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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水浒-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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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病的认识是什么,肢端莫名肥大,却没有影响正常生活,这能叫病吗”,“有没有哪儿不舒服,没有,那你来看什么病”,其中有句最深奥的,“人很多时候是输给了自己,而不是输给了那个称为‘病’的东西”,这句解释过于现代,无人能懂,被人传来传去,反而一传十、十传百,流传到了后世。  个性化的外形,李逵并不怎么在意,“天下之大,无奇不有”,长得比别人壮点算什么。事实上,肢端肥大反倒成了李逵的一种独特优势,那两把板斧一天到晚夹在裤裆里,竟让人看不出一点外露的痕迹。  一个人信佛的信念持久了,就显得有些智障,一相情愿地认为这世界上有诸多美好事物。  李逵崇拜宋江,听说此人乃人中之雄。戴宗认识宋江,亦是个依靠个人努力,打拼出一片天的不朽人物,李逵先投奔到了戴宗门下。


第二部分第六章(4)

    自从收了李逵,江州城中谁是老大,立马有了定论。凡是戴宗看不顺眼的,没碰见还好,碰见了的话,幸运的当众光了屁股喊着让戴宗打,不幸的血光暴现身上多两道斧痕也很平常。这么一来,戴宗上地牢里收取管理费用的效率与数额都大大提高,成了各级干部争相模仿的楷模。  江州城通判黄文炳,是戴宗的上司,上街横着走路,也是风光无比。可是人的表现欲是无限的,戴宗风头太盛盖过了黄文炳,黄文炳想灭戴宗。有道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上司的风光在下级之上,早已是大家潜意识里的定论,故反过来万万不可的结论必定同样深入人心。  办法不是没有想过。成功几率最大的是哪天雇佣江州黑道上久负盛名的三个瘪三儿修理戴宗。岂料,这狗屁戴宗不知在哪儿收了个黑人当随从,极有威慑力,只需挽起袖子,露出两只罕见的粗毛臂,号称殴遍天下无敌手的三个瘪三儿就逃之夭夭。太不讲道义,坏了道儿上规矩,幸好事先开给他们的是过期银票。  那个人猿泰山真的如此可怕吗?  宋江的银子多,故在牢中一样可以过上官瘾,哪个囚犯不听使唤的便用银子往死里砸。  说来也怪,那些花银子千方百计寄下一百杀威棒的,争先恐后挨砸,生怕挨不着砸,挨少了砸,经常有人被砸得头破血流掉了两颗门牙仍大叫宋哥砸得好,再砸重些,砸准些,越重越好。痛也分类,有的时候遭受虐待身心俱痛,有的时候是身上越痛,心下反而越高兴。宋江做出指示以后谁不听话就不砸谁,这句话有抄袭戴宗的嫌疑,效果却是天上地下。囚犯们无不听命于宋江,虽然偶尔也会在心中产生点不满,那不满倒不是针对宋江的,大家用身体换来的苦命钱都让戴宗给没收了,却不见向宋江要钱,搞什么相对人权嘛。  宋江不需要劳改,宋江去外地从来就只有旅游。  那日,酒过三巡,浔阳楼上。  一股热流流至宋江的丹田,“嘘嘘”中,宋江看到了宽广的江面,顿时灵感翻涌如滚滚东逝的一江春水,埋藏在心中多年的话化作不吐不快的诗句冒出。  那是宋江的招牌动作,小便时左手扶墙,右手执笔,狂草出的是内心世界,不拘一格的动作尽显对传统的挑战。  “当官好,当官好。杀了人,今安在。明朝得志自有时,敢笑黄巢不丈夫。”  千古名篇,一蹴而就。  “我的乖乖,世上还真有才高八斗能即兴赋诗的天才。”宋江心中大喜,满天的雾气自水天交接处飘散开来,与其合成一气。


第二部分第七章(1)

