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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没空,现在有事,忙完了再找她。
她就说:〃是不是和哪个女人在一起享受鱼水之欢呀?〃
我说:〃鱼水之欢个屁!〃
然后挂机。
返回屋里的时候,萤虹已经睡着了。她一脸的安详,像个孩子似的。我把被子给她拉上,在她额头吻了一下,正准备离去的时候,她的手忽然伸了出来。
她拉住我的手,说:〃别走。〃
我转回头来,发现她的眼睛已经睁开了。她拉着我的手,说:〃别走,我冷。〃
我再拉一床被子,盖在她身上。
她摇头,说:〃我不要被子,我要你的体温。〃
我还想再说什么,她已经把我拉了过去。她紧紧地抱着我,脸上一片晶莹,全是泪水。我伸手去抹,却怎么也抹不干净。
〃我可以不在乎你结婚,不在乎你抱着别的女人,但我不能不在乎你从我眼前消失。你走了,我会很心痛,我的心会流血的。〃
当一个女人对你说这句话的时候,你还能再说什么呢?我无言以对,只感到眼前一片虚空,身体冷得直打哆嗦。
萤虹睡去之后我离开了酒店。我有些放心不下酒吧,我不在的这几天,不知道那里会成什么样。现在那毕竟是我的饭碗,养家糊口都要指望它。
我也知道自己的担心有些多余,我不在,酒吧会更安静;我不出现,酒吧会更安全。但我总得有点儿事干。
我推酒吧门的时候,一个人正往外走,我们打了个照面,都互相客气地笑了笑,但笑过之后我们都觉得那笑是多余我们谁也不认识谁。
但笑是没错的,傻笑更是没错的,就像人这一生注定要没完没了地说废话一样。傻事也一样,人这一辈子不可能不办傻事。
酒吧里没几个人,三三两两地散坐在四周,我扫了一眼他们面前的酒水,发现基本都是最便宜的啤酒,有的干脆连啤酒都没要,就要了杯冰水。
冰水是不收钱的,这更让我愤怒。
〃天冷的时候,我也冷。有你的体温,我会感到温暖。〃这话好像是萤虹说的也好像不是。
〃在别人身后下手的家伙是最无耻的。〃这话好像是黑路易说的也好像不是。
〃一夫一妻制的弱点可能是忘了把婚外情考虑进去。〃这话好像是子纤说的也好像不是。
我的视听在最近一段时间出现了大规模的幻觉,总有些莫名其妙的人出现在我面前讲着一些更加莫名其妙的话,我分不清他们是夸我还是骂我。总之,他们一出现我就开始小心翼翼提心吊胆。
其实这完全没有必要。从理论上来说,我不欠他们什么,我完全可以不知道他们是谁,我们装成相逢的陌路人也算合情合理。
上述三个人的每次出现都让我觉得天寒地冻,手脚冰冷。这种麻木感注定了我和他们之间有着纠缠不清的瓜葛。
也只因为如此,我才觉得我欠他们的,或者是他们欠我的。还有,这绝不是轻而易举就可以偿还了的,这是一段扯不清的债。
我欠他们一个希望,一条生命,一个回忆。人生在世,还有什么比这个更重要的呢?
