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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天堂 作者:笛安-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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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有!”我想我的眼睛亮了。
        第二天,摊在我膝头的便成了我头天晚上翻箱倒柜找出来的《伤逝》。
        鲁迅寂静的调子把我的声音也变得寂静起来。
        好的小说是可以听的。我的意思是当你把一篇好小说逐字逐句地诵读出声时,你甚至可以不用去理会它在写什么。因为它的字和字,词和词,句子和句子之间有种微妙的声音的跌宕起伏,在一篇坏小说里你肯定不会发现这个。而且,一个作家可以写各种各样的故事,可以用各种各样的表达方式,可是这种声音的跌宕是改变不了的,就像DNA密码一样。
        比如鲁迅,读出来你就发现,他小说的调子永远像冬天深夜的海面,充满了静静的波涛声,就连绝望也有很强的生命力。用方可寒的话说——在我念完《伤逝》的那天她问我:“鲁迅是不是天蝎座?”我问为什么。她说:“星座书上说,天蝎座的人外冷内热——我觉得蛮像鲁迅的。”其实她说得有道理,可惜,鲁迅是处女座。
        再比如张爱玲,她的调子是京戏的调子。乍一听风情万种哀而不伤,其实悲凉和爱都在骨子里。与其说我用我的声音诠释这些不同的调子,不如说这些调子自然而然地把我的声音塑造成了不同的模样。那是种绝妙的体验,对我对方可寒都是。
        有一天我照例把书摊在膝头,问一句:“准备好了吗?”
        她没有像平时那样用力地点点头,她只是看着我。她真美,她的眼睛幽黑,像两滴深夜。她说:“宋天杨,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怎么你们最近都问我这个?”我笑了。
        “还有谁?江东?”
        “嗯。”
        “其实我是想问你,你这样对我,是为了我,还是为了江东?”
        “我哪有那么伟大?我是为了我自己。”
        “那就好。”她舒展地笑了,“这样我才能安心。”
        然后她说:“宋天杨,我爱你。”
        “酸死了你!”我叫着。忍受着心里那由温暖和快乐引起的重重的钝痛。
        “好,现在准备好了吗?”我重新问。
        “好了。”
        那天我们读的是张承志的《黑骏马》。
        好像经典爱情故事总是以悲剧收场,看多了让人不得不怀疑,这到底是因为人们偏好绝望的爱情,还是“爱情”这东西本身令人绝望?多年之后,小马驹长成了黑骏马,奶奶死了,美丽的情人老了。
        “你知道吗?”我对她说,“第一次看结尾的时候,我都哭了。萨米娅,她简直就是个女神。”



      江东和天杨(8)
        “只可惜这个女神是男人们一厢情愿地造出来的。”方可寒静静地说。
        我愣了一下。
        “你看,”她来了精神,“所谓‘女神’,就得宽宏大量,就得忍辱负重。宽容的是这些没出息的男主角,忍他们的‘辱’,负他们的‘重’,还不能有怨言,最后被他们感激涕零地歌颂一场才算功德圆满。凭什么?”
        “可是——可是这毕竟是一篇好小说啊。写得多棒。你不觉得?”
