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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仙-第1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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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准会又折寿七八十年,才能逃得脱。
  所以他要在这里多等些时日,他没发现对方在自己身上下印记,并不代表没有。
  “小心一点也好,”王艳艳重重地点头,她是被下过精血印记的,“要不咱们躲到巨松去?桃枝镇还有姜家的宅院呢。”
  “没必要,”陈太忠摇摇头,看一眼不远处湍流的河水,“好歹是在洄水边上,打不过,跳进河里也能逃脱……”
  事实证明,他又一次地多虑了,接下来的一个月里,他们主仆二人的生活顺风顺水,除了两人之间隔着十来里地,距离远了点,就再没有什么不方便了。
  在等待的时间里,陈太忠仔细地翻了翻这一战缴获的储物袋,收获……还真是不小。
  其中,是以郑勇昌和郑海的储物袋最为丰富。
  两人的储物袋里,有宝符九张,这算相当大的手笔了,还有极品灵石五块,上品灵石则是有两百多块,还有各种灵器和灵兵,丸药也不少。
  而且,郑勇昌可谓一身是宝,也不知道郑家到底多么富有,此人身上的行头,最差也是灵器。
  陈太忠对鉴宝这一套不太熟,不过他可以确定的是,郑勇昌那一双鞋,起码是中品灵器,踩在灵刀上都没事,而且对步法有加成效果。
  搁在网游里,那就是加敏捷加防的鞋子,可以算是小极品了。
  陈太忠自认,自己的步法还算拿得出手,穿上这双鞋子,也就是百分之十的加成,倒不如把鞋给了刀疤。
  王艳艳一开始,对这双鞋很是排斥,一个女人家,穿男人的鞋,算怎么回事?不过她试了试之后,发现对自己的步法,增益极强。
  她也练过聚气缩地的步法,但因为不是气修,灵气耗费极大,游仙时每次只能迈出两步,晋阶灵仙之后,也不过能迈个七八步。
  而穿上这双鞋子,她居然能施展个十五六步。
  多出这么几步,逃跑时没准就能多出一条性命来——于是她果断地收下了。
  至于其他人的储物袋,就很是一般了,不过能再次收获一艘灵舟,也是不错了。
  这艘灵舟,比陈太忠得自楚家的灵舟要大不少,楚家的灵舟可载五人,挤一挤也就是七八人,而郑家的灵舟,则可载十六人,挤一挤的话,三十个也能放得下。
  用地球上的出行工具来形容,楚家的灵舟只是普通的小轿车,而郑家的灵舟,则是接近于中巴了。
  “看来郑家为了对付我,还是下了不少功夫嘛,”陈太忠终于反应过来了,郑家不可能全是这么大的飞舟,只能说是他们对这次行动,有必得之心。
  那么,郑勇昌一身豪华行头,也就有了解释……
  一个月的时间,说快也很快,终于,在一天早上,他发话了,“好了,去坪陵。”
  因为面具在青石城外出现过了,他的本来面目,又被晨风堡不少人看到了,所以两人直接乘着灵舟飞过晨风堡,来到毗邻的罗石城,才降下灵舟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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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六章 我也认真了

  陈太忠主仆俩只在罗石走了百余里,就进入了坪陵的地界,这个地方靠西,相对繁华一点,不过也仅仅是比巨松城强一些,比龙鳞城还是大大的不如。
  二人一路游山玩水,走得煞是轻松,进了坪陵的第二天,两人决定去大名鼎鼎的断剑坡一游。
  断剑坡是人妖大战时,一处著名的战场,虽然战斗规模不大,但是惨烈异常,参战的三十六名灵仙级剑修全部战死,阻挡了兽修的进攻势头,成为了一处凭吊先人的著名景点。
  事实上,这里并没有什么可玩的,至于说拣宝,那更不可能,这里的每一寸土地,都不知道被多少人翻烂了。
  三十六名剑修,组成了一个合葬的大墓,因为很多人的尸骨不仅仅拼不起来,根本连认都认不出来。
  大墓的前面有墓碑,讲诉了那惨烈的一战——妖修自黑莽林而出,全面侵占东莽,三十六名灵仙剑修组成天罡大阵,足足阻挡了二十余名天仙级兽修,以及无数灵兽的进攻。
  大墓的周边,树木已经有三人合抱粗细,甚至墓头上的树木,也有海碗粗了,显得异常的荒凉和凋敝。
  陈太忠见状,一时间生出无限的感慨来,最后才叹口气摇摇头,“这世间最可怕的,终究还是岁月,任你泼天的功劳,不尽的风流……总要被雨打风吹去。”
  两人转了一圈,又点燃一柱香,上了点祭品,然后默默地离开。
  不成想才走几步,天上就淅淅沥沥地下起雨来,王艳艳见状,“呀”地呼一声,“那香会不会灭掉啊?”
