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杂集]上午咖啡下午茶-第1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需要“偷”的情。那年头的谦谦君子窈窕淑女,哪怕渴裂双唇,牛奶伸手可及,却不能碰,否则就叫做生活作风败坏。所以牛奶虽然营养丰富,却是惹祸精。 
  (新新人类中那些流行光喝鲜奶的,则应另当别论。) 
  烹出现代家庭这杯咖啡,各人口味不尽相同。是不是爱情越甜蜜浓烈,味道就愈香醇持久?其实也不尽然。有女朋友在电话中声声哽咽,投诉丈夫自私,每夜应酬贪杯,凌晨才回家。任她一打二十多个传呼都不回,甚至苦苦恳求也置之不理。做妻子的身负领导职责,每天肿着眼睛捂着哈欠,驱车去上班,精神几将崩溃。他们俩恋爱时,可是人人羡慕的金童玉女,结婚10年来亦如胶似漆。究竟什么地方出了问题?就像女朋友自我反省的:“我脑子里整天只有他一个人,我也恨自己没用,爱得这样没有自尊。”另有一位成功男士,终于找到梦中情人结婚,遂收起偌大生意,做专职护花使者。每天接送妻子去剧团排练演出,鲜花、水晶鞋、葡萄美酒夜光杯,该有的都有了。如果妻子单独和朋友去吃饭或喝咖啡,11点钟他必守候在酒店门口。直到有一天,妻子受不了,不辞而别逃之夭夭。 
  爱情这种东西真的像糖,既养人也伤人的。 
  新年伊始,马可波罗酒店的圣诞树犹闪闪烁烁。几位女士手执鸡尾酒,聊完时装,说起丈夫孩子,自然对家庭婚姻生出无限感慨。旁有一男士,是研究婚姻家庭的人类学教授,他语出惊人:“现代家庭首要条件是经济实力。” 
  我等嗫嚅。有人微弱地反驳:“从前很穷,爱情很实在很重要;现在不愁吃喝,爱情反而看不见摸不着了。” 
  好吧,经济社会里,金钱的力量确实不容忽视。如果还要继续咖啡这一蹩脚比喻,那么金钱就是容具。人可以“拨开青苔喝山泉”,却无法在手心调制一杯好咖啡。朴素耐用的木杯,笨拙可爱的陶杯,精致易碎的玻璃杯,寻常人家往杯中加加减减,在意的是品味。至于薄胎细瓷描金手绘,乃至水晶和纯金打造的杯子,已不在乎盛的是马尿还是豆渣了。 
  人生难得一杯香浓咖啡在握,就像那个辣妹李文可可的广告词:“一喝好心琴(情)!” 
  2001年元旦 
 
 
 
       
 
   
 
 
  在怡保,有一种咖啡,称作“白咖啡”。 
  它色黑如墨,味道浓得香得你喝过以后死死地记得它那怪异的名字。叫它“白咖啡”,只因那质地上好的咖啡豆在研磨成粉以前,是用牛油炒过的。 
  从小便在家乡喝惯了咖啡,长大以后,喝咖啡便成了习惯里一种甩不掉的瘾。 
  在外旅行时,找咖啡喝,是每日一项不成文的“例常活动”。 
  在西欧各国里,咖啡店通常分成三种不同的类别。第一类是“专业化”的咖啡;长长的柜台上,一瓶又一瓶的全是尚未研磨的咖啡豆,待“咖啡友”选定了要喝的“咖啡品种”,才当场研磨冲泡。我很少光顾这一类咖啡店,理由是不论在用费上或是时间上,都不符合“经济”的大原则。第二类咖啡店是供行人歇脚的,随处可见。这一类咖啡店,有个特色:站着喝比坐着喝便宜了许多,原因是坐着喝要加收服务费。还有一类是露天咖啡座,在炎热的夏天里,常常满坐,是我最喜欢的。桌子,就在树下,树上开满了白色的花,花的清香与咖啡的浓香犹若多时不见的情人,难分难舍地在你身畔紧缠不休。异国街头的众生百态,是你平时难得一见、但又同时是画册里惯见的,你痴痴地看着,忘了人世间的一切烦恼,甚至忘了自己身在何处。良久良久,侍者温文的声音在耳边悠悠响起。 
  “请问,你还要多来一杯咖啡吗?” 
  你的意识,被召回来了。点一点头,咖啡来了,你又在那一股浓腻的咖啡香里,舒舒服服地任思潮在异国驰骋。 
  喝咖啡喝得最畅快的一个地方,是在巴西。巴西盛产咖啡,当地流行的一句话是:“凡是不会喝咖啡的,便不是巴西人。”到漫山遍野尽是咖啡树的圣保罗去,当地餐馆把咖啡当成白开水,免费赠送,喝得你五脏六腑全染得黑不见底,而开口说话时,吐出来的气息,缕缕全是咖啡香。 
  印象里最恐怖的咖啡有两种:一种是阿拉伯咖啡,另一种是土耳其咖啡。 
  阿拉伯咖啡是金黄色的,阿拉伯人在米色的咖啡豆里加入了辛辣刺鼻的香料,冲泡出来的咖啡,徒之名而不具咖啡之实。一杯喝下去,呛得你脸上五官全都扭曲在一起。这样的饮料,用咖啡之名,实在亵渎了咖啡之美,应该把它易名为“辣茶”。 
  土耳其咖啡呢,在我感觉里,不是液状的,而是呈“固体状态”的。它装在两寸来高的圆形小杯子里,整杯咖啡,浓若泥浆,味苦如胆。把这样的一杯咖啡捧在手里,你绝对无法“一饮而尽”。你必须有极大极大的耐性,以蜗牛般的速度,一小口一小口的把它慢慢地倾入口里,咬嚼它、吞咽它。这时,我强烈地感觉,我是在服一种名为“咖啡”的药! 
 
