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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度,而当病人把这个起因完全表达出来时,她的症状也就消失了。另一方面,我们还发现这样一种现象,只要病人出于某种原因在没有触发情感的情况下回忆起了某种场景,那么这番当着医生的面的回忆就不会产生任何效果。这些情感的情况就是这样,因此或许可以把它们看作可以取代的量(能量),无论对于发病还是对于治愈都是决定性的因素。我们只得这样假设,疾病的发作是因为这些在病态场合产生的情感的正常出口被封堵了,疾病的本质就在于这些“被窒息的”情感继而被投入了不正常的用处。它们一部分保留下来成了患者精神生活的长期负担,以及由于这种负担而产生的持续不断的精神刺激的源泉,另一部分则渐渐转变为异常的肉体性的神经分布和神经压抑,表现为该病例的生理性症状。我们为后一种现象创造了一个专业术语,叫做“癔病性转化”(hysericalconversion)。
与此不同的是,我们的精神刺激中一部分是正常地沿着肉体性神经分布的道路前进的,所产生的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表达感情”。
“癔病性转化”夸大了某个倾注(充满)了感情的精神活动的这一部分发泄,代表了一种强烈得多的感情方式,这种方法已进入了新的领域。如果一条河流的河床被分成了两条水道,而且其中一条水道的水流遇到了阻碍无法向前流去,那么另一条水道马上就会充满水而溢出来。正像你们所见到的,我们只要把情感活动放在前,不久就会获得一套关于癔病的纯粹心理学的理论了。布洛伊尔的第二个观察除了又一次迫使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患者生活中一系列病态事件的特征之外,还迫使我们特别重视意识的各种状态。布洛伊尔的患者在处于正常的意识状态的同时,还时常地表现出一系列精神异常现象,如“失神”状态,精神紊乱和个性变化等。在处于正常意识状态时,她对那些致病的场景及其与她的症状的联系一无所知,也已经将这些场景忘得一干二净;换言之,至少已经切断了致病的环节。使她进入催眠状态之后,只要肯下功夫就有可能帮她回忆起这些情景,而通过这项唤起记忆的工作便能消除症状。如果不是在催眠术方面的实际经验和多种试验为我们指出了方法,要解释前面说的这个事实将是十分不便的。对催眠现象的研究已经使我们对一种起初令人大惑不解的认识习以为常了,这种认识就是:在同一个人的身上很可能存在着几种精神组织体,它们能或多或少保持相互独立,也可能互相“一无所知”,还可能互相交替地控制意识。这种情况有时也会自发地出现,这时被称作“双重意识”(doubleconBscience)的例子。假如在发生这样一种人格分裂时,意识有规律地保持只依附于这两种状态的一种,我们就称之为有意识的精神状态,而把另一种脱离这种状态的意识称作无意识的精神状态。在一种我们熟悉的所谓“后催眠暗示”的状态中,一个在催眠条件下发出的指令后在正常状态中也会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这个现象为认识无意识状态所能施加于意识状态的影响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子;而且还为我们阐明癔病现象的缘由提供了一个可以依据的结构模式。布洛伊尔提出了一个假想:癔病症状是在他称之为“催眠”(hypnoid)的那种条件下产生的。根据他的见解,在hypnoid状态中产生的精神刺激十分容易具有致病力,因为这种状态不为刺激过程提供正常的产物——症状。症状就像异质体一样钻入正常状态,继而对那种致病的hypnoid状态也就一无所知了。哪里出现了症状,哪儿就会有记忆缺失,填补这一缺失就意味着除去症状产生的这些条件。我所讲的最后一部分恐怕会使你们觉得不是特别明白。