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俾斯麦-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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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俾斯麦曾附和这位秀美而多情的女子。为了多与这位女子接触,他也曾多次写信给她的未婚夫探讨共同感兴趣的话题。她的未婚夫布兰肯堡这时已改信新教派,俾斯麦称:“一个带着基督教狂热的少年写的信,像一阵很密的雹子落在不健康的心上,带着极其真挚的向往。”布兰肯堡曾三次写信给俾斯麦,却没有收到他的回信。他的未婚妻时常向他说:“俾斯麦,这个波美拉尼亚的远方客人,人们认为是一个蛮横骄矜的人,却不知为何这样迷人?”她送给布兰肯堡一朵深蓝色的花,他很快乐地接受了,她同时也送给俾斯麦一朵深红色的花,俾斯麦明白她所表示的意思。    
    在圣诞节那天,这对未婚夫妇在园亭里商量要让俾斯麦有所激动。他们让俾斯麦看一封信,信是一个患肺痨的女子写的,这个女子暗恋着俾斯麦,但她表示一定要等到俾斯麦改变宗旨相信宗教才肯死去。随后是布兰肯堡所写的赞扬的信,里面有许多郑重其事的劝告:“患肺痨的女子已经死去,但在死去时已得到消息,深信俾斯麦的灵魂将会有所依托……你知道死者是如何为你祈祷呀!”俾斯麦对此事的回答没有留传下来,因为后来布兰肯堡为官场纷争发怒把这些答复撕毁了。但是在他的批复中有两句话说道:“你为什么流泪?当我读你的信时,我自己的眼里为什么也含着眼泪,奥托奥托,你所写的每个字都是真的。”后来俾斯麦意识到这件事对于他是个很大的刺激。但是不久他就不写信了,因为他的傲性决定了他不能受怜于人,他不愿被人分等次,不愿被别人置之不理。从此,他不愿意再提这件事。    
    落在石头地上的雨是很容易被吸收的。我们可以理解俾斯麦听见暗恋他的女子的死讯为什么会落泪,虽然他是个骂世派,是个伟人,却也是个容易为情所动的人,甚至决定重大政治策略时,他也容易落泪,因此他不能对这件事无动于衷。俾斯麦一生都是迷信的,当有任何特别侥幸的事发生在他身上时,他心里总把它当做天意。对于他的最后一次定亲,他认为:“我一向怀疑有天意,怀疑我与天意的距离是那样的近,但这次因为不由自主而定的亲事却把它破坏了。”虽然这样说,他的怀疑主义的思维依旧活跃。有一次在海上遇着大风,他写信给他父亲说道:“有几位夫人晕倒了,有几位在哭啼,在男客的房间里只听见一个不来梅商人祈祷,这个商人在未通风之前,好像非常关心所穿的背心而不甚注意上帝。……不论怎样,我们的性命好像是亏了商人的祈祷才得救的!”当庆贺玛丽·冯·塔登结婚的时候,放的火箭把全村子都烧完了。有几个奉教虔笃的人说这时候祈祷比泼水还重要得多,俾斯麦引用克伦威尔的话讽刺他们说:“我的孩子们,你们要相信上帝,但不能把火药也同时弄湿了!”他随即骑马去救了一夜的火。第二天有人辩驳保火险是不可允许的,因为有了保火险就夺去了上帝对人进行道德审判的一个办法。俾斯麦反驳说:“这是纯粹亵渎神圣的,因为上帝总会有办法捉住他们。”    
    不久,在遥远的波美拉尼亚有许多人纷纷议论说,俾斯麦是布兰肯堡夫人的爱人,其实他(她)们之间并没有发生不规矩的事,他们两个人常在一起,所谈的都是浪漫的事。他很热心地称赞拜伦;她却很热心地称赞让·保尔,不久,她有身孕了,行动不便,无法经常探望俾斯麦,俾斯麦更显无聊,他对玛丽·冯·塔登说:“让我告诉你吧,因为你不能经常来探望我们,S小姐在那里是个很俗的女子;……后天我赴一个美术茶会,那里有书,祈祷和波罗酒。”他就是这样随随便便的对待这个社会,因为他喜欢自由散漫“我就是整个家庭”。    
    俾斯麦在这个社会里,神经始终是躁动不安的,当他出去散步时,他会突然间发一阵的愁闷。甚至随便两句不相干的话都能令他发愁。有一次玛丽因厌烦而玩耍两只玻璃杯,不可避免地发出了一种声音,他就求她停止说:“这是很凄惨的声音,我听见了会使我追忆贺弗曼所说的灵魂幽闭在一把提琴里的故事。”    