  “无非是一片心意,”陈太忠笑一笑。懒洋洋地回答,“灭与不灭,很重要吗?”
  因为来了断剑坡,两人继续前往坪陵城。就不得不走很长一段没什么人烟的山路,不过他俩也不着急,反正不赶时间。
  至于说遇上毛贼,那更不值得担心——这里估计没有天仙级别的毛贼拦路吧?
  走了约莫五个多小时,王艳艳翻看一下地图,一指前方,“翻过前面的山头,就是白砂镇了。”
  两人翻过山头,下一刻,就愣在了那里。王艳艳眉头一皱,“这是……怎么回事?”
  他俩目光所及,是一个不大的村子,再往远处看去,是一个隐约的大镇子。不过细雨蒙蒙,就算运足了目力,那镇子依旧是朦朦胧胧的。
  不过,王艳艳吃惊的不是这个,而是山下的村庄,一片混乱,有一群身着深灰服装的人。正在村子里大肆地打砸。
  而一些身着杂色服装的人,却是在没命地反抗,其中有老弱妇孺,也有健壮汉子,哭喊和咒骂声连成一片。
  “盗匪吗?”陈太忠眉头一皱,禁不住想起在桃枝镇的遭遇。
  “感觉不像。”王艳艳站在他身后,为他打着伞,闻言摇摇头,她有她的理由,“盗匪的话。估计就直接杀人了吧?”
  话音未落,只见一道剑芒闪过,两个相邻的院子轰然倒地,院子里的房舍尽毁。
  紧接着,房舍里钻出个小童,又一个房舍里,钻出个老年妇人,手里抱着大小的包裹,其中小童被砖石所伤,一脸的鲜血。
  出剑的剑修一脸的笑意,还带着一点不屑,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陈太忠和王艳艳看得好奇,于是从山上走下来,王艳艳看得好玩,还拿出一块留影石来,将这一幕记录下来。
  “混蛋,你在干什么?”就在此时,不远处传来一声厉喝,一个灰衣男子怒视着他俩,“青莲剑派办事……你俩想死吗?”
  话音未落,一道飞剑就斩了过来,却是刚才出剑的男子听到这边的响动,扭头看过来,然后二话不说就是一剑。
  “贼子你敢!”王艳艳一手拿着留影石,一手撑着雨伞挎着花篮,见状登时勃然大怒,她将留影石一收,抖手取出一支长枪,稳稳地迎了上去。
  “砰砰砰”地几声连响,那飞剑登时被她砸了回去,她娇斥一声,“你敢伤人?”
  由不得她不生气,他俩都隐藏了修为,一个游仙九级一个游仙八级,而发出飞剑的这厮,却是一级灵仙。
  剑修的攻击力原本就惊人,又是这样暴起发难,要说此人没有杀人的意思,那鬼都不信。
  “这女人隐藏了修为,”那剑修高声叫着,他堂堂一个灵仙的剑修,居然被一个八级游仙挡下了飞剑,真是太没有面子了。
  不过同时,他也能确定,此女真的是隐藏了修为,“定然是探子!师兄弟们上啊。”
  这种混乱之下,是没有任何理性可讲的,王艳艳扭头歉然地看主人一眼,将雨伞递给他,一手花篮,一手大枪就迎了上去。
  总算是她还记得,打斗之前,在自己身上拍一张初阶护身符。
  这些灰衣人里,也是游仙居多,有三个初阶灵仙,还有一个中阶灵仙,背着手淡淡地看着这里……
  这一刻,成为童晓川印象中抹不去的一幕。
  童家是大砂村的一户普通人家,他的父辈有兄弟三人,以务农和采砂为生,前一阵镇子上突然有大人通知,要大砂村的人搬离,没有给出任何的理由。
  对于大砂村的人来说,这根本是不可能的,风黄界虽然大,但是整个村子搬迁,仓促之间哪里可能找得到合适的地方。
  而且他们开垦出来的熟地、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副业采砂,都不会再属于他们了。
  一想到村民们会被赶到一块荒地,不但要重新开垦土地、建设房屋,采购物资也变得极为不方便,还要找足够养家的副业。
  同时——他们还可能面临盗匪或者荒兽的袭击,以及当地人的抵触。
  筚路蓝缕地垦荒,实在是太难太难了。
  镇子上对此并非没有补偿,但是每人五十灵石,够干什么?
