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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传奇-第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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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好了吗?”我开始深呼吸,这也是我仅能为弗林斯做的,不为别的就为他的痴情我想这也值吧。

他的那些死党当然一起响应起我的号召来,我们一个个站好。我看着弗林斯甩了甩头,示意他应该先唱,虽然他是今天失败的男主角,不过还是应该让他首先来唱,至少也可以表达一下他的心意。

弗林斯深吸了一口气,唱完这首歌后,眼前这个女孩子从此将不再属于自己,以后再见面亦只是朋友而已。但自己既然做出了决定,那就要说到做到。

忧郁中,弗林斯轻轻地唱了起来,虽然曲调一样,但是弗林斯自己临时把歌词给改了,我先前写的那首是暗恋女孩祈求得到她的爱情的情歌,而现在弗林斯则自动把这首歌的歌词改为了祝福她得到幸福的祝福曲。

汶没有想到这个大老粗的弗林斯竟然拥有这么动听的歌喉,她听得出来歌词被改变过,因为在轮到汤姆唱的时候明显有点连接不上。

还好邓肯聪明,用说唱的形式不动声色地就帮助汤姆过了关,接下来该到唱高潮部分的我了。从弗林斯刚开始唱的时候,我便想好了怎么去接他的歌词,虽然有点杂乱,但只要意思明确就行了。

汶拥有我的所有CD,她没想到除了唱中文外,我唱英文歌同样让人陶醉。当然陶醉的人除了她外,还有路上稀少的行人,他们纷纷停下来听着我们演唱。他们并没有向我们靠近的念头,要不然的话我可就没法离开了。

还好因为歌词都是临时改变的,只用了三分钟便完结了,唱完后的弗林斯脸上满是真诚的笑容,向汶伸出他的手道:“祝你幸福,我们还是好朋友对吗?”看来弗林斯已经完全释怀了。

“嗯,我也祝福你找到深爱你的女孩。”汶拉着弗林斯的手高兴地说道,这时的她很感动,觉得眼泪都要快要流出来了。女人毕竟是感情的动物,她们容易为对自己用心用情的男人凄婉的表现所感动。

“再见。”弗林斯微笑着向汶摇了摇手。

“再见。”汶向他道别后,又朝我们友善地笑了笑,然后转身朝大厦走去。

当她的身影消失在我们的视野中后,他转身对我们说道:“好了,今天的派对正式结束,整理好这里的一切后,我们马上闪人。”我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这小子恢复得还真快,不过或许是他故意装成这样的,免得我们这些朋友担心吧。他也摇着头,轻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对我付出的辛劳表示感谢,看来他们几个慢慢地接受我加入他们的队伍了。

现场收拾起来真是麻烦,特别是玫瑰花瓣。看来浪漫是必须付出代价的,至少现在我们收拾得很辛苦。吹灭蜡烛,原本想全部扔到垃圾桶的,没想到弗林斯觉得有纪念意义,一股劲儿全包了起来,准备珍藏起来当作初恋的记念。

这些老外看来还真是浪漫啊。不过没办法,今天他是主角,他想怎么样就随他便了,等会儿失恋的男人一定会提出喝醉解愁的,虽然我对自己说不要喝醉,但既然想打动他们,没办法的情况下我只有舍命陪君子了。

果然不出我所料,上车后邓肯向大家提议,“我们去喝两杯怎么样?”

弗林斯刚才的表现已经超出了他日常的极限,他们知道他不会主动说出来,但一定会默许的。

果然大家都点头同意了邓肯的提议,好在酒吧里除了服务员外其它人都是去买醉的,根本不会注意身边的是些什么人。不过为了保险起见,待会儿我还是戴顶鸭舌帽和墨镜去喝酒。我可不想喝醉了后被媒体暴光,如果出现在明天的头版头条乐子可就大了。

现在这五人中只有我的荷包最充足,很明显的今天晚上没有什么AA制,只有我打肿了脸当胖子,充做冤大头了。不过为了未来的团体和合作伙伴,即使被他们剥削我也认了。

第八十一章 如梦如幻(四)

此时目光回放到那座让弗林斯失意的大厦里,“晓汶,你拒绝他了吗?”长发女孩茜问道。

“我说李茜同志,你这是明知顾问哦。如果你再犯这种原则性的错误,可是要受处罚的。”原来那个长发女孩叫李茜,而那个拒绝弗林斯的女孩叫江晓汶。她们之间是表亲关系。

江晓汶义正严词地说了一番话后,便笑着扑李茜,想挠她痒,两个女孩嘻笑着打闹在一起。

李茜喘着气说道:“对了晓汶,阿楠有事吗?”阿楠就是江晓汶现在的男朋友。

听到这话江晓汶停止了嘻闹,脸上略显失望地道:“他今天晚上加班,没时间抽空来陪我了。”