去酒吧的第一件事是找菲纱,我得知道这几天酒吧的经营状况。但在酒吧里我没看见菲纱,服务生告诉我她有事,今天不来了。
没看到菲纱,却看到了子纤。她正在吧台边坐着,看到我也不说话,只是自顾自地喝她面前的饮料。我看了一眼那饮料,以为是酒,心里还挺紧张,可端到鼻子前一闻,再尝一口,发现是雪碧,就放了心。
第六部分第42节 什么时候回家
子纤什么也没多说,很自然地问我什么时候回家?她包了些饺子,放在冰箱里,有空就回去吃。
面对这种足以让人感动的话,我还没来得及作出反应,萤虹就推开酒吧门走了进来。她居然一直跟着我,这很让人受不了。更让人受不了的是,我居然没发现她跟着我。就凭这一点,我就已经知道,这个夜晚将是一个动荡的夜晚。
萤虹的脸色看起来很好,一点儿不像没睡醒的样子,看来她早就有所准备。于是我心里暗暗盘算,今天晚上恐怕要出大事。
子纤坐在我左边,萤虹坐在我右边,我坐在中间,一会儿看左边一眼,一会儿看右边一眼,小心翼翼的,很累。
她们面前摆的都是饮料,子纤的是雪碧,萤虹的是可乐,里面都加了很多冰,她们都用一把银色小勺在杯子里搅来搅去。冰越搅越少,饮料越搅越淡。隐隐的,能听到冰块破碎的声音,很有节奏,让人赏心悦目。
子纤觉得萤虹不像客人,萤虹也觉得子纤不像客人。两个人隔着我若有所思地互相瞅着,谁也没主动说话。后发制人,先发受制于人,谁主动说话谁就非常没面子。女人之间的事,总是莫名其妙。
这微妙的一幕让我很是好笑,但很快就笑不出来。我太了解子纤了。她当年捅我的伤疤还隐隐作痛。
我坐在她们中间,左说一句,右说一句。东扯一点儿,西扯一点儿,全是什么边都不着,什么搞笑我说什么。但没什么效果,她们始终笑不出来,她们的抵抗力都在瞬间增强了很多。
最后我烦了,就赤裸裸地问她们:〃你们觉得自己很酷是不是?〃
子纤没回答我的问题,反而增加了新问题:〃她是谁?你告诉我,她是谁?〃
〃你觉得问这个有必要吗?〃
〃是,我问是多余。有个老婆,再有个情人,在现在这社会或许不是什么稀罕事,我也管不着,但你不应该让她在我面前出现。
有情人不是你的错,但让我看见就是你混蛋了!我知道你从来就没爱过我,我也没指望你爱过我,但你是我的丈夫!你得尽到丈夫的责任!〃子纤端起装满可乐的杯子,扔出其中的勺子,喝了一大口后摔门而去。
我坐在她旁边,可以清晰地看到她胸口在急速起伏着,就像雪崩来临之前那样危险的涌动着,幅度极大。
我犹豫了一下后跟了出去,想把她拉回来。但没用,她已经穿过了车流如潮的马路,走到了马路对面,有辆车险些撞到她,可她连理都不理,自顾自地扬长而去,气得司机拉开车窗大骂。
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我惟一的感觉就是:生活真是复杂,女人真是麻烦。
可等我返回酒吧,发现麻烦的事更多,萤虹也摔门而去。她走得更利落,我都不知道她往哪儿走了。
这下我气乐了,干脆谁也不理,让服务员给我拿了瓶酒,自顾自地喝了起来。从理论上来说,女人都这样,你越是在乎她,她就越耍大牌,你越是不在乎她,她就越拿你当大牌。你当她是盘菜,她就是盘菜,你不当她是菜,她就什么也不是,连菜叶子也不是。
小时候看过一个动画片,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抢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现在想想,这和女人基本一个道理,一个女人,可以老老实实过日子;两个女人,就得打打杀杀狂抢醋吃;到了三个女人,那就不得了了,刑事案件都有可能发生。
菲纱回来了,身后还跟着一堆五颜六色的老外,他们热情而疯狂地在酒吧里搞派对,一个个看着都傻里傻气的。很快,这一群不知道从哪儿来的无所事事的老外们就喝得满脸通红东倒西歪,眼神迷离,瞅谁都像亲人。
看起来,在酒这个问题上,哪个国家的人都一样。酒鬼不问出身,喝倒就好。
酒鬼们闹够了,四散而去。屋内一片混乱,就像个垃圾场,一片狼藉。
菲纱默默地收拾着,把每一个酒杯擦干净,放回原处。大厅里有人擦地,有人跑来跑去,晃眼。外面的灯灭了,广告牌变成了死了的厚木板。
门开了,一个女人走了进来,她是萤虹。她又走了回来。
她斜斜地走到吧台边,坐下,冲菲纱打了一个响指,说:〃给我一杯酒,我要最贵的。〃
