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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血-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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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花把最热乎的地方让给了雪怡。雪怡和姐姐不一样,她融入得很迅速,她们常常跟她唠家常,只有谈到很牙碜的男女之事,雪怡才悄悄避开。时间一长,大家也自觉起来,不说这类粗话让她难堪。
  王花看看几个姐妹都不错,就说:“妹子呀,你就这么过,不僧不俗的,有家的人还像出家的人,也不是个事啊。到底相中了谁,我们帮你参谋参谋。”
  雪怡说:“谁也没相中。我就这么过,挺好的。”
  王花说:“准是让迟队长把你给忽悠蒙了。你咋舍近求远呢,你姐夫高喜扬,是个多棒的男人哪,有多少女人想嫁,他都不打拢,肯定心里装的是你。再说,姐夫娶小姨,那是最近便的,你也算是接姐姐的班了。”
  雪怡笑了:“我姐她也没留这方面的遗嘱啊。再说,感情上的事不那么简单,光是近便也不行。”
  王花说:“你也老大不小了,别犯小孩子的毛病。你准是看书看多了,想按书里的模式找对象,那样你这一辈子就全给耽误了。”
  雪怡说:“王姐,我这点感情,就像惊蛰的虫子,经过那么长时间的寒冷,刚刚缓过来,一时半晌还爬不动。我知道你们都是一片好心,容我慢慢来吧。”
  雪怡这么说,也是很真实的。比较而言,她对迟建军的好感不是一天两天了,尽管这么做有悖情理,可事情就是这么真实地发生发展着。迟建军回家的时候带回三本书,一本是《简爱》,一本是《金苹果》,一本是《飘》,投其所好地送给雪怡看。雪怡看得如醉如痴,主人公罗切斯特和简爱的爱情故事让她泪水涟涟,那段堪称经典的对话让她久久地回味:
  我要的是你,心灵——连同你的意志、活力、美德和纯洁;而不只是你的易碎的躯壳。如果你愿意可以轻轻地飞过来,偎依在我的怀抱里;而违反你的意志抓住你,你就会像香气一样从紧握中逃脱——我还没来得及吸进你的香味,你就消失了。哦!来吧,简,来吧……
  你不愿再来了?你不愿意做我的安慰者,我的拯救者了?我深深的爱情,我的狂暴的悲伤,我发疯般的祈求,对你都不算什么吗?……
  那么,去吧,——我同意,可是记住,你是把我留在这里受痛苦。上楼到你自己的屋里去;把我所说的话好好想一想,简,看看我受的苦——想想我。
  最后简爱还是走了。雪怡心里为罗切斯特惋惜和哭泣。一看到这样的地方,雪怡就想起迟建军可怜兮兮的样子,她就把自己当成了简爱,把迟建军当成了罗切斯特。让她非常感动的还是简爱回到罗切斯特身边的那段,这也是她最满意的结局。经磨历劫的简爱终于回到了罗切斯特身边,尽管他双目失明,她还依然如故地爱他。雪怡甚至想到,自己若是简爱也会这么做,为至爱哪怕献出生命,那也是件有意义的事情。面对迟建军锲而不舍的追求,她难免芳心暗动。不过她很清楚,横亘在他们中间的,就是那个漂亮的店员唐秀。
  雪怡从来不和人约会,可不期而遇还是时常会有的。迟建军好几次都表示出了意欲亲近的冲动,可雪怡坚决地阻止了他。她说:“我岁数是不小了,可毕竟还是个姑娘。我不可能和一个已婚的男人这个那个。”
  迟建军听懂了她的潜台词,马上说:“我的情况你也知道,我马上就离婚,哪怕只是为了你。”
  雪怡说:“我可不想充当第三者。”
  迟建军说:“我爱你爱得都要发疯了。”
  雪怡说:“发疯是年轻人的事,你和我都不再年轻了。”
  就是这样,雪怡冷静地把握着尺度,每到关键时刻,都及时给迟建军降温,因为她很清楚,爱情是一场危险的游戏,最容易受伤害的还是女人。
