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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入食人国-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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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能得到一个头,我管不了那么多。要是得不到头,只能说明我还是个孩子。你跟我去山那边的敌村好吗?也许碰上个小孩在外面玩,我们把他的头砍下来带回家。” 

“柏格,你真的认为这就是勇敢吗?” 

柏格没有立即回答。他俩沉默着继续往前走。 

“不是勇敢,”柏格承认道。“这只是我们的习惯而已。我不喜欢这样做,我讨厌这个。可是我又能怎么办呢?” 

“不去干,你依然可以成为男子汉。” 

对于柏格来说,这是一种崭新的思想,他止住步,认真地看着罗杰,好像他们以前从未相见。“你真的这样认为吗?可是我们的习惯怎么办?” 

“改变习惯。你是村里的孩子头,只要你不去干,孩子们就会以你为榜样。你们有很多的好习惯,但这个习惯不好,抛弃这个习惯。” 

柏格没有回答,但是他好像情绪高涨,脚步更有力,看上去像个大人了。 

“那儿有只袋鼠!”他忽然喊道。 

罗杰搜索着矮木丛,未见任何动物。 

“在树上。”柏格说。 

“袋鼠不上树。” 



“有一种上树,看见了吗?就在那棵树上呢。我去捉它。” 

走在前面的哈尔和帕瓦走回来观看。 

“如果能捉到,那可是件真正的战利品,”哈尔说。“它同澳大利亚的袋鼠不同,我们叫它树袋鼠,因为只有这类袋鼠会上树。” 

柏格已爬到树的一半了,敏捷地从一根树枝爬向另一根树枝,他真可以称得上是只树袋鼠了。那只袋鼠又往高爬了一截,是只雌鼠,它胸部口袋里露出一只小袋鼠头,正瞪大眼睛往外看呢。 

一般的袋鼠由于不经常使用前脚,所以前脚小而弱,可是这类袋鼠的前脚由于攀爬树木变得十分有力,而且前脚与后脚都长着尖爪,这是为了适应爬树。 

“它的尾巴比身体还大,”罗杰说,“它是不是将尾巴挂在树上像猴子似的打秋千?” 

哈尔摇摇头,“可不是那种尾巴,袋鼠的尾巴相当于一条腿,你观察一下,看它如何使用尾巴。” 

为了躲避正在攀爬的孩子,袋鼠向更远处移动,在那样的枝梢上行走并保持平衡可是不容易的,但是有了这样一只尾巴,事情就好办了。袋鼠将尾巴伸到另一根树枝上作为支撑,走动起来像杂技演员走钢丝那样平稳。 

柏格离开树的主干,也向树枝梢头爬去,正当他欲伸手抓住袋鼠时,那动物一跃跳下树。足足40呎的距离,四层楼的高度。 

“会摔死的。”罗杰说。 

“不见得。”这是他的哥哥、自然学家在发言。 

袋鼠熟练地以脚着地,其跃下之速度近似飞行着的子弹,可是却能用脚进行自如的缓冲,如同钢丝弹簧一般。 

“据了解,它们能跳得比这还远,”哈尔道,“快,抓住它,别让它跑了。” 

但是,那袋鼠已不见了。“哪去了?”罗杰问道,同时四下张望。 

“在上面!”果真,了不起的弹跳运动员此刻正在他们头顶上方10呎左右,站在一个长长的垛中间,那长垛向远处延伸出30来呎长。 

哈尔穷追不舍,跑到垛头,好在袋鼠落地时擒住它。他一把抓住它的一只前脚,它挣扎着,扭转着,但是哈尔紧抓不放。罗杰赶上来抓住它的另一只前脚。 

“这动物咬人吗?”他问。 

“好像不会的。不过,要当心它的脚,一脚能踢瞎你的眼。” 

这只草食动物并没有露出狰狞,只是惧怕。罗杰轻声细语地对它说:“别怕,我们不会伤害你。” 

可是小袋鼠却不知去向了。 

“是不是掉出袋子了?真是如此,恐怕摔死了。” 

其实小袋鼠正在躲藏,哈尔手伸到母亲的口袋里,托出那只圆睁着眼的小家伙。它才仅有哈尔的手掌那么大。 

“真小啊,”罗杰说,“刚刚出生吧。” 

“不对,刚出生时只一呎长。” 

“它干嘛不跳出口袋逃跑呢?” 

