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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骨拼图-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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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纽约太强大了,以至于失落了过去。    
                                    ——约翰·杰·查普曼(John Jay Chapman)    
    星期五 10:30 P。M。  至星期六 3:30 P。M。    
    1    
    她只想睡觉。    
    飞机晚点了两个小时,等待行李的时间又拖得太长。搭乘机场客运班车的时刻也错过了,大巴早在一个小时前就已开走。所以,他们现在只好等出租车了。    
    她站在候车队伍中,纤细的身材因手提电脑的重量而歪向一边。约翰喋喋不休地说着利率以及调整生意伙伴的新思路,但她只想着一件事:现在是星期五晚上十点三十分,我要穿上睡衣,美美地大睡一觉。    
    一辆辆黄色出租车川流不息地从她眼前驶过。这些颜色和外形都很相近的车辆,让她联想到昆虫。她回想起小时候在山上,当她和哥哥发现一只被开膛破肚的死獾,或踢翻一个红蚂蚁窝时,看见一大群肢体和手脚湿濡濡地在地上扭动的景象。这种毛骨悚然的感觉让她打了个寒战。    
    一辆出租车疾驶过来,带着尖锐的刹车声戛然停下。塔米琼·柯法丝拖着脚步迎上前去。    
    司机按开后备厢锁,但人呆在车里没动。他们得自己把行李搬上车,这让约翰很不高兴。他已习惯让别人帮他做这些事。塔米琼倒无所谓。直到现在她偶尔还会感到惊奇,自己居然有一位秘书,帮她打字和料理檔。她把手提箱扔上车,关好后备厢盖,然后钻进车内。    
    约翰也跟着上了车。他重重地关上车门,一个劲儿地擦拭着他那肥嘟嘟的脸颊和光秃秃的脑门,仿佛刚才把行李搬上车的举动已经耗尽了他的全部精力。    
    “先到东七十二大街。”约翰透过隔板对司机咕哝了一句。    
    “然后到上西区。”塔米琼补充说。挡在前后座之间的有机玻璃隔板上布满了刮痕,她几乎看不见司机。    
    出租车箭一般地冲离路边,很快就行驶在通往曼哈顿的高速公路上。    
    “看,”约翰说,“那就是为什么今天到处都是人的原因。”    
    他指着一块广告牌,上面写着“欢迎光临联合国和平会议”。这次会议将在星期一召开,届时将有一万多名来宾云集纽约。塔米琼盯着那块广告牌,——上面画有黑人、白人和黄种人,全都在挥手微笑。不过,这幅画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大对头。人物的比例和肤色都被忽略了,每张脸看上去都是一样的苍白。    
    塔米琼嘟囔了一声:“死样儿。”    
    他们正沿着宽阔的高速公路疾驰。在路灯的照耀下,路面反射出一种令人不安的黄色光芒。他们经过了旧海军军港,又经过了布鲁克林码头。    
    约翰终于停止了说话,掏出德州仪器公司生产的计算器,开始在上面嘀滴答答地按一些数字。塔米琼向后仰靠在椅背上,望着雾蒙蒙的人行道,以及那些坐在褐砂石门廊前俯瞰高速公路的人们一张张阴沈的脸。在热气中,他们似乎都处于半昏睡状态。    
    出租车里也很热。塔米琼伸手摸向车窗按钮,想把窗户降下一点儿。车窗没有反应,但她并没有感到意外。她伸手越过约翰,去开另一边的车窗,但他那边的也失灵了。这时她才注意到,两边车门的门锁开关都不见了。    
    连门把也没有。    
    她用手摸索着车门,想找到断掉的门把的残余部分。什么也没有——好像有人用钢锯把门把手齐根锯掉了。    
    “怎么了?”约翰问。    
    “恩,这车门……我们该怎么打开它呢?”    
    就在约翰左右打量两边的车门时,中城隧道的标识一闪而过。    
    “嗨!”约翰拍打着隔板。“你忘记拐弯了。你要去哪儿?”    
    “也许他想走皇后区大桥。”塔米琼猜测道。走这座桥虽然路比较远,但可以躲过隧道收费站。她向前坐直身体,用手上的戒指敲打有机玻璃。    
    “你是想走那座桥吗?”    
    司机不理他们。    
    “嗨!”    
