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俾斯麦-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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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俾斯麦在这样仇视他的枪林弹雨中,好像变成少年了。他的思想如同从前那样勇敢赴战,战至最后一刻!他邀请《新自由报》主笔来看他,以便面谈。四十年来,他在这一次的面谈中第一次公开攻击政府,四十年前他有过一次在国人面前说君主无勇;现在他指责政府愚庸。“在商业条约中,奥地利自然会利用我们的懦弱与无能,……以我自己而论,我对于现在在职的人与我的后任,不须负责了。全部的桥都已拆了……我们一向与俄罗斯联络的秘密线,已经斩断了。柏林没有了人格与信用。”    
    俾斯麦终于激怒了他的对手,因为他使他的对手们变得十分不安,甚至超过了忍受的限度。    
    卡普里微的机关报说道:“任何一个国家也找不出这样一个已经归隐的大臣。这位王爵的目的好像是尽他所能与我们作对,这就使已经够为难的国事变得更繁难了。这是爱国者的所为么?……王爵预备加害于祖国到什么地步,是无人能够量度的。”    
    


第6卷斗士的风采(2)

    第二天,俾斯麦表示他自己是一个有才能的记者。他在他的机关报里带着一种讽刺的,又好像是尊敬的口吻,对着政府放箭,他说道:“有阅历的与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们,如现在指挥国事的那些人,自然不能担负这样无礼的一篇论说的责任。我们若猜度是他们写的,就未免太羞辱他们……当品泽尔主笔跑上讲话坊上教训王爵的时候,王爵不能不觉得这样的举动必定给人一种可笑的印象……俾斯麦王爵所更喜欢的就是有人在法庭上告他。”    
    凡是德意志人都有机会在《帝国官报》看见新宰相怎样急于要屈辱旧宰相。为此人们发怒得血液沸腾。从前,德意志人因为免了俾斯麦的职便相信了皇帝的天才与手段。现在人们都明白过来,威廉二世是既无天才也无手段。对俾斯麦最后的仇视感情,都被众人所发出来的欢呼声驱除了,在德意志,无论哪一个既不戴皇冠又不穿制服的人,都未曾受到过这样的欢迎。    
    俾斯麦快到八十岁时才征服了德意志人。他当议员时是反对他们的;他当普鲁士宰相时曾同他们斗争过,他当帝国宰相时,是帝国议会的仇敌;在他自己家里,在他的乡下田地里,他常与同阶级人们往来,与市侩们不接近,而且与知识界也不接近。他所熟知的人,既无教授,生意人,亦无美术家,只有政客与贵族。至多不过两年间,或者当他在乡下当田舍翁的时候,他才开始与人们呼吸着同样的空气,为他们的利益而努力。    
    现在,当他从维也纳走到启星根,过往之处,人们无不成群结队地欢迎他;所过的市镇无不恳求让他们为他公开举行一个欢迎会;他所征服的或压制的德意志部族,萨克森人与南德意志人,都对他表示致敬。    
    在他出现的时候,市镇与大学,市民们,附近的乡下人们,教书先生们,女人们,孩子们,都塞满了旧市场。校长在路得堂里欢迎王爵。当他走出大宽街的时候(这是九十年前法兰西军队驻扎之地),他看见已经摆了许多桌子,桌子上放了许多葡萄酒、啤酒,人们正在那里痛饮,在那里奏乐,德意志省会的居民们都在这里等候他,他们的意向是很浪漫,很热心的。他的身材最高,穿了一件长的黑色褂子,在群众中走来走去,演说了六次,没有一次有空话。他指着贝利青根的石像,引用(从歌德的剧本中)贝利青根所说的话。从前因为一位钦使说他是一个强盗,羞辱他,他就回答这个钦使说道:“假使你不是我的皇帝的代表,无论是怎样劣质的赝庸皇帝,我也是要尊崇你的,我会使你把‘强盗’两个字吞回去,你若吞不回去,也要塞住你的喉咙!”最后说道:“一个人可以忠心地亲附他的朝代,他的君主,他的皇帝,而不必相信这位君主的,这位皇帝的全部的策划智慧。我自己就不相信,以后我要宣布我的意见。”群众听了,发狂似的喝彩。    
