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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潜规则-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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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列好,席地而坐,将刀同时刺向自己的腹部。雪地被染成了绯红色,与夕阳的余晖相互辉映,透出悲壮之美……    
    之所以将田横列传算作“非主流人物”,是因为无论其人还是其事,都属于特例,不符合中国一贯的道德准则与价值观,没有普遍意义。中国的士大夫一般都是“择枝而栖”,并不以换主为耻,以死示志,忠于原味的人绝无仅有。与主子同生共死的下人更是少而又少。    
    总之,“殉国”或“殉主”不符合中国人的政治游戏规则与道德审美。    
    《史记》中类似于田横的人物还可举出尧舜禹、伯夷与叔齐、吴太伯与季礼、燕王哙、太子、太史与董狐等。显然,司马迁对这些非主流的人物与事件是心往神驰的。    
    以上所列无一不是伟大与崇高的,又无一能够扎根于中国的土壤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第八部分第七十九章 儒狗叔孙通

    叔孙通本是投机家,见风使舵,左右逢源,先后换了十多个主子,最后跟定了刘邦。谓叔孙通“儒狗”,是因为他有狗一样的嗅觉,狗一样对主人的阿谀顺从,谄媚讨好。他能够随时体察皇帝需要什么,也知道自己应该怎样做,因此而能够常常讨主子欢心。关于应该怎样做,发生过这样两件有趣的事:    
    其一,叔孙通是儒生,起先他是穿儒服见刘邦的,发现刘邦似有不悦,立即改穿小袄。    
    其二,叔孙通投降刘邦时,带了一百多名儒生。叔孙通在刘邦面前从来不推荐跟随自己的儒生,只是推荐那些“群盗壮士”。儒生暗地骂道,侍奉您这么多年,好不容易投降汉王,却不推荐我们,专门推荐那些奸狡之徒,什么道理?叔孙通不慌不忙地向他们解释:    
    汉王方蒙矢石争天下,诸生宁能斗乎?故先言斩将搴旗之士。诸生且待我,我不忘矣。    
    《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第三十九》叔孙通对汉高祖的贡献之一在于为他制定了礼仪。汉高祖得天下之后,那些三姑六舅、功臣良将跟他没大没小,汉高祖自觉显示不出皇帝的至高无上的尊严,常为此而苦恼。叔孙通急皇帝之所急,及时为他制定礼仪规矩。叔孙通带领一百多跟从,边制定边演习,成熟之后请汉高祖视察,汉高祖龙心大悦。汉木雕独角兽朝廷第一次实行叔孙通制定的礼制大获成功。群臣高呼“万岁!万岁!万万岁”,山呼海啸,震耳欲聋。群臣呼啦啦跪下一大片,由他喊“平身”,才得以回复自由身。这真是一种痛快淋漓的政治游戏。汉高祖在马背上度过了大半辈子,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阵势,所以大为陶醉,脱口说出“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这句千古名言。    
    权力本来就够有诱惑力的了。叔孙通在显赫的权力上面又撒上了一层美味佐料,使得一切有可能染指的人为之垂涎三尺,但凡有百分之一成功的可能,都值得冒百分之百的风险,死亦无怨无悔。叔孙通所制定的帝王之礼,是以无限美化神化帝王同时剥夺群臣的人格与尊严为前提的。从叔孙通为汉高祖制定礼仪始,帝王崇拜就成为中国政治中的一个症候与顽疾。帝王崇拜自刘邦起,它像鸦片一样,成为君臣双方共同的需要。帝王需要用它巩固君权,群臣需要用它为帝王抬轿子,以巩固自己的地位。帝王崇拜,积久成习,经过两千多年的沿袭,中国人丝毫不觉得这种崇拜与世界文明潮流格格不入。    
    司马迁在论赞中是这样为叔孙通做总结的:    
    叔孙通希世度务,制礼进退,与时变化,卒为汉家儒宗,“大直若诎,道固委蛇”,盖谓是乎?    
    《世纪·刘敬叔孙通列传第三十九》)显然,司马迁并未看透叔孙通所制定的礼仪里隐藏着的玄机与对后世的恶劣影响,所以,他在论赞中把叔孙通说成是“汉家儒宗”,说他“制礼进退,与时变化”。什么“儒宗”,不过是条“儒狗”而已。    
    