  所以大砂村的村民们,就要找镇子上的大人讨个说法。
  讨说法的结果就是,不少壮劳力被打伤,童晓川的父亲和两个叔叔,都是被人抬回来的。
  今天,便是镇子上给的最后期限,要求村民们搬家,童晓川才十一岁,下面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不过他已经成为了修者——一级游仙,所以抢救家里的财物,就由他来干。
  谁曾想,不等他搬完家里的东西,房子就轰然倒塌,他只抢救出了一些要紧的东西,头上还被砖石砸破了。
  这还亏得是他,若是换给他的弟弟妹妹,没准就一命呜呼了。
  他停下来歇口气,然后抹了一把流到眼睛上的血水,也顾不得抱怨,才待继续冲进瓦砾中,看能不能再翻出一些东西,猛地就听到了打斗声。
  抬眼一看,却发现一个蒙面女修手持大枪,已经跟镇子上来的灰衣人战做了一团。
  她的身后不远处,有一个身着长衫的公子,手执一把雨伞,静静地站在那里看着。
  童晓川非常确定,这两人绝对不是村子里的……
  王艳艳跟在陈太忠旁边这些日子,也不是白混的,面对一个灵仙加四个游仙的进攻,虽然有点左支右绌,可勉强还能守得住。
  遇到实在招架不过来的时候,她轻飘飘迈出一步,就能缓解了险情——新得的鞋子,在此刻就派上了用场。
  眼见几人连攻不下,在他处的两个灵仙也赶了过来,这俩灵仙略略等一下,就有点不耐烦,然后旁边有游仙冲着陈太忠指指点点。
  “小子,去死!”一个灵仙脾气暴躁得很,直接一柄飞剑就斩了过来。
  这一剑霸道无比,分明是不杀人不肯干休。
  陈太忠眉头皱一皱,在他眼里,这些人无非是蝼蚁,他本来也没兴趣跟蝼蚁叫真,只是想看一看刀疤最近长进了多少。
  但是这一剑斩来,他真是连坐视都不可能了,少不得一拍储物袋,掣出一个初阶的灵盾来,挡在面前,硬生生地挡住了飞剑。
  然后他皱着眉头发问,“我说……你认识我吗?”
  “我杀你这种探子,何须认识?”那灵仙冷笑一声,又是一剑斩来,“既然你俩是一块来的,那你就死吧。”
  陈太忠的灵盾又挡下了这一击,然后笑着发问,“你是认真的?”
  “杂碎,凭你也配我开玩笑?”那灵仙两剑没有效果,登时勃然大怒,又驱使着飞剑攻来,“给爷去死!”
  “既然你是认真的,那我也认真了,”陈太忠轻叹一声,脸上的笑容越发地灿烂,他收起盾牌,一伸手,硬生生地抓住了那柄飞剑。
  童晓川的记忆,在这里有个定格,多少年以后,他兀自能想起,那个身着长衫的年轻公子,一手撑着雨伞,一手捏住了剑修的飞剑,脸上的笑容,是那么地和蔼可亲……
  见到陈太忠伸手捏住了飞剑,两个灵仙的脸色,刷地就变了,连不远处背着手旁观的中阶灵仙,眼睛都是一眯,身子箭一般地冲了过来,“住手!”
  “你说住手就住手,那我多没面子?”陈太忠微微一笑,手上默运“无欲”的心法,只听得砰地一声轻响,那柄飞剑登时炸裂了开来。


第二百三十七章 蝼蚁,想活吗?

  眼见飞剑炸裂,在场的灰衣人脸色齐齐就是一变,大家都知道,这飞剑是那初阶灵仙的本命飞剑,起码也可以媲美初阶灵兵。
  但是既然……经不住对方轻轻一捏。
  “兄台……大人!”那中阶灵仙急了,一边跑一边高叫着,“这是个误会……我们是青莲剑派的弟子。”
  陈太忠根本不理他,轻飘飘两步,就到了那灵仙的面前,笑眯眯地发话,“蝼蚁……想活命吗?”
  那灵仙本命飞剑被毁,正在狂喷鲜血,闻听此言,想也不想地回答,“噗……有种……噗,你就杀了我!”
  “如你所愿,”陈太忠轻笑一声,一手撑伞,一手掣出一杆大枪,轻描淡写一挥,直接将此人斩做两段。
  “你敢!”中阶灵仙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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