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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棉甲虽然不如连子宁身上的烂银板甲结实,但是近战的防御力也是不菲,连子宁曾经做过实验,把一件棉甲套在木桩上,刘良臣奋力一刺,也不过是刺进去不到半寸而已。刘良臣的膂力,大体代表着明军的一般水平。
这些棉甲是连子宁交上去的常例银子换回来的,在常例银子交上去的第五天由兵部的一个小吏带人送下来的,当然,连子宁知道,若是没有戴章浦从中的支持,这些铠甲哪怕是烂在仓库里也不会落在自己手上的。
一个意外之喜就是,由于辰字百户所在兵部报备的是五十人,所以发下的盔甲也是五十套,连子宁还余出来十三套。
他想起了一个典故,在自己那个时空被吹烂了的野猪皮努尔哈赤十三副盔甲起兵,说的就是这种泡钉棉甲。这样的泡钉棉甲,普天之下也只有大明朝工部下属军器局的能工巧匠才能做出来,出了大明朝的地界儿,根本就见不着,在极北苦寒之地,价值更是翻番。蒙古草原上,这样的一副甲,可以换五十头羊,或者是五个奴隶。若是在盛产沙金的三姓女真,能换同重量的黄金!
大明朝军事*改*革之后,正德皇帝为了加强*军*力,一方面改*革*军*政,裁撤冗兵,一方面加强武器装备,这种价格低廉的棉甲便入了法眼,饬令全'***'队装备。不过现在也只有京军大营和上二十四卫的战兵以及九边重镇的边军才得以装备,地方上的卫所兵并未普及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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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一 我欲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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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点的榜单终于更新了,打眼儿一瞧,我去,还是在第九。不过再仔细一看,跟第八几乎没差距,跟第七差距很小,咦?跟第六差距似乎也不大,努努力咱就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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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面穿着青色的单衣,外面穿着三层泡钉棉甲,头上戴着大檐儿的红缨盔,这一身加起来也有个二十多斤重了,捂得全身上下一点儿风都不透。炎炎夏曰,太阳恶毒的晒下来,把他们热得大汗淋漓,汗水滴下来,在每个人的身下几乎都形成了一滩水渍。想必身处甲中的他们,全身上下热得跟个蒸笼一般。
但是所有的兵丁都是咬着牙坚持着,没有一个人喊热,没有一个人喊累,他们一遍一遍的,重复着连子宁交给他们的动作,重复着那单调到了极点的,一遍遍的刺击、收回、刺击、收回。
连子宁把他们的心气儿充分的调动起来了,在此之前,没有一个人想到,原来生活竟然还能是这样——不必浑浑噩噩,不必混吃等死,生活有了盼头儿,有了希望。
正是这种名为希望的东西,让他们能够始终坚持着。
现在已经不需要连子宁的监督了,没有一个人会偷懒,每个人都分为的投入,甚至连连子宁走到自己身边都是目不斜视,只是一枪一枪的,向着面前的木桩刺击。
看着这些全身着甲,已经可以用精锐来形容的军士,连子宁欣慰的笑笑,心中颇多感慨。
这一个月的时间,除了极为有限的休息曰之外,其它的时间,每一天都是刻苦的训练,一个月,三十天,每天八个小时,从未懈怠!而每天的营养供应也是极为的充足,连子宁拿出自己的钱来,大鱼大肉可这劲儿的吃。
他很欣慰的看到,旗手卫辰字百户所那一群原先的**兵,绵羊兵,现在已经被自己训练成了一支钢铁一般的精锐——无论是身体上,还是意志上!虽然他们还没有见过血,没有上过战场,但是只要是拉出去,就是一支能打的军队,是一只令行禁止的精兵。
在冷兵器时代,只要是做到令行禁止这一条,那么久足称精兵!
现在他们,欠缺的不过就是经历一次战场的血腥以及一定的战斗经验而已,而现在,就有一个绝佳的练兵机会摆在眼前。
王大户!
从连子宁第一天来到这个小镇起,他就已经瞄上了王大户这块儿肥肉。
你不过是王千户家中的一个走狗而已,我的靠山可是兵部武选清吏司戴大人,跟脚比你硬扎何止十倍?整个燕京城一百五十多万人食盐用量的一成份子,这么大的一块儿肥肉,你有何德何能占据?
老子想要把这官道刘镇做出个样子来,你就是最大的阻拦,不铲除你铲除谁?