    这些是令德意志人喜欢的腔调,当夏夜无事的人们坐在宽街上喝酒的时候,说这种话是不需要负责的。当俾斯麦上了马车之后,马车因为人挤不能走,成千上万的人都要同他拉手。老头子却预备同他们个个都拉手。在几个小时里或在几个星期里,他的怀疑主义不再发作了。他自问,这样的平民说话是否较为真挚较为深厚,远远超过了他自己的阶级。当他有权有势的时候,他的阶级妒忌他,陷害他,最终推倒他。当群众欢迎他时,有学生们的饮酒会,有提灯会(火把会),使他走过南德意志如同战胜凯旋一样,这样的亲近,这样的热心,使他的心里一直在思考着问题:把政权交于这样的人民之手,是不是较好的政策呢?迟至今日,只因受到了不公道的待遇,俾斯麦才明白过来,但是他错过了许多机会。这是他第一次对民众演说。这是他从德累斯顿至慕尼黑一路所演说的话。有时在市政厅与饮啤酒的地窖里头说,有时从露台上说,有时在大地上说。这个老头子在这些演说辞里,说出了他的已经太迟的警告:    
    “我们在立宪君主制之下过活,这种制度的精华,就在于君主的意志与统治者的深信合作。把议院的努力降低到现在的程度,也许是我自己不知不觉的贡献。我却并不想使议院永远处于这样低的水平线上。我很愿意看见议院再获得稳定的大多数,没有大多数是不能得到所希望的势力……代表议会的永久责任是批评,节制,警告政府,而且在某种环境之中,还要指导政府。……我们必须有这样的一个帝国议会,不然的话,关于我们民族发展的持久与结果,我将非常放心不下……从前我致全力于巩固人民的君主制思想。我在宫廷里、在官界里饱享感谢与欢迎,但是人民却要拿石头打我。今日人民欢呼着欢迎我,而宫庭的人们与官界却不理我。我想着,这就可以称为造化揶揄人。”    
    当这位大演说家的目的在于鼓动群众时候,他就是这样地巧妙地拐过弯子来。其实他的行为正是一种悲剧的揶揄。他知道这一点,可惜他改得太迟。他的政术一生都是集中于自己的,自己冥想的,自己指挥的,并不是因为他要露脸,——他最看不起的就是他的同胞们,所以他不好虚荣;并不是因为他的势力只能是从上压下来才能够维持,才能够巩固——不是的,俾斯麦仇视民众,其最深的原因在于他的自信。以聪明而论,他是天生的,以血统而论,他常觉得他是贵胃。他之所以要治国,只因他是上等阶级的人,虽然他心里很明白这一个阶级并非是最好的,君主与武士阶级的人们,是国家之本,这个时候的人正在那里走黑路,给人们以普遍选举权,不过是一种让步。俾斯麦是一个制造国家的人,他的基本观念就是要把议院弄得薄弱无力,使议院不停地受制于君权之下。    
    他常在议院与帝国议会所称赞的坚固君主制,其实不过是一种幻想的权力,与他所辨别的很清楚的英国君主制一样;其实英国人是以人民为本,以君主为名,在德意志则不然,而是以帝国宰相为本。他很清楚他是在变着把戏骗人民,他却不让任何一个人知道在这出专制戏剧内,皇帝与宰相关系的性质。这是他的帝国,在这个帝国里,只许他一个人发号施令。惟有这样,他的无与伦比的自信,才能够在事业中得到满意。他与人民的代表相持了三十年,无时不提倡君权,忽然有一天,一个新人物当了君主。这个新人物并不领情,反而把宰相推倒了。    
    后来,人民开始拥戴老俾斯麦了,这时候,他才能够看出他的计算中的错误。他的本性的动机,从前一向都是使他忠于君主制的,到了现在,因为相同的理由,他亲附人民。当他在国人与欧洲之前承认“也许是我之过,不知不觉地把议院的权力弄到现在这样低的水平线。”他的傲性是极端让步了。    
    在这几个星期里,有一天慕尼黑的美术家们请他赴宴,伦巴赫本来要高举一个满装了慕尼黑啤酒的很大的酒杯,欢迎这位贵客。但是这个酒杯太重,他举不起来,只好放回桌上。他忽然悟出了一个道理,惊动了全部在场的人,他大声喊道:“一个人的力量举不起一个重东西,只好放下来!”    