    没过多久,他们又飞速经过了皇后区大桥的入口。    
    “妈的!”约翰喊了起来。“你要把我们带到哪里去?哈莱姆吗?我打赌他是要把我们带到哈莱姆区去。”    
    塔米琼望向窗外。一辆汽车正和他们并行前进,慢慢地超过他们。她用力拍打着车窗。    
    “救命!”她大喊:“救命啊!……”    
    那辆车的驾驶不经意地瞥了她一眼,然后又看了一眼,皱起了眉头。他减慢车速,尾随在他们后面。但这时出租车猛地一拐,顺着出口坡道驶下高速公路,进入皇后区。出租车转进一条小巷,又疾驰过一片废弃的仓库区,时速至少有六十英里。    
    “你想做什么?”    
    塔米琼拍打着隔板。“开慢点!这是哪儿?……”    
    “欧,上帝!不!”约翰喃喃说道:“看!”    
    司机不知什么时候戴上了滑雪用的头套。    
    “你想干什么?”塔米琼大叫。    
    “想要钱吗?我们给你钱。”    
    前座上的那人仍然一语不发。    
    塔米琼拉开手提包,取出她的黑色笔记本计算机。她向后侧了侧身子,用笔记本计算机的一角狠命地砸向车窗。巨大的声响似乎把前座上的司机吓了一跳,但窗玻璃却好端端地没事。出租车猛地一偏,差点撞上路边建筑物的砖墙。    
    “给你钱!要多少?我可以给你很多钱!”约翰气急败坏地叫着,眼泪顺着他肥胖的面颊流了下来。    
    塔米琼再次用计算机砸向车窗。计算机的屏幕在巨大的撞击力作用下飞脱了出去,然而车窗依然完好无损。    
    她又试了一次,这次计算机的机身裂开了,从她的手中脱落。    
    “欧,妈的!……”    
    他们两人突然被猛烈地甩向前方。出租车在一条阴暗的死巷里戛然停下。    
    司机钻出车外,手里握着一把手枪。    
    “求求你,不要!”她哀求说。    
    司机走到出租车后半边,弯下身子,透过脏乎乎的玻璃向后座上张望。他在那里站了很长一段时间。塔米琼和约翰拼命后退,一直抵到另一侧的车门,两具汗湿的身体紧紧地搂在一起。    
    司机把手弯成杯子的形状,遮挡住路灯射来的光亮,更加仔细地打量着他们两人。    
    猛然间,一声巨响回荡在空中。塔米琼不由得瑟缩了一下身子,而约翰也发出了一声短促的尖叫。    
    在司机的身后,远方的空中霎时布满了一道道明亮的红色、蓝色的火焰条纹。随后又是几声轰响和尖啸。那司机转身抬头,正好看见一张巨大的、橘红色的蛛网笼罩在城市的上空。    
    是焰火,塔米琼想起在报纸上读到的消息。这是东道主和联合国秘书长送给出席会议的代表们的礼物,欢迎他们来到这个地球上最伟大的城市。    
    司机又朝出租车转过身来。“啪嗒”一声,他拉开门锁,慢慢地打开了车门。    
    


第一部  一日之君一日之君(2)

    2    
    像通常一样,报案人没有留下姓名。    
    所以,就没有办法倒过去搞明白报案人说的究竟是哪一块空地了。总部的无线电说:“他说是在三十七街靠近十一街的地方。就这些。”    
    通报中心的人从来也搞不清楚凶案现场确切的地点方位。    
    虽然才是早上九点钟,已经热得让人汗流不止了。艾米莉亚·莎克丝拨开一丛高高的茅草。她正在进行“光身搜查”——这是犯罪现场调查人员的行话,就是以S形路线前进搜索可疑物。什么也没有。她低头朝别在深蓝色制服上衣上的对讲机说话。    
    “巡警5885呼叫总部。没有任何发现。你们有进一步的消息吗?”    
    在一片起伏不定的噪音中传来调度员的回答:“5885,目前没有更多关于案发现场的消息。但有一件事……报案人说他希望受害人已死。完毕。”    
    “请再说一遍,总部。”    
    “报案人说他希望被害人已经死了。他说最好是这样。完毕。”    
    “完毕。”    
    希望被害人已死?    
