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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第一步还没有跨实,李之轩的第二步又迈了出去。赵志超赶紧迈动第二步,可是李之轩的第三步却又接着启动。
原本赵志超每跨出一步都预留着一部分力道,以便防止李之轩的变向突破。可是李之轩的动作实在太快了,不用全力根本连跟都跟不上,就这样跟着他迈了三四步之后,预留的力道已经消耗殆尽,全部的力气都被李之轩牵制着来到边线。
李之轩见时机已经成熟,一直向左下方突进的身体猛然顿住,左脚用力一蹬地,迅速地变向向右,而赵志超在惯性的作用下根本收不住脚步,眼睁睁地看着他从自己右边擦身而过。
防不住,真的防不住。刚才的那种无力感刹那间弥漫全身。
虽然没有和李之轩正面交锋,但金迪和赵明辉两部分的注意力一样都放在李之轩的身上,随时准备在赵志超防守失败后进行补防。哪知道李之轩的动作实在太快了,快得简直就不象是人能做到的,刚才还看着他一路向边线靠近,一眨眼已经从中路直来,金迪赵明辉刚生出补防的念头,李之轩已经将他们两人甩在了身后。
“咣!”巨大的灌篮之声响彻全场。李之轩以闪电般的速度突破,成功将球灌入篮筐。
阳光中学队的每一个人都愣愣地盯着犹自颤动不息的篮架,心中百味翻腾。这一球仿佛不是灌入了篮筐,而是灌进了他们的心头。
“都给我打起精神来!”金迪强迫自己镇定,可看到满场蔫头耷脑的队友模样,他无法抑制地大声咆哮着。然而,咆哮又有什么用呢?咆哮已经连他自己的意志都振作不起来。
磨砺一年的壮志与雄心,难道就落个这样的下场?金迪不甘心。这一年里,他潜心吃苦流汗,放弃一切能放弃的东西,用尽所有的精力瞄准那座象征最高荣誉的“英雄杯”。
今年,他本来已经信心百倍,连称王称霸十余年的龙翔都没有放在眼里。没想到,却在第一场校际比赛中就输掉了!而且是输在了四强中最弱的,一向被所有学校所看不起的金浙手里。
这说明了什么?这岂不是说,一年的辛苦白白lang费,所有努力与希冀都付诸东流?
不甘心!不甘心!我不甘心!
我不会那么轻易就认输的!比赛还没有结束,我们一定还有机会!金迪在心中呐喊。对着这支并非真正实力的队伍,金迪已经由当初的不屑与轻视转变了,他开始期盼胜利,万分期盼。
载满了他的期盼的篮球翻腾着飞向小前锋赵志超的手中。看到那个上场短短一分钟就让全队头疼了个遍的7号已经朝赵志超迎了上去,金迪连忙抢先堵住他的去路,希望能给赵志超抢到一点先机,投进这一球。
要知道,从金浙队派上他们曾所谓的全替补阵容之后,到现在位置,他们还一分未得。如果传出去,阳光中学队还有什么颜面号称八强之一?
然而,即便这么一个小小的渴望,李之轩也不让他如愿。他那灵活的身躯如同一条可以随意转折的蛇,上一刻明明还在向左冲,下一刻已经从右边擦过,金迪的封堵根本没有耽误他的进程。
赵志超刚接稳球,李之轩已经站在了他的面前。
一看到他胸前那个锋芒尽露的“7”字,赵志超只觉冷汗不绝而下。几次相抗的下场,让他已经彻底认识到自己不是李之轩的对手。
尚未交手,已失锐气,结果自然可想而知。几个回合之后,球毫无悬念地被李之轩一巴掌扇飞。
宋庆风早就等在了那里,稳稳将球接在手中。从李之轩踏进内线那一刻开始,他就认定,阳光中学的这次进攻一样要以失败告终。
果然。
投给李之轩一记佩服的目光之后,转手将球传给已经快下的舒展。
“啊――”金迪狂吼着回奔。或许悲愤真的能使人产生力量,超前一大截的舒展竟然渐渐被他从后赶上。其他人或许被他感染,又或许因为球不是在那个7号手中,还抱有希望,也纷纷快速回防。
身后的吼叫舒展听得清清楚楚,趁着还没有人赶到,他用力吹了吹嘴唇,扬手投出一个三分球。
李之轩有一些惊讶地发现,舒展这一出手动作纯熟无比,和开场前赵志超耍宝的那一手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这小子似乎在三分球上下过一番苦功啊,怎么平时从没见他显露过?这小子莫非还留有后手么?
