远不如之前那样,雨点般落到密集的敌阵中可怖。
    既然已预计到杀伤效果不乐观,狄烈也不会死板地非使用飞弹器不可——嘿嘿,排成横向长队。的确可有效避免霹雳弹远程打击……只是,阿土罕啊阿土罕,你绝对料想不到,我天诛军火枪射击,乃是扇形打击,横截面越大越好,你真是来着了……
    距离车城百步了!阿土罕深吸一口气,蓦然吐气开声,声如裂帛:“冲上敌城,富贵在手!退后一步。利刃断头!杀——”
    “杀——”
    上千金兵。怒吼如雷,潮水般向铁城“淹”去。
    当跑得最快的一个金兵,一脚踏过标志着五十步射距的红色警戒线时,车城里响起一通令人心跳加速的战鼓声。之后。战场上密如串雷的枪声。就彻底掩盖了金军的呐喊与沉重的脚步声。
    枪声、白雾、赤焰、红血。交织成一片血与火的战场。
    冲锋的金兵纷纷倒下,但没有一个人敢踌躇不前,全玩命向前冲。“同命队”可不是闹着玩的。冲锋不一定会死,但犹豫一定会——身后队友的刀斧,绝对比敌人的子弹更快、更致命。
    狄烈从瞄准镜里看得清楚,首轮二百发子弹打击,效果不太理想。除了距离的因素外,金兵的旁牌与重铠双层防护,也是重要原因。
    第一波弹雨,大半击中旁牌,旁牌固然被洞穿爆裂,却也抵消了大部分动弹。余势未尽的弹丸击打在人体时,又再度被缀铁叶的牛皮重铠阻挡,纵然弹丸再接再厉,穿透铠甲,也是强弩之末了。只有一部分被直接击中头盔或四肢的金兵,悲鸣倒下,但人数寥寥。
    枪声绵密不绝,硝烟愈浓,车城正西面,几乎被青白色的烟雾笼罩,十步之外,人影难辨。
    此时就连狄烈的瞄准镜,都看不清百米以外的影象了。但是,凡是耳朵还好使的人,都可以清晰听到,战场上惨叫声越来越大,也越来越凄厉,那声势惊人的千人奔跑声,则渐渐稀疏……
    金兵究竟冲到哪里了,无论是战车内的火枪兵还是哨楼上的观察员,都只见到模糊的幢幢人影,无法准确判断距离。火枪兵只能将火枪的标尺调到一个通用数据,然后可劲地传枪、接枪、扣板机。而哨楼上的观察员,急得差点想从楼上跳下,直接到战场上看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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