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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领袖的感觉存在一日,汪精卫就必须做一日的不粘锅。而陈公博尽管地位不低,但毕竟在“领袖”的下面,是“臣子”,主要的任务是给领袖奉献才智,所以就无所谓了,得风流,就风流一下……
赵秉钧安排刺杀这活虽然干得不怎么样,但办巴察办得还是蛮有成效,连中央首长做的案,地方警察居然都能查出来……
在社会生活里,一个稍有个性的人,常常会感到窒息。打破这种窒息,对我来说,就是时不时地发一点不合时宜的怪论。其实也不怪,都是些用常识的理性判断出来的常识而已……
中国档案出版社出版 作者:张鸣
·写在前面
·两只老虎跑得快
·失了手的警察头子
·辫帅的人缘和地缘
·前头捉了张辉瓒
·卢作孚之死
·杜月笙的“维权”生涯
·“佛见喜”李莲英
·偏不说自己是俘虏
·傻人有傻福
·唐八先生
·穿长衫的军人
·露胳膊的女人与武人的风化
·合法化的黑社会
·有兵便是草头王
·双枪兵与双枪将
·瞄准射击
·不可不读的檄文
·来了假冒的孙天生
·一出掉包戏的台前幕后
·上了梁山的《苏报》
·神经过敏的“经济特科”考试
·艺人的立场
·粪业、粪捐与粪政
·当上之所好具有正面价值的时候……
·姓名之祸福
·有关八国联军与中国妓女的一点乱弹
·“吃大菜”及其他
·看杀名人
·茶壶茶杯和牙刷
·关公、汉室与火羊阵
·有关人头像章的一点考据
·有关名人和辫子的故事
·卧辙代表
·“义和团药方”为何再现江湖
·废科举:百年之痒与百年之羞
·在私塾和读经之间
·农村宗族:命运在历史中旋转
·花儿与皇帝
·骗术与禅让
·傀儡的本分和儒学的痴迷
·文人的舌头
·变戏法里的政治
·神仙与皇帝
·帝王之尊
·宰相的座位
·女祸与女主
·翰林与弄臣
·关于割人的话题
·在劣绅与藏书家之间
·革命·诗·酒·佛·女人
·吴稚晖的两次“冤”的际遇
·文人打手的故事
·文甘草的故事
·名士与老妈子之间不得不说的事
·留辫子的大师
·新时代的旧式拜师礼
·因“病”而囚的章太炎
·狗血淋头的文人们
·大学者的“呆气”
写在前面
作为一个教书匠,读书写字,本是自家的功课,时间一久,就变成了习惯。每天如果不看几页文字,几天不写上几个字,心里就空得慌。据说,古代有写了文字,不求人知而藏之名山的,近人也有宣称,写东西只为自娱自乐,根本不想发表的。不过我从来没有这么高的境界,除了曾经写过的情书和偶尔写过的日记之外,写了就想发表,比较俗一点的说法,就是想把文字变成铅字,换些钞票。小的时候,曾经有一个时期,自己的理想就是长大以后能够卖文为生。
理想化为现实,或者梦想成真,其实是个很煞风景的事情,尤其是像我这种不那么有品味的梦想。你会发现原来你的梦想居然是这样一种具体的劳作:在媒体的催促下,隔几天就要交作业,生命不息,作业不已。于是突然悟到,为什么佛家要用“业”这个概念,来概括说明人觉悟前的行为意识,真是生命有涯,苦海无边,作业难休。
当然,没有人强迫我,如果我能横下一条心,把钢笔和电脑都扔到垃圾堆里,把书一把火烧了,从此披发入山,或者下海,也不是不可以。可是,我做不到。古人有把读书人比成吞砒人的,那时候没有鸦片之类的毒品,没事给自己找病的人就小剂量地吃砒霜玩,时间一长就成了瘾,明知道对自己身体有害却还要吃。读书的行为,有点类似,有上瘾的感觉。曾经看过一个外国的小说,说是在法西斯德国时期,某博士被纳粹抓去,不上任何刑罚,也不关集中营,好吃好喝,就是不许看书,几乎活生生憋死;后来冒险偷了看守一本关于国际象棋的书,在关押期间没日没夜地研究,从来不知棋的他,等到自由来临的时候,已经成了举世无双的高手。小说也许是虚构的,但我对书的痴迷,却的确是文化革命的时代,革得遍地找不到书这种情景逼出来的。