篮球划出优美的弧线,同时牵动着所有人的视线,逐渐飞近篮筐。舒展注视着篮球的走向,心中充满无限期待――进,进,进!一定要进!
可惜篮球却没有听从他的祷告,砰地一声砸中篮筐,高高暴起。舒展万般期待的眼神登时化为死灰。
不行,不行,还是不行!
对这么一个普通的三分球,他却似乎蕴藏着异乎寻常的感情。
“篮板球!”在舒展三分球出手的那一刻,金迪也从后飞身而起企图进行拦截,现在争抢篮板球已然不及,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赵明辉和赵志超的身上。可惜还未等话音落下,一个矫健的身姿已经出现在篮球下方,准确地将篮球补如篮中,根本没给他们一丝抢夺篮板球的机会。
7号!又是那个7号!金迪感觉自己已经趋近于崩溃了。
这个7号为什么这么强呢?在去年的最佳新人林岳手中,他输过一次,那时候他输得只想再战。现如今,在这个7号手中,他又输了,这一次,却连战斗的勇气都一起输掉了。
金迪,全市八强队之一,阳光中学篮球队队长,身高将近两米的壮汗,在这一刻,泪水竟然抑制不住,哗哗而下。
前三场已承受过一番林岳与郭海的联手打压,阳光中学对本就又焦又躁,军心散乱,斗志不振。第四节李之轩上场后,那尖锐而又毫不留情的攻势,将这支去年名列第八名的强队彻底摧毁。接下来的时间,阳光中学已经完全放弃了抵抗。
连山教练派李之轩上场时,虽然认为他足够保证胜利的结果,但也作好了艰苦一战的思想准备。没想到,到比赛结束的时候,原本17分的分差非但没有被追回,反而扩大到了24分。最终金浙高中以98:74的绝对优势取得了胜利。
第十八章 我们要冠军
出了体育馆,阳光看起来都特别灿烂。周围原本陌生的景物现在看着也感觉十分舒服顺眼。
而阳光中学那沮丧与痛恨的眼神,对李之轩一班人来说,就是最好的送别仪式。
走在去地铁站的路上,每个人都忍不住大声说笑着,来宣泄自己激动兴奋的心情。
金浙校队有史以来,还从来没有过这么畅快的经历。即便取得历史性成绩的去年,跟八强名单内的每一支队伍的碰撞都艰难无比,现在却可以以狂风扫落叶的气势将阳光中学队轻松解决,怎会让他们不兴奋,不激动?
“战胜阳光中学,是不是让你们感觉很有成就感啊?”教练连山的表情却不象大家一样兴奋。他平静地开口询问每一个队员。
“那当然了!”唐顺并没有察觉教练有何异常,“想当初他们一个个狂的上了天,现在却被我们打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想想就觉得爽!――可惜我没有机会上场。”
“去年联赛败在我们手上的时候,他们一口一个‘狗屎运’。现在他们总算该知道什么是实力了,我们就是货真价实的第四名!全市第四强队!”宋庆风也在一旁说道。
“货真价实的第四名……全市第四强队……难道这样的成绩就让你们满足么?第四又如何?第四并不是第一,别忘了,我们前面还有黄港高中、台安大附属,还有雄踞冠军十三年未尝一败的龙翔高中!第四名,你们满足么?”连山教练那一向慈祥稳重的脸上,突然浮现起激动的神色。
满足么?听到这样的问题,宋庆风突然愣了一下。
第四名,到底是不是一个值得满足的名次。
宋庆风知道,自己没有出众的天赋,没有高超的技术,有的只不过是对篮球那简单的喜爱。而且,在加入金浙的时候,他也知道,金浙从来就不是站在需要人仰望的高度上的队伍。所以,他从来没有奢望过能够站在全市的顶峰。
当然,打比赛的时候,他还是很用心,很努力,因为虽然没有站在顶峰的豪气,但也不能象个废物一样永远垫底,被人瞧不起。
去年由于林岳这样的盖世英雄横空出世,让一直站在联赛脚下的金浙终于体验到了胜利的喜悦。这样的喜悦对于只在中庸之列的他们来说,绝对属于平时连做梦都不敢梦的惊喜了。说句实话,他很满足。不光是他,包括杨腾、唐顺、邢冲、俞志这几个人在内,大家一定都非常满足了。
唯一让他们不爽的只是所有人对他们成绩的蔑视。现在,终于真正用实力给以颜色,应该再没有什么不满足的地方了吧?