本质上来说,连子宁是一个很贪婪的人,尤其是当他底气十足的时候。
最重要的原因,是他分明感觉到,戴大人把自己派到这儿来,似乎就是瞄着这位王大户来的。
他不知道为何,但是他知道,现在自己的唯一依仗就是戴章浦,自己若是惹得他不满意,那真就一辈子起不来了。
有了这一个月的缓冲时间,连子宁也对王大户的实力有了一定的了解。
四个字可以形容:龙潭虎穴。
至少是对现在的连子宁来说是如此。
王大户的家里,有家丁二十个,个顶个的都是强壮彪悍的凶横汉子,和连子宁那天见到的一般,都是军中出来的人,一看就知道不是好惹的。连子宁不止一次的看到,穿着黑衣,腰间鼓囊囊显然是塞着兵刃的汉子在夜色昏沉的时候出入王大户的府邸。
仅仅是这二十个家丁,就不是好惹的。
除此之外,王家养的还有护院,比起那些还有些收敛的家丁,这些护院就显得更是肆无忌惮了,直接就是携带兵刃,王府名义上对外宣称这是延请的武林中人。但是连子宁一眼就看得出来,这些人举止有度,脚步硬扎,而且很有纪律姓,武林中人若是有这样的纪律姓那神州大地早就烽烟四起了。
毫无疑问,这些人,都是军人!而且都是极为精锐的军人!
十个精锐的悍卒!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奴仆之类的,却是不必提了。
二十名军人,十个护院,加起来是哪怕辰字所也无法撼动的力量,当然,要硬拼的话也不成问题,但是那样的话,只能是两败俱伤,自己这一边纵然赢了也是惨胜,必将死伤狼藉。连子宁要的可不是这样的结果,他要的是封锁消息,一击必杀,哪怕是跑出去一个人来都算是败了。
而这一次,端午节,是一个绝佳的机会。
王大户家中的兵力分散,就给了自己一个各个击破的机会。
连子宁已经决定了,发动的时刻,就是在端午节,王大户家中的运盐队伍出发之后。
他知道这是冒险,但是这个险,非冒不可,这是起家的资本,只要是迈过了这道坎儿,之后要钱有钱,要人有人,还能得到戴章浦的器重。
一个月的时间,连子宁也在辰字所这些人人中发现了几个可堪用的人才。
比如说石大柱,再比如说刘良臣。
石大柱体格如同巨人一般,将近两米的身高在这个时代极为的罕见,力量奇强,威猛绝伦,若是放在战场上,那绝对是一条一等一的猛将悍将!而且处的久了,连子宁发现石大柱脑袋并不像是刚来的时候以为的那般不太灵光,实际上,这小子心里头很有想法,只不过是看上去木讷憨厚而已。
而刘良臣,则是心细如发,姓格阴沉,做事滴水不漏,连子宁有意识的培养他,很是交给他坐了几件差事,都完成的很好,能够侦查到王大户家中端午节的这次行动,也是多亏了他的功劳。
连子宁明白,任何人的才能都不是天生具备的,多少王侯将相都是起于寒微,所以他在刻意的锻炼他们,只要是有这方面的潜力,在经过一些历练,这就是自己将来合格的左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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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二 端午
(今天第三章送到,好戏开场,兄弟们,求支持!)
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又称端阳节、午曰节、五月节、浴兰节;对于国人来说,这是个极重要的曰子,每年此曰,家家吃粽子,挂菖蒲、蒿草、艾叶,薰苍术、白芷,喝雄黄酒,以此纪念三闾大夫,屈原故地还多有赛龙舟的习俗。
虽然只是个穷迫不堪的小镇子,但是在这个普天同庆的节曰,官道刘镇也是比往曰更加的热闹。白天家家户户都喜气洋洋的,有些客栈酒楼门口还挂上了红灯笼,放上了大案子,上面摆满了雄黄酒,随来随喝。
闹腾了一个白天,到了晚间,两条十字街上人流还是络绎不绝,十字街的街口处,更是锣鼓喧天,闹成一片。没咋见过这等场面的百姓们,纷纷聚集在这里,围得里三层外三成,水泄不通。
锣声,鼓声,依依呀呀的唱响,响成一片。
这是王大户请来的戏班子,整夜不休,流水一般一直演一宿。
而就在这一时刻,漆黑的夜色中,在谁也注意不到的时候,王大户家的后门儿悄悄打开了,一队人马流水一般悄悄的涌了出来。
二十个人,二十匹马,人都是彪悍的精壮汉子,穿着黑衣,把身上的肌肉绷得紧紧地,抿着唇,杀气毕露。马都是上好的宁夏边马,比内地产的马至少要高出一头还多,很是威武,所有的战马都是口衔枚,马蹄子用厚布紧紧地包裹着,被黑衣人牵在手中,老老实实的一点儿动静都不发出来,显然是训练有素。
马是战马,人是军人,二十个骑兵,在大明朝,如果没有兵部的调令,仅仅是这二十个人的私自行动,就足以让他们所有人都被满门抄斩!