菲纱转过头来,微笑着说:〃我们下班了。〃
萤虹也笑了,她指着我说:〃这杯他请。〃
菲纱看了我一眼,菲纱也看了我一眼。作为回应,我冲她们每人都点了一下头。我不知道点头是什么意思,但我明白,这时候点头是最好的回应办法。这就是以不变应万变的精神主旨。
菲纱给萤虹倒了一杯酒,是最贵的路易十三,里面还放着两个冰块,与酒杯壁相互撞击,声音清脆。
萤虹接酒的时候看清楚了菲纱的脸,显得很震动,就像大吃一惊似的。她看看菲纱,再看看我,一脸的茫然。
菲纱冲她笑笑,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很暧昧的样子。
萤虹也冲她笑,边笑边看我,一脸的若有所思。
无论以前还是现在,见萤虹时,我总是挺开心的,因为她具备一切使你开心的先天条件。当然,前提是她不闹事。
有这样一种女人,尽管你不爱她,但你喜欢看到她,萤虹就是这样的女人。对这样的女人,爱情与友谊都无法与其扯上什么联系。
萤虹就当之前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杂七杂八地跟我瞎扯着,一会儿交通,一会儿是饮食。她扯的这些我都没什么兴趣,但我都装成有兴趣的样子,只有这样才能保持这种平衡的状态。
第六部分第43节 平衡是难能可贵的
在这种时候,平衡是难能可贵的,当它一旦被打破,后果就不堪设想。
既然不堪设想,那就干脆别去想它,只有这样,你才能平静的生活下去。在你处在不利局面的时候,这种态度是最好的救命稻草,足以抵得上千军万马。
从酒吧出来之后,我跟着萤虹先到酒吧对面的一家饭店里吃了点儿夜宵,然后直奔酒店。这路线似乎是早已安排好的,完全是自然而然的,没有任何的勉强。前两天的不快好像根本就没发生过一样。
一切都恢复于平静,只是日历又撕走了一页。假如对时间不敏感的话,这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最近这几天,我往返于酒吧与酒店之间,累得头晕眼花,总感觉时间不够用。
在这种情况下,我总觉得有人在我身后跟着我。这感觉很古怪,也很强烈。开始我觉得这是心理作用,但后来我才发现这绝不是心理作用这么简单。
我对自己有了信心,具体地说是我对自己的眼睛有了信心,我眼前总是有一些人用惊异的眼神扫我的身后,这种眼神还总是让我注意到。
可每当我发现这一情况再转身的时候,一切都晚了,我的身后一片空空荡荡。
我琢磨,跟着我的这个人肯定是高手,不会飞檐走壁也得会撑杆跳什么的,不然他次次都从我身后逃脱这事实在没法解释。
跟就跟吧,把我跟到家又能怎么样?
当被人跟着的这种感觉到了极限的时候,我觉得不能这么算完。凭什么总是他跟我,不能我跟他?
于是我玩儿了个花招,走几步提提鞋,再走几步再系系鞋带,然后抽冷子猛地钻胡同里。这一切就像007电影里的间谍一样,很是刺激。
果然,片刻之后,一个身影从后面移了过来。他站在我刚才消失的地方,看看左,再看看右,然后朝前走去。
我从黑暗中跳出,开始跟着他,紧紧地跟着,他走到哪儿,我就跟到哪儿。他的路线很怪,一会儿去迪厅,一会儿又去酒吧,接着又去了桑拿城,就在我以为他已经发现我了正准备取消行动的时候,他居然停了下来,钻进一家小酒馆坐下来。
他摆了两套碗筷,可他只有一个人。正奇怪的时候,他冲站在门外的我招了招手。说:〃进来吧,你走了半天,累了吧?〃
我只好走了进去,坐在他面前。
他冲我笑。尽管那是笑,但我感觉不到任何暖意。他的样子熟悉无比,但阴冷恐怖。他居然是黑路易。他的样子变了很多,很多地方都能看出动过了手术,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我跟他在一起待了二十多年,他的眼神出卖了他。
他往我面前的杯子里倒酒,是56°的二锅头。他说:〃你甭害怕。当然,我也相信你既然敢跟着我,就不会害怕。我不是鬼。这世上也不会有鬼,我根本就没死。〃
我说:〃我知道你没死。我后来找过人去公安局查过你,关于你,他们说得模模糊糊,我就起疑。〃
他的眉头锁了起来。他沉默片刻后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