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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岔道是去索尔兹伯里的吗?英曼问。
——呃——?那人说。
——索尔兹伯里,英曼说,是这条路吗?
——哦——!那人道,算是给了一个肯定的回答。
英曼继续向前走。
后来,他又碰见一个人正在地里拔洋葱。
——索尔兹伯里?英曼问。
那人一个字没说,只是伸出一只胳膊,用手里的葱头朝前一指。
另一天,英曼能记得的是头顶一片白色的天空,以及一只死于飞行途中的乌鸦,正掉到他前面的路上,激起一股灰尘。它黑色的嘴张开,伸出灰色的舌头,似乎要品尝地上的尘土。后来他碰到三个穿着灰白棉布裙的农家女娃。她们赤着脚在路上跳舞,见到他就停下来,爬上横木围栏,坐在最上一根横杆上,脚丫搭着第二根横木,生了一层厚堾的膝盖支起来。抵住下巴。她们盯着他瞧,英曼扬手说了声嗨,却没人应答。
这段日子快要结束的时候,一天早上,他发现自己走在一片年轻的白杨树林里。虽然季节尚未催迫,树叶已经变黄。他的思绪转到了食物问题上。这一番赶路,速度尚差强人意,但他却日益厌倦:总是东躲西藏、饥肠辘辘,除了玉米糊、苹果、柿子和偷来的瓜,无以果腹。要是能有点肉和面包吃,该是多么美好啊!他正反复权衡满足食欲和为此将要冒的风险,却在此时遇到了一群在河中浣衣的女人。他走到树林边缘,向她们看去。
女人们站在齐小腿深的水里,在光滑的石头上捶打衣物,然后漂洗、拧干,摊在近旁的灌木丛上晾晒。有人在聊天,有人在大笑,其他的有一句没一句地哼着歌儿。她们将裙摆夹在两腿之间,别进腰带里,以免被河水打湿。在英曼眼中,这副样子就像穿着阿拉伯马裤的义勇兵团,他们的尸体散布在战场上,色彩异常鲜明,甚至带有一种喜庆的气氛。女人们不知道有人正在一旁窥视,把裙子一直提到大腿上。衣物上的水滴到腿上,紧贴着洁白的皮肤滑落,在阳光中闪亮如油。
换做另外一天,这个场面可说颇为香艳诱惑,可现在英曼的注意力却停留在别处——那些女人带着吃的东西,有些装在柳条筐里,有的用布包着,而且就放在河岸上。他起先想喊一嗓子,叫她们过来买点吃的。但他怀疑她们会马上排出战斗队形,从河底拣起石头把他打得望风而逃。所以他决定还是不露头的好。
他在树木和石块的掩护下,悄悄摸到河岸边。躲在一棵粗糙的河桦后面,偷偷伸出手掂了掂几份食物的分量。他拿了最重的一个,在原处留下远超所值的钱。在此时表现得慷慨一些似乎尤为重要。
他沿路向前行去,提着布包的一角,边走边在手里荡悠。与河拉开一定距离后,他将布包解开,里面是三大块煮鱼肉,三只煮土豆,还有两块不是很熟的饼。
饼和鱼?英曼想,这算是什么搭配啊?真是索然无味的一顿饭,尤其是和他已经想像了一路的又是肉又是面包的大餐比较而言。
可他还是边走边把东西吃了。不一会儿,他走上了一段已经荒弃的路,最后一只土豆还差两口就吃完了。正在这时,他突然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似乎脑后发痒。英曼停下脚步,向四周观望。身后远远地有一个人,正快速走过来。英曼将土豆吞掉,大步流星向前走去,拐过第一个弯,闪身进入树林,在一棵倒下的树干后面,找了个有利于观察的位置藏好。
片刻后,那人从拐弯处出现了。他光着头,身穿一件灰色大衣,下摆不停地扇动着,肩背一个笨重的皮包,手里拿着根高与人齐的木杖。他低头大步朝前走,木杖和着脚步的节拍一下下在地上点着,那模样像个古时候游方的僧侣。等他走近后,英曼看见他脸上的伤口,还有多处黄绿色的淤伤。嘴唇上有一个裂口,已经快愈合了,结了一道黑色的疤,和兔唇差不多。光光的头皮上生着一撮撮的黄毛,没毛的地方是东一条西一道长长的伤疤。他的肚子如此之瘪,裤腰俛出好大的褶子,用一截绳子扎紧。当他从地面抬起蓝色的眼睛,尽管有那么多惨不忍睹的累累伤痕,英曼还是马上就看出,他竟然是那个牧师。
英曼从树干后面直起身说了声:喂!
