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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首先得说的是,生活在这个时代的年轻人(泛指16岁以上的八十年代人),都应该有过或正有着写点什么的冲动,关于过去,关于未来,关于能够看到见到想到的一切。 我属于特别年轻的年轻人,于是有了现在的我。 不少的人称八十年代人为“愤青”,我一直不懂“愤青”是个什么概念,按照我个人的理解好像就是愤怒的青年。想想看,确实有太多令人愤怒的东西,比如说现今中国的教育,比如说“9·11”,再比如说总有人习惯随地吐痰。所以说“愤青”其实在我出生的N年前就有了,年轻时的商鞅是“愤青”,年轻时的马克思是“愤青”,画马的徐悲鸿是“愤青”,唱戏的梅兰芳也是“愤青”,我也是“愤青”,“愤青”多了是好事,社会能让我这样的“愤青”站出来是社会的进步。 《画水浒》是我愤怒出来的一个东西。 不久前的一段日子,我最不满的是中国的教育,我动笔写过,十几万字,又遗弃了。 已没有必要再去写中国的教育,不是我写不出来,我可以写得很真实很成功,而这成功于数以万计的莘莘学子无疑是一种莫大的悲痛———正如“王致和”臭豆腐,不臭的是假的,悲痛是中国教育的真实面。 我向来反感悲伤的咏叹调,何况八十年代所面临的问题又不仅仅是教育了。 八十年代,是小时候被称为花朵的一代人。 现今的文坛洋溢着青春热情的作品没有,多的是拿深沉当深刻的文字,老气横秋的文字,一把鼻涕一把泪堆砌起来的文字,所谓的作家们写给自己看的文字。顾及八十年代精神状态的作品没有,它们疲惫、憔悴,未开花就要先凋谢。 愤怒的环境注定八十年代活得艰难,要求八十年代比以往任何一代人都要坚强。 我决定采用尽可能使阅读时感受到阅读是快乐的写作方式。 我这个人,热爱鲁迅,又酷爱周星驰。 《画水浒》是大话版长篇杂文。 《画水浒》表达的是一种对待人生的态度,一种开放、豁达的人生观,不夸张地说,每一个看得懂《画水浒》的八十年代青年,对待人生的态度从容、坦荡,达到了一个境界,与花魁差不多。 如果历史上真有施耐庵《水浒传》里描写的那么一百零八个酒量大食量大武功高的人,《画水浒》就解释了他们失败的确切原因。怎么写,我选择了让搞笑与议论打配合,这样给人带来的感悟,未必不多,未必不好。 我没学过怎么写小说,我从来不认为写小说还要学。什么是小说概论,什么是诗之原理,什么是小说法程,什么是文学史是批评家的事;什么是中心思想,什么是细节描写景物描写是小学中学语文教师的事。它们都不是小说作者及读者的事。 我的阅历毕竟有限,凭着想像我写了《画水浒》。在《画水浒》中我要表达的心态比较复杂,也可以说我只是讲了一个故事,仅此而已,所以《画水浒》没有序只有前言。文学边缘化到了今天,也不见得非要用一两句话去诠释一个作品到底表达了什么,更何况,事物的本质往往是似是而非的,用一两箩筐话也不见得能说出个所以然。 这一类题材的文章似乎已有很多,那又怎么样呢?我不怕比,不比显示不出别人同我的差距。你会发现,在类似的文章里,《画水浒》创造了一个相当长时间里无法超越的极限。 在未来,杂文是我的主攻方向,有人说我是逆主流而行,主流在我理解就是多数人在一边形成的一种势态。这并不代表,在认识到杂文无可替代的一些作用之后,他们不会加入到逆主流一方,形成新的主流。只要逆主流一方始终存在,就可以产生新的主流。 特别将此书奉献给八十年代。 花魁
第一部分第一章(1)
