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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的地方换了一处又一处,都是在写我的新长篇,这个季节按理说应该结束了。这几乎是我去年最大的愿望:在05年春季结束我的新长篇。但我却又来到了一个新地方:彭州天彭镇胜利村,又从头开始已经写了12万字的新长篇。结束的时间成了开始,这种感觉叫人崩溃。这也是写作中我常有的感觉。二十年前,我刚开始写作时,以为这不过是开始的感觉,以后随着经验的积累会消失的,起码会减少。现在发现,那不过是以前的愿望,至今没有实现、以后大概也实现不了的愿望。写作不是生孩子,可以一回生二回熟——也有这样的写作,生孩子式的,但我做不到,也不乐意做。我的写作是破译密码,经验的意义微乎其微。经验对破译家来说,犹如尾巴一样令人恐惧。一个断不了尾巴的破译家,必定会断送掉前程,因为世上不会有两部相似、相通的密码。密码都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如果是人生的,那一定是从汗毛孔里钻出来的:不同的密码从不同的汗毛孔里钻出,每一部密码都是独一无二的怪胎。我的写作:题材、方式、地域、人物,一直在无序莫测地变幻,像只无巢之鸟,流动的云彩成了它固定的落脚点。我是自己的叛徒、流放者。我把自己放逐在没有路标的野地,前方也是后方,来路可能就是去路。我一边感到放纵的得意,一边又感到疲劳的厌倦。我不得不承认,我的写作一直没有教会我如何写作,说真的,现在我连这种愿望(教会我写作)都没有了。不是实现了愿望,而是丢掉了愿望,这就是我二十年来的收获。一种圣地亚哥老人式的收获:只有安慰,没有喜悦。
及:圣地亚哥是海明威的《老人与海》里的老人。
二十年前,我20岁,但已经有三年军龄,而且还要延缓十四年。我的军龄比一般人想的长:十七年;到过的地方也出乎人想象:七个省市,中原腹地,华东前沿,南京北京,西藏高原,成都平原,频繁地迁移,感觉是长年在外征战;但其实只摸过一把枪(五四手枪),只打过六发子弹。很显然,我当的不是那种部队兵,部队兵即使再和平,也不会十七年打六发子弹。十七年打六发子弹,比民兵还不是兵,加上大江南北的转,真是叫人测不着到底是什么兵。当然是有点深奥,我也是一言难尽,因为变数太多。现在,由于《解密》、《暗算》的原因,我这带点儿传奇的十七年军旅被演绎出各种耸人听闻的版本,有说我当过间谍的,有的说我是间谍的后代。有个记者曾用三百字亮堂地向人指出,因为写了这两部不该写的书,我被特别单位701开除了,现在正软禁在某地,接受无穷无尽的审查。真的吗?别管它,反正我现在是自由的,可以写作,可以出书,可以出游。不,你回避了问题。是的,我回避了,因为我可以回避。我确实可以回避的,用钱钟书的话说,你吃了鸡蛋,为什么还要去管是哪只鸡生的?哪只鸡生其实无关紧要,关键是你吃的蛋味道如何。有人喜欢把自己的经历和作品搅在一起谈,并乐意、并极力(不惜谎言)营造出种种证据来证明、来捍卫他谈的真实性。但也有人不。我就是不。关键是我想是也是不了,因为——我说过——我写作的题材、方式、地域、人物,一直在无序莫测地变幻。如果我要同701对应起来,那么这本书便不是我写的,我正在写的长篇也不是我写的。进一步说下去,但丁一定到过地狱,蒲松龄一定做过鬼,王家卫是从2046(未来)回来的,等等,可谓不胜枚举。事实上,这不成为话题,我津津乐道,显得有点弱智。打住,否则谈何智性写作?
