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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潜规则-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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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不符合历史发展方向的。    
    显然,孔子时代的“礼崩乐坏”是偶然的,不符合历史发展方向的,因而是反动的(与有些人所说孔子是反动的恰恰相反)。“礼崩乐坏”最深刻的原因存在于中国人的国民性之中。中国人很早就产生了喜新厌旧的价值取向。喜欢变换,不喜欢保守。没有一样东西,中国人能够自古保守至今。这种情形,放置到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不可思议的。    
    最应该保守的当然是维持分封制的血缘秩序。然而就是按血缘传承社祠,也保持不长,总是有人出来瓦解规则,重新“洗牌”。大一统皇权专制不去镇压“洗牌”者,就无法确保政治秩序的稳定。正是基于此,许多学者认为秦始皇的郡县制是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的。天大的误会。    
    从世界范围考察,绝大多数国家把分封制延续了下来,近代资本主义恰恰是与分封的封建制接轨,而不是与大一统的皇权专制接轨的。分封的封建制所积累起来的地方自治意识与自主意识,乃资本主义之基础。资本主义很难与大一统皇权制度接轨,因为在那种制度中自由的空隙太小了,不足以酝酿出积累资本的意识与冲动。可见,封建制比大一统皇权专制离现代社会制度更近。资本主义的萌芽就诞生于封建城邦之中。    
    那么,中国人好变的习性从何而来呢?这是一个巨大而又从来无人过问的问题。    
    仅仅从历史的视角出发,是找不到圆满答案的,必须综合地理、文化、人种等多种因素一起考察。最重要的因素是:生存环境的特殊性使得中国人不必太依赖集体的协作,以家庭为本位足以完成生产作业自古交换就不发达,只有食盐等少数消费品依赖交换,绝大多数消费品可以自给自足。自给自足的结果使得中国人契约意识淡漠,不善于共同制定契约,遵守契约。中国人把个人利益看得很重,为了个人利益,不惜践踏契约。前文所说的中国人喜欢“变”,其实就是追逐个人利益的一种表现。只有“变”,才能打乱利益格局,实现利益再分配,以便混水摸鱼。经久积习,渐渐地,中国人就习惯于在“变”中求生存了。正是由于“变”的心理作怪,春秋战国作乱犯上、弑君杀父的事情屡见不鲜。庆父的肆无忌惮是有文化背景的,他并不孤立。    
    按照世界的通则,权威与权力是分立的,这是封建制的基础。但是中国人非常不适应这种分立。在中国,一部权威、权力分立的历史几乎等同于二者合一的历史。当权者不甘心在自己的上方高悬碍眼的权威之剑,必欲取而代之。秦始皇的“统一”中国,说到底不过将权威与权力合一,将封建制瓦解,将旧的权力秩序打乱罢了,岂有他哉。其结果是自由的缝隙被堵塞,发展的空间被剥夺,相对的竞争被削弱了。    
    司马迁当然不可能想到这些,但他确实隐隐约约对中国人的“变换”之疾之频,有些隐忧。    
    