牧师停步看过来。老天哪,他说,我正在找你呢。
英曼拔出刀子,随便拿在手里,刀尖向下。他说,你来找我报仇,我连一颗子弹都不用费,这就能把你劈了。
——哦,非也。我是要向你表示感谢。你救了我,让我没犯下不可饶恕的大罪。
——你走这么远就是为了跟我说这个?
——不是,我在赶路,和你一样,成了背井离乡的信徒。不过我可能言之过早了,常言说的好,路上的不都是香客。且不说这些,你是要去什么地方呢?
英曼上下打量着牧师。你的脸怎么了?他问。
——你把我撂在那儿,等到有人发现我,再看了你留的字条后,就来了一帮会众,由约翰斯通执事率领,把我从树上解下来一顿好揍。他们把我的衣服扔到河里,还用刀子割掉了我的头发,我想他们是没弄清楚参孙和大利拉的故事。他们从背后揪住我,这时我的未婚妻跑来朝我吐唾沫,还说感谢万能的主,让她没有姓维西。我一无所有,唯有两只手遮羞。他们甚至不肯给我一个小时收拾东西,叫我立刻滚出镇子,不然就会把我光着身子吊死在教堂的塔尖上。这也无所谓了,反正我在那里是再也呆不下去啦。
——那倒是,英曼说。另一个女人怎样了?
——哦,劳拉。弗斯特,维西说,他们把她拖出来,逼她交代。但她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呢。待非法怀孕的事实确定后,她会受教堂申斥一段时间,忏悔赎罪,大约要一年吧。这之后,剩下的就是人们的流言飞语。再过个三两年,她就会找个老光棍嫁掉,这种人只要有相貌好看的女人,倒不介意养一个私生子。我们的关系会让她因祸得福呢。而我已经把她和未婚妻都抛在脑后啦。
——直到现在我都不能肯定,让你活着是不是做对了,英曼说。
然后他再没别的话,还刀入鞘,回到路上走自己的。可是那牧师在他旁边一步不落地跟着。
——你好像要往西边去的样子,如果不介意的话,我跟你一道儿走,他说。
——事实上,我介意,英曼说。他觉得与其跟傻瓜做伴,还不如孤身上路。
他一抬臂,想反手给牧师一掌。可是牧师既不逃跑,也不还击,甚至连举起木杖格挡一下的意图都没有。相反,他只是缩头弓背,像受惊的狗一样,准备承受这一击。于是英曼只有收手作罢,心想,既然连赶走他都懒得,还是只管往前走着瞧吧。
维西紧跟在英曼身边,不住嘴地说着。看他的表现,应该是自以为找到了一个同伴,似乎有意把此前生活中的种种都从自己心头卸下,转嫁到英曼头上。每一次的失足——他明显失足过很多次——都要与英曼分享。他是个非常差劲的牧师,这连他自己也知道。
——干牧师我各方面表现都很糟糕,除了讲道,那可是我的拿手戏,他说,我拯救的灵魂,可比你的手指头和脚指头加起来还多。但现在我已经发誓不干这行了,准备到德克萨斯从头来过。
——许多人都这么想呢。
——《士师记》里讲到有一段时间以色列没有律法,每个人都各行其是。我听说德克萨斯也是这样。那是片自由的土地。
——都是那么说,英曼道,你到那里打算干什么,种地?
——哦,不太可能。我缺少从土里找饭吃的本事;至于要干什么,我还没决定呢,没有什么明确的打算;也可能我就是占一块地,跟一个县那么大,在上面放牛,到最后多得数不清,你可以在它们的后背上走一整天,脚都不用沾地,维西说。
——那你打算拿什么来买你的第一对种牛呢?