“不会的,它只会越藏越深,而不会跳出来。” 

哈尔松开小袋鼠,它立即跳入口袋,藏在最深处。 



“它总得出来吧,”罗杰表示异议,“总要吃饭吧。” 

“它妈妈的乳头在袋子里,小袋鼠可呆在袋子里随时吃奶,要呆上5、6个月呢。” 

“别唬人了。” 

“就是5、6个月之后,”哈尔说,“它可以到袋外吃草了,当它饥饿、疲倦或恐惧时还会重新跳到母亲的袋中。嘿,快看!又有好东西了。” 

罗杰应声抬头,上方是一棵硕大的桉树,最矮的那根树枝上有一只被孩子遗忘的玩具熊。 

罗杰这么认为——可是突然间那熊活了,想爬上一处安全地带,恰好,罗杰及时地按住了它。它没有挣脱,只是看着罗杰,眼晴仿佛在发问,“是朋友还是敌人?” 

“朋友。”罗杰说。他举目四望,希望在其它树上也找到这些可爱的动物。 

“看那些树没用,”哈尔道,“考拉熊只吃桉树叶。” 

“它可真够小的——真是只熊吗?” 

“不是。只是因为像熊,才这样叫的。” 

“‘考拉’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不喝水的动物’。” 

“但是,它肯定要喝水的,动物必须喝水啊。” 

“考拉不喝。它可以从露水和桉树叶中得到足够的水分。能得到它,爸爸一定会高兴的,他特别地提出过要捉考拉。” 

“你看好袋鼠,”罗杰说,“我得给‘熊熊’来一顿美餐。” 

罗杰集中了最大、水分最足的桉树叶喂考拉,他和这只动物间的隔膜消除了。由于数百年以来,考拉的后代们始终受到人类的偏爱,未曾受过伤害,所以“熊熊”立刻就和罗杰和睦相处了,并爬到罗杰的肩头。考拉如同一大团绒球,带着它并不难,它也没有任何要逃跑的意向,不过为了预防万一,罗杰还是用手抓住考拉的小手。 

他们又抓到了几只动物,分别放入4位猎人的口袋。 

有一只是袋蝠①,不过是个幼蝠,飞行技术很差,而且年幼无知,没有能力掌握飞行技术。待它长大之后,它会像松鼠或飞狐似的穿梭滑翔于树丛之间。这只小家伙恰好掉到了柏格面前,被当场擒获。 

尽管它还年幼,可其袋中已有一只小蝠,小得难以想象,小生命才仅有四分之一呎长。 

现在他们获得了三种长有袋子的动物——袋鼠、考拉、袋蝠。 

“我忘了,”罗杰说,“长有口袋的动物学名是怎么说来着?” 

“有袋动物,”哈尔说,“这又有一只,叫袋熊。” 

袋熊很好逮,它慢而且柔,不在乎人们的摆弄,被放进口袋,也没什么反应。 

这个上午看来是专门用来捕猎有袋动物了。下一只猎物是袋鼦,帕瓦以他土著人特有的敏锐嗅觉闻到它的味,并从地面的树叶堆中找到了它。它长着一身可爱的毛,长长的尾巴,大大圆圆的眼睛。 

“我们给它烤了——味道可美了。” 

①一种长有口袋的飞行动物,似蝙蝠。——译者 



“这只就别烤了——爸爸特地要我们抓一只袋鼦的。” 

另一只有袋动物——袋狸——是罗杰发现的,它身体大小像兔子,长着长长的、健壮的后腿和尖尖的爪子,那鼻子就像猪鼻子一样。 

捕获有袋动物的工作结束了。下一只俘虏是食火鸡,它能长成5呎高的个子,像鸵鸟一样勇敢,可对人有危险。它长有一个大冠子,头顶门隆起,泛出浓浓的蓝、紫、绯红色。它已学会像成熟的食火鸡那样喉鸣、吼叫、喷鼻息,并用全力前踢后踹。它眼睛露出凶光,爪子如尖针咄咄逼人。 

“我们刚抓了飞行动物,”哈尔说,“现在我们捉的是行走的鸟。” 

“食火鸡不会飞吗?” 

“还会飞呢?”哈尔说:“它像鸵鸟一样,身体沉重,双翼又短,没法飞。” 

这次捕猎十分成功,但最令人惊喜的是捕到一只新几内亚之外的动物。 

它歇坐在树权上,吃着果子。 

“真是运气,”哈尔惊喜道,“是只猩猩。” 

“我原来以为它们寄居在婆罗洲。”罗杰道。 

“是的,它们住在那儿。但是从婆罗洲载运动物的船只在新几内亚的港湾停船休息时,有些猩猩伺机逃掉了。虽然为数不多,但它成倍繁衍,新几内亚可以像婆罗洲一样成为它们的家园。它们喜爱森林——实际上,‘猩猩’的原意为‘林中者。” 