“可是今天是你的生日啊。”李茜吃惊的说道。

“我说李茜同志,你不是常说学业和事业是最重要的吗?没有好的事业基础他怎么养活我啊?”江晓汶柔柔地说道,让人感觉她忽然成为了娇小可爱的小鸟依人。

“而且刚才弗林斯所做的一切,就当帮我庆祝生日了。”对于弗林斯,江晓汶还是感到有点内疚。看着江晓汶略有所思的样子,李茜也没多说什么。

“你知道吗?刚才在楼下我见着谁了。”江晓汶想到偶像亲自向自己祝福,又变得开心起来。

“谁啊?”李茜见江晓汶兴奋的样子,不由一怔。

“哈哈,居然是张祈恩啊。在弗林斯和他的一帮朋友献歌后,居然亲自向我祝福,想想都觉得开心。”江晓汶一脸幸福的样子。

“张祈恩?他是谁啊?有什么事情值得你如此陶醉的?”李茜一脸不解的模样。

“哎呀我说李茜同志,亏你还来自四川成都,连你们那里出的一个大人物也不知道。要知道张祈恩可是香港目前风头正劲的影、视、歌三栖明星,还自己作词作曲,导演电影,可以说是我们FANS心目中最伟大的天才,你居然连这个都不知道,真是服了你了。”江晓汶用一脸“你是白痴”的神情看着李茜。

李茜脸颊飞起了一抹嫣红,不好意思地说道:“我哪儿知道他是谁呀。这几年拼命的读书,好不容易得到香港大学的邀请来这里深造,自然要刻苦刻苦再刻苦。这些明星人物好像和我也不相关吧,我怎么知道得那么多。”

“你呀,真不可原谅。他可是从你们那里出来的,听说这次香港电影金像奖连夺三项大奖,可是在你们那里轰动了好久。而且我们香港的媒体这段时间也在集中轰炸有关他的新闻,难道你从来不看报的吗?”江晓汶用看待外星人的眼光看着李茜。

“姐姐,你饶了我吧,我真的不知道他是谁,读书这么辛苦,哪里知道得那么多啊。原本以为在内地读完大学,平平安安找个自己满意的人嫁了,这辈子就这么过下去了。可是没想到我的金融方面的论文居然赢得了香港大学的重视,居然会千里迢迢从家乡来到这人地生疏的香港。要知道刚开始的一段时间,我连交流都感到困难,那里有闲心去看什么娱乐周刊呢?”李茜用委屈的口气说道。

“好啦好啦,别诉苦了。你只要知道张祈恩是很红很红的明星就行了。他可是我们香港年轻人心目中的偶像,你出去聚会或者是玩耍的时候不要说不知道就行了,不然会被人嘲笑的。”江晓汶安慰地拍了拍李茜的脸。

这个时候江晓汶的手机振动起来,她一把接过电话,“喂,阿楠是你吗?什么……你在楼下等我,好,好,我马上就来。”放下电话后她满脸都是兴奋的表情,搂着李茜又笑又跳,“阿楠还是把我放在第一位的,为了我的生日,他主动请了假,争取到了陪我的机会。哈哈,我真幸福啊。”李茜看着表姐高兴的样子,心里为她赶到一阵高兴。但同时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涌上心头,这个叫张祈恩的年轻人究竟是个怎么样的人呢?

此刻的我正在酒吧舍命陪君子。

“来,为了第一次失恋,我们大家干一杯。”酒精真得可以让人变得胆大妄为起来,这句祝酒词出自平时严谨的弗林斯的口中,让我感到很吃惊。虽然他已经明确表示放弃了那个叫做汶的女孩,但并不代表他不难过,但酒精居然让他放开了一切,还真是让人惊异啊。

但现在感到最为难过的应该是我才对吧,除了要对付弗林斯外,我还要轮番对战邓肯、汤姆、托马森。特别是邓肯和汤姆,他们只有二十岁,在美国必须要到二十一岁才能正式的放心大胆的饮用酒品饮料,如今身处国外,他们是敞开了胸怀,大胆豪饮起来,让我疲于应付。