    这位画师在这句不假思索的话里,把威廉二世与俾斯麦之间的冲突,作一个总结。老头子说道:“当我所坐的火车快到站的时候,走得很慢,我听见等候我的群众在唱歌欢呼,我知道德意志并未忘记我,我心里很高兴。”


第6卷最后的归宿

    俾斯麦原是从森林里来的,现在森林就是他最后的家。他的夫人与他的朋友们都死了;他所爱的狗马也全都死了;现在他不太关切他的儿子们或孙子们了。他的权力没有了,而且常常因此而发怒,再也没有什么能够令他激动了。他得了种四肢十分刺痛的病。八十岁的时候,他还能够说许多话,使所有人都听他说,不敢插一句话。到了这个时候,他却变得不肯说话了。他坐在桌子旁的一把轮椅上,(现在喝酒喝不多了)听少年们说话。这不过是俾斯麦的影子!    
    森林还在那里,同从前一样,八十三岁的俾斯麦还在森林里坐马车——他一言不发,只同自己的思想交流。他说道:“现在我只有一个躲避之处,那就是森林。”他不再注意田野了,他最注意的就是杉树。树苗圃也能够引起他的注意,森林里最老的树木也能使他注意,那里有高高的老树在风中沙沙作响。当许多鸟都聚在房后的时候,他说道:“它们今天开会议,我猜这是因为春天快到了。到了傍晚我就等它们在屋顶出现。”这几对鸟他全都认识。“只到了五对,应该是七对的,为首的最后到,它们能够去睡觉,起来时也不觉得腰疼。”随后他坐马车去察看池子,在那里想该用什么好法子来解决天鹅、鸭子、老鼠之间的争执。当一个客人戴了高顶帽正要坐马车去逛森林的时候,俾斯麦把自己的宽边低顶软帽让给他戴,说道:“请你不要使我的树木看见你那顶难看的帽子!”    
    他爱客人不如爱树木,爱德意志也不如爱树木。有一次他说,树木是他的祖先。现在他想死在森林里,他选好两株差不多高的杉树,指给他所优待的客人们看,并说道:“在森林里有自由的空气,在两株大杉树之间,就是我最后的休息之所,这里的阳光与新鲜的微风,都足够装在一个小箱子里头,埋在土下,这种思想是很难受的。”他滔滔不绝地谈古代的条顿族与印度人,他们把死人挂在树顶上。他只管这样谈,心里却知道在另外一个地方替他预备葬身之地了,那是一座王者的陵寝。他还知道墓碑都已刻好了,但是他的心还是想同森林里大树在一起。假使他能够顺从他的想法,他是不要墓,不要墓碑的,他只要阳光与风。    
    俾斯麦以此为始以此为终——他是一个无神派,是不信奉基督教的。他在许多场合说的话都表明了这个立场。但是到了这个时候,他却要奉行一种葬仪,是一个相信基督教上帝的人的葬仪。他绝对不能服侍任何一个人,却号令他人四十年,最终却要在墓碑上刻字,说他是君主的忠诚臣仆。他在森林里呢,同阳光与上帝在一起,为什么要抛弃他的森林?他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就曾在老橡树下嬉戏;少年时,他曾抬头看这些树,他为国家劳累的时候,曾在树下歇息,到了晚年,他爱听树叶的声响,他为什么要抛弃这些树,为什么掉过头去,与农人们分离呢?他为什么要离开旷野?迁徙到别处去,他的心里赢得了什么?    
    回顾踌躇满志的青年时代到被迫无所事事的暮年,俾斯麦很感慨。他追忆从前的日子,那时候他有许多事要办,使他感到欢乐。但如今,功成名就都不会使他满心狂喜,怀旧也不可能,他的事业已被他的后任们置于危险之地。当新世纪快要到来时,他所建筑的东西正在那里动摇,他所订的条约正被人诘问,他政术的基柱,已被彻底打碎了;君主不再是至高无上的了,不再能藐视人们了。俾斯麦被根本地铲除,从他的活动范围内把他拖出来,把他摔到他的森林里去了。他考虑过许多虚无主义的问题,当他少年时在树林之下骑马走过时,时常为这些问题所疑虑,现在还没有答案。现在他是个老头子了,是个体弱力衰的人了,他无数次在森林里乘马车走过,最终还是找不到答案——他只有一言不发,坐在那里深思。    
    三十年后,德意志人站在俾斯麦的墓旁,向他行礼。他的坟墓简单而结实,很耐久,超过了工头所预定的保质期。他所创造的帝国,原是建于诸邦王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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