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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8-可爱的骨头-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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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成为众人说东道西的消遣,她把心事一五一十地记在日记里,写到她的诗里。每当想找个人倾吐心事的冲动袭来时,她就轻声警告自己:“藏在心里,藏在心里。”为了转移思绪,她总是跑到街上漫步,她徒步走过纽约市的大街小巷,脑中只有故乡的玉米地和她父亲检视古董的神情。纽约市成了冥思的最佳场所,不管她的脚步声在大街小巷上发出多大声音,这个大都会在她心中几乎激不起任何涟漪。    
    现在她看起来已不像高中时代那样阴阳怪气,但如果仔细观察的话,你可以感觉到她的眼神有如跳跃的兔子一般机灵,很多人看了会相当不自在。她脸上时常带着一种特殊的表情,好像等着什么人到来,或是留心防备一些还没有发生的事。她的整个躯体似乎总在前倾着询问什么,她上班的小酒馆经常有人说她的头发或是双手很漂亮,偶尔她从吧台后面走出来,有些客人还会赞美她的双腿,但从来没有人提到她的眼神。    
    她总是随便套上黑色紧身裤、黑色短衬衫、黑色靴子和黑色的T恤,她上班、休闲都穿同一套衣服,衣服上早已布满污渍。污渍只在阳光下特别明显,露丝本来不知道,有一次她到一家露天咖啡屋,点了一杯咖啡坐下来休息,她低头看看自己的裙子,这才发现裙子上都是伏特加或威士忌的污渍。酒精的污点似乎让裙子显得更黑,露丝觉得很有趣,特别在日记里提上一笔:“酒精改变了布料,就像酒精影响人一样。”    
    她习惯一出门先到露天咖啡座喝杯咖啡,路旁的台阶上坐了几个乌克兰女人,每个人腿上都抱着一只小狗,露丝喜欢假装和这些吉娃娃、博美狗说话,这些充满敌意的狗个子虽小,但每次走过它们旁边,它们总是叫得惊天动地。    
    喝完咖啡之后,她不停地在城市中漫步,经常走到两腿发酸。除了一些奇怪的人之外,没有人和她打招呼,她自己发明了一个游戏,看看怎么走才不会因为过往车辆而停步。她从不因任何人而放慢脚步,有时一群纽约大学的学生或是拿着洗衣篮的老妇人与她擦身而过。人来人往,她只感觉行人像风一样飘过她的身旁,面目却是一样模糊。她经常想象自己走过之后,会有人从后面看她,但她也知道其实她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除了她的同事之外,没有人知道她住哪里,也没有人等候她回家。这是一种清白无辜的隐姓埋名。    
    她不知道塞谬尔向我妹妹求婚了,惟一和她保持联络的同学只有雷,除非雷告诉她,否则她永远也不会知道这件事。在学校里她已经听说我妈出走了,这件事在学校再度引发各种谣言,她看着我妹妹应付得很辛苦,她们偶尔会在走廊上碰面,她只好在不增加琳茜困扰的前提下,找机会说几句话为琳茜打气。露丝知道同学们觉得她是怪人,她记得琳茜在天才生夏令营对她说的话,那天晚上就像做梦一样,梦中所有该死的规矩全部松绑,她们才得以畅所欲言。    
    雷和其他人不同,对她而言,他们的亲吻与爱抚就像玻璃柜里的宝贝一样,她非常珍惜这些回忆。每次回家探望父母,她总会见到他,一想到要去落水洞,她也马上想到邀他一起去。她想他应该会欣然答应,他平常课业压力相当大,有机会探险一下也不错。他经常讲观摩治疗的过程给露丝听,如果她走运的话,说不定这次他会讲得更仔细一点。雷的描述让露丝有身历其境之感,她不但了解他说的话,更能体会他的感受。或许他不知道他的话有如此强大的影响力,但他确实唤起了她内心所有的感觉。    
    她沿着一马路朝北走,她能清楚地指出自己曾在哪些地方逗留,也确知曾有女人或小女孩在这些地方遇害。每天晚上写日记时,她尽量把这些地方列出来,但她一想到那些阴暗狭窄的小巷,以及曾在这里发生的事情,她就感到困惑。她每天把心思放在这些悬而未决的谋杀案上,只好忽略不记比较单纯明白的案件,比方说她在报上读到某个女人遭到谋杀,或是她曾探访某个女人的坟墓。    
    她不知道她在天堂里相当出名,我告诉朋友们露丝是谁以及她做了什么,她每天在大都会中漫步,走到曾经发生凶杀案的地方就静静地哀悼,回家之后还在日记里为每个受害者祈祷。很快地,天堂里每个人都听说了这件事,特别是遭到谋杀的女人们,她们都想知道露丝是否发现了她们遇害的地方。在天堂里有很多人为露丝着迷,但这些人恐怕会让露丝失望,因为她们聚在一起热切讨论露丝的模样,好像一群小女生围着偶像杂志大谈影视红星似的,而不像露丝想象中崇拜一个知名鼓手那样,只是满怀敬意地窃窃私语。    
    只有我可以跟着露丝四处观察,大家都觉得露丝肩负着光荣的使命,其实不然。我发现这种超级感应力既相当惊人,又相当令人痛苦。某个影像闪过露丝脑际,便会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有时那些影像如同闪电一样稍纵即逝,——有人从楼梯上被推下来、一声尖叫、一双紧紧地勒住脖子的手;有时在她头脑闪现的片刻则是某个女人或小女孩遇害的、历历在目的整个过程。