余生也晚,“文革”爆发的时候,我才9岁。不过,不幸的是,正好在这个时候,我刚刚学会看书,不光看有画的小人书,还能看有字的大本书。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体验,刚刚学会某种“本事”的时候,往往是最为着迷的时候,跟刚学会骑自行车,刚学会下棋一样,都劲头大得不得了,黑里白里就想这个,任谁也拦不住。可是,大家都知道,恰在这个时候,全国上下开始烧书了,一个“封、资、修”,就把几乎所有我们能看的书全伙囊括了,古代的都是封建主义,外国的都是资本主义,苏联和东欧国家的是修正主义。就连家里有马恩选集,都会被指责说是不突出毛泽东思想,有教条主义之嫌。革命开始的时候,跟着大孩子屁股后面看热闹,不用上课,天天玩,打群架,还挺兴奋,可是时间长了,没有东西看,总觉得饥渴得慌。没等革命的热火劲过去,我们一些同病相怜的小伙伴们开始私下传起了书看。这些书,都是烧余抄剩的孑遗,有心人冒险藏起来的,不过都挺好看,有小说,也有别的东西。由于属于非法行动,而且狼多肉少,每本书传到手上的时候,规定的阅读时间都很少,少到了苛刻的程度,一本500页左右的小说,居然给你的时间只有3个小时。好在,那个时候,饥渴到了近乎疯狂地步的我们,看书个个都像是吞,可以一页一页囫囵个地咽下去。算起来,我肚子里大部分的外国小说,以及中国古典小说名著四大部中除《红楼梦》之外的三部,都是这么看完的。当然,比起那些能看到内部灰皮书的人来,我们在黑龙江农场所读到的东西,肯定属于小儿科,不过,那却是跟我生命的那一段息息相关的惟一精神食粮。
就像杰克·伦敦笔下那个饿坏了的水手,获救后总是掩饰不住对食物的疯狂欲望一样,我眼下对书的感觉,多少有点饥渴久了之后的变态。最大的毛病不在于总是要看书,而是看得快,看得杂。待到能写或者写了有人要的时候,看了以后,就还要写点什么。2005年结集的随笔集《历史的坏脾气》,由于出版日期大大拖后,所以,这本书刚刚卖了几个月,我发现一年积攒下来的东西,又可以出一本了。
现在这本集子里,虽说大多是写给报刊的专栏文章,其实还是读书的感想,东一点,西一点,点到为止,每篇都不长,每令读惯了长文章的朋友感到不解气。《历史的坏脾气》出来的时候,我跟朋友开玩笑说,这书放在卫生间里最合适,方便一次,差不多就可以看完一篇。我的东西,大雅之堂肯定是上不去的,而且我也不想上去,在单位,地位很边缘,做的事也很边缘。写随笔也就是图大家一乐,如果乐了之后还能想起点什么,当然更好。
这样说,也许一向对我有学术上期许的人们,尤其是我的学生,会感到有些失望,说怎么这个张鸣怎么这么俗,怎么离学术越来越远?当然,学术我还是会碰的,大块的文章偶尔也会写上一篇两篇的,像从前在《读书》上发的那种,别人看来学术性比较强的随笔,也还会写。但是,我虽然身在高校,却从来没有把自己定位于一个学者,所以,对我来说,写东西就是要说事,借事讲道理,其实并不太在乎说的这个事和道理算不算是学术。对做历史的人来说,首先必须追求真实,不能不顾事实,没有根据地乱说;其次要写得明白晓畅,让人读了舒服;当然,道理讲得也能令人信服,而且若有所悟,那么,就更好了。我一向认为,在中国,思想的缺失显得比学术的落伍更加严重。在千人一面、千口一词的境况里,一个稍有个性的人,常常会感到窒息,打破这种窒息,对我来说,就是时不时地发一点不合时宜的怪论。其实,也只是看起来怪,本是用常识的理性判断出的常识而已。可惜,现在国人已经把常识忘记了。
张鸣,浙江上虞人,1957年生。长在北大荒,做过农工、兽医。后混迹于学界,在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系做个教书匠。教书之余喜欢写点东西,其中不少变成铅字出版,有论文数十,学术随笔上百。有所谓的学术专著《武夫治同梦》《乡土心路八十年——中国近代化过程中农民意识的变迁》《乡村社会权力和文化结构的变迁(1903—1953)》《中国政治制度史导论》等,均遗憾多多。另有随笔集数种。