    鲁智深很后悔。  在大相国寺菜园子平生第一次体会到了劳动的快乐,劳动光荣,明明干得好好的,突然间又来了个狗屎林冲坏事,看来自古英雄总活不顺畅,注定要经历许多坎坷。  骂林冲是骂林冲一回事,也只能抚慰一下受伤的心灵。以前还有四处作案的资本,但是得罪了高俅,普天之下皆是高俅的势力范围,这段时间颠沛流离,日子过得很是不爽。  鲁智深拳法不讲套路,在思想上当然也不会拘泥于一种固定形式,突破定势思维还不是什么难事。江山多娇,总引男人折腰。这大宋江山,好花好水的山头有的是,资源丰富,完全可以自个儿占山为王,拉起一支队伍单干,弄不好还有让高俅给自己舔脚丫子的那天。这不是什么天方夜谭,历史上的开朝皇帝,没有几个好东西,想那刘邦曾经不过一个地痞,如此自己自封为王有什么不可以,事在人为,谁赢了历史就要为他所约束。  二龙山海拔近千米,连绵的青山百里长,是一座不可多得的好山。可是,有一帮和尚已抢在鲁智深面前将其霸占,人多势众。  没人出来单挑,更没人顾及同行的份。山势太高居然连鲁智深引以为荣的独门臭气也派不上用场,叫人好不苦恼。  为什么理想总难以实现,我鲁智深真是命比黄连苦。  “操,要是有个帮手就好了。”  那日,二龙山下,红松林中,饥肠辘辘,正饿得发狂,一个突如其来的变故令鲁智深不悲反喜。  “附近似有香喷喷的烤红薯!”  红薯,那可是好东西,不仅甜脆可口,更重要的是它的营养成分,经过在胃肠中的酝酿,反应所得的气体,无疑可以使自己的臭气功之威力再添三分,两者相互配合,甚至可达到杀人于无形的最高境界。  原来杨志失了生辰纲后,不敢回去,蜷缩在原始森林里。本来,凭杨志的本事顿顿去吃霸王餐没有问题,但惟恐频率过高,有些刁民就报匪警,要是被抓回去了,那可完蛋啦。堂堂将门之后,连个温饱水平都达不到,只有隔三差五去盗两只鸡打打牙祭。  有道是祸不单行,人倒霉喝水都塞牙缝儿,费尽周折挖的两个红薯,尚未烤好,一不留神让树后闪出来的胖和尚抢了去。  杨志好几天没吃东西了,由于严重缺乏各种维他命,夜盲症、牙周炎、脚气一起发作,正兀自烦恼,闹心得很,好不容易搞两个红薯补充一下营养,却让别人给吃了。一时间只觉得天旋地转,世事沧桑,多日来的晦气聚成一团,终于再也忍受不住命运的折磨,对鲁智深的言行进行强烈谴责:“光天化日之下怎么可以霸占他人劳动成果?”  鲁智深打了个饱嗝道:“老子愿意。”  这一句话,杨志急了,“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是人报复人最有效的方法也是让被报复者最难以容忍的,只要是有点实力的人就绝不会干巴巴去受这样的打击。  “他娘的,长这么大,总是老子对别人吆三喝四,谁敢在我面前这样发过飙,再不出手,岂不丢尽了祖宗的脸。”  按理,杨志再无力打斗,但人往往是在最绝望的时刻才会使出自己的绝招,背水一战,攻击力反而可能超出一种极限。


第二部分第七章(2)