及:所谓智性写作是评论家们给我某些作品戴的花环。
好了,言归正传。本书是一个只打过六发子弹的非部队兵对真资格部队兵的一次纸上谈兵:记忆和想象的操练,其人其事、其情其感主要来自于我刚入伍时三个月的军训,和随后多年间在各种地方(军艺、某次笔会、某个短训班、某次客住、某次邂逅等)与某些部队兵的亲密交往,写作的时间从1988年跨越至今。我像有些作家写故乡和童年一样的在写这块生活:它之于我的有和无、远和近,真的像故乡童年一样:越远越近、越无越有。最早完成的是《十面埋伏》,我清楚记得,是1988年3月,在北京昆明湖畔,在当时的《昆仑》杂志举办的一次笔会上写的。我给作品主人公取名为阿今,作品刊发时我用的笔名叫阿浒。我现在想,那个时候我大概就特别希望把作品和自身搅在一起,连名字都恨不得一样。小说发表后,得到了我想不到的好评和实惠,拿了当年《昆仑》佳作奖,据说还进了当年全国奖的终评。我似乎马上要红了——无知!不过,要承认,这篇东西改变了我,次年,正是它把我送进了军艺,同时也把我送上了现在这条路。就是从那时起,我决心写一组阿今的系列小说。现在,我因为阿今而用的笔名阿浒,早就离开了我,但阿今却一直忠诚地跟着我。十多年间,我带着阿今去机关、下连队、上前线、当兵、提干、转业、结婚、离婚,阿今呢,跟着我生生死死、哭哭啼啼、嘀嘀咕咕、艾艾怨怨。说真的,我一直想听到把那么多阿今集合在一起可能有的那种奇特的音响效果,但真正决定集合时,我又临时把部分阿今解散了。我觉得我也不能老是搞集合,合久必分,该解散的要解散。集合,解散,这是两个最常用的军事术语,我当了那么多年兵还没有喊过一次呢,就让我对我的阿今们喊一次吧:他们是我的部队,我也只有这么一支小部队。但是,不管是集合的阿今,还是解散的阿今,总的说阿今还是阿今,可以说精神层面上是一致的,活活得不松坦,别别扭扭,愁眉苦脸;死死得不痛快,不荣光,不其所。唯有《五月鲜花开遍原野》,主编在要稿和催稿时再三强调要阳光一点,便漏进了些阳光。
及:其实我还有好几个阿今(六个),只因我操练不当,没成材,放出手怕要被乱枪射死。所以,对他们我喊了另一个军事术语:隐蔽!——它们隐蔽在我抽屉里,大概是难能见到天日了。
2005.4.8于成都乡间
军事
麦家著
第一部分序(1)
本文是我送给老Z的生日礼物。
照他们讲法,她已不在人世。讲是死于非命。(我印象是车祸什么的)不过,我不大相信。
或者讲我情愿不相信。所以,我今朝还是一本正经地给她赠送生日礼物。
我懵懂记得,老Z是生于1946年10月1日。与新中国成立同日。
显然,要错应该是年份。
老Z曾经是一家外文资料室编辑。
她懂得英法两国语言。英语恐怕更地道些。
我于1983年夏天认识她。当时我在她们楼道里做临时工,负责烧开水、打扫卫生什么的。一日工钱一块八角,做一个暑假,基本能挣够半年学费(我想我家里头当初是有些穷酸的)。
那年头,我年仅19。她大约三十五六吧。
老Z没有丈夫。或者丈夫已和她离异。
她有儿女各一个。儿子在香港。女儿在美国加里福尼亚。
她有不少外域亲朋。哥姐在香港。加里福尼亚是她姨妈什么的。
有亲朋动员她出国。可她不。她说靠改变环境改变生活不是方法。云云。
老Z钱毛多(就是很多的意思)。她父亲曾是个艺术家,五几年回国,1967年戴高帽子游街时光长达两个月零九天。后在一个叫先锋渔场的地方劳教六年差个半月,遂死。非镇压致死,系郁闷致死。
1978年,拔乱反正,老Z得遗产上万。钱是这么多的。她没把钱像××红旗手一样捐献祖国,好像连国库券什么的也不买。她买多多的昂贵文物、古宝、艺术品。她讲捐献什么的是一种不健康的心理。云云。
老Z书读不少,艺术熏陶不薄,文章做得不坏。她经常迫于报纸刊物约稿写作。之外还有兴致设计服装、写广告。她写的广告新颖别致。她给佳美服装公司的广告是这样写的:佳美公司的裙衫,我不敢穿,因为我皮面不嫩、身子太壮。