但是你们应该知道,我们正在考虑的是一些新鲜而又困难的问题,也许可以说,要把这些问题讲得更清楚是不可能的——这说明我们要真正了解这一课题还要走漫长的道路。况且,布洛伊尔关于“hypnoid状态”的理论在现在看来是没有必要、甚至有害无益的,因此今天的精神分析学已将它抛弃。以后你们对后来的布洛伊尔竖起来的这道hypnoid状态的屏幕后面发现的影响和活动至少会略有所了解。你们还会正确地形成这样一种观点,认为布洛伊尔的研究的成功之处只在于提供了一套关于他所观察的现象的很不完整的理论和不能令人满意的解释。但是,完整的理论决不是现成地从天上掉下来的,况且,如果有一个人在刚刚开始观察研究对象时就能提出一套无懈可击的完整的理论,你们就会有更充分的理由提出怀疑了。这样的理论只可能是这个人主观臆造的产物,而不可能是对事实所作的没有一点偏见的考察的结果。
第二讲
女士们、先生们:大约在布洛伊尔对他所诊治的病人施用“谈疗法”的时候,巴黎萨尔拜特利尔医院的著名人物夏科也已开始研究癔病患者,他的研究后来导致了对这种病的崭新的认识。那时他的发现在维也纳是根本不可能为人所知的。但是,大约十年之后我和布洛伊尔合作发表我们谈论癔病现象的心理机制的《初步交流》(1898年)时,我们已经完全被夏科的研究迷住了。我们把我们的病人的病源性经历看作精神创伤,并把它们同对癔病性麻痹症所产生影响——这种影响是夏科最早论证的——肉体创伤等同起来;而布洛伊尔关于hypnoid状态的设想本身不过是反映了这样一个实际情况:夏科曾在催眠条件下人为地重演过这种癔病性麻痹症。我在一八八五至一八八六年期间当过这位观察敏锐的法国科学家的学生。他本人并不倾向于用心理学的观点。最早试图对癔病中所呈现的奇异的精神活动进行深入研究的是他的学生彼埃尔。雅内,而我们和布洛伊尔把心理的分裂和人格的分离当作我们的主要立足点就是从雅内那儿得来的,你们会发现雅内提出的关于癔病的理论十分重视当时在法国流行的关于遗传和退化所起的作用。依据他的理论,癔病是神经系统产生退化的一种形式,表现为心理综合能力的先天虚弱。他认为,癔病患者生来就缺乏把复杂多样的精神活动综合为一个统一整体的能力,因而才出现了精神分裂的倾向。请允许我在这里打一个平常但是明了的比方,雅内的癔病患者使人联想到这样一位体力虚弱的妇女,她出门买东西,大包小包买了很多,但是她用两只胳膊和十个手指却拿不下所有的东西,于是有一样东西掉了,当她弯下腰去把它捡起来的时候,另一样东西又掉在刚才那个地方,如此反复。这说明癔病患者的精神能力虚弱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因为我们在发现这种能力不足现象时,还能够发现能力部分增加的例子——好象是一种补偿。当布洛伊尔的病人忘记了她的母语以及其它所有的语言,而只记住英语的时候,她的英语能力竟增加到很高的高度:要是递给她一本德语书,她可以一口气直接念出英语译文,既正确又流利。
当我依靠自己的力量把布洛伊尔开拓的研究工作继续研究下去时,我很快就对癔病性分裂的根源形成了不同的观点(意识分化)。
由于我不像雅内那样是从实验室的实验着手研究,而是从心里怀着治疗目的着手的,因此这样一种分离——这对于随之出现的一切都具有决定性意义——是不能避免的。首先,我是受实际需要的驱使才向前探索的。布洛伊尔所采用的那种“宣泄疗法”必须有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使患者完全进入催眠状态,因为患者只有在催眠状态中才能了解他在正常状态中遗忘了的那些病原性联系。可是我不久就开始讨厌催眠术这个变幻无常、简直可以说是高深莫测的同盟军了。当我发现自己绞尽脑汁也只能使我的很小一部分患者进入催眠状态时,我便决心放弃催眠术,设法使“宣泄疗法”摆脱依赖于它的境地。既然当时我已经可以随意改变我的大多数患者的精神情况,我便着手研究起他们的正常精神状态了。我必须承认,起初这项工作似乎是既无意义又无希望。