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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始料未及的是,大姑妈竟然对着祖母的遗容笑了,原来她为祖母的面容感到由衷的高兴。她说,祖母原本瘪陷的面颊此刻显得是那么饱满,她这样赴死,让人深感安慰。等她笑完,我提醒她说,这都是因为祖母的嘴里含着一枚鸡蛋!大姑妈对我的提示充耳不闻,她继续陶醉在她的宽慰中。她甚至伸出她的胖手去抚摸祖母的双颊,那因鸡蛋而鼓起的腮帮,给了大姑妈良好的触觉。
有一段时间,我非常怀疑是大姑妈一家偷走了祖母的遗体。我的表兄百林不仅热衷于收藏钱币和烟标,他还对佛学有着超常的痴迷。据我所知,百林一直想寻找一个机会来验证佛教中高僧坐化后会留下舍利子的可能性。我想他可能会干出这样的事来。百林曾不止一次在我面前表达他这样的愿望,他对舍利子有着浓烈的兴趣。海湾战争爆发的那一年,百林曾将一位邻居老太婆劫持到郊外的一个溶洞里,百林相信她被焚烧以后,将会有舍利子存世。被劫持者与祖母一样是位常年吃素的佛教徒,她们虔诚地度日。百林既然可以选择邻居的老太婆,也就有可能对祖母下手。不过百林那次没有成功,当他们进入溶洞后,发现里面有一对男女正在交媾,他们受难似的呻吟声在洞中回荡,百林的计划就这样破产了。百林事后对我说,那对溶洞中做爱的男女,一定是两个偷情者。百林这样判断的理由是,他们均已上了年纪。百林说,那男的好像还有些面熟,大抵是在大姑妈的牌桌上打过一次照面的。当百林和他所劫持的老太婆进入溶洞之后,洞中的男人目不转睛地看着百林,他凶光毕露。百林于是重复了他的谎言,他的谎言让偷情者和被劫持者都能愉快地接受。百林说,他带老太婆来洞中求佛。
祖母笃信佛教,她终生吃素。因此多少年来祖母一直单独生活,只有叔父回家探亲的日子才是例外。那时,一日三餐就由叔父掌勺。那是叔父孝顺。叔父采购了香菇、豆腐、木耳和蔬菜,他有非同寻常的烹调手艺。叔父早年毕业于一所旅游学校的烹饪系,是科班出身。叔父毕业后被分配到一家幼儿园食堂工作,他一直觉得屈才。最后他带着一名幼儿园的老师离开了,他们讲定结为夫妻后就开一家自己的饭店。叔父的饭店和我的堂妹于同一日诞生,饭店姗姗来迟,而堂妹则显然迫不及待地降临,不过她很快就夭折了。叔父的饭店自一开张,就生意不错,学以致用,他良好的专业成绩让他的饭店名声大振。叔父给他的饭店命名为“粗茶淡饭”,却食客盈门。幼儿园老师出身的婶婶,却因为不习惯刮鱼宰鹅而最终离开了叔父。叔父多少年来始终十分敬业,他热爱烹调;因此在探亲的日子里,他照样把每一道菜做得精益求精。只是他总是坚定不移地要在所有的菜里加上一勺猪油。可喜的是祖母对此从无察觉,她总是夸奖叔父的手艺。叔父每听祖母夸赞,总要笑笑说,母亲的佛性就是高。
我幼儿园老师出身的曾经的婶婶,美若天仙。我不讳言我对她有着特别的依恋。我曾在叔父家寄宿半个学期,当时我在叔父所在的县城读高中。父亲认为,我们的城市过于繁华,种种诱惑千奇百怪,这样的环境太不利于我的学习。于是我来到了叔父所在的县城,并且寄住在叔父家里。我因此有幸与当时的婶婶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并且饱餐了她的秀色。婶婶身材娇小,有着与我相似的虎牙———凭此一点,她就让我感到亲切。我在叔父家,几乎从无例外的是,每餐都是我与婶婶对面而坐,共享叔父制造的美食,而叔父总是要到我全部吃完碗里的东西时才上桌。因此可以说,每一顿饭,都是我呆呆打量婶婶的良机。我总是一眼不眨地看着婶婶,等她用眼睛看我,我就避开。婶婶有时会对我暧昧地笑笑。直到婶婶离开了叔父,她不告而别,我才觉得寄住在叔父家原来是一件很乏味的事,于是我就回到父母身边读书去了———这同时也因为我在叔父所在县城的学习成绩差得几乎不可救药。
据说我这位曾经的婶婶在当幼儿园教师的时候,是个非常优秀的老师。她有百灵一样的嗓子,她让孩子们歌唱,教室就像清早的树林一样,百鸟婉转。幼儿园的领导对她十分器重,而她却被叔父拐走了,这让幼儿园的所有教职员工感到义愤填膺。幼儿园园长甚至追到叔父所开的饭店来,要把婶婶拖回去。她这样做当然十分可笑,也缺少起码的法律观念。当园长来到叔父的饭店时,婶婶正巧在给新生的堂妹喂奶,她的乳房面街而挺,让园长十分失望。
为了婶婶,叔父有一年多的时间没有回到祖母身边。后来他回来了,他抱着祖母哭了。祖母非常高兴,她彻底原谅了叔父,她对叔父说,你一年多没来看我,我不怪你,你不要哭了,你现在回来了,我就开心了!叔父因为大哭,而没有听清祖母的话,他只是对祖母说:我的老婆丢了,我的老婆丢了!