两只老虎跑得快
中国的抗战,产生了特别多的英雄,也产生了特别多的汉奸,最大的两个汉奸,要算是汪精卫和陈公博。虽然这两个人做汉奸时,能控制的区域,不过长江三角洲周围巴掌大的地方,但在名义上,他俩却是中国最大的傀儡政府的魁首。虽然在为虎作伥、跟日本侵略者合作方面,做的不见得比别的汉奸更多,但影响却最大。抗战胜利后,将他们钉在耻辱柱的最顶端,应该是名实相符的。
汪、陈二人政治上是搭档,生活上也是好朋友。原本汪精卫出走的计划,陈并未参与,可是到了汪已出走,日本人却改变前约,不给汪一个体面的台阶,而原来参与密议的高崇武、陶希圣竞相逃离的时候,陈却从香港来到了上海,一头扎进了“火坑”,说是要够朋友,讲义气。
汪精卫是国民党的元老,也是国民党的能臣,他和胡汉民两个,原是孙中山的左膀右臂。国民党统治时期,大家每周都要背诵的“总理遗嘱”,就是汪的手笔。辛亥年广州起义失败,汪精卫愤而进京,刺杀摄政王,“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谁不钦敬?汪更一表人材,风流儒雅,不知引得多少闺秀名媛仰慕。胡适曾经说,如果汪精卫是个女人,他会死心塌地地爱他。当然,是男子,也爱。汪夫人陈璧君体态臃肿,相貌一般,但汪精卫却一直洁身自爱,连丁点的绯闻都没有过。那时,国民党内,渔父(宋教仁)之才,兆铭(汪精卫)之德,都是大家公认的。汪精卫投敌后,国民党内元老一片哗然,差不多都会提到那句诸葛亮骂王朗的话:“卿本佳人,奈何做贼?”有痛恨,也有惋惜。
在国民党的革命谱系里,陈公博出道要晚得多,此公先是追求共产主义,中共建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12个代表中间,就有他一个。只是进得快,退得也快,会还没开完,就闻警开溜,一直溜到美国去留学。留学回来,才混进国民革命的队伍。陈再作冯妇之后,很快就得到汪精卫的赏识,从此收入帐下,成为汪系国民党的干将。跟汪不同,陈公博是才子型的人物,大块头的理论文章能写,诗词歌赋也来得;最关键的是,醇酒妇人从来少不了,下野时如此,当政时也如此,而且从来不避人,夫人也不因此而喝醋吵闹。泡歌女,捧戏子,养情妇,风流韵事多得到了让人惊掉下巴的地步。据说曾写过一首夫子自道的诗:“天下荒唐第一,古今才智无双,燕赵吴越孤心赏,任凭他人短长。”说得相当实在,此公的确是走到哪儿,风流到哪儿,燕赵吴越,不论多情的楚娃,还是“天下白”的越女,到处流情,不管别人白眼还是黑眼。1930年蒋冯阎大战,汪精卫和陈公博拉着改组派跟冯(玉祥)、阎(锡山)掺和,在战火纷飞的时候,到了人家阎老西的地盘上(山西),居然也没耽误泡戏子,看上了一个唱梆子的女伶,结果跟当地军阀的“同情兄”撞了车,差点被人赶走。
在大的政治格局里看,似乎政治人物的私德跟政治上的表现没有多少关系;两个人,一个一尘不染,一个曳尾泥涂,却殊途同归,一并做了汉奸,其实并不尽然。国民党是个没有打算跟传统决裂、却又习染了西方政治风尚的集团,汪精卫在党内,一直以孙中山的继承人自居,虽然在跟蒋介石的争斗中总是处于下风,但始终没有被平掉。也就是说,他至少在他自己体系内,是头,而且从来也没有断了当整个国民党首领和中国领袖的心思。无论是传统的政治语境,还是西方的政治风尚,个人的私德是必须讲究的,尤其是领袖人物的私德必须靠得住。所以,汪精卫只要领袖的感觉存在一日,就必须做一日的不粘锅(其实,他的政敌蒋介石也一样讲究,自从跟宋家结亲之后,荒唐事就没有了)。而陈公博尽管地位不低,但毕竟在“领袖”的下面,是“臣子”,主要的任务是给领袖奉献才智,所以就无所谓了,得风流,就风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