第八部分第八十章 以扁鹊隐喻政治

    司马迁不愧是隐喻大师,意象丰瞻奇瑰,行文大胆吊诡,用典趋异厌常,常有隐喻之惊笔。    
    《扁鹊仓公列传第四十五》就是一篇杰出的隐喻之作。写扁鹊的部分,隐喻之意尤显。    
    扁鹊与桓侯的故事几乎是家喻户晓的:    
    扁鹊过齐,齐桓侯客之。入朝见,曰:“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将深。”桓侯曰:“寡人无疾。”扁鹊出,桓侯谓左右曰:“医之好利也,欲以不疾者为功。”后五日,扁鹊复见,曰:“君有疾在血脉,不治恐深。”桓侯曰:“寡人无疾。”扁鹊出,桓侯不悦。后五日,扁鹊复见,曰:“君有疾在肠胃间,不治将深。”桓侯不应。扁鹊出,桓侯不悦。后五日,扁鹊复见,望见桓侯而退走。桓侯使人问其故。扁鹊曰:“疾之居腠理也,汤熨之所及也;在血脉,针石之所及也;其在肠胃,酒醪之所及也;其在骨髓,虽司命无奈之何。今在骨髓,臣是以无请也。”后五日,桓侯体病,使人召扁鹊,扁鹊已逃去。桓侯遂死。《史记·扁鹊仓公列传第四十五》显然,这个故事暗喻人君不听忠言,病入骨髓而死。这个故事对帝王是个严厉的警示。为了表明本意,司马迁在“桓侯遂死”之后紧跟着写了略显突兀的“六不治”,其中一不治是“骄恣不论于理”。再明显不过地提示病积至深,神医亦不治。为了让读者入彀,司马迁特意在本篇的开首赋予扁鹊“特异功能”,将其神化,以暗示:我所写非一般郎中也。这一段描写的是,扁鹊结识一位异人叫长桑君,相处十多年,甚笃。长桑君赠给扁鹊祖传秘药之后突然不见了。而扁鹊吃了长桑君的药,本领倍增,可以穿墙看物,当然也可以洞察病人五脏六腑,而且突然生出行医的本事,手到病除。为了不引起怀疑,扁鹊看病照例给患者号脉,其实根本用不着号脉。非常明显,这段故事是司马迁有意安插的,为的是提示读者,自己所写绝非一般的郎中,请读者自己体味作者的初衷。    
    司马迁自身就是因为汉武帝不纳臣言而遭受宫刑的。对此怎能不刻骨铭心?直接发泄,痛快是痛快,但写出的文字并不一定能见天日。聪明的选择是既让自己的文字见天日,又发泄出自己的情绪。有捡金子的,有捡银子的,没有捡骂的。皇帝读了这样的文字自然也无话可说(汉武帝的时候,还没有发明“文字狱”这一锐利武器)。加之扁鹊乃一郎中,与政治风马牛不相及,扁鹊像在他身上打主意,绝对安全。可见,司马迁写扁鹊,主要目的在于借郎中之口,吐心中郁闷。司马迁不失为隐喻高手,后世许多作家都效仿这种写作方法。文贵隐而忌彰,歪打正着,隐喻恰恰成就了佳章美文。隐喻最适合于诗词创作,所以中国的诗词极其发达。汉字及汉语语法体系,较之西文,也更适合隐喻的表达手法。执是之故,说中国的文章天下第一,无人可敌,并不为过。    
    这不单是中国人的骄傲,也是一种耻辱。中国人是因为没有取得名正言顺的话语权,不得已才绕着弯子讲话的。这种绕弯子绕出来的文学成就,当然要喜忧参半了。    
    