我为叔父感到惋惜,这么美的老婆,就让她随随便便跑了!那以后我一直利用各种渠道打听着前婶婶的下落,我相信我能有朝一日邂逅她。
叔父在我的父辈兄弟中,身材最为高大,这让我肃然起敬。相比之下,伯父就不像是祖母所生,他不仅瘦小,而且佝偻。但他生下的堂姐,却相对来说有些剽悍。堂姐的婚姻值得一提。堂姐所嫁的,是一名医生。那是一名热心炒股的麻醉师,他确实在某段时间里因为股票而发了点财。不过他所赚的钱并没有落进堂姐的腰包,它大部分又落入了股市张开的血盆大口里,另一小部分,则填进了另外几个女人的欲望黑洞。堂姐夫常常深夜不归,以致出现了严重的麻醉失误。一名胃切除手术者因麻醉过量而死,死者家属冲进堂姐家来,要逮住堂姐夫偿命。当时堂姐夫正因便秘而蹲在抽水马桶上愁眉不展,听到门外人声大噪,便干脆放弃了大便的念头。他的裤子还未系上,来者已经破门而入。最后是堂姐挥出老拳,保全了堂姐夫。堂姐夫对堂姐却并不感恩,据堂姐说,他反而想毒死堂姐。因此堂姐在她自己的家里从来不敢吃饭用茶,堂姐通知她所有的亲友说,凡欲登门者,皆应自备茶杯,家中不供应任何入口之物。我曾怂恿堂姐离婚,堂姐摇摇头。堂姐对我笑笑说,她与堂姐夫之间,是扯平了的。我不懂堂姐的话,百思不得其解,后来终于在我的朋友郓先生那里找到了答案,原来堂姐早就与郓先生有特殊的关系。
郓先生是因为我才认识我堂姐的,他们何时开始通奸,我却不得而知。郓先生在认识堂姐之前,就早已在我口中知道堂姐这么一个人了。我曾在闲聊中向郓先生介绍我的堂姐,我用一种近乎恶毒的口吻向郓先生描述我的堂姐,当时我说,堂姐可以成为一名相扑运动员的,她力大无穷。大抵从那一刻起,郓先生就对堂姐有了爱慕之心了,他一定已经将堂姐在他的爱情花名单上登记注册了。郓先生在生意场上交了不少女朋友,他玩过许多女人,就像他到过许多地方、住过许多宾馆一样。可他没见过堂姐这样的女人,堂姐身强力壮,一扫粉黛,洗尽铅华,竟让郓先生有点一见钟情的样子。郓先生在堂姐供职的交通银行里见到堂姐以后,他们就过从甚密。当然堂姐在郓先生那里拿到了很多钱,这让堂姐心情愉快。堂姐那一段时间里一直对我很好,相处之中百般呵护,我没想到是因为这个。我其实早应该想到这个,但我竟没想到,这都是因为在我眼里堂姐根本不够做情人的资格,尤其是做郓先生的情人。我太小看她了,要请她原谅。
后来郓先生与我一起讨论女人,他是这方面的专家。说着说着,他不慎提到了堂姐,他对堂姐在床上所体现出的魅力推崇备至。
意外的消息让人想入非非,这世界上,可能性是无处不在的。我不由得怀念我曾经的婶婶,我相信我总有一天会碰巧又遇上她的。不过她一定老了。
对于堂姐的婚姻,伯父一向引以为荣。伯父因为一生多病,因而对医生格外敬畏。他的麻醉师女婿会在食物中下毒,这是伯父怎么都不愿相信的。伯父为此向精神病院申请,要求他们能对他女儿进行必要的检查,以确定她是否有迫害妄想症。伯母也推波助澜,旗帜鲜明地站在女婿一边。要不是因为堂姐膂力过人的话,她或许早就被她的父母架去精神病院了。
而堂姐夫生活上的不检点,伯父夫妇并非绝无风闻,只是他们对他一向过于设身处地,他们对女儿的评价,一直主观而偏低。要是他们能够有机会和我的朋友郓先生谈谈心的话,他们就会拨云见日似的发现他们女儿的价值。可是这样的可能几乎是零。因而他们从来都觉得堂姐夫能够娶堂姐为妻不失为一种克己奉公之举,他们比堂姐夫本人更为堂姐夫而感到委屈。基于这样的想法,伯父夫妇就完全可以原谅堂姐夫的寻花问柳了。这一点都不奇怪。