我面临的任务是从患者那儿了解到某些我一无所知、甚至连患者自己也一无所知的情况。一个人怎么能对这样的事怀有希望呢?然而,有一件事却帮了我的大忙——我幸运地回忆起了我在南锡拜访伯恩海姆时(189年)亲眼看到的一项极其出色、极有教益的实验。伯恩海姆让我们看到,那些被他的催眠术诱入梦游似的状态中有些什么经历时,他们最初总是坚持说他们什么都不知道,但是他只要毫不让步,坚持追问,并明确告诉他们说他坚信他们是肯定知道的,那些被遗忘的记忆便总是能重现。于是,我也用同样的方法对待我的患者。当我追问到他们坚持说自己什么也不知道的时候,我就明确告诉他们说他们肯定是知道的,只要说出来就成了。我甚至大胆地宣称,只要我的手一按到他们的额头上,正确的记忆就会进入他们的脑中。就这样,我没有采用催眠术便成功地从患者那儿得到了确定他们已经遗忘的致病性场景和从这些场景潜留下来的症状之间的联系所必要的一切证据。但是这是一种很费力的办法,长此以往会使人筋疲力竭,因此并不适合充当长久性的技术。
然而,在我继续采用这种方法的过程中所观察到的现象为我提供了决定性的证据之前,我一直坚持。我发现了能证实这一事实的证据:那些遗忘的记忆并没有真正丧失。它们仍然属于患者,并且随时会在患者联想某些未遗忘的事情时重现。但是,的确有一种力量阻碍着它们进入患者的意识,迫使它们处于无意识状态。这种力量的存在是可以确凿地推定的,因为当你力图对抗某种力量,把无意识的记忆引入患者的意识之中时,你就会感觉到有这样一股力量在同你的努力对抗。这种造成病态的力量以患者的抵抗形式表现出来。就是这个关于抵抗的观念奠定了我对癔病的心理活动进程的论说的基础。事实证明,要取得治愈的效果就必须消除这种抵抗。现在,首先从治疗的机制入手,也就有可能对这种疾病的起因形成十分明确的见解。想必是现在正以抵抗的形式阻制已被遗忘的记忆材料进入意识的那些力量,当初导致了遗忘现象,把那些病原性的经历推出了意识。我把这一假设的过程命名为“压抑”,我认为它的存在已经可以由抵抗的存在这一难以否认的事实所明证。于是,接下去我们便能提出这样一些问题,例如:这些力量到底是什么?我们现在从中看到癔病的病原机制的压抑究竟是由什么因素决定的?等等。只要对我们已经通过宣泄疗法认识到的病原性情景进行一些比较研究,这样的问题就不难回答了。所有这些致病的经历都跟一种特定的愿望冲动的出现有关系,这种愿望冲动同患者的其它愿望形成鲜明的对比,并被证明是同他的人格中的伦理标准和审美标准格格不入。它们发生过短暂的冲突,这场内心斗争的结果是,把这个不能调和的愿望“运载”到意识中的念头成了压抑的受害者,连同与它相关的所有记忆一起推出了意识的大门,从此就被遗忘掉了。由此可知,压抑的动机是这一特定的愿望同患者的“自我”
(ego)之间的互不相容;压抑的动力就是患者的伦理标准和其它标准。强行接受这种格格不入的愿望冲动,或者延长这种冲突,就会产生程度更高的不快;这样的不愉快通过压抑可以避免。因此,我们可以把压抑看作是起到保护精神人格作用的手段之一。我不准备在这里举一连串的例子,只想讲一个我本人治疗的病例,因为单凭这一个病例,就足以使我们看清压抑的决定因素以及压抑的优点。由于目前的特殊情况,我只要再次缩减这个病例的历史,并略去一些重要的基础材料。患者是一位姑娘,她在分担了护理的责任之后,失去了她敬爱的父亲——同布洛伊尔的病人情况相似。此后不久她的姐姐结了婚,她的新姐夫在她心理勾起了一种很奇特的同情心,不过这种情感很容易在家庭和睦的幌子下掩饰起来。又过了不久,她的姐姐突然得病去世,临终时这位患者和她母亲都不在场。有人把她们急急召来,但到家之前她们并没有得到关于这桩丧事的明确消息。当这位姑娘急急忙忙赶到她死去的姐姐的床前时,有那么一瞬间,她的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用文字表达出来大致是这样的:“现在他可自由了,可以娶我了。”我们可以确凿地断定,这个向她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