 
 
       
 
   
 
 
  欧洲人都喝咖啡,但知道自己这习惯始自何时,惟有奥地利。相传是入侵奥地利的土耳其军队战败撤退时,扔下了两袋子咖啡,维也纳人尝一尝,味道挺好,于是咖啡便在奥地利流行开来。据说这是1687年的事。 
  三百年来,奥地利人不单一日三餐,饭后必饮一杯咖啡,平时也把咖啡当做饮料,就像中国人喝茶。中国人有茶馆,奥地利人便有咖啡馆。这以大城市最多,街头巷尾,只要咖啡香味飘来,寻这香味一找便是一家咖啡店了。 
  这些咖啡店是最特殊的一种店铺。置于一两间小屋,皆为一楼,不尚装修,只是一些小桌小椅而已,桌上甚至连瓶花也没有。但惟一不能缺少的是一些报夹,都是当日报纸。然而这是奥地利人最喜欢的地方。闲时进来一坐,要杯咖啡,从报上看看当今世界发生了哪些事,或者读书、写文章、闲谈、打牌……咖啡馆像个世间空地,随便在里面做些什么都行,只是不能唱歌、跳舞、大声喧哗,也就是不能影响别人。因为这空地是一块社会的空间。 
  这空间给人的印象总是消闲、轻松、松散和宁静。人坐其中,东一个西一个,尽可能相互拉开距离。享受安宁也享受孤独。在这种充满惊涛骇浪的大城市中,一迈进咖啡馆,便如小舟驶入避风港,耳根清净,肌肉松垂,神经舒畅。早晨太阳从东边窗户探进头来,黄昏时跑到西边的窗口挥着金色的手告别,这便是咖啡馆一日里仅有的变化了。它笼罩着一种特有的慵懒的气息。这对于天性散漫的奥地利人,也许再合适不过的了。 
  但在一个世纪之前,咖啡馆并不这般潇洒。那时人们住房窘迫,咖啡馆便成了众人共有的活动场所,结交朋友,洽谈生意,作家写作,甚至密探接头,都在咖啡馆里;有些咖啡馆由于某种职业的人常去,久而久之,真有点“专业性”了。像维也纳政府大机关所在地的“中央咖啡馆”,就是当年政治家们的社交场合。还有一些咖啡馆则是作家、画家、音乐家、舞台明星、编辑、记者们等经常流连的地方。许多名人轶事与绯闻便同历史一起留在咖啡馆里,并成为这些咖啡馆今天沾沾自喜的一种荣耀。 
  皇宫后门街角那家古朴沉静的咖啡馆,相传20世纪曾是作家与出版商聚集之地。一次,某出版商看中一位穷作家的作品,约他在这家咖啡馆里商谈价钱,这位穷作家正在林茨。他必须乘火车赶来却买不起全价车票,只好付了一半车费,到了维也纳车站便打电话向咖啡馆老板求援。他是这家咖啡馆常客,老板立即派人去付了另一半车费,接他回来。这样他的书就出版了。这个故事在文学界和咖啡馆里流传至今,可见咖啡馆对作家的必不可少。 
  往事去矣,人们改换了生活方式,家中居住宽绰,社交场合也愈来愈多。但人们仍不丢弃咖啡馆,由于它的松弛安谧,古朴自然,而且保持着往昔生活那种富有魅力的氛围。今天,走进这些咖啡馆,依然看到那些看报读书、写写弄弄、或者摆牌下棋而消磨时光的人们……咖啡馆不改老规矩。一杯咖啡可以坐上一天,决不会因为杯空碗净,请你出去。饿了可以叫些小吃饱腹,为了使你想待多久就待多久。在昔日,一位常客如果喜欢某个座位,可以声明这个座位是他的专座。老板便在桌上放个小牌子,写上姓名,别人就不去坐了。这个老规矩今日依然严守不怠。如今在维也纳一些咖啡馆里,常能见到一个靠街临窗或者可以环视四周的好座位前,立一个小纸牌。不会儿,就会有一位老人神气十足坐到自己独享的固定座席上。倘若他服装式样老旧,看上去便活灵活现一幅昔日的风情画了。 
  古老的文化不只为了欢赏,更是为了用来享受的。 
 