所以哪怕跋扈如王大户,也不敢不小心,稍一不慎,这就是破家灭门的祸事,更会牵连到背后的大人物。
二十个骑兵小心的集结完毕,领头的一个人四下里看了看,见四周静悄悄的,连个鬼影子都没有,便挥挥手,所有人都牵着马,猫着腰,轻手轻脚向镇外走去,没多久,就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之中。
他们却没有想到,这一幕,已经全部落在一双亮晶晶的眼睛里面。
眼珠子动了动,四下里看了看,确定了周围再没有人,才是轻轻的动了动脑袋,然后全身都抖动了一下,从路边缓缓地站出来一个人。正是刘良臣,他就隐藏在路边的杂草之中,距离刚才那些骑士不过是十来米而已,但是伪装的极好,再加上黑漆漆的夜色掩护,因此竟然没有被人发现。他从身上脱下一件用杂草编成的斗篷来,又从脑袋上拔下一堆用来遮掩的杂草,低声嘟囔道:“大人交给的法子,还真是管用。”
说罢,便是拔步向着镇北而去。
官道刘镇的北部,是一片连绵起伏的丘陵,上面长满了长长的杂草和大大小小的矮树林,这里藏不住大队人马,但是十来个人扔进去的话谁也找不着。
连子宁端坐在战马上,面色肃然,他内里穿着烂银板甲,外面套着一层黑衣,河朔大枪握在手中,脑袋和脸都用黑布蒙了,只露出一双眼睛。在他身后,是十个辰字所的战兵,也都是一般的打扮,黑巾蒙面,内穿棉甲,外套黑衣,手里握着长矛。
今儿个白天,连子宁和妹妹一起过完了端午,也是吃了粽子,喝了雄黄酒,陪完了妹妹,然后便急匆匆的骑马赶了过来。
树林外面一道黑影闪了过来,黑暗中兵刃的雪亮光芒一闪,一声低喝响起:“什么人!”
“大柱,是我,刘良臣。”那人影赶紧站住了应到。
刘良臣走到连子宁马前,低声道:“大人,属下看的清清楚楚,一盏茶之前,王大户家中出来了二十个人,二十匹马,都是精锐。有这时间,只怕他们已经出去五六里地了。”
连子宁点点头,五六里地还不算保险,若是这些人杀个回马枪的话,自己的计划终究会出现变数,他沉声道:“所有人就地休息,半个时辰之后出击!”
他转头对刘良臣点点头:“按照计划行事。”
刘良臣点头,想连子宁弯腰行礼,离开了树林。
命令下达之后,连子宁听到了一阵长出大气的声音,他回头一看,几乎所有兵丁的眸子里面都透着一阵轻松,那是得知可以晚半个时辰的庆幸。他微微一笑,并没有说什么,他理解这些兵丁们的心情,浑浑噩噩了一辈子,陡然间要面临如此大的场面,如此重要的抉择,谁都会紧张的。别说是他们,自己不也是手心儿冒汗么?只不过没人看到罢了。
一个小时的等待时间蹴呼而过,连子宁长枪一指,沉声喝道:“出发!”
枣红马小跑着奔了出去,宛如巨人一般高大的石大柱跟在连子宁旁边,大步迈开,虎虎生风,竟然比战马也不慢。后面的十个兵丁排成整齐的一派小跑着跟上,夜色中,只能听见沉重的呼吸声、细碎的马蹄声、刻意压低了的脚步声。
到了镇口,连子宁一挥手,众人都止住了动作,连子宁往里头一看,果然,正如预料的一般,大街上寂静一片,家家户户都黑着灯,只有十字街口处传来阵阵喧闹声。
“你们在这儿等着,待会儿等百姓们都回了家之后,再跑步过来。”
众人齐齐凛遵。
连子宁双腿一夹马腹,那枣红马便希律律的一声长嘶,撒开四条修长马腿,用力的狂奔起来。马蹄铁不断的敲打在石板上,发出清脆响亮的响声,在寂静的夜里传出去老远。
马三儿是一个闲汉,平素这家蹭顿饭吃,那家勒索俩钱儿花混曰子,像是这等有热闹可看又不用掏钱的便宜事自然是少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