        “当然觉得。我不是针对它,只是,没劲。”她有些窘地咬了咬嘴唇,那是我第一次在她脸上发现一个小女孩的表情。
        “那好吧。从明天起,咱们不讲爱情故事了,我给你念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怎么样?只不过长了点儿,得好几天才读得完。”
        阿尔伯特·加缪和他的《局外人》就这样姗姗来迟。像所有的名角儿一样,是用来压轴的。
        “你知道吗?”我告诉方可寒,“加缪是我除了江东之外,最喜欢的男人。我看过的所有其他小说,不管写得多好,我都觉得那是在描述生活,只有加缪,他不是在描述,因为他的小说,就‘是’生活本身。好,”我凝视着她有点困惑的眼神,“准备好了吗?我要开始了。”
        “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在昨天,我搞不清。……”我该选择一种什么样的声音呢?加缪的调子里充满了短促的,喘着粗气的,荒凉的力量。我的加缪是在阿尔及利亚长大的。那里的人说一种就像太阳和荒原赤裸裸相对的、倔强的语言,我总觉得这是决定这力量的直接原因。
        默尔索的妈妈死了,默尔索没有哭。默尔索守灵的时候吸了一支烟,喝了一杯牛奶。默尔索送葬之后的第二天就跟玛丽睡了觉。邻居老头辱骂着和他相依为命的老狗。默尔索杀了人。
        方可寒的眼睛一亮。她说:“越来越有意思了。”故事刚开始的时候她还偶尔露出不耐烦的表情,现在她却是聚精会神的。
        默尔索上了法庭,默尔索被指控为恶棍因为他妈妈死了他没哭因为他守灵时抽烟所以他一定是故意杀人死有余辜。既然已经死有余辜了那就让他死吧,默尔索被判处死刑,法官说,以法兰西人民的名义。默尔索说大家都是幸运者,因为所有的人都会被判死刑。
        来了,我是说结局,我终于等到了它。
        我的声音因为这长久的等候变得温柔如水。就像是经历了很长的一番跋涉,我期待着,那个结局能和方可寒不期而遇,就像和小学五年级的我一样。好吧,别紧张,你不用修饰自己的语气,不用那么刻意,你的声音早就在胸腔里酝酿了这么多年——我是说,为了这最后一段而专门准备的,独一无二的声音。
        ……我筋疲力尽,扑倒在床上。我认为我是睡着了,因为醒来时我发现满天星光洒落在我脸上。田野上万籁作响,直传到我耳际。夜的气味,土地的气味,海水的气味,使我两鬓生凉。这夏夜奇妙的安静像潮水一样浸透了我的全身。这时,黑夜将近,汽笛鸣叫起来了,它宣告着世人将开始新的行程,他们要去的天地从此与我永远无关痛痒。很久以来,我第一次想起了妈妈。我似乎理解了她为什么要在晚年找一个“未婚夫”,为什么又玩起了“重新开始”的游戏。那边,那边也一样,在一个个生命凄然去世的养老院的周围,夜晚就像是一个令人伤感的间隙。如此接近死亡,妈妈一定感受到了解脱,因而准备再重新过一遍。任何人,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哭她。而我,我现在也感到自己准备好把一切再过一遍。好像刚才这场怒火清除了我心里的痛苦,掏空了我的七情六欲一样,现在我面对着这个充满了星光与默示的夜,第一次向这个冷漠的世界敞开了我的心扉。我体验到这个世界如此像我,如此友爱融洽,觉得自己过去曾经是幸福的,现在仍然是幸福的。为了善始善终,功德圆满,为了不感到自己属于另类,我期望处决我的那天,有很多人前来看热闹,他们都向我发出仇恨的叫喊声。
        我合上书,知道自己的手在微微颤抖。鼓足勇气抬起头,方可寒的脸上有两行泪。“天杨,”她慢慢地说,“我想活着,我舍不得我自己。”
        “你当然会活着。”我说。
        她微笑,“有件事我必须告诉你。”
        她伸出她精致得像是冰雕的手指,在脸上抹了一把,“对不起,天杨,我喜欢江东。一直。”
        “听我说,”我笑了,“你要努力,你要好好地活着。等你好了以后,我们三个人在一起。不用管别人怎么想,怎么说,我们去一个另外的大城市,全是陌生人的地方,我们三个人,相亲相爱。”
        她怔怔地看着我,她脆弱而美丽。我会保护你,我温柔地想,你,你们。