宋庆风自己是这样想的。但他知道,有人一定不会这样想!有些人,天生注定不会属于平凡之列!
他的目光投向林岳和李之轩。
对于林岳当然不必多说。从去年单枪匹马将金浙带到了第四名的位置上开始,每个人都不再怀疑林岳对金浙的意义――他就是金浙的力量源泉,金浙的精神寄托,金浙的神!
而李之轩,如果说开学时的挑战赛中大家还只是惊艳的话,那么现在,他已经用自己的实力一次又一次地向大家说明,他已经和林岳一样,是金浙不可或缺的人。
将来演绎金浙神话的,一定不能少了这两人!
突然间,一股豪气涌上胸膛。有了这么两个不平凡的人,金浙一定不会再平凡下去,那自己还有什么理由满足于平凡呢?
没理由!没有任何理由!虽然自己本身十分平凡,但自己好歹也是金浙校队里一名正式队员。第四名对自己来说很不凡了,可对于金浙这个团队来说,还远不足以成为满足的目标!
林岳开口了,他的答案,果然在宋庆风的意料之中。“第四名,从来就不是我的目标,凭什么让我满足?”
“从开始打篮球的那一刻起,我的目标就只有一个,那就是冠军!”每一个字都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意气勃发的林岳,此刻就象一个叱咤风云的英雄。
郭海、唐顺、杨腾、邢冲他们几个,都用崇拜的目光看着林岳。虽然在他们的眼中,林岳一直都是一个英雄,但毫无疑问,现在的林岳才是最豪气的时候。
这一句话,如同燃烧着的导火索,将每个人心中深深掩埋的渴望瞬间点燃。
冠军!冠军!我们要冠军!
连山教练笑逐颜开:“大家都说说,为什么会喜欢篮球的?”
为什么?郭海怔了一怔。是啊,是什么原因让自己对篮球有这么深沉持久的爱呢?
从小的时候开始,郭海就知道自己是个笨孩子。周围的人也的确都是以笨孩子的眼光来看待他的。但是,笨孩子也需要别人的关注。也许郭海自己都不知道,其实他的内心里,万分期待着别人对知己的关注,对自己的重视。因此,当第一次看到篮球比赛中,选手们在赛场上肆意挥洒,观众们在席间为他们呐喊疯狂的那一刹那,他的心从此为那一枚小小的橘红色的球体所占据。他期待着有一天,自己也可以站到那一块方地,也可以让观众们因为自己而疯狂!
原因么……林岳回忆着自己第一次接触篮球时的感觉,豪气再次填满胸膛。
因为我喜欢用汗水换取胜利的过程和感觉!
和郭海不同的时,林岳反而是那种从小就被当作天才的孩子。无论在哪一方面,成功对于他来说几乎都是轻而易举。但是对于轻易就能取得的胜利,他却不屑一顾,他想要的是真正的挑战!因此,斗智斗勇斗力、需要以拼搏和汗水为代价才能获得胜利的篮球成为了他的最爱。那样的胜利中,他才感觉,自己真的是个英雄!
喜欢什么,难道还要理由么?李之轩轻轻撇了一下嘴。喜欢篮球也快有十年了,至于为什么喜欢,他从没有想过,为什么又会喜欢这么久,他也没有想过。他只知道,一旦触到篮球,自己的心中就会涌起一股强烈的战斗欲望,每一个挡在自己面前的对手,都想打倒,不管他是谁!一次又一次的战斗,成就了越来越强大的他,也成就了他和篮球密不可分的深厚感情。
而舒展,每次提到篮球,他首先想到的并不是比赛,而是一个人。一个从小到大一直如同一座山般横亘在自己面前,似乎永远也无法超越的人。因为那个人喜欢篮球,所以他也选择篮球。
总有一天,我会打倒你的!舒展摸摸胸前那个大大的“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