    有一天,俾斯麦在布兰肯堡家里遇见了一位女子——乔安娜·冯·普特卡默,她没有玛丽那样可爱,她身材瘦小,皮肤略黑,是意大利人的后裔。但她的面貌详和,两只灰色眼睛流露出热诚,她与玛丽不同的地方,就是她的秀雅,她的自然,她感情的热烈,她很容易被情所动,只要她一打定主意就很难改变。她只要恋上这个男人,她就会无条件地崇拜他甚至很快乐地牺牲自己,她所求的是要这个男人疼爱她,她所给的是一个可以避风的港湾。    
    俾斯麦,这个许多女人都喜欢的怪物,在她看来,正是她所需要的,她不在乎俾斯麦信不信教。也许她有过暂时的不放心,因为玛丽写信给她说:“你的自相矛盾并不得罪他,因为他喜欢坦白,至于你预测他将来会改变见解——事实上,他心里已经改变啦。但是他的变化莫测常常隐忍在心里,别人很难窥到。”玛丽的这几句话把俾斯麦描写得很透彻,她把他比作一条冰封的河,冰封消融时很慢,并且需要借助外力;她了解他的性情同谜语一样难测,他之所以从前要当堤坝总管,玛丽所说的话可以揭示出谜底。他当这个小官,其实为的是听易北河春汛的澎湃声,要看大水冲过时的壮美。    
    俾斯麦从波美拉尼亚搬到易北河边,不是简单的迁居。这里是他生长之地,几百年里都是俾斯麦氏所执掌的,即将离开这熟悉的故土,他心里很难过,在他眼里,一切都显得那么哀怨。“附近所有田地、水、老橡树都好像很愁惨。我办完了一些棘手的事情,在日落时,我到我所喜爱的地方辞行,这是一块我为之操碎心的土地,如今我却要抛离它们了。有一处地方我是原想盖一座漂亮的新房子的。我看见一匹马的骷髅躺在地下,这是我心爱的坐骑‘加立巴’的遗骸,我骑这匹马七年,走了不知多少英里,它有时候走得很神气,有时候却不然,有时走得很快,有时走得很慢。我思忆起在马背上所走过的丛林、田野、湖、房屋,一直到我仍是小孩子在那里嬉戏的时候,我的眼前如同展现从前的生活图画。”    
    “两滴泪水无言地滑落在草木上,我看了许多次日落,我心里的凄惨追悔将要溢出心湖,我追悔我少年时虽有的睿智、财产、健康,却不知珍惜。无目的无结果地糟蹋……当我回到房间的时候,我觉得极其愁惨,我所植的每一株树,包括亭亭玉立的每一株橡树好象都责怪我不该这样的拱手让与外人,工人们责怪我,都聚在门外发表他们所受制于别的佃户的种种痛苦……他们告诉我他们在我父亲手下有多少年了,其中较老的人禁不住流泪,此情此景,我自己几乎也滴下泪来。”    
    这样动人的语句让人感到有诗的情蕴,不由使人追忆起歌德与他的避暑亭园辞别时所说的话,我们不能不问俾斯麦为什么要离开尼朴甫?是不是缺乏钱财,抑或是因为想住更好的房子。都不是!他的用意是由于奢望。    
    因为他父亲死的时候,俾斯麦已经很亲密地开始与上文所说的社会往来,那时他三十岁,他认为少年任意恣肆的时候过去了,心里产生一种新的愿望,要运用一种较为宽广的潜力,要节制他后来的五十年。祖宗的荫庇使他有可能交往于贵族界。萨克森是他开始发迹的地方,那里的堤工局在议会拥有席位,这件事唤醒了俾斯麦沉睡多年的感觉,觉得他与这条河的命运息息相关——他把这种感觉苦心经营地变成事实,从易北河堤不过几步就可以到达议会。这时候有一位虔信派想帮他挤入官场,当东普鲁士的钦派委员,但俾斯麦从申豪森写信给他的哥哥说他并不愿意就职。    
    “我虽然可以在东普鲁士得到提升,但是我不论得了什么差事,一旦就职就觉得不尽人意,事情太繁重,太无味。倘若我到东普鲁士,我必须辞了这里的堤坝总管差事,政府却已经答应给我这件差事了……堤坝总管差事和议会差事,我敢说我必定会被选中,这就够忙的了,我已经很难同时兼顾我自己的产业……我所打定的主意是首先偿还我的债。”同时他也很看重将来当议员的前程。    