看来酒这东西小喝有益身体健康,喝多了就飘飘然不知所以了。这就是为什么许多人会在酒后闹事的原因。酒可以壮胆,否则武松也不会打虎前先干上那么十碗八碗,如果他真的是清醒面对老虎的话,他想得更多的可能会是如何逃跑,毕竟打虎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搞不好会命丧虎吻之下。

更可怕的是我们一行人,喝酒出乎寻常的厉害。而且我担心被别人认出我来,一直都埋着头和他们一杯接着一杯的干。幸好我喝酒容易脸红,加上刻意的化装,想来那些狗狗们不会轻易辨认出我来。

今天弗林斯他们算是喝高兴了,但这下可把我给害苦了,我现在虽然头脑还清醒,但血液里酒精含量一定超标不少。现在看来,等会儿怎么回去都是个问题。

只希望他们几个快点喝醉,这样在我没有完全醉倒以前,还可以开车送他们回去。但事实与梦想的差距总是很大的,他们几个越战越勇,而且对我展开车轮战,纷纷向我敬酒。

一人难敌四口,此时的我好想拜段誉为师,学习他的祖传六脉神剑,以便把酒液从身体里逼出来。想到这里,我突然头脑为之一清,我身负“九凤朝龙”这种武功心法,对付身上的酒精有没有什么作用呢?我何不找个清静的地方试试,看看能不能把酒精给逼出来。

我于是告了个罪,跌跌撞撞地来到了厕所。

靠!全都是喝醉了的酒鬼,他们在厕所里号啕大叫,嘴里吐出花花绿绿的秽物,一阵阵的恶臭传来,让我随时都有倾口而出的感觉,于是我马上开溜。

没办法,只好来到酒吧外的一条小巷里自行解决。这时翻腾的胃再也忍受不住了,刚喝下去的东西倾喉而出。

待吐了个爽快后,习惯地拿出了随身带着的纸巾擦了擦嘴边的污迹。

我随便找了个清爽干净的地方,盘膝坐了下来,顿时身上真元流动,酒精纷纷从血液里隔离开来,当被逼到足下的“涌泉穴”的时候,化为水流流了出来,片刻后神清气爽,整个人完好如初,仿佛根本就没喝过酒一样,身上也闻不到一点酒气。

我默默地记下了行功的路线,哈哈,这样以后我就成了喝不醉的人了,只要略微运行功力,那酒精就会自动从脚下分泌出来。这样既体验了美酒的美味,又避免了酒醉的困扰,还不得罪人,真是一举多得啊。

我站了起来,舒展了一下身子,准备又回去陪他们来个酒轮大战。

正当我准备转身走回酒吧的时候,耳边传来一个女孩的哭救声,中间还夹杂着衣服被撕破的声音。

第八十二章 侠骨雄心(一)

很明显这里发生的一定不会是什么好事情,肮脏罪恶的事总会选择在没人的偏僻小巷里发生,不过犯罪的人还真是倒霉啊,他居然会遇上我,虽然我不是什么罪恶克星,但至少是个正义之士,眼见龌龊的事情就在自己眼前发生,我一定会出力制止的。那个女的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刚好遇到我出来。

事不宜迟,赶快行动。我顺着声音发出的地方跑去。

一大群漆黑的模糊的背影出现在我的眼前,并伴随着不堪入耳的声音。

“哈哈,真够味儿,越是反抗越能挑起咱们的兴趣。这里是偏僻的小巷子,没有谁会赶来救助你的。”其中一个人的声音特别洪亮,言语之间也更是猥亵。

“我说你这个小娘皮,早点答应我们兄弟的要求也不至于弄成今天这个模样,如今到了这个地步,就不是你能做主的了。啧啧,亏了这一身好皮肉,以后就天天让那些糟老头子和上班族享用,真是作孽啊。”言语间满是可惜的声音,可是话中的含义更能打击人,尤其是一个弱女子的心灵。

这时又传来挣扎厮打的声音,紧接着又是“啪啪”的手掌击打肌肤的声音,很可能在经过一番激烈的反抗后那个女孩被拂了耳光。女子的呼救声已经越来越小,看来她已经彻底绝望了。

我恰好在别人最绝望和无助的时候出现,犹如救世者般降临,想一想都觉得自己的形象很伟大。但我不是故意这么做的,只是刚好碰到而已。

“住手!你们这是在干什么?”几乎所有行侠仗义的人士所使用的开场白都是这句话,相信即使读者大大你亲自上阵的话也不会免俗的。

那群黑影正兴致高昂,突然就这么被人打断,纷纷转过身来看着我。

坏人就是坏人,一脸都是横肉。那一双双眼睛看着我,透露出强大的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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