  有一次,雪怡正在马棚里喂马。马棚被打扫得很干净,氤氲着焦糊的马料味和香甜的干草味。大概马匹到了发情期,公马不断侵袭母马,体下还露出黑不溜秋的一大截,这让雪怡很是难堪。这时候迟建军进来了,——作为一名副队长,关怀一下农副业也名正言顺。
  迟建军似乎受到了公马的煽动,呼吸急促,眼睛晶莹有光,分明有眼泪在里面闪动。他就像个中邪的病人,朝她径直走了过来,扑通一下,就单膝跪在她面前。他像背诵台词一般,吐出了一串滚烫的话语:“雪怡,我一直都在爱着你,这种爱就像是一场大病,无论如何也不能自拔了。你可怜可怜我,就答应嫁给我吧!你摸摸我的心,跳得多厉害,它是为你才这样狂跳的。”
  这么说着,他就抓雪怡的手,放在他的心口。
  除了正常的握手,雪怡从来没和男人这样接触过。她浑身都在战栗,好像遭遇了空前的寒冷。迟建军有过如火如荼的恋爱史,在这方面的经验是足够的,审时度势中,就把她搂在怀里,疯狂地吻了她。
  雪怡哭了。说不清是激动是惊异还是委屈,她的泪水决堤般倾泄而下,让迟建军吻了满嘴。这让他有些不知所措,如同惹下了弥天大祸,他赶紧掏出手绢想为雪怡擦泪,可手绢并不干净,只好作罢了。
  这是一场持久战之中的闪电战,两个人全都战战兢兢,甜蜜当中还有些许罪恶感。那以后迟建军便采取偷袭的办法,常常出其不意地在她的面前出现,让她忧喜参半。她只允许他的激吻,而且决不拆包装,迟建军充其量在她的敏感部位隔靴搔痒地揣摸几下,又被她嗔怒地喝阻了。事情过后,雪怡也很后悔,一个姑娘让一个有妻子的男人亲近,这既是玷污,也是不贞。
  有一天,雪怡在给孩子缝衣服,其中还有迟涛的一件。迟建军在外面咳嗽一声,如同传递一个信号,接着就推门进屋了。对于他的造访,雪怡又恐惧又期盼,可一见了他的面,就禁不住心跳加快,脸也红了。
  迟建军说:“雪怡,小涛给你添麻烦了。亲妈没伺候,反倒让你伺候……”
  这话是双关的,雪怡听得出来后面的省略号。迟建军的眼睛喷吐着欲望之火,让雪怡不敢直视。有人说眼睛是爱情的工具,其中两项功能就是顾盼和躲闪,这话用在此处是最恰当不过的了。雪怡说了一声请坐,没想到迟建军就坐在了她的身旁。
  迟建军从兜里一一掏出东西来——一双天蓝色带小白花的尼龙袜,一副红色毛手套,四条红的和黄的绒头绳。这些在一般商店里见不到的礼物色彩缤纷地摆在雪怡面前,对于女性而言,这几乎就是不可抗拒的诱惑。
  雪怡说:“这么紧俏的东西,是谁帮你买的?是你老婆,还是那个商店主任?”
  迟建军:“你别管那么多,反正别人买不到的东西,让我给买来了。”
  雪怡说:“你这是给谁买的?如果是给丛慧买的,我替她收下了;如果是给我买的,你拿回去吧。”
  迟建军说:“咱俩好了这么久,难道连这么点礼物你都要拒绝?”
  雪怡说:“我不接受不明不白的东西。”迟建军突然哭了,他跪在高喜扬面前,喃喃说:“我难哪,鱼和熊掌,我必须得舍下一个。这次我回家……”
  高喜扬根本就不听他的唠叨,他把跪着的迟建军抛下,大步流星地回家了,而且连头都没回。

  《国血》 第十四节(2)

  迟建军说:“雪怡,你干吗那么较真?婚姻不等于爱情,你应该知道,我是多么的爱你呀!”
  干打垒里的光线很昏蒙,这就营造出一种黏滞的气氛。迟建军回手把门插上了,这让雪怡同时感到了莫大的幸福和极端的危险。果然没错,迟建军叫了一声雪怡,就直扑了过来,不由分说地来解她的裤带。这显然是不行的,没成熟的果子必定生涩,雪怡奋力反抗着,但迟建军已经完全发动起来,强大的惯性让他刹不住车。眼看就要剥皮露笋,雪怡拿起手中的缝衣针,用力扎了他一下。迟建军哀叫了一声,这才如梦初醒,向雪怡低下头去,喃喃地检讨说:“是我不对,我耍流氓了!”
  雪怡哭着哭着,又笑了。她可怜面前的男人,也知道他是真心爱她,可是她不会轻易让出最后的阵地,这也是她时刻都在固守的道德底线。她说:“迟建军,你要是真想和我结婚,马上回去离婚吧。连你带迟涛,我都接着。”
  迟建军在原地站了片刻,然后指天矢日地说:“你等着我,十天之内我不离婚,再不回来见你!”