    俾斯麦心中自有计划,堤坝总管可以继续做下去,他深信自己也会被选为议员,还知道被他顶缺的那个人还有几年活头。他有了许多筹备之后,就想法子挤走现任堤坝总管,故意擅离职守而被免职!俾斯麦一面请求上司以求宽恕,一面设法减轻他的产业所应纳的治河费,他找着一条古老的提议,凡是堤坝总管,他的地产与他的差事必须有直接的利害相共的关系。他还找出几百年前的一宗旧案,说这一定会逼他的祖宗们交换产业。他作过这几种事,为的是巩固他自己要求的这种差事。同时也有利于他的邻居们,这样做给人印象是他从无能之辈手上夺取这个席位将能帮助他们。其实他这样的举动同时也是要保护他自己的产业,减轻他自己的费用。他的最后目的是要当地方行政长官和代表。    
    俾斯麦的特点是精明,有才干,是个实干家。这些特点很快在他的第一次政治活动中得到充分展现,使他的人生道路出现转机,于是文化成为他追求更高境界的动力。


第1卷投身政治

    俾斯麦如同一匹在栅栏里的骏马一样,一听见外面有跑马声,就要出猎;他一听见普鲁士王想从每个省的议会成立一个联合议会,就如同那骏马一样按捺不住,这个议会将在柏林召开,以便讨论宪法,这是在自由之战以后现在国王的父亲答应过人民的。这是德意志历史上第一个真正的议院。骄傲的俾斯麦少年时代的梦想就要变成现实。这预示着普鲁士将要成为“一个有自由宪法”的国家啦。当俾斯麦二十三岁的时候,尚无这种宪法,所以他不肯投身于官界。现在关键的时刻已到,俾斯麦怎能不努力争取?如果他能在柏林的议会占据一个席位,那么他一定会在马格德堡有一个席位,有发言权。就是这种前程将他引出波美拉尼亚,指引他在武士议会担任职务。由于年纪最轻,他那个阶层只派他当议会的替身代表,只是在遇到有缺席的情况下他方能出席。    
    他现在坐在申豪森家里,研究着诸代表出席的初次家庭式的会议。在他的心里和脑海中,他在激动地想像着这些事情。在柏林,那些代表们的资格都比他老,而且身体结实,使他找不到展露头角的机会。他只好另想办法,找机会拉一个下来。于是他抗议说:“有一位男爵,才当了省长(借用),不该又作议会代表。”他的老前辈们听了,耸耸肩,反问他:“你为什么离开波美拉尼亚?”俾斯麦听后大怒,一气之下跑去探望他的未婚妻。随后,对这件事就不再那么耿耿于怀,再谈起来也只是付之一笑,不久便辞职离去。    
    随后(到底机会来了!),有一位在柏林的萨克森武士得了病,俾斯麦便耍了一些手段,最终顶了他的职,进了议会。这是发生在1847年,时年他三十二岁。    
    在柏林议会,从莱茵河到默麦尔,各省都有代表。这是普鲁士统一的一个标志。然而在议会中,最有知识的人们的主张却不是在普鲁士而是德意志。所有能放眼未来的人都渴望自由主义,渴望将诸邦联合起来成为一个德意志帝国。国王现在也似乎有这样的意向,然而这种想法却是他父亲所痛恨的,尽管有着大多数人民的支持作后盾。在这个联合议会中,共有五百名议员,其中保守派只有七十人,在这七十个人中,却无一个主张德意志的统一。    
    俾斯麦觉得自己很是孤立无援,他的社会地位使他愿意附和君主之意,但是依他个人意见,他从少年以来都是反对自由主义的。结果是哪一个党派他都无法真心附和。在他的本性中,最为突出的就是骄傲、胆识和愤怒,如今孤立的状况使得这一切都受到煽动。在第三次会议上,有议员提议发起一个农业银行,由国家担保。保守派对此表示反对。俾斯麦作了第一次演讲,反对保守派,替政府辩护。这次演说极富进攻性,同时攻击两方面。他很瞧不起他们,他写信给未婚妻:“演说家肚子里并没有什么东西,却胆敢乱说一气,真是怪事。他们居然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说了许多无用的话,还不知羞耻地自鸣得意。……议会之事如此触动我,这真让我出乎意料。”他又说:“我对政治如此激动,确实是意料之外的。”    
    当俾斯麦处在热恋中时,他已经抛弃了的怀疑主义,如今更要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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