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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莉亚·莎克丝加上一句:“一本红色皮革封面的图书馆藏书。”
莱姆看看她。“没错!”他叫道:“这就是红色皮革的来源。不是手套,而是他随身携带的一本书。说不定那就是他的圣经。”
“圣经?”戴瑞问:“你觉得这种人还会有宗教信仰?”
“我不是指真的《圣经》,弗雷德。再给图书馆打个电话,班克斯。也许这就是他鞋子磨损的原因——常在阅览室读书。我知道,这种希望不大,但我们现在已经没有更多选择了。我需要一份在过去一年里曼哈顿地区各家图书馆失窃的旧书清单。”
“马上办。”班克斯一边抚摩着脸上的伤疤,一边把电话直接打到市长家里,毫不客气地请市长的私人秘书联络市图书馆的馆长,要他们马上提供警方需要的资料。
半个小时后,传真机沙沙响起,吐出两页传真纸。汤玛士走过去,扯下这两页从市图书馆传来的信息。“哇,本市读者的手脚还真不干净。”他说着把传真纸举到莱姆眼前。
在过去的十二个月里,纽约各公共图书馆共有八十四本超过五年以上历史的旧书失窃,其中有三十五本是在曼哈顿区。
莱姆逐条查看着这份清单。作者有狄更斯、奥斯丁、海明威、德莱塞……涉及的主题有音乐、哲学、红酒、文学批评、神话故事。这些书的价格都低得惊人,顶多值二三十美金。他估计这些书没有一本是最初的原版,但也许那些窃书贼根本就不懂这个。
他一条条看下去。
这本不是,那一本也不是。也许……
接着,他找到了。
《老纽约的犯罪》,理查·威尔·斯蒂芬著,旁特福出版公司1919年出版。这本书现在的价值是六十五美元,九个月前在位于德兰喜街的纽约市立图书馆分馆失窃。书籍资料上注明,书的大小为五乘七英寸,红色羔羊皮封面,大理石纹纸扉页,书页边缘镀金。
“我要拿到这本书的副本,不管用什么方法。如果有必要,派人到国会图书馆去找。”
戴瑞说:“这件事包在我身上。”
百货超市、汽油、图书馆……
莱姆必须做出选择。现在在外面待命搜查的人虽然不少,市警、州警以及联邦调查局各部门的人加起来有三百多,可是一旦要他们分散到下城的东西两区同时进行搜索,这点儿人手就显得不够用了。
莱姆凝视着墙上的一览表。
你的老巢是在西村吗?莱姆在心中默默地向823号嫌疑犯发问。你到东区买汽油和偷书是为了迷惑我们?还是你就住在那附近?你到底有多聪明?不、不,问题不在于你有多聪明,而是你到底觉得自己有多聪明?你到底有多少自信,认为我们绝对找不到罗卡德法则所说的,你必然会留下的蛛丝马迹?
终于,莱姆做出了决定。“到下东区去,别管西村了。把所有人都调过去,所有豪曼的人,所有你的人,弗雷德。你们要找的是:一栋大型的联邦风格建筑物,将近两百年历史,外观是玫瑰红色的大理石,侧面和背面是褐砂石。这栋房子过去可能曾经做过官邸或公共建筑,有车库或马车房。最近几周有一辆福特金牛座汽车和一辆黄色出租车出入,这几天尤其频繁。”
莱姆望望莎克丝。
忘掉死者……
塞利托和戴瑞正忙着打电话。
莎克丝对莱姆说:“我一起去。”
“我没指望你会做出其他的决定。”
当楼下的大门关上时,莱姆喃喃地说:“一路平安,莎克丝,一路平安。”
第四部 变成骨头变成骨头(6)
32
三辆巡逻车沿着下东区的街道缓缓驶过,每辆车里都坐着两名警察,不停地四下张望。
一会儿后,两辆黑色马车出现了……他的意思是,两辆轿车。车身外没有标志,然而摆在左侧后视镜旁的警用探照灯,将他们的身份暴露无遗。
当然,他已经知道他们正在逐渐缩小搜索范围,找到他的房子只是时间问题。但让他惊讶的是,他们居然已如此接近;尤其令他心烦不安的,是他看见有两个警察走下车,检查一辆停在滨河街上的福特金牛座轿车。