第三部分她面前忽然出现了一个小女孩

    露丝一身黑衣,游走在纽约喧扰的大都会区。曼哈顿中城人来人往,行色匆匆,没有人注意到这个驻足于路边的女孩。一身艺术系学生打扮的露丝走到哪里都不会引人注目,大家只当她是个平常的大学生。但对身居天堂的我们而言,她肩负着重大使命,凡间绝大多数的人甚至连想都不敢想。    
    琳茜和塞谬尔的毕业典礼之后的第二天,我跟着露丝一起出去漫游。她走到中央公园,虽然早已过了午餐时间,但公园里依然相当热闹。情侣们坐在参差不齐的草地上,露丝偷偷地望着他们。在这个晴朗的午后,她的窥伺显得格外醒目,有些年轻人一脸怀疑地看着她,但他们一接触到她的目光,便马上把头低下来,或是转头看其他地方。    
    走着走着,她横越了中央公园,她有很多地方可以去,有些角落树木密布,她甚至可以待在那里记录这里曾经发生的暴力事件。但她选择了大家认为比较安全的地方,比方说公园东南角的小池塘,池面平静闪亮,池边宁静凉爽,而且附近人来人往,比较热闹。她也常去公园里的人造湖,这里相当清幽,湖边常见老人扬起手工雕刻的美丽帆船。    
    公园里有个动物园,她经常坐在通往动物园小径旁的长椅上观看,碎石路另一头有个保姆带着小孩出来玩,还有一些成年人独自坐在树阴下看书。虽然走得很累,但她依然从背包里拿出日记,她翻开日记,放在膝上,手上拿支笔假装写东西。她知道一个人坐在公园时,最好装出有事情做的样子,不然就会有奇怪的人过来搭讪。日记是她最亲密、最重要的朋友,日记里装着她所有的心事。    
    坐了一会儿,她面前忽然出现了一个小女孩,保姆在毯子上睡着了,小女孩一个人走来走去迷了路,眼看就要走进公园和五马路之间的玫瑰花丛。露丝回过神来,正想和普通人一样不顾一切地大声警告小孩的保姆,但冥冥之中却好像有什么东西惊醒了保姆,她醒来之后猝然坐直,高声喝令小女孩回来。    
    在这种时候,露丝总觉得天堂与人间仿佛存在着相互对照的密码,一组是平安长大的小女孩,另一组则是不幸遇害的小女孩,两者之间好像有着某种神秘的无法摆脱的关联。保姆收拾好东西,卷起毛毯,准备带着小女孩离开,露丝这才看到刚才是谁警告了保姆,那是一个小女孩。很久以前,小女孩迷路走进玫瑰花丛,自此就消失无踪。    
    从小女孩身上的衣服判断,露丝知道这是很久以前发生的事,但她只看到小女孩一个人,不知道事情发生在白天或是黑夜,小女孩身旁没有保姆,也没有妈妈,小女孩就这么失踪了。    
    我和露丝一起坐下来,她翻开日记,在里面写道:“时间?小女孩在中央公园迷路走向树丛,白色的衣领镶着丝边,好精致。”写完之后她合上日记,顺手把日记放回背包里。不远之处的动物园里有座企鹅馆,到那里去坐坐通常能减轻她的痛苦。    
    我们整个下午都待在馆里,展场四周的座椅铺着绒毡,她一身黑衣,静静地坐在椅子上,远远看去只看到她的脸庞和双手。企鹅摇摇摆摆地前进,一面发出咯咯的叫声一面潜进水里,它们姿态笨拙地滑下栖息的岩石,一到水里却变成穿着燕尾服的勇士。小孩子把脸贴在玻璃箱上兴奋地大叫,露丝数数活生生的小孩,也细数在场有多少孩童的阴魂。展示馆内四处洋溢着小孩愉快的笑声,只有在这短暂的一刻,她才能将鬼魂的哀鸣逐出脑外。    
         