——就靠这个。
维西把手伸进大衣下摆,抽出一支科尔特军用左轮,是他离开村子的时候顺手牵羊搞到的。
——我也许能练成一个小有名气的枪手呢,他说。
——你从哪儿弄的枪?英曼问。
——老约翰斯通的老婆知道这事以后,对我挺同情。她看见我在树丛里躲躲闪闪,就叫我到她的窗前,然后回卧室去拿我现在穿的这身破衣服。这时我看见饭桌上有一把手枪,就从窗户伸手进去拿出来,扔进草丛里,等穿好衣服,再偷偷把它拣起来,带着走了。
他的口气很是洋洋自得,就像一个偷了人家在窗台上放凉的馅饼的孩子。
——当枪手的想法就是这么来的,他继续道,这东西会让你不由自主地兴起一些念头。
他把那支科尔特举在面前仔细端详着,似乎想从锃亮的弹膛上看见自己的未来。
那天下午在觅食方面可谓走运之极,因为英曼和维西没走多远,就在一片栎树林里发现了一所废弃的房子。它门户洞开,窗子也破了,院子里荒草萋萋,毛蕊花、牛蒡、印第安烟草欣欣向荣。房子四周全是蜂箱,有些用空心黑胶树干制成,上面用罗盘定位后钻了一些小孔。其他的是用干草编的,颜色灰白,像旧茅草屋,已经开始有些软塌塌的,顶部也陷了下去。尽管没人照看,蜜蜂们依旧在辛勤劳作,忙进忙出。
——如果我们弄到其中一箱里的蜜,那可是一顿美餐,维西说。
——那你就去弄吧,英曼说。
——我最受不了蜜蜂蛰了,维西说,我会肿起老大的包,叫我跑到它们中间去,那可不成。
——但是你却能吃蜂蜜,只不过得要我去弄,是这个意思吧?
——有蜂蜜吃会让人心满意足,连走路都有劲儿。
英曼无法对这样的观点进行反驳。于是他放下卷起的衣袖,把裤腿塞进靴筒,再用外套把头包得严严实实,只留一条看路的缝。他走到蜂箱前,取掉盖子,伸手进去,连蜜带一块块的蜂巢抓进罐子里,直到罐子装得满满的,已经开始从边上向外溢。他的动作缓慢而从容,几乎没怎么被蛰。
英曼和维西坐在门廊的边上,罐子摆在俩人中间,用勺大口地吃着蜂蜜。蜂蜜的颜色跟咖啡一般黑,各种花蜜全部混在一起,里面还沾着许多蜜蜂的翅膀,由于很长时间没人来收,已经有些凝结了。当然,如果与他父亲当年跟踪野蜂,从树上的蜂巢里采到的清纯的栗树花蜜相比,这里的蜂蜜可说一无是处。但英曼和维西还是吃得津津有味。蜜快吃完了,英曼从罐子里拣起一块蜂巢,咬下一口。
——你连蜂巢都吃?维西说,语气有点不以为然。
——你说这话,好像咱们面前有一锅炖鸡似的,英曼边说边咀嚼着嘴里像蜡一样的蜂巢。
——只是吃这东西怕会不通便啊。
——对你有好处,大补呢,英曼说。他又咬一口,然后递一块给维西,牧师不太情愿地吃了起来。
——我还饿呢,维西说。他们已经把罐子吃了个底朝天。
——就这样了,除非你能找到什么猎物给咱们打,英曼说。不过,咱们要做的是赶路,不是打猎。这种走法会让你倒足胃口的。
——有人说想得到满足,就去一个没有你想要的东西,让你失去一切胃口的地方,这太荒唐了,维西说。满足,其实主要是能说服自己相信,你不会因过于听从自己的欲望,而遭受上帝严厉的惩罚。我没见过有谁因为相信审判日月亮要变为血而得到什么好处。我本人是不太相信那一套的。
英曼从门廊上挺身而起,向外走去。他们快步走了一个钟头,这时路变得很窄,他们沿路爬上一个浑圆的山丘,然后顺着一条蜿蜒的小溪向下走了一程。水流很急,翻着白色的浪花,在平坦和转弯处,则形成一个个小池塘和平缓的水湾,如果不是特别计较的话,倒可以把它和一条山溪相提并论。潮湿的山沟也散发出大山的味道,空气中混合着加莱克斯草、腐叶和湿土的气味。英曼把这感觉说了出来。
维西转回头用鼻子吸了吸。有股臭屁股味,他说。
英曼一声没吭。他已经累了,心绪非常散漫,眼睛看着那一线闪亮的溪水向低处流去。小溪为自己找到的路线弯弯曲曲,跟猪肠子一样。从书里学到的东西足以使他认为,在地心引力的作用下,物体向下运动的最理想方式应该呈一条直线。但是看着这蛇行下山的小溪,他发觉书上所言不过是痴人的空谈。那一道道转弯,在在表明,一切运动的物体,必须适应实际地形的错杂迷宫,听从它的安排。
到平地后,水流缓了下来,脏脏的,比一条泥沟好不了多少,失去了能让英曼联想到山溪的任何特征。这时维西停下脚说,看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