这只动物的反应跟人一样——它丝毫不惧怕面前的人们。 

它从树权上滑下,站起身,6呎高的个头,乱蓬蓬的红褐色头发又厚又密,脸孔呈深黄色。 

但是最令人惊异的,是宫足球般大小的巨掌和难以置信的长臂。虽然它笔直地站立,但手指却触及地面。当它举起手臂向外伸直时,其长度达8呎。 

“我从未见过这样的臂膀,”罗杰说,“我可不要让它用长臂抱我。” 

“往上看,”哈尔说,“那是它的树房子。我们刚刚看过与大地为伍的鸟,现在又看到了以树力家的兽。它可以在枝与枝、树与树之间随意摆荡,比人的行速快得多。对于体重200多磅的动物来说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 

“它还长着胡须,”罗杰道,“双下巴,就像一个老人。” 

“在某些方面,它比黑猩猩和大猩猩更接近人类,”哈尔说,“它的头脑构造更接近于人。” 

罗杰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木瓜,伸手递过去。那只猩猩毫无怯意地走上前,接过木瓜,咕哝了一句,也许是猩猩语言的“谢谢你”。它吃了一口木瓜,随后看着四位猎人,好像有意人伙似的。 

“它或许很孤单吧,”哈尔说,“也许它朋友不多,看看它会不会与我们相处好。” 

哈尔轻轻向地面伸出手去,拉住猩猩的大手,帕瓦拉着另一只,一齐向村庄走去,罗杰和柏格牵着袋鼠尾随其后。这只新颖奇怪的队伍在村民中掀起了一阵波动。特得船长乘小艇上岸,把整个动物园搬到了船上。 

特得船长特别欣赏猩猩。 

“这可是罕见动物,”他说,“它值多少钱?” 

“一、两万元之间吧,不过,我想爸爸会保留它一段时间,它也许会成为我们家庭的一员。” 



25鲨鱼之扰 

次日,柏格来到船上,带来了恶讯。罗杰在舷梯旁一见到柏格就意识到某些不妙,他的好友双眼红肿,显然是哭泣所致。 

“什么事,柏格?” 

“我妹妹——死了。” 

哈尔走过来,“我好像听你在说你妹妹的事,她怎么了?” 

“她在河里游水时被鲨鱼吃了。” 

“你敢肯定是鲨鱼?” 

“它全身除了头后部以外都是白色的——你们管那部分叫鳍,鳍是黑的。个儿很大,有船这么大,嘴巴有船舱门那么大。” 

“听你说的情况像是白巨鲨,”哈尔说,“人们叫它‘白死神’,是所有鲨鱼种类中最坏的。我去看看——也许你妹妹并没有死,是给吓晕了,她在哪?” 

“没影了。” 

“怎么会没影了?” 

“在鲨鱼肚子里。” 

特得船长在旁听到后说,“这种事难以置信,”他说,“肯定是别的什么动物,鲨鱼生活在海洋里,不到河里来。” 

“我还是相信他说的,”哈尔道,“你了解大海,特得,但是你对河流可能还不熟悉。鲨鱼可以到亚马孙河上游2000多哩的地方,到过恒河,袭扰过河滩上面的游泳者,也出没于淡水湖,比如尼加拉瓜湖。” 

“真是胡扯,”船长说,“眼见为实,不亲眼看见,我可不信。” 

“嗯,你就会信了,往船那边看。” 

老水手望去,果真看见了——一只如潜水艇大的物体显现出来,除露出水面的一块黑色外,周身上下呈白色。 

“我得把它带回去,这肯定是只‘白死神’,澳大利亚的老百姓叫它‘食人魔王’,是鲨鱼中最凶蛮的,体重超过三吨。不过,我不太相信它能活生生地吞下12岁的孩子。” 

“据说,白巨鲨曾吞下过一只马,”哈尔说,“快提起精神,船长,它正在咬你的船呢,非咬出个洞不可。” 

“我必须制止它。”船长跑下升降梯,随后端着一只步枪上来。他举枪瞄准射击,子弹从鲨鱼盔甲般的皮上划过,呼啸着飞过村边的小树。 

“不许再开枪,”哈尔说,“你这样是杀不死鲨鱼而要打死人的。我去找件武器。” 

哈尔找来一种名叫致命针的武器,它外观像只注射用的针头,但要大得多。针里面装满了士的宁,用枪发射,它能穿透鲨鱼坚硬的表皮。通常被射进体内的毒液在30秒内就可杀死一只大鱼。 

毒针被射入鲨鱼的肋腹部,30秒钟已过,毫无结果。1分钟、5分钟、10分钟过去了,不见任何效应。 

岸边汇集了一大群村民,男人们有的带着弓箭,一支支离弦的箭像雨点般飞向他们的仇敌。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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