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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战神刘封 作者:谢王堂燕(起点中文网2012-6-1vip作品完结)-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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糜竺正色道:“就是关于舍妹糜氏之事,我一直想亲口问子龙你一句,小妹她到底是怎么死的?”

赵云隐约已预感到了几分,当糜竺的问话出口时,赵云淡淡道:“上次不是已经说过吗,主母他是怕拖累阿斗公子,撞墙自尽而亡。”

糜竺移近了赵云,直视着他的眼睛:“先前的说法我当然记得,我现在只是想知道,当时子龙你亲眼看到小妹她是撞墙自尽的吗?”

沉默,糜竺的这一句话,让赵云陷入了沉默。

当初他和刘封历经生死,终于护送着阿斗找到刘备时,为了避免让刘封受无谓的猜忌,才抢在刘封之前说了那番看似在抢功的话。尽管当时并没人再过多的提出疑问,但赵云隐隐预感到,那件事似乎不会就此翻过去。

现在,他不想看到的事终于还是发生了。

赵云相信刘封,但他的原则却是任何事情都无法改变。

沉默了片刻后,在糜竺肃然的目光注视下,赵云平静的回答道:“我并没有亲眼看到主母自杀,这些都是大公子所说。”

第四十五章疑与信

一缕寒风钻进大帐,昏黄的火光如赤蛇一般乱窜,火盆中的噼哔之声一时猛起。

糜竺那如老树皮般爬满皱纹的脸,此刻所涌动着的表情,更像是一种料事如神的得意,似乎赵云的回答都在他的意料之中。

死水般的沉寂中,糜竺用干咳声掩饰着有些尴尬冷清的气氛。而赵云的表情则平静如水,不动声色的饮着杯中温茶。

“子龙当时到底看到了什么?”糜竺再度启齿。

赵云平静回答道:“当时我四处寻找主母和阿斗公子,寻到一间破落的民宅时,正好看见大公子怀抱阿斗,正准备将一面土墙推倒,想将主母掩埋。我一试主母,已然全无气息。我问大公子是怎么回事,结果就是你我所知。”

糜竺的呼吸渐重,胸口起伏愈烈,眼神中闪烁着一种激愤,那是自以为解开真相的激动与愤怒。

“这么说,一切都是阿封说的,究竟小妹她是怎么死的,子龙你也不清楚。”糜竺的这一问,显然有暗示诱导的企图。

赵云的剑眉微微一凝,刀锋似的目光直射糜竺:“大公子是主公长子,他说的话难道不算数吗?”

糜竺一怔,讪讪道:“话虽如此,不过嘛,阿封他毕竟不是主公的……咳咳……子龙你明白我的意思。”

“大公子是主公在汉室列祖列宗灵位之前,按正式的礼仪所收的儿子,无论他出身如何,现下都拥有汉室皇族的血统,恕云愚鲁,实在不明白子仲是什么意思。”

赵云字字铿锵,目光锐利如锋,只将糜竺顶得无语以对。正如赵云所说,刘封是刘备法理上的长子,糜竺以方才那种眼光来作为判断真伪的依据,本身就是一种无理。

“子龙说得是。不过,所谓人心难测,阿封毕竟还是个孩子,他被主公收养不足一年,尚缺乏正确的教导,如果一时被心魔所惑,做出了什么错事,也未必没有这个可能。”

糜竺的暗示已经再清楚不过了,他这几乎已经是在明指刘封这个“假子”,因为忌惮阿斗这个亲子,趁着长坂混乱之机,试图谋杀母亲和弟弟。

赵云刀锋似的目光中却陡然暴涨,正色道:“大公子怎么说的我并不在意,我只看到在长坂坡上,他为了救坠马的弟弟,舍生忘死,不惜落入虎豹骑的重围之中。我想,我亲眼所见的这一切,足以佐证大公子的解释。”

赵云所说,正是他深信刘封的理由。

糜竺却冷笑一声:“诚然如此,但子龙不要忘记,当时可是有你在场,阿斗坠地,阿封他又敢置之不顾吗?”