第三部分第十九章 让国让权,酿成悲剧

    在“变”的万花筒中,什么景致都有,竟然出现了一出让国让权的悲剧!    
    公元前318年,燕王哙在鹿毛寿的怂恿下,演出了一场让国、让权的闹剧,使燕国百姓饱经了乱世之苦:    
    燕哙既立,齐人杀苏秦。苏秦之在燕,与其相子之为婚,而苏代与子之交。及苏秦死,而齐宣王复用苏代。燕哙三年,与楚、三晋攻秦,不胜而还。子之相燕,贵重,主断。苏代为齐使于燕,燕王问曰:“齐王奚如?”对曰:“必不霸。”燕王曰:“何也?”对曰:“不信其臣。”苏代欲以激燕王以尊子之也。于是燕王大信子之。子之因遗苏代百金,而听其所使。    
    鹿毛寿谓燕王:“不如以国让相子之。人之谓尧贤者,以其让天下于许由,许由不受,有让天下之名而实不失天下。今王以国让于子之,子之必不敢受,是王与尧同行也。”燕王因属国于子之,子之大重。或曰:“禹荐益,已而以启人为吏。及老,而以启人为不足任乎天下,传之于益。已而启与交党攻益,夺之。天下谓禹名传天下于益,已而实令启自取之。今王言属国于子之,而吏无非太子人者,是名属子之而实太子用事也。”王因收印自三百石吏已上而效之子之。子之南面行王事,而哙老不听政,顾为臣,国事皆决于子之。    
    三年,国大乱。百姓恫恐。将军市被与太子平谋,将攻子之。诸将谓齐王曰:“因而赴之,破燕必矣。”齐王因令人谓燕太子平曰:“寡人闻太子之义,将废私而立公,饬君臣之义,明父子之位。寡人之国小,不足以为先后。虽然,则唯太子所以令之。”太子因要党聚众,将军市被围公宫,攻子之,不克。将军市被及百姓反攻太子平,将军市被死,以殉。因构难数月,死者数万,众人恫恐,百姓离志。孟轲谓齐王曰:“今伐燕,此文、武之时,不可失也。”王因令章子将五都之兵,以因北地之众以伐燕。士卒不战,城门不闭,燕君哙死,齐大胜。燕子之亡二年,而燕人共立太子平,是为燕昭王。《史记·燕召世家第四》真是离奇古怪,然而这确是真实历史。    
    子之执政三年,引发了无数战乱。将军市被与太子平联手,在得到齐王将出兵的口头承诺之后,向子之发起进攻。将军市被攻打王宫,没有打下来,回过头来又打太子平,结果市被被杀,陈尸于街市。这时,孟轲向齐王进言,现在攻燕,恰如武王伐纣,机不可失啊。攻到城门,果然城门大开,燕军根本不抵抗,结果燕王哙被杀死。后来太子平继位,是为燕昭王。可怜的哙,模仿尧、舜、禹,结果是东施效颦,贻笑后人。    
    燕昭王不像父亲那么傻,他重用乐毅,振兴了燕国,这是后话,不提。双耳金杯回到燕王哙让国让权的话题。哙的致命错误在于,他不是把乌托邦当作画贴在墙上观看,而是身体力行实现之,怎能不酿大祸?乌托邦这东西,观之无损,做必遭殃。尧、舜、禹的让国让权本是乌托邦,是效法不得的,燕王哙不信邪,结果把自己与数以万计的百姓之命搭了进去,不仅未留美名,反而贻笑大方,成为后人的谈资。    
    由始察终,见盛观衰。自尧、舜、禹到燕王哙,已经足以证明乌托邦是行不通的,自古如斯,无有例外。问题要害在于乌托邦缺乏有效“机制”的支撑,颇似空中楼阁,无法入住。没有“机制”支撑的制度或价值都是长久不了的,强行实施,贻害无穷。比如货币就是一种“机制”,洪秀全取消货币,未几便宣告失败,还得老老实实地融铜铸钱,以钱易货。人终究不是仙,不能生活在空中。从道德考察,燕王哙的做法值得称道(不论其动机);从社会机制考察,燕王哙的做法愚蠢至极。任何社会建构都必须遵循“机制”第一、道德第二的原则,本末倒置是不行的。血缘继承有一百个不好,但却不失为一种机制,除非用更有效的“机制”取代之,否则就不能凭空取缔之。    
    


第三部分第三十章 挨打与打人

    春秋战国,五光十色,其实就是两个东西:挨打与打人。说挨打与打人的悖论瓦解了中国的封建制,八九不离十。    
    春秋战国的诸侯国,其衰也速,其盛也疾。衰则挨打,盛则打人,难得和平共处的。打人是绝对的,而共处不仅是相对的,简直是罕见的。在“打”中求生存成为一种特殊的求生方略,也成为一种特殊的思想方法,对后人的影响极大。秦始皇建立大一统皇权专制之后,没有了诸侯国之间的争斗,转为朝廷内部的争斗,形异而质同,还是一脉相承的。燕国的由衰而盛,由挨打而打人,就是绝妙的例证。燕昭王执政之后礼贤下士,他对郭隈说:    
    齐因孤之国乱而袭破燕,孤极知燕小力少,不足以报。然诚得贤士以共国,以雪先王之耻,孤之愿也。先生视可者,得身事之。《燕召公世家第四》郭隈说:王必欲致士,先从隗始。况贤于隗者,岂远千里哉!    
    《燕召公世家第四》燕昭王照郭隈的话去做了,待以上宾,赐给住宅,引来了能人乐毅。在乐毅的治理下,燕国很快就富庶了起来,由弱国变为了强国。强大了,手就痒痒,连士兵都思战心切。盛则打人,刻不容缓。公元前284年,燕王命乐毅为上将军,与秦、楚、魏、韩等联合讨伐齐国。齐国大败,齐王逃跑。燕军单独攻入齐都临淄,将齐国宝物劫掠一空。齐国只剩下聊、莒、即墨三座城池,其余尽归燕国所有,长达六年之久。    
    春秋·木铲、竹筷    
    燕国好了伤疤忘了痛,由挨打的角色变为打人的角色,来去何其疾也,让历史的看客也不免眼花缭乱,来不及细细地品滋咂味。挨打化为了打人的动机与勇气。至于为何打,根本用不着思考,就因为其他的诸侯国存在着,自己的权力有可能像滚雪球那样被滚大。这一个原因就足够了。其实燕国并非特例,只要稍在史书中爬梳,类似的故事不知凡几,有的比燕国表现得更离奇。既然是以打人为归趋,用贤等就不过是一种手段。所以,即使像乐毅这样的大贤也终有被废辍的一天。乐毅灰溜溜地逃离燕国,就是对争权夺利游戏规则的绝妙嘲讽。    
    燕国的这一挨打与打人,构成了一幅完整的处世哲学:生命不息,争斗不止。争斗之外的事情百无一趣,绝无与争斗相颉颃之可能。权力,不仅是最高的图腾,同时也是最高的真实。人的生存目的,一切以权力为中心,为之赴汤蹈火、牺牲生命也在所不辞。对权力的极端崇拜与对生命的极端蔑视,构成了一幅极不谐调的画图。老百姓注定成为权势们的牺牲。除了杨朱(提出了为无谓的争权夺利虽一毛而不拔)、墨子(提出了兼爱)等个别人,很少有人想到这个令人不寒而栗的问题。可惜,杨朱、墨子的思想都没有成为中国思想史的主流,充其量不过是那些论证杀人有理的思想的陪衬而已。    
    