他们是怎么发现他的运输工具的?他知道偷车会冒很大风险,可是他认为赫兹公司要过几天才能确认车辆失窃,而且就算他们报案,警方也绝不可能把他和车辆失窃案联系在一起。嘿,他们还真有两下子。
一个警察不怀好意的目光,恰好瞟向他的车子。
集骨者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缓缓地把车子转上休斯顿街,融入街上一大群出租车中。半小时后,他已经把这辆出租车和赫兹公司的福特金牛座轿车都丢弃了,步行回到“老巢”。
小玛格抬头望望他。
没错,她很害怕,但她已停止哭泣了。他在想自己或许可以留下她,把她当作自己的女儿,抚养长大。这个念头在他脑子里闪过一两次,然后便慢慢消退了。
不行,这样会带来很多问题。何况,这女孩看他的眼神很有几分怪异,似乎比她的年龄要成熟不少。她会记得他干了什么。呃,也许起初一段时间她会认为这只是一场梦,但总有一天,真相会突然跳出来。事情总是这样。抑制住这种想法,真相总有一天会揭露的。
不行,他不能相信她,就像他不相信任何人。所有人类的灵魂,最终都会让你失望。你可以相信仇恨,你可以相信骨头,除此以外,其他一切事物都会背叛。
他在玛格身旁蹲下,撕去贴在她嘴上的胶带。
“妈咪!”她高声哭喊:“我要妈咪!”
他一句话不说,只是站在一旁,低头看着她。看着她精巧的头骨,看着她细瘦的手臂。
她突然像警笛一样尖叫起来。
他脱下手套,手指伸到她头上,迟疑了好一会儿,才充满爱抚地落在女孩柔顺的头发上。(“在发生接触后九十分钟之内,指纹可以从皮肤上采到。但迄今尚没有人,能从人体的毛发上成功地采集到有效鉴证的指纹。”——《物证》,林肯·莱姆著,刑侦出版社,1994年第四版。)
集骨者慢慢起身,走上楼,经过绘在墙上的工人、瞪眼凝视的女人和小孩的壁画,走进这栋建筑宽敞的客厅中。他仰起头,侧耳细听屋外传来的一声轻响。又是一声,比刚才更响,像撞击金属的声音。他拔出手枪,匆匆奔向屋子后门,拉开门闩猛地向外一推,双手握枪站成射击的姿势。
在屋外望着他的,是一群野狗。它们瞄了他一眼,就很快把注意力转回到刚刚推倒的垃圾桶上。他把手枪插回口袋,回到客厅。
他发现自己又站在玻璃窗旁,注视着外面的老坟场。在那里!那个男人又出现了,一袭黑衣,站在墓地上。远方的天空被高耸林立的黑色船桅遮蔽住了,那是东河上沿着外港停靠的帆船。
集骨者觉得有股莫名的悲哀涌上心头。他猜想是否有某些悲剧刚刚发生。也许是1776年毁掉百老汇大部分建筑的那场大火,也许是1795年吞噬爱尔兰人居住区的黄热病,或是1904年夺去上千名妇孺姓名,将下东区的德裔社区毁于一旦的斯洛克姆将军号游艇大火。
或许,他感觉到的是即将发生的悲剧。
几分钟后,玛格的尖叫声渐趋平静,取而代之的是老城市的喧嚣:蒸气马达的轰隆声,马车铃铛的叮咚声,霰弹枪黑色火药的爆炸声,以及走在鹅卵石路面上的踢踢踏踏的马蹄声。
他站在那里凝视着,忘记了正在搜捕他的警察,忘掉了小玛格,只顾静静地望着游走在街上的幽灵鬼影。
过去和现在。
他出神地望着窗外,停了好久好久,整个人迷失在不同的时光中。因此,他没有注意到那群野狗,已经悄悄地从他刚才没有关严的后门溜了进来。它们在客厅的门口望着他,只停留了一会儿,就转身悄无声息地跑进房屋深处去了。
它们因嗅到某种气味而抬高鼻头,耳朵也因某种奇怪的声音而竖起。那是一阵隐隐约约、从它们身下某个地方升起的哭泣声。
警方动用了全部力量投入搜索,连哈迪男孩也分开了。
班丁负责搜寻德兰喜街附近的五六个街区,而索尔的位置要更往南一些。塞利托和班克斯每人负责一片搜索区域,而与此同时,数百名警察、FBI探员和州警也在挨家挨户地寻找,不停地向人询问有没有见过一名瘦小男子、哭泣小孩、银色福特轿车,或是一栋正面是玫瑰红大理石、其他部分是暗色褐砂石的废弃的联邦式建筑。
什么?联邦式?你他妈的在说什么?……看见小孩?你问我在下东区见没见过小孩?喂,吉米!你在这附近有没有见过小孩?最近没有?有多近?什么,才六十秒?