大宋徽宗年间,渭州城里,有一个两个字的名字,这个名字,无论钻进谁的耳朵,都令人感觉嗡嗡作响,震耳欲聋。 鲁达,经略府提辖,皮黑毛密,眼若铜铃,鼻如扁蒜,嘴长而唇阔,一对耳朵外扩且奇大无比。这等相貌,虽然引人注意,或许还不是最丑,但当鲁达施展功夫,沿街诈骗的时候,恶心的样子就会占据每一个人的心里,那是杀气与臭气的结合,狂风大作,草木皆死,路人中的男人往往吓得尿裤子,女的则花容失色,提前苍老。 “你怎么成天受郑屠欺负,要是生个鲁达这样的儿子……” 不管是老婆或岳母,三天两头会冒出这样的话来,让听者矛盾不已,那鲁达固然可恨,但正所谓恨也鲁达,爱也鲁达,这年头治安混乱不堪,若有了个这样的依靠,那么……起码每天可以吃到郑家猪肉。得不到满足,就只有发泄。男人们相互交流心得,一来而去,渭州城遂有了闻名于大宋天下的三绝,这三绝都是关于狗的:一绝是家家户户养狗;二绝是所有男人养的都是宠物狗(若是养狼狗,可能会反咬一口),憋气时给上一脚,听到“呜”的一声,心里甚是爽快;三绝是这些不同爹不同娘的狗居然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唤作“鲁达”。 一般认为,鲁达是渭州城黑帮龙头老大,地地道道的流氓,不过这种流氓,却是后来梁山三十六天罡星中的一员猛星……天孤星,被人视为英雄。所以说,英雄与流氓的定义实在非你我常人之能理解,故你若今日是流氓,不要灰心,来日也可以成英雄,是英雄的也不要自满,不久可能就是流氓。 且不论正邪,不寻常的人,必有不寻常的来历。 没有人知道鲁达的籍贯与来历。 那时,鲁达还在乡下。 鲁达的本领很高,但没有谁教过他,鲁达属于自学成才。这些其实与影响了鲁达一生的一个毛病有关,这个毛病用通俗的话说,叫不讲个人卫生。鲁达成长的村子比较偏远,人们并不将这个看做坏习惯。同是习惯,被不同的人养成效果是可以大不一样的,具体要看其自身的条件。鲁达天生汗腺超级发达,每天躺在床上睡觉,身上也会多出一层面杖厚的油泥,这种现象持续了十几年。 实力相差太悬殊的结果是产生暴力,因为暴力是个好东西,是解决问题的最有效方法。那一年,鲁达开始横行乡里。 男人的自尊有时可决定一切。鲁达的邻村有个叫大刀王五的,是个练武之人。在家里作了三天的思想斗争,王五把鲁达约了出来。 看见王五在抽搐,鲁达就知道这小子想单挑。 王五练的是夺命刀法,刀是村头李家铁匠铺打造的宝刀,锋利无比。 王五出刀。化作杀气裹住刀身的是一个男人的愤怒,霸道异常。一分钟内,夺命十八式全部使遍。 “锵锵锵”十八声脆响,鲁达用身子硬顶,没躲。 不是童子功金刚护体,鲁达早就不是处男身,王五觉得鲁达好像先天就有一种优势,那根本就是一个武学奇才。 选择砍刀作为武器,本身就是一种错误。纵观大宋天下,同鲁达一样,具备天然形成刀枪不入的盔甲者能有几个? 鲁达出招。 用的是拳和脚,却不是任何拳谱腿法当中画的一种。完全没有章法可循,但围观的人们觉得,这种无固定招式的拳脚,仿佛才是真正的武学,不出则已,一出则势必惊天。 没有横扫千军气盖山河的狂放,亦没有一点风声、雨声,只有飘落的身影,却带着落花流水般的绚丽与凄美。 打架的乐趣不在打架本身,明白这个道理时鲁达十六岁。 鲁达的架打得很多,架打多了,就不怎么喜欢开口说话,废话大道理没必要讲太多,不如拳头来得爽快,鉴于此,后世对鲁达有豪爽、雷厉风行等诸多评价。 有道是男儿志在四方。再舒心的日子,过长了也会心烦,二十岁时,鲁达厌倦了乡下的生活。 是金子总会发光,类似的道理,到了渭州,鲁达也是一方之王,直到他遇到了郑屠“镇关西”。 提到“镇关西”,就要从鲁达当上提辖说起。 渭州城是军事重镇,鲁达声名日益远播,称霸市井的事传到了经略耳里。 鲁达英勇,当世罕见,自打来到渭州,还没听说单挑有曾失手过。 经略爱才心切,便想收为己用,鲁达虽然实力很强,也不想丢掉军队这个坚强的后盾。打个比方,有一条狗,虽咬人无敌,百年难遇,可这样的狗若投靠了养狗专业户,从此就成了头狗,统领百狗凡事不用自己动手。
第一部分第一章(2)