    莎克丝奋力越过一道破旧的铁丝网,开始搜寻另一块空地。还是没有发现。    
    她想离开了。只须呼叫10…90,报告说没有任何发现,就可以回到丢斯区,那是她日常巡逻的区域。她的膝盖很痛,而且热得好像被人丢进这糟糕的八月天里生焖活烤一样。她只想溜到港务局和那里的小毛孩瞎混,再来上一大罐亚利桑那冰茶。然后,在十一点三十分的时候——距离现在只有两个小时了——她就可以清理好在中城南区的抽屉,前往下城区接受培训了。    
    但是她终于没有这样做。她不能丢下这通报案电话不理。她继续往前走,沿着炽热的人行道,穿过两栋已经废弃的公寓之间的夹道,走进另一片长满植物的空地。    
    她把细长的食指深入平顶警帽里,透过高高地盘在头上的层层又长又红的头发,难以抑制地抓挠着。为了抓挠到更多头皮,她索性把警帽褪向一边,一阵狂搔。汗水顺着她的前额流下来,痒兮兮的,于是她又猛挠了几下眉毛。    
    她在想:在街上的巡逻生涯只剩下最后两个小时了,我能撑得住。    
    莎克丝继续前进。在走进一丛灌木时,今天早上以来她第一次感觉到心神不安。    
    有人在看着我。    
    热风吹过干灌木丛,发出沙沙的声响。一辆辆汽车卡车开足马力,喧闹地从林肯隧道进进出出。她想起巡警们经常会想到的一件事:这个城市是如此地嘈杂,就算有人从背后向我走来,走到举起刀子就能刺中我的距离,我也不会察觉。    
    或者拿我的后背当靶子……    
    她飞快地转过身。    
    什么也没有,除了树叶、生锈的机器和垃圾。    
    在攀爬一堆石头的时候,膝盖的疼痛让她不由得缩了一下身子。三十一岁的艾米莉亚·莎克斯深受关节炎症的折磨——她母亲常说,你才三十一岁耶!这是遗传自她的祖父,就像她继承了母亲的好身材、父亲的好模样和职业一样(至于那一头红发就没有人说得清了)。她缓慢地穿过一丛枯死的灌木,膝盖又传来一阵剧痛。多亏她及时收住脚步,才没有跌下一道三十英尺深的陡坡。    
    在她的下方是一道幽暗的峡谷,深深地切过西区的底部。美国铁路客运公司的铁轨纵贯于峡谷中,列车经此开往北方。    
    她眯起眼睛,望向峡谷底部离铁轨不远的地方。    
    那是什么?    
    是插在一圈被翻动过的泥土上的小树枝吗?它看起来好像……    
    欧,我的天啊……    
    眼前的景象让她打了个寒战。恶心的感觉顿时升起,像一道烈焰灼痛她的皮肤。有一刹那她真想转身逃开,装作什么也没有看见。但她极力压制住心里的这个念头。    
    他希望被害人已经死了。最好是这样。    
    她跑向由人行道通往峡谷的一道铁梯。在即将伸手抓住铁梯栏杆的时候,她及时停了下来。糟糕!凶手十有八九已经逃逸,而且很可能就是从这座铁梯离开。如果她碰到栏杆,也许就会破坏他逃跑时留下的印记。好,那我们就费点事。她深深地吸一口气,忍住膝关节的痛楚,将她为新工作第一天特意擦得锃亮的警靴插进石头的缝隙里,开始沿着岩壁往下爬。距离地面还有四英尺高时,她跳了下去,径直跑向那个埋有东西的地方。    
    “天啊……”    
    从地底下伸出的不是一根树枝;那是一只人手。这个人的身体被垂直埋在土里,只剩下小臂、手腕和手掌留在外面。她盯着那只手的无名指:所有的肌肉已被削去,殷红见骨的指头上,套着一颗硕大的女式钻戒。    
    莎克斯跪在地上,开始向下挖。    
    泥土在她像狗一样刨动的双手下四处翻飞。她发现那些未被削割的手指张得很开,伸向指头平常弯曲不到的方向。这表明当最后一铲泥土埋上他的脸时,受害人还活着。    
    也许现在也还活着。    
    莎克斯拼命挖着松软的泥土,她的手被一块玻璃瓶碎片划破了,暗红的鲜血和暗红的泥土混合在一起。这个人的头发露出来了,接着是因缺氧而呈青紫发灰的前额。她继续往下挖,直到看到那人呆滞的眼睛和嘴巴才住手。那个人的嘴巴扭曲成可怕的弧度,表明受害人在生命的最后几秒钟,仍在奋力想把嘴巴努过不断升高的黑土。    
    这不是一个女性。尽管手指上套着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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