其实,老Z皮面、身材都姣好。只是年纪不饶人。
可是,老Z中的文字写得糟透,横不平竖不直的,简直丢人现眼。她见我字写得端端正正(我的字确实还端正),请我抄稿。讲明给我工钱。
我需要钱。我乐此不疲。
这期间,我同她往来频繁。
我就是这样认识、熟悉她的。
她不大欢喜我。经常讲我少年老成太拘谨小气什么的。还讲现代人都高兴把自个规矩得拘拘谨谨真是活见鬼。云云。
老Z当真不拘谨。她放荡不羁,讲话随便赤裸裸的没遮拦。她敢当众人面讲性。讲历史英雄、名人、领袖。讲国家制度、方针、政策。讲自个的领导、同事。好坏都讲。人家不敢讲的也讲。通常讲得别人家不敢听,替她捏紧心。真的跟无所畏惧似的。
她顶讨厌当人家背后讲三道四。她认为要讲要骂,都应该当面才是。她确实敢当面骂人。包括她们书记、主任。
她敢当大伙面讲叙自个的好坏,暴露隐秘的隐私。连她年轻时光如何为一丁点儿事卑鄙委身什么的也讲叙。
诸如此类,不一而举。
我觉得她活得真是轻松、随便、洒脱,甚至雅观。
我活得有些吃力。
老Z告诉我:做人得尊重自个。尊重自个也是尊重他人。一个不尊重自个的人也不会尊重他人。何为尊重自个,具体讲就是尊重自个的思想、意识、感情、习惯,等等。她经常对我讲,别他妈的为一丁点儿毫毛细事就屈伤自个,他妈的你自个不把自个当人看,谁还把你他妈的当人看(她有时讲话就是有些粗鲁兮兮的)。她还讲,生活需要超脱、无礼,不能太讲究礼节,太拘于场面和对象什么的。还讲上帝就是自个,等等。
我一直想努力照她讲的做(或者学她这样做)。可总是做不到,做不好,老是别别扭扭的,
不得心,不顺手,稍不注意老毛病复发。有点屡教不改的感觉。也有点恨铁不成钢的意思。
我想,生活没给我指点迷津。生活只给我困惑、迷惘、疲惫、苦闷、烦恼、忧伤。
我当真已经很想念老Z了。
我想她生活起来可真叫来劲。
本文确实献给老Z。或者同老Z一样的人。
第一部分序(2)
现在,我脑筋里存在着许多疑虑,诸如我是谁、为了什么、正在什么、将会什么,等等。对此,我有点儿搞不大清爽。其实,我巴不得不知道才好呢。我觉得有些事体我们糊里糊涂的,弄不清楚反倒更好。可有些事体我知道自个是想刨根究底弄懂它的。譬如讲,我在本文里头就表示出这样的疑虑:作为万物精灵——人,是否是世上所有生灵间胆子顶小、害怕东西顶多、顶深的一号什么可怜的玩艺儿?
我这么讲的言外之音自然很让人明白,就是我胆子贼小,害怕东西贼多是否是?
没错。我胆量确实不大。很小。经常在害怕。莫名地害怕。
问题不在于我害怕什么。我算老几?我无名小卒一个,就是死了又怎么样是否是?
问题在于:这么多年来,几十年来,我硬真还没撞上过一个胆子当真大得什么都不害怕的人。好汉。无所畏惧的。
不信你们听着:
我小辰光在乡下头长大。我发现那里人,不管大人小孩,男人女人,各自都害怕着什么。譬如讲,小孩子害怕山里头的老虎。哪家小孩子耍性子,哭了,闹了,哪家大人总会拿老虎来吓唬他,嚷一句:老虎来了!那哭闹不止的孩子顿时光就会不哭不闹,安耽下来,安静得跟只可怜的小猫小狗似的,乖乖地钻进大人怀里,悄无声息。其实,说真的,多少年过来,人们连老虎影子都没见过。可孩子就是怕它,无一例外的。
孩子长大,到了读书年纪。那时节,他们老虎是不怕了(当然,要真碰上我想还是会怕的),可格外怕起了大人,有的怕父母亲,有的怕祖父母,有的怕阿哥阿姐。有的索性统统的都怕,只要是大人,是长辈,都怕。这样的人,他们平时光往往不敢任性玩耍。他们经常担心弄不好回家便挨打遭骂。于是他们渐渐变得安分、规矩、老实、懂礼貌。也就是常人讲的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