  迟建军瞒着众人,找了个工作上的借口,真就回家了。家里已经准备好了春节的年货,看着琳琅满目,应有尽有,十分的殷实。迟建军很清楚,这是老温的功劳,老温在利用他的特权,拐弯抹角地“支援油田建设”呢。唐秀看着丰韵十足,闲花幽草一般,阳光雨露都不缺,见了他也表现出了可人的媚态,也不管天黑没黑,插起大门就操练起来。迟建军忽然明白了,男人自认为十分坚强的意志,在赤裸的美女面前竟是那么脆弱,甚至不堪一击。他像饥渴已久的灾民看见了美食,什么都不顾了,扑上去就是一顿饕餮。在喷薄的尾声里,他低喃说:“雪怡雪怡雪怡……“
  唐秀诧异地问:“你说什么?”
  迟建军掩饰说:“这是我们井下作业的术语。”
  唐秀笑了,把他揽在怀里:“你这是职业病。你作业了半天,我这口井,好不好?”
  迟建军抚弄着那片旖旎的凸凹,上面每一寸都是致命的诱惑,让他有点儿美不胜收。便说:“好,各项指标全都呱呱叫。”
  唐秀说:“军哪,你能理解我,我也能理解你。那个老温,不过就是一时垫补垫补,你要是觉得不平衡,在外面打打野食,我也不会吭声的。”
  迟建军听得出话里有话。实际上迟建军狂追雪怡的事,唐秀也是知道的,每次迟涛从油田回来对她转述,她就分析出来了。唐秀抚摩着迟建军的头发,他的头发又黑又密,还带着柔和的大波浪,的确是个帅气的男人。
  唐秀先发制人地说:“你想离婚吗?”
  迟建军反问:“你咋知道的?”
  唐秀说:“现在离还不晚,我这副模样,还不至于臭到家里,省得到了一把年纪再离,那就不明智了。”
  迟建军说:“秀啊,从心里说,我也是不想离的,可是……”
  唐秀发出一声动听的冷笑。平心而论,唐秀的魅力恰恰就在于她的风骚;如果说黄家姐妹都是月光般的恬静之美,而她就像一朵风中的罂粟花灵动而招摇,美艳而危险,甚至成了商店的一大品牌。当年站柜台时,就颇能招徕顾客,有些人不是去买东西的,而是去看唐秀的。她和迟建军结婚时,就有人说,这是“油田郎独占花魁”,后来唐秀红杏出墙,这些人又说,人家是“头戴铝盔走天涯”,他是“头戴绿盔走天涯”,反正唱起来都差不多。
  唐秀说:“我三舅来了。他一直想见见你,你回来得正好,离不离的,先拜见一下,也能证明你有修养。”
  这个消息让迟建军很震惊。唐秀的三舅在外省干得很猛,已经是正厅级人物,早就听说要调过来,一直干打雷不下雨,想不到如今终于变为事实了,还负责着省里的权要部门哩。就一个鲤鱼打挺站起来说:“咋就这么巧呢?这就能证明,我们爷俩有缘分!”
  事不宜迟,反正东西都是现成的,迟建军当即划拉了一大堆烟酒糖茶,趁着天色还不太晚,非让妻子陪着,来看舅丈人了。唐秀的三舅五十多岁,雍容地坐在太师椅上,和姐姐姐夫唠着家常,一看那神态举止就不是等闲之辈。迟建军鞠躬如仪,脸上的笑容也很明媚。三舅看他的目光很是欣赏,拉住他一只手夸赞说:“我们家唐秀真有眼光,这模样,都能当国家仪仗队了!”
  迟建军注重的并不是这些,他早已经认识到了,男人的相貌并不那么重要,玉面郎君已经近同奶油小生,含有几分贬义了。他为舅丈人倒茶点烟,十分的殷勤,还张罗着亲自上灶做菜,跟舅丈人共饮几杯以庆相聚。但三舅是不在家吃的,县里的领导早就安排好了,而且竞相作陪,惟恐抢不上。三舅问了几句工作情况,迟建军还拿拿捏捏的不好意思,这时候唐秀说话了。
  唐秀说:“三舅,建军要才有才,要干有干,撇家舍业的这么多年,还是个小小的副队长。总这么啷当着,也不是个事啊,油田上也太拿豆包不当干粮了。”
  三舅问:“副队长是什么级别呀?”
  迟建军难堪了,嘟囔说:“什么级别也不是,兵头将尾,一般干部而已,组织部门都管不着。”
  三舅一点就通,却波澜不惊地笑着说:“千里马长有,伯乐不长有。回去好好干,我跟有关方面打个招呼,是金子总要发光的嘛,搞四化建设,不能埋没人才啊!”
  迟建军真的就“发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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