第四部分第三十一章 史家弊端与司马迁之缺失

    对历史进行道德评价为史家之传统,也是史家治史之弊端。孔子滥其觞。公元前598年,楚国以杀夏徵舒为由讨伐陈国,杀死夏徵舒之后吞并了陈国,群臣祝贺,惟申叔时唱反调。楚庄王听了申叔时的议论之后欣然从晋国接回陈灵公的太子妫午,让他治理陈国。孔子读了这段历史发出了感同身受的叹息:“贤哉楚庄王!轻千乘之国而重一言。”(《陈杞世家第六》)孔子并未提及维护诸侯国的意义这个根本问题。后来的史家无不步孔子之后尘。汉代史家荀悦说:    
    立典有五志焉:一曰达道义,二曰彰法式,三曰同古今,四曰著功勋,五曰表贤能。《汉记·高祖第一》唐代史家刘知己说:    
    更广三科,以增前目:一曰叙沿革,二曰明罪恶,三曰旌怪异。《史通·书事》司马迁亦未逃脱这一窠臼,以自己的道德观覆盖整个史实,“彰善瘅恶,以树风声”。即使对政要人物的通奸之类的事情也绝不放过。《史记》中多见这类记叙。同一篇中竟然出现两处。其一:    
    厉公娶蔡女,蔡女与蔡人乱,厉公数如蔡淫。七年,厉公所杀桓公太子免之三弟,长曰跃,中曰林,少曰杵臼,共令蔡人诱厉公以好女,与蔡人共杀厉公而立跃,是为利公。利公者,桓公子也。利公立五月卒,立中弟林,是为庄公。庄公七年卒,少弟杵臼立,是为宣传公。《史记·陈杞世家第六》其二:    
    十四年,灵公与其大夫孔宁、仪行父皆通于夏姬,衷其衣以戏于朝,泄冶谏曰:“君臣淫乱,民何效焉?”灵公以告二子,二子请杀泄冶,公弗禁,遂杀泄冶。《史记·陈杞世家第六》把道德看得如此之重,正是中国史家的一大悲哀。    
    道德是维护稳定社会秩序的一种机制。这种机制,限定在“社会”的场合,放置到政治的场合,情况就不一样了。道德并不是维持政治稳定有序的第一要素,甚至在某种场合不能认为它是稳定政治秩序的机制。道德在政治领域的作用要大打折扣。无论是孔子抑或是司马迁,他们竭力赞许的济世弘道的清廉政治家,无一例外地都属于“个案”,形成不了持恒起作用的“机制”。他们的事迹沁人心脾,激荡魂魄,但对于引导与改变历史走向丝毫无补。    
    民主政治的根就在于限制政治家的恶德,不使他有机会滥施淫威。民主政治不是改变政治家的品德,而是制约与限制其行为。民主政治的施行是以政治家皆有私心为前提的。既然人皆挟私,就要想办法将其私心限制在最小限度之内。这就需要建立竞争机制、民选机制、制约机制、监督机制及其与之配套的其他机制。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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