或许是受到妹妹之死的刺激,又或者出于本能的那种城府权谋,此刻的糜竺,似乎越发的倾向于怀疑刘封。

话到此处,赵云心知多说无用,冷峻的目光忽然如风而散,取而代之的是一抹淡若轻云的笑:“凡事要究求证据,我已将我所见如实说出,至于子仲你要怎么想,那就不关我赵云的事了。”

通过赵云的口,糜竺更加确信了自己一直以来的怀疑,不过他更希望赵云能成为他怀疑的最好证人,而眼前赵云的反应则多多少少让他有些失望。

听赵云这话,糜竺明白再多说无意,一脸的冷峻也缓和下来,笑道:“子龙别多心,我也是一心为主公设想而已。不过希望将来若有一天,主公问起此事时,子龙的回答依然能与今日无异。”

赵云淡淡道:“我所见是什么,所说就是什么,子仲应该了解。”

“呵呵,这个自然。天色已晚,那我就不打扰子龙了,告辞。”糜竺拱手辞别而去。

赵云送他到帐门口,目视着那个看似弱不禁风的矮瘦身影,渐渐消失在夜色之中。

他抬头仰望苍穹,不知何时,夜空蒙上了一层灰色的幕布,清亮皎白的明月,此刻已沦为一团黯然的圆斑。

冷风扑面而来,他感到了一丝冬日将至的寒意。沉吟了片刻,他忽然喝道:“来人啊,给我备马。”

…………

夏口城西,水营。

“大公子,练成精兵本就不易,每一名精兵都是宝贵的财富,所以必须给他们配备最优良的铠甲,最锋利的兵器,还要给他们吃好喝好,这些基本的东西,不知大公子能不能保障。”

两轮测试下来,马谡把刘琦那五百精兵刷得只剩下两百,现在,他这又是在为这两百人要吃要喝要装备。

在这个冷兵器的时代,铜铁本就是宝贵的战略资源,制作铠甲和兵器又完全是纯手艺,而优良的铠甲和兵器无论是所耗材料,所需的工匠都要上等,再加上所耗的时间,价钱之贵可想而知。

不过,为了练一支忠于自己,关键时刻能成为依靠的精兵,多少钱都值得了。

“两千精兵我养不起,两百人还是没问题的,你所说的我自会想办法解决。”

刘封回答的很痛快,脑海里想起了他的从兄刘琦,看来马谡的这些需要,又得向这个大方的兄长开口了。

刘封的爽快让马谡感到很满意,点头道:“万事皆备,现在所需的就是时间了。但不知大公子打算何时起程。”

“今天刚收到消息,吴人在赤壁已经跟曹军初次交手,事不宜迟,我想明天就出发前往鲁山。”

马谡沉吟了一下:“进驻鲁山只是佯动,咱们在那里安营之后,再训练士卒也可以。那这样的话,我就先早点回去准备了。”

折腾了这许久,此时夜色已深,刘封也觉疲倦,送走了马谡之后,便准备宽衣就寝,正准备解夜之时,帐外亲兵忽然来报,说是赵云前来拜访。

这大晚上的,赵云为何会突然造访?

尽管有些日子未见自己这个“授武”恩师,确实还有几分想念,但不知为何,在惊喜之余,刘封的心头忽然又有一种莫名的不祥预感。

来不及多想,刘封赶紧准备出门相迎,刚一起步时,赵云已经大步而入,那英武的面容间,隐约流露着几分忧色。

赵云向来都是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长坂坡万军之中都不曾见过他皱过一下眉,而今深夜忽至,他的眉宇间竟然会有忧色?

刘封心头的预感更加强烈,但表面上却一副自若,拱手笑道:“云叔,什么风把你吹来了,这么晚还来看我。”

赵云深吸了口气:“大公子,我这么晚来打扰,是有一件很重要的事要告诉你。”

第四十六章为谁而战

深夜前来,表情如此凝重,而且还口称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告诉自己。

帐中的气氛,一下子就严峻起来。刘封感到周身的空气似乎在迅速的变冷,赵云还未说何事,刘封已经隐约意识到了严重性。

“是什么事,云叔请说。”刘封把赵云让进来,顺手倒上一杯温茶。

“刚才你子仲舅舅来找过我了。”赵云接过了茶,却并没有喝一口。

子仲舅舅?

刘封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想起他说得这个人是糜竺,忽然间想起,今天傍晚的时候,自己不也曾见过他吗。

刘封笑道:“舅舅找云叔,多半是谈些军政之事吧。”

“不,他是来问我关于主母的死因。”

这短短一语,令刘封的心头猛然一震,不想曾经以为已经暂时被忘却的事,在这个时候有人旧事重提,而且还是糜夫人的亲哥哥。

依理来说,糜竺更应该来问自己这个外甥才对,却为何会前去询问赵云这个外人,除非……

“那云叔是怎么回答的呢?”刘封平静的问道。

“我自然是当时看到的什么,就回答他什么。”

夜风入帐,悬挂的火盆吱呀摇曳。

刘封沉默了片刻,又问:“那舅舅他又是什么反应?”