第九部分第八十一章 吴楚七国之乱

    史家常常把西汉的吴楚七国之乱归咎于吴王刘濞(刘邦之侄)的个人野心与恶德,也有归咎于晁错削弱诸侯势力激起诸侯王不满,因此发生内乱的。其实,与刘濞的为人或晁错的政策都没有太多的关系。更不像司马迁所说“逆乱之萌,自其子兴”,七国之乱与刘濞丧子关系也不大。    
    固然刘濞有野心,而且利令智昏,但他之造反,从根源上说,乃朝廷逼迫所致。他儿子被太子打死之后,下人将死尸运回吴国,他愤怒地说,死在长安就该埋在长安,又将死尸运回了长安。此举引起孝文帝的怀疑与不满。刘濞为了躲避罪责,20年没有回京述职,置王法规矩于不顾。景帝与刘濞有隙,景帝的即位令他辗转反侧,夜不能寐。思来想去,只有造反一条路可走。刘濞一步步走向绝路,与彭越、英布、韩信等人的情形极为相似,惟一不同的是他本就有些反意,遇到刺激很容易将反意付诸实施。有意思的是,除了刘濞,“七国之乱”中的其他肇事者也都有与刘濞相似的经历,都受到过削减封地的处分。在某种意义上,诸侯王与朝廷之间的斗争,就是削减与反削减的斗争。    
    晁错在削减封地的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他在皇帝面前历数诸侯王与朝廷的贰心,揭露他们的反情。晁错之被诛杀,固然与袁盎诡诈有关,但更重要的原因是事态所逼,不能不拿晁错当替罪羊,以缓解朝廷与地方一触即发的矛盾。    
    “吴楚七国之乱”仅三个月就被平息,说明地方造反的势力根本不足以动摇国本。既然如此,诸侯王为什么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一而再,再而三地以卵击石,犯相同错误呢?加彩骑兵俑这是一个大得不得了、重要得不得了、难解得不得了的问题。以一言作答:中国政治之软肋,在于始终没有真正有效地解决朝廷与地方的关系问题,一方面长期被这个问题所困扰,另一方面又总是有意地绕过这个问题,采取“不承认主义”。像司马迁这样富于远见的史家也有意无意地回避了这个本不该回避的问题。他的论赞是这样写的:太史公曰:吴王之王,由父省也。能薄赋敛,使其众,以擅山海利。逆乱之萌,自其子兴。争技发难,卒亡其本;亲越谋宗,竟以夷陨。晁错为国远虑,祸反近身。袁盎权说,初宠后辱。故古者诸侯地不过百里,山海不以封。“毋亲夷狄,以疏其属”,盖谓吴邪?“毋为权首,反受其咎”岂盎、错邪?    
    《史记·吴王濞列传第四十六》在这段总结性文字中,丝毫没有涉及我在上面所提出的问题。后来的史家、思想家、政治家也都因袭司马迁,从这个令人难堪的问题面前绕开。    
    中国人缺乏权力分享意识;不善于将一个权力分解为若干部分,以强化权力的有效性;始终没有建立起有关地方与朝廷关系的规则;朝廷与地方总是互相觊觎对方的利益;中国人总是把“大一统”视为最高的政治理念,政治行为到“大一统”而终结,手段与目的严重地混淆……    
    政治的真正目的,在于协调公众的事务、建立有效的社会运行机制与秩序。至于权力是集中的抑或是分散的,那属于“手段”,属于技术性问题。    
    


第九部分第八十二章 匈奴之患,似外而实内

    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匈奴就开始滋扰燕国等地。及秦,秦始皇修长城抵御匈奴,也没有解决根本问题。    
    至西汉,匈奴侵扰愈烈,皇帝都难于安枕。相对而言,匈奴是游牧野蛮的民族,西汉是文明的农耕民族,优势理应在后者。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每交手,汉兵常常损兵折将。    
    司马迁本人也是因为替李陵败于匈奴辩护而罹祸。    
    读史而知,汉之失利往往不是由于兵器不利、行装不整,而是因为步调不一致,人心不齐,形成不了强大的合聚力。例证之一:    
    当是时,汉伏兵车骑材官三十余万,匿马邑旁谷中。卫尉李广为骁骑将军,太仆公孙贺为轻车将军,大行王恢为将屯将军,太中大夫李息为材官将军。御使大夫韩安国为护军将军,诸将皆属护军。约单于入马邑而汉兵纵发。王恢、李息、李广别从代主击其辎重。于是单于入汉长城武州塞。未至马邑百余里,行掠卤,徒见畜牧于野,不见一人。单于怪之,攻烽燧,得武州尉史。欲刺问尉史。尉史曰:“汉兵数十万伏马邑下。”单于顾谓左右曰:“几为汉所卖!”乃引兵还。出塞,曰:“吾得尉史,乃天也。”命尉史为“天王”。塞下传言单于已引去。汉兵追至塞,度弗及,即罢。王恢等兵三万,闻单于不与汉合,度往击辎重,必与单于精兵战,汉兵势必败,则以便宜罢兵,皆无功。《史记·韩长孺列传第四十八》李广像如果尉史不叛变,很有可能一举消灭匈奴主力,使其再不敢小觑汉。然而,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葬送在尉史之手,他把汉军的军事机密全盘托出。而皇帝却逼死了并不负有失败责任的王恢。如此赏罚不明,如何激励人心,保家卫国?例证之二:    
    广既从大将军青击匈奴,既出塞,青捕虏知单于所居,乃自以精兵走之,而令广并于右将军军,出东道。东道少回远,而大军行,水草少,其势不屯行。广自请曰:“臣部为前将军,今大将军乃徙令臣出东道,且臣结发而与匈奴战,今乃一得当单于,臣愿居前,先死单于。”大将军青亦阴受上诫,以为李广老,数奇,毋令当单于,恐不得所欲。《史记·李将军列传第四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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