    毕业典礼后的那个周末,小弟像平常一样早起。七年级的他每天在学校买午餐,他参加学校的辩论队,上体育课时,他也像当年的露丝一样,总是拖到倒数第一二个才进体育馆。他不像琳茜那么喜欢运动,外婆说他只会练习摆出“高傲的姿态”。    
    他最喜欢的不是级任老师,而是一位图书馆馆员,这个高瘦、苍白、一头硬发的女人的保温壶里装着热茶,她时常一边喝茶一边说年轻时住在英国的事情。受到她的影响,小弟好几个月讲话都带着英国腔调,琳茜看英国广播公司制播的名著剧场时,他也显得非常有兴趣    
    。    
    妈妈离开后,家里的花园荒芜下来,前一阵子小弟问爸爸能不能让他重新整理花园,爸爸回答说:“当然可以,巴克,好好干吧。”    
    他的确非常认真,甚至到了超乎寻常不可思议的地步。晚上睡不着时,他就详细翻阅园艺目录,看得几乎出神。他还翻阅了学校图书馆里所有关于园艺的藏书。外婆建议他种些荷兰芹和紫苏,霍尔则说茄子、香瓜、小黄瓜、胡萝卜和豆子之类“有用的植物”比较好,小弟觉得两人说的都没错。    
    他不喜欢书上说的方法,书上建议将花卉和蕃茄分开种,香料最好种在花园的角落,他觉得这些建议没什么道理,决定照自己的方式试试看。他每天缠着爸爸帮他带种子回来,还主动跟外婆去买菜,外婆看他在超市里殷勤地帮忙取东西,买完菜之后只好带他到花店买一小盆花。就这样,他慢慢地将花草种满了园子。他现在等着蕃茄成熟,也等着看雏菊、牵牛花、紫罗兰和鼠尾草萌芽,小时候搭盖的城堡现在成了工具间,里面摆着他的工具和补给品。


第三部分七十岁的她相信时间能证明一切

    外婆知道总有一天,巴克利会明白他不能把花草蔬果全部种在一起,园中的花草也不会同时萌芽。胡萝卜和马铃薯在地底下越长越大,最后一定会干扰了小黄瓜的生长;生命力旺盛的杂草说不定会盖过荷兰芹;活跃于园中的害虫也可能咬坏脆弱的花蕊。但她什么也没说,耐心等待巴克利自己发现这些事情。    
    到了这把年纪,她知道说得再多也无济于事,七十岁的她相信只有时间能证明一切。    
    巴克利把地下室的一箱衣服拖到厨房里,爸爸正好下楼喝咖啡。    
    “你拿了什么东西啊,小农夫?”爸爸说,他早上心情总是特别好。    
    “我要打桩把蕃茄围起来。”小弟说。    
    “它们已经出土了吗?”    
    爸爸穿着蓝色的睡袍,光脚站在厨房里,外婆每天早上给大家准备一大壶咖啡,爸爸从咖啡壶里倒一杯咖啡,边喝边看着他的小儿子。    
    “我今天早上刚看到一些嫩芽,”小弟兴奋地说,“它们卷在一起,好像正要张开的手掌一样。”    
    过了一会儿,当爸爸靠在厨台旁边,把小弟的话重复说给外婆听时,他从后窗看到了小弟从箱子里拿出的是什么东西。箱子里的衣服是我的,琳茜先挑过一次,把她想要的衣服拿走,剩下的摆在我房间里,外婆搬进我房间之后,她趁爸爸上班时,悄悄把琳茜挑剩的衣服收到箱子里,她把箱子放到地下室,箱子上只贴了张写有“保留物品”的小标签。    
    爸爸放下咖啡杯,穿过纱门,边走边叫巴克利。    
    “爸,怎么了?”巴克利察觉到爸爸的语气有点不对劲。    
    “这些是苏茜的衣服。”爸爸走到巴克利跟前旁边,平静地说。    
    巴克利低头看看手上那件黑色的方格呢连衣裙。    
    爸爸走近一点,从小弟手上拿过裙子,然后默默地把小弟散放在草地上的衣服捡起来,他紧抓着我的衣服,一语不发地走回屋里,看起来似乎快要喘不过气来。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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