 
 
       
 
   
 
    
  能喝清咖的人并不多,得挺得住那份苦涩,多数人还是需要加伴侣的。至于是加多少糖加不加奶加不加酒或肉桂粉,那就看各人的喜好,看咖啡本身的类别和制作咖啡所选用的器具等等。 
  虽然有人说能喝清咖的才是喝咖啡的高手,我不懂。反正我是绝对需要伴侣的。在洋溢着浓郁的美国风味的STARBUCK5喝卡布基诺,我就喜欢加很多的肉桂粉,那里可以随意自取的,感觉特别轻松。 
  一个人喝咖啡的时候比较容易想到另一个人,不管这人是过去的还是现实的或是想象的,总之会想到自己的另一半。我曾经写过一篇短文叫《伴侣》,对这篇小文章我有点敝帚自珍,不过写这篇文章的时候跟咖啡是完全不搭界的,之所以敝帚自珍是因为我没想到它登出来以后,跟咖啡搭界了,更是跟爱情、跟婚姻搭界了,而且这个爱情和婚姻是二合一融为一体的。 
  我先生第一次约我,当然那时他还不是我先生,只是后来的事实使我可以肯定他那时至少是有能不能做我先生的考虑的。那一次的约会是在淮海路太平洋百货二楼的咖啡厅。和一个并不熟悉的男人面对面,我不知道怎么开始。他很从容,替我叫了杯卡布基诺。他当然是从容的,是他约的嘛,当然他也就准备好要跟我说什么,只是我没想到他开始的话题就是我给他的。 
  他说,我看了你的《伴侣》。 
  然后他就从我在文章里写的拐杖说起,说到他亲眼目睹的两幅画面,一幅是阳光下一个老人戴着老花镜给他的老太太剪脚趾甲,拐杖倚在他们的座旁;另一个画面是:林荫路上一对老人互相搀扶着在散步,秋天的树叶不时飘落在他们身边和脚下,他们很温馨地走着,背影渐渐融进了夕阳里…… 
  他说这些的时候,我耳边响起苏芮的《牵手》。我看过台湾拍的MTV,不是用的演员,是生活中真实的一对老人的形象,有他们淡淡发黄的婚纱照,有子孙满堂的全家福,有风雨中吃力的伞,有拄着拐杖蹒跚的脚步,有夕阳和落叶的金色里渐渐远去的背影。蒙太奇在短短的几分钟里浓缩了爱情、婚姻和人生。 
  一个在初次约会时就很真切地讲述晚年的男人,让女人觉得有一份安慰和踏实。 
  女人最怕的是什么?就是怕老呀。好看不好看,那是爹妈给的,谁也没法掌握自己的投胎,而且现在有太多的方法可以制造美女,天生长得怎么样已经不是最要紧的了,只要别残疾。但是,变老对于女人是顶顶可怕的事,虽然如今有种种抗衰老的办法,但那也只是抗,不过延缓而已,即使美貌若费雯丽那样的绝代佳人,到老了我看她的照片也很令人酸楚,更何况我们普通人呢? 
  女人怕老不仅仅是怕流水落红失去的容颜,害怕老的实质在于担心爱情因此而远离。老早看过一个外国故事,说的是一个闭月羞花的美人,因为她的美色惊人,在生活中处处得到青睐,她办什么事情都比别的女人方便,愿意为她效劳的男人更是络绎不绝,也许是应了一句老话:美能服人。这个美人突发奇想,忽然失踪,她悄悄把自己化装成一个老态龙钟的孤老太婆,她面前的世界顿时变了个样,原先围绕着她的男人们一个都不见了,别说爱情了,就连生活中正常的帮助也得不到了,当她晕倒在路边竟无人理会,最后醒来时是一群小孩子帮了她。 
  这个故事想说明的一个道理是孩子比成年人更有人性。故事终究是故事,生活中的女人怎么敢奢望到老了突然出现一群孩子?常听到老人们说。连自己的孩子都指望不住,还是要靠老伴。这个老伴并不是到老了凑到一起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