        后来的日子我常常问自己。当时我那么说,是不是因为我知道她活着的希望不大?我的话里有没有哪怕是百分之一的欺骗?但是我放弃了这种追问。因为我记得,当我读完《局外人》的最后一句时,当我看见她脸上的泪的那一刹那,我原谅了一切。我原谅所有伤害过我的人,我也希望所有被我伤害过的人能原谅我。我原谅我自己和江东的爱情里那些自私的占有欲,我原谅我们在缠绵悱恻时或恶言相向时以“爱”的名义对彼此的侵袭和掠夺,我原谅我们的每一句情话里那些或真诚或虚伪的夸张,我原谅我迫切地想要留住江东不过是因为我舍不得我自己的付出,我原谅他在真诚地爱我的同时像吸毒者抗拒不了海洛因那样抗拒不了方可寒。我原谅他在这无法抗拒的邪念里一点点沦陷。我原谅正在沦陷的他经历过的煎熬。我原谅他在这煎熬中对他自己和对我的折磨。我原谅他因为这撕心裂肺的折磨变得自私残酷。我原谅他在这自私残酷中抱紧我时那份软弱的逃避。我原谅我们俩在这软弱的逃避中一起企盼方可寒会死的那份共同的罪恶。我原谅我们分享这共同的罪恶时领略到的卑微的暖意。我原谅我自己面对这份暖意时以虚伪的道德为由虚伪地自责。我原谅我为方可寒做的一切竟然治疗了我的自责。我原谅在这治疗中我和江东共同秘而不宣的自欺和苟且。我原谅正在原谅一切的自己心中升上的哪怕是一丝丝的自我牺牲的虚荣和满足。我原谅正在原谅一切的自己的心中名为释然实为软弱的投降。我原谅,我原谅,我什么都原谅了。我的“充满星光与默示的夜”在一个四月的美丽黄昏降临,那是一种被点燃的感觉。我终于理解了你,我的默尔索,我的朋友,我的兄弟。



      江东和天杨(9)
        一个星期后,我们第一次模拟考的前夜,下着雨,方可寒死了。



      第七章 记住我们以为不能承受的孤独


      周雷(1)
        '周雷'
        我走下那几级大理石台阶,才算可以放心地舒一口气。
        高楼林立的商业区,什么时候起有种繁华的味道了?一定是我上大学离开家的那几年,不然我不会骤然间这样陌生。干净的路面,干净的人行道,干净的车流,我刚刚走出的那幢大厦干净的玻璃门,干净的楼群——恐怕这跟楼群的颜色有关。然后我看见一个卖糖葫芦的老头子推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面容悠闲地从这大厦面无表情的警卫前边经过,我在这一瞬间放了心,知道这还是我认识的那座城市。
        很有意思。这些年来,我找工作的时候多恶心的事儿都遇上过,从来也没觉得怎么不公平,还时不时自豪或者说自慰(不对,应该是自我安慰)一下,告诉自己这也是做异乡人的体验之一。反倒是今天,当我头一回这么顺地找到工作,而且工作环境和薪水都超乎我的想象的时候,我心里却有些不安,好像是发了笔不义之财。
        该把这好消息第一个告诉谁呢?老爸老妈就算了吧,反正他们高兴不到哪去。我至今忘不了我终于鼓足勇气跟他们俩摊牌的那天。我说我根本就没打算考研,我回家只不过是因为被老板炒了。我爸的一张脸阴沉得像是台风过境,我妈先是以一种同情弱者的眼神瞧瞧我再偷眼看看爸——从我青春期开始叛逆起她就养成了这个习惯。在我们家我爸是主人,我身兼奴才和傻子二职,我妈就是那个“聪明人”。你不得不承认鲁迅就是伟大。天杨吗?这时候别吵她,她这几天上夜班,现在正在像小猪一样幸福地酣睡呢。我盯着手机看了半晌,不知道该摁下哪一个号码。不过谢天谢地,我的手机从现在起不用担心龙游浅水虎落平阳般地被停机了。
        不仅不用担心被停机,而且它还在这时候生龙活虎地响了。好孩子,没白疼它。
        “喂?你好。”我想我的声音非常阳光。
        “我还以为你死了。”
        老天,这是……
        “托你的福,烂命一条,还在。”
        “你猜我现在在哪儿,周雷?”
        “不要告诉我你在我心里,因为那不是真的。”
        “向左转,往马路对面看,对了,就这样,真乖。”
        “怎么像是给手机做广告一样,冯大小姐,不对,现在该称呼你什么太太?”
        她端起面前的紫砂壶斟满我的茶杯时,我有点不可思议地说:“果然结了婚就是成熟了,一举一动都这么‘贤淑’。”
        她笑笑,“我这次是来出差的。昨天刚刚把事情办完。本来想晚上约你出来吃个饭,可巧就看见你了。”
        “干吗‘晚上’?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她大笑,“你真是一点没变。”
        “冯湘兰。”我换上一副正经的神色,“你变漂亮了。”
        “谢谢。”
        “要谢你老公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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