艾米莉亚·莎克丝正在舒展肌肉。她坚持要加入塞利托那个小组,搜索包括东休斯顿卖牛小腿骨给823号嫌疑犯的夏普瑞超市、卖汽油让他纵火的加油站、以及他偷窃《老纽约的犯罪》的图书馆在内的地区。
但他们没发现半点线索。众人四散分开,像一群嗅闻着十几种不同气味的饿狼,每个人都挑了一大块区域做为自己的领地。
当莎克丝开着全新的RRV巡逻车,赶赴下一个街区继续搜索时,和过去几天里在犯罪现场工作时经常产生的感觉相同,那种挫折感又出现了:有太多的证物、太多的地方需要搜索。在这炎热、潮湿的街道上,有数百条岔路和小巷,有上千栋房屋需要探察,而且都是老房子,想从中找出罪犯隐身的巢穴,无异于大海捞针,就像莱姆所说的,在天花板上找到一根被0。38口径手枪击发时的劲风吹落的头发一样渺茫。
她很想仔细搜寻每一条街道,但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一想到那个被藏在地下、奄奄待毙的小女孩,她就不由得加快了搜索的速度。她开足马力在街道上奔驰,目光不停地左右移动,寻找那栋玫瑰色大理石外观的建筑物。让她感到两难的是:究竟应该开慢些,以免在仓促间错过目标,还是应该再快些,多找几条街?
一栋又一栋,一个街区,又一个街区,然而,始终一无所获。
第四部 变成骨头变成骨头(7)
在大恶人斯奈德死后,他的住所也被搜查,警方查扣了他的遗物,进行研究解读。从他的日记中,警方得知他一共杀害了八个市民。他并非不屑去盗墓,根据他自己的记载(如果他说的是实话),他确实曾亵渎过城里几处神圣的墓地。没有一名受害者应得如此冒犯,完全没有,他们全是正直的市民,勤勤恳恳,清白无辜。
然而,斯奈德却丝毫没有罪恶感,事实上,他似乎始终执着于自己那种疯狂的妄想——他是在帮这些受害者的忙。
林肯·莱姆左手无名指微微动了一下,自动阅读器便把《老纽约的犯罪》葱皮纸的书页翻动一页。这本书是十分钟前由两名联邦探员送来的,功劳得归于弗雷德·戴瑞独一无二的办事风格。
“肌肉会萎缩而变得疲软,”——那恶人用他无情但稳定的手写道——“骨头是人体最坚强的部分。我们的肌肤会衰老,但骨头却永远年轻。我的目标是高尚的,我不明白人们为什么会拒绝接受它。我对他们所有人做的都是善事,他们现在都已不朽。我解放了他们,把他们全变成了骨头。”
泰瑞·杜拜恩说的没错。这本书的第十章“詹姆斯·斯奈德:集骨者”正是823号嫌疑犯作案的蓝本。他使用的手段相同——火、动物、水、蒸气,出没的地点也和斯奈德一样。他曾经潜入德国公寓寻找受害人,将那名德国游客和20世纪初的德国移民汉娜·高德史密特混为一谈,还称呼年幼的佩妮·冈兹为玛格,显然把她当成了被斯奈德杀害的玛格·奥康诺。
书里有一张画得很拙劣的蚀版画,上面蒙着一层薄绵纸,画的是大恶人詹姆斯·斯奈德的肖像:他坐在一间地下室里,凝视着手中的腿骨。
莱姆审视着伦道尔测绘的纽约地图。
骨头……
莱姆想起以前他曾经勘察过的一个犯罪现场。那一次,他被召到下曼哈顿的一处建筑工地,在那里施工的工人在地下几英尺深的地方挖出一颗头骨。莱姆一眼看出这颗头骨年代久远,便请来一位刑事人类学家介入这个案子。他们继续往下挖,果然找到更多的头骨和头颅。
外表(·白种男性,个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