    这个时候,鲁智深仍在打饱嗝,杨志不宣布开战,用好长时间不修的长指甲去刮那脸上的特有保护涂层,瞅准机会,暗运内家功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弹了出去。那怪东西飞入鲁智深嘴中,入口即化,其产生的鸡粪般的奇特味道却是久久不散。  这就是杨志的独门恶招,在脸上涂上十公分厚的鸡粪,在烈日下暴晒多年,与脸化为一体,青色的脸叫人心生畏惧,胆再小点的甚至斗志全无。看过“异形”吗,人见到流着口水的绿毛怪物时首先想到的自然不是能不能打过它,而是怎么逃跑。  这一招确实是别出心裁了点儿创新才有生命力,看似被动的防守,却起到了慑人心魄的功效,也真吓死过不少人。想闯荡江湖的新人,家里若有先辈闯荡过乱世的,总免不了要受到反复提醒。  “有个叫青面兽杨志的,未成年人切忌观看。”  那时人到二十多岁才算成人,谁也不敢小觑杨志之面容带来的心理压力。  然而,这招对鲁智深无效。  “最近也不知道怎么了,上次在黄泥岗上见到的几个人对我丝毫不感冒,今天碰到的和尚又是这样。”  杨志无奈,所以只好直接使用化保护色为暗器的第二招。  鲁智深大怒:“娘的,居然和我玩这一招,老子奉陪到底。”不等到杨志想清自己的奥妙所在,便伸出两只大黑手,在身上一阵猛搓,接着便是噼里啪啦不间断猛弹。  这一场恶战,两人就地取材,资源储备都是出奇地丰厚,打斗一个时辰,不分胜负。  不分胜负乃针对资源而言,战斗形势却逐渐明朗。  杨志远比鲁智深灵巧,左闪右躲,油泥丸子少有命中。鲁智深当然也不甘白白挨打,但往往在意识到右边马上会有粒鸡屎飞过来,应该往左跳之时,右边飞过来两粒鸡屎,其结果是黑脸若星罗棋布,密密麻麻。  鲁智深心想这汉子虽相貌恶心,却耍得好手段。杨志也暗暗吃惊,自己不常看得起哪个人物,这胖子虽说左右跳来跳去,宛如肥猪跳芭蕾,笨拙得可爱,中了这么多发鸡屎弹还能抗住,防御力也确实高。  厉害,厉害,生平未见,鲁智深的左眼皮急闪。  这感叹的不是杨志的卓越轻功,这种让鲁智深既爱又恨的感觉来自于杨志的永远不变青色的脸。  那种微妙的感觉是嫉妒与仇视的相互交加,甚至还包含着发自内心的亲切。轻功不凡的,杨志不是鲁智深见过的第一个,可神奇的是他那张脸,与自己的身子有异曲同工之妙。虽然他的出现打破了自己在某种特性上的独一无二,令人反感,但同时又使自己觉得不再寂寞,仿佛远离尘世太久,又突然见到了人。  鲁智深本不是个敏感的人,直觉比别人迟钝许多,却一下子有了一种强烈的预感,在这你死我活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虽转瞬即逝,待醒悟过来,也是倍感困惑。  我的大脑今天怎么了,就算是斗不过他也应该是速速逃跑,婆婆妈妈一向不是我的作风啊。  江湖传说中,依靠脸部外貌就可以要人性命的只有一个人,莫非就是他不成。  蓦然间,鲁智深试探性地问道:“莫非壮士就是江湖朋友称做青面兽的杨志杨将军?”  “你是———”杨志停了下来,看来这傻兮兮的肥胖病患者还懂点看山看水。  “不才鲁智深,适才冒犯了将军虎威,真是有眼不认泰山,还请见谅。”  “哪里的话,久仰鲁兄大名,区区两个红薯,算得了什么?”  两人说起客套话,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一百零八将身上的怪事很多,叫常人琢磨不透,以至于越传越神。当然了,杨志与鲁智深主要是由于江湖地位差不多,若是换成一个普通和尚,再过那么一小会儿,只怕会死在圆锥状的鸡屎堆里。  鲁智深的遭遇激起了杨志的强烈愤慨,一针见血地指出这年头同僚不管用,越是熟人越是受气多,并当下表示对那二龙山也早有意思,愿与鲁智深一起,合二人之力,一举将其攻下。  鲁智深原意是找一名听命于自己的帮手,不料杀出一个杨志,这回老大当不成了,但高兴的是这次有绝对的把握,原因就颇似一条狼奈何不了一群牛,一群狼却可以消灭好几群牛这样的自然法则。


第二部分第七章(3)

    鲁智深与杨志热火朝天地闹山,另一边,武松正沮丧地走在大路上。  一个男人活了几十年才真心喜欢一个女人,连初恋都没有,但这个女人却在突然间死去,那个男人内心的痛苦,世间恐怕已没有人可以理解。  而武松正处在热恋之中,精神上的痛苦远高于常人百倍,虽杀了一个西门庆,却远不能解心头之恨,故指天发誓,今生加入绿林,劫尽天下富户,以重新获得内心的归属。  西门庆是阳谷首富,现在却已是个冤魂,具体点说是个替死鬼。  好色是男人的天性,恋爱自由,西门庆也梦想潘金莲本没有错,错的是碰到的情敌是武松。武松与西门庆之间是公平竞争的关系,但这年头好色的男人永远比漂亮女人多。卖梨的郓哥是加害西门庆的男人。郓哥自身条件不好,心生自卑,暗恋了潘金莲好多年也不敢开口,加上又多了两个实力强劲的对手,只要得不到的东西,那就要毁掉。  潘金莲是武松杀的,大家都这么认为。金莲已死,对于武松,解释这个问题也就没了丁点儿意义。他是写进历史的人物,思维与常人不同正常得很,与众不同本身就是种资本。  郓哥寡言少语,是以虽杀了潘金莲,也没有人想到。故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好处,保守估计,潘金莲之死可进入古今十大疑案之列。  红颜祸水,祸别人,也祸了自己,所以说这其中还有一层意思,叫红颜薄命。  武松在路上行了几日,这天到了十字坡时,已接近正午时分,又饥又渴,放眼望去,一面酒旗正在随风飘扬,看样子酒店正在营业中。  “砰”,门上一个窟窿。武松没有开门的习惯,破门而入。  那店老板娘姓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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