伯父夫妇甚至一直对女婿心存感激之情,他们相信都是因为女婿,堂姐才变得手头阔绰起来。堂姐那一阵确实很有钱似的,她买精品服装,用高级化妆品,当然有时也会买一些烟酒补品之类的带给她的父母。这十分自然地让伯父伯母产生了误会,因为彼时堂姐夫正在忘我地炒股,他的岳父岳母完全有理由相信他们女儿的钱来自于惊涛裂岸的股市。
堂姐因此对她父母的仇恨甚于堂姐夫,她不止一次地扬言要给她父母一点厉害看看。我想堂姐的厉害,无非是拳脚之类,因为堂姐虽为女子,却是个武力的崇拜者。在我的想像中,伯父伯母根本就不是堂姐的对手,尤其是伯父,他又小又瘦又弯的身子,与堂姐的粗壮相比,力量差别显然过于悬殊。我曾一度担心伯父被堂姐打坏了,于是力劝堂姐不要对伯父母动武。堂姐听了,大笑起来,她笑我神经过敏,她表示她绝不会忤逆到殴打自己的亲生父母。那么,堂姐将如何来向伯父母示威呢?她将以何种手段来教训她的爹娘呢?
后来我悟出,堂姐大抵是打定主意,决定用自己的放浪来报复伯父母。她首先是选择了我的朋友郓先生,接着试图对我有所进犯,这让我吃惊不小。
太平阴雨的下午(1)
那是一个阴雨的下午,堂姐到我的屋子里来向我推荐一张CD片,她一直希望她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发烧友。遗憾的是她的乐感很差,虽然她甚至知道恩雅和格雷·巴特列特,但她从根本上讲还是一个地道的乐盲,她无法分清大调和小调,她连大三和弦都听不出来。但这完全不妨碍她购买大量的唱片,她像一名收藏家一样购买昂贵的原版片。这倒是给我的音乐欣赏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我经常可以从她那儿借到经典的唱片,并且源源不断。当然堂姐对我的音响十分鄙视,她一直觉得这多少有辱于她的唱片。不过这同样并不妨碍她向我出借,因为她不甘寂寞。酒鬼都少不了呼朋引伴,何况音乐爱好者,更看重知音。那个阴雨的下午,堂姐来我的住处,她拿了一张三星带花名片:卡拉扬指挥的亨德米特《画家马蒂斯》。这让我喜出望外,因为我曾多次在音像书店对着这张唱片发呆,我喜欢它,却厌恶它的价钱。我一次次地从唱片架上将它取下,又放回原处。我曾一度萌生将它窃走的想法;可是我扫视左右,发现书店工作人员的眼睛尖锐而明亮。他们穿着普通,像是便衣警察,他们努力表现得漫不经心和慈蔼可亲,但我知道他们的目光像鹰隼一样。一旦他们发现猎物,他们的慈祥就会转瞬消逝,代之而起的,是虎狼般的凶狠。我曾在一家文学书店亲睹过这样的情景,当时偷书的是一个女中学生,她把一本精装的席慕蓉诗集悄悄塞进了她的内衣中。这当然逃不过书店职工的眼睛,他们其实早就注意到她了,他们自打她一步入书店,就将目光紧盯着她微微隆起的前胸,是她蓓蕾初绽似的胸脯害了她。要是她早就清楚这一点,她就不会做这样的蠢事了,因为她早就处在了聚光灯下。书店密探一个箭步就抵达了女中学生的跟前,并且用他那男人粗壮的手探进她的怀里,精装的席慕蓉就被小鸡雏一样掏了出来,它还带着女孩子的奶香和体温。她于是面临无情的罚款,可她罚不起款。这似乎也是个悖论,因为无钱,故而窃书;因为窃书,却要罚十倍以上的钱款。要是窃书者们有能力接受罚款,他们或许可以根本就不偷书。女中学生可怜得像《红樱桃》中的那些女孩,就差没把尿吓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