赵云直视着刘封的眼睛:“糜子仲他不信。恕我妄自猜测,他所说的话,很可能在暗示我,他怀疑主母之死,乃是大公子所为。”

心头如被鞭子狠狠抽打,一股恶寒自脚下直窜顶门,霎时间,仿佛周围的空气尽被抽干了一般,刘封感到呼吸开始窒息,脑海中一片的漆黑。

然后,在那茫茫无尽的黑暗之中,一个念头如撕破夜空的闪电,瞬间充斥了整个大脑。

我·必·须·脱·离·刘·备!

其实,这个想法,如孤魂野鬼一样,已经在刘封的心底游荡了很久,如果不是他这刘备养子的身份,他早就付诸于行动。

顶着这个名号,投降曹操,会被视为叛父。

投奔东吴,会被视为叛父。

投奔刘璋,会被视为叛父。

……

无论他投奔于哪一个势力,都会被当作叛父的逆子,就算能保住一条命,也要一辈子在旁人鄙夷的目光中苟活。以刘封的性格,这般的羞辱,简直比死还难受。

除此之外,或许还可以选择不投奔别家势力,而是自立一系,自己为自己打江山。

但是,自打江山就需要人才,头顶着“叛父”这顶臭帽子,哪个人才又愿意来投奔自己,没有人才的辅佐,光杆司令一个,还打个屁的江山,下场只会比袁术、吕布这类军阀更加凄惨。

所以,刘封才一度在琢磨,如何能在不脱离刘备的情况下,暗中培植势力,阴谋夺权也好,假装低调也罢,以这种形势保全自己。

但是现在,糜竺这厮竟然误会自己杀了糜夫人,尽管刘封知道他拿不出证据,但刘封自己确实也拿不出证明自己确实清白的证据。那么,以糜竺这种元老的身份,加以刘备对其的信任,只要糜竺有心,那么刘备势必会对自己起疑。

就算在这个现状窘迫的时候,刘备会隐忍不问,但一旦将来稳定下来,那种暂时按压下来的疑忌,必然会爆发。到时候,只怕不用等到刘备称帝那么遥远,还在荆州时,自己这条命估计就要冤死在他们的手里了。

赵云见刘封的神情有点恍惚,便宽慰道:“阿封,我们做人光明磊落,但求问心无愧便是,何惧他人如何猜疑。”

‘子龙啊子龙,你和我的身份可不一样,同样是问心无愧,效果却大不一样呀!’

刘封心中暗自感慨,却赶忙将恍惚的神色收敛,脸上反而浮现出前所未有的坦然自若,他淡淡笑道:“云叔说得是,我没做过的事,又为什么要害怕别人猜疑,那些无聊的人,他们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去吧。”

赵云是那种表里如一的人,可惜却不了解刘封的心事,在他看来,刘封的神色和言辞既然如此坦然,那么他的内心必也如此。

赵云严肃的表情平缓下来,俊朗的面庞浮现几许欣慰的笑容,他忽然间坐了起来,喝道:“来人啊,把我的兵器拿起来。”

刘封面露好奇,站起来向帐外望去,片刻之后,两名赵云的亲兵入内,两人一起抬着一柄银色的长枪。

那柄银枪与普通的枪颇不一样,是一柄硕大无朋的银色重枪,柄身比一般的枪长出将近一半,小臂般粗细,枪头锋刃近有四尺之余。那两名士兵抬着这枪入内时,步迈并不轻松,看上去这柄银枪便异常的沉重。

赵云猿臂一伸,轻轻松松的便将银枪握在虎掌之中,昏光的火光照耀下,重枪游转着银色的光茫,宛如一条盘臂而卧的银鳞幼龙。

他横身一站,潇洒的舞了一个枪花。重枪过处,凌烈的劲气凭地掀起一股狂澜,身侧的两名士卒畏然之下,本能的退后了几步。就连丈许之外的火盆,也被那股无形的劲力搅动的吱吱呀呀左右摇晃。

刮面如刀的劲风散去,刘封惊赞道:“好一柄重枪!”

赵云微微而笑,将手中的重枪忽然双手奉上。

“云叔,你这是……”刘封面露茫然。

“这一柄重枪是我旧时所用,我三十岁之前用它纵横天下。听说大公子就要独自领军前往鲁山对敌,云没什么能帮得上忙的,就将这柄重枪赠与大公子,祝大公子初战凯旋。”

原来如此。

看着赵云怀有期许的目光,看着他手中那柄银光流转的兵器,此刻的刘封,心头不由的涌上一股暖流,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感动,似乎这感动也将之前的阴霾冲淡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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