东京路上,有家肉铺,店主“镇关西”郑屠,顾名思义,是个姓郑的屠夫。 鲁达进城之时,郑屠已经势盖一方,行商奸诈,鱼肉百姓,卖的肉中有类似鸦片一类的配料,暴敛民财,广招打手,乃渭州一霸。 郑屠的能耐,鲁达素有耳闻,几乎所有人都觉得,只有鲁达,才有资格与郑屠争霸。 一山不容二虎,渭州城有若一个饼子,鲁达与郑屠是两张嘴,咬着咬着就碰到了一起,当然这两张嘴是不会吻在一起的,因为,这是两个男人。 身为提辖的鲁达对上了郑屠。 那日,郑屠正在店外大敞裤裆进行日光浴,望着店中的黄脸老婆,不禁感叹人生短暂,年华易逝。 突然,有一人出现在路口。 有些事情,是命中注定的,好比你在街上碰到个美女,明明以前没见过,心中却无端端地怦怦乱跳,仿佛前世与她玩过过家家,青梅竹马。 郑屠没见过鲁达,却预感到今天与眼前的黑汉一战,是自己宿命之所在。 街上早就没有了人,鲁达是赤裸着上身而来,没有人能够忍受那浓烈无比的体臭。 五千米长跑加一百个仰卧起坐,来之前鲁达的筋骨已经活动开了,是有备而来。 郑屠手握剔骨尖刀,那把尖刀集数十年刀功于一身,杀猪不见血,象征的是一位资深屠夫的至高荣誉。 没有一句废话,没有任何开场白,战斗即已打响。 一个用双拳,一个凭尖刀,风卷残云,雷霆万钧,鲁达每挨一刀郑屠就每中一拳,一场恶战直杀得天昏地暗,最终以郑屠的闷哼声收场。 郑屠是名人。郑屠之死,震惊渭州。 “赤膊上阵,光天化日之下杀我表弟,连个装都不化,胆子还真是不小啊。”渭州府当天召开听证会,公开审判鲁达。 此言一出,引起轰动,府衙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管事了,男女老少往州府急赶,里三层外三层,将大门围了个水泄不通。 开听证会,那是个形式,鲁达的罪名其实已经定好了,黑社会分子,黑吃黑,杀无赦。但那会仍然是很有必要的,事实会证明处死鲁达,是群众的呼声。 这一次,每揭发一条鲁达的罪行,奖励铜钱十贯,每人限揭十条。 “大老爷啊,我有冤情要报,那鲁达不是人,人人得而诛之……” “大老爷啊,鲁达的兽行为每一个有良心有正义感的人所不齿,我要控告他……” 几乎每一个人在揭发鲁达之前,都要来上一段抒情,谁也不顾平日里的羞涩与腼腆,踊跃发言。 拐卖妇女、敲诈勒索、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罪行累累,恶贯满盈,罄竹难书,俨然已成了鲁达一生的真实写照。 仅仅惩治鲁达本人,那也是远远不够的,不足以平民愤。遗憾的是,鲁达没有家眷。有人强烈谴责鲁府的看门狼犬行为极不检点,随意进出民房,猥亵母狗,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并当场编出了“有其人必有其狗”这样的至理名言。 听证会的过程过于冗长,府尹皱着眉头忍着性子勉强听完这一切,在红色通缉令上盖上了自己的官印。 鲁达杀了郑屠。 可是,鲁达不怕,倒不是鲁达处变不惊,心理素质多么好,而是因为鲁达所处的是大宋时代。 那个时代,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杀了人,只要动点脑筋,想逍遥法外,多如牛毛的方案便呈现在眼前,完全用不着亡命天涯。鲁达生性乐观,认为杀了郑屠是自己冒险生活的开始。 在东京城,有座大相国寺。 鲁达有刺鼻的体臭,又是个粗人,这本不是什么好事,却被那住持看中,认为此人未必不能造福于民。 当然,也不可能当做沼气来用,那时尚不曾有这项技术。京郊有片大菜园子,挂的是相国寺之名,实是住持私人财产,那是挂在慈善机构名下,可以免缴赋税的。 “凭你自身的条件虽不可以留在寺中,却可以去看菜园子,使之免受流氓地痞的侵害。”这样的主意对鲁达是很“哟西”的,当了和尚,酒肉照吃,窑子照逛,形式改了,内容不变,况且那地方还有小流氓,这下子不愁没人使唤了。 鲁达兴奋了起来,大脑中出现幻象,看到自己身披崭新袈裟,众流氓正做顶礼膜拜状,恭候自己的大驾光临。 但大相国寺毕竟是正规寺院,旅游胜地,也有几个正经和尚,不免存在一些反对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