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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2-走开,我有情流感-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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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银行卡交给子牙保管,我怕弄丢了它。可是很快,钱就花完了,我们穷了太久,不能节制地挥霍起来。那点钱怎么够挥霍呢?    
    风声问我:“你写的那本书……那个样书你要吗?”    
    我拼命摇头,他郑重地说:“你不能再写假书了,你不适合做这个。其实你的文笔比你模仿的那位名家要好……你应该被发掘出来,出一本属于自己的书!我是说真正的书,子夜,你必须写真正的书!”    
    很久后我才知道,风声的在安徽老家的母亲患有尿毒症,需要用大把的钱买昂贵的药物,借以维持生命。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仍然借钱给我们,该是多重的一份情谊。    
    这样一想,我也就忘记了他是个做假书的人。朋友间的互相包庇是如此自然,他似乎也忘记我给他写过假书。


《走开,我有情流感》第二部分瘟疫在蔓延(四)

    但是,在那之后,我再没写过假书。直到我成名后,也没人揭发我写假书的事情。不久后,风声决意回到安徽开饭店,并专心照顾起他的母亲来。他是除了子牙之外,唯一知道这个秘密的人。    
    到北京后的第三个月,我在前面提到过,子牙出了第一本书《数星星的情人》。然后,他丢掉了工作。我开始了“下半身”写作,以此维持我们的生计。我们的近况好了很多,子牙并没有找工作的想法。他幻想再出一本书,一本能引起轰动的书。我努力给他创造条件,给十几家杂志社写稿子,另外也快写完我的第一个长篇《谁是坏女人》。    
    《谁是坏女人》很快就出版了,被一个姓留的书商花20000块钱买断了5年的版权。据说后来,这个书商留老板靠着《谁是坏女人》挣了数十万。而我,可以得到20000块钱就已经感恩戴德。    
    后来,他们还给我安排了盛大的新书发布会。    
    一夜之间的成名让我不知所措,子牙则欣喜若狂。与此同时,留老板要求我去他的文化公司上班。我拒绝了,子牙却很想去留老板那里上班。留老板对子牙似乎很满意,扬言要重用他,他们很快就兄弟相称起来。我不太喜欢留老板,他身上商人的味道太浓重了。我多次告诫子牙和留老板保持距离,子牙则一笑置之。    
    我们已经添置了一台新电脑,不到一年,我又出了一本新书《你是坏女人吗?》,这本书是拿版税的,首印30000册,后来又加印了10000册。前前后后,我挣了差不多50000块钱。    
    按照惯例,钱还是由子牙保管。生活本来是一天天好起来了,但是子牙并不满足。    
    也许,是钱不够多,或者,除了钱,子牙还想要一些别的东西。他和几个新认识的朋友合伙做了个文学网站,赔的永远比挣的多。    
    而子牙,再也写不出美丽的文字来了。我们的生活也一直这样,好好坏坏。    
    2001年的夏天,我面对了生命里第一场死亡。小赖和烟鬼双双死在他们租住的地下室里,等人家发现的时候,他们的尸体已经腐烂生蛀。子牙没有勇气去处理这一切,我和风声一起处理了他们的后事。    
    他们是自杀,烧炭。谁会这样傻,在天气炎热的夏天,还在屋子里烧上一盘炭取暖呢?我不愿意深究他们为什么要选择自杀,怕深究下去,我也失去了生存的勇气。    
    他们全身赤裸裸,拥抱着躺在凌乱的床上,烟鬼口袋里还有一包没抽完的烟。我们都是那天后才知道,小赖和烟鬼是一对情人。同性之爱,却也强烈地要一起殉情。连我们这些亲密的朋友,也不曾知道他们的关系。    
    想起小赖总是喜欢拿烟鬼手里抽到一半的烟来抽,而烟鬼又是不接近女色的人,我也推断出了大概。失恋了的小赖,长期和烟鬼住在一起,两个人产生感情并不奇怪。    
    我没有过分伤心,只是取出烟鬼口袋里的半包烟,独自坐到天亮。子牙刚刚哭过,一直靠在我的胸口,泪水浸透了我的睡衣。炎热的夏天,他的手脚却冷如冰霜。    
    我不担心死去的小赖和烟鬼,这也许是他们最好的归宿。我担心的是他们的亲人和朋友,担心的是我的子牙无法面对。    
    小赖和烟鬼的父母来北京拿他们的骨灰,我鼓起勇气告诉4位老人,希望他们能够让小赖和烟鬼合葬。小赖的老家在江苏,烟鬼的老家在广西,相隔很远,我忧虑他们死后还是要分离。他们的父母不同意,觉得两个男人光着身体一起自杀已经够丢脸。    
    小赖的前任女友给了他的父母一笔钱,就匆匆离开。这个身材高挑的北方女子,神色淡漠,未落半点泪。她在头发上插一朵白纸小花,给小赖的父母磕了3个响头。    
    我和风声也凑了点钱给烟鬼的父母,除了这些,我们什么也做不了。    
    风声告诉我,其实我们是有责任的。身边的朋友不打了招呼就离开人世,我们必须担负一点责任。他还说他要走了,离开北京回安徽,开个饭馆。他的母亲活不了多久了,他想做个好儿子。    
    我和子牙送风声去火车站,他支开子牙,把我拉到一边:“子夜,子牙是个急功近利的人,为了成功,他会不惜一切的。如果你爱他,就要尝试改变他;改变不了的话,你就要容忍他。你很善良,也足够坚强。我不知道你身后有多少不能说出口的故事,但是在你的眼睛里,我可以看到希望。我只想告诉你,如果你不是子牙的女人,我会爱上你……”    
    “风声……”我再说不出话来,泪水瞬间滑出。    
    “那么,给我个拥抱吧。”他笑道。    
    我们相拥着,不再言语。    
    此后,风声就失去了音信。我和子牙偶尔会提起他们——风声、小赖和烟鬼,每一次,我们都说得小心翼翼,怕一动情,就丧失了继续闯荡北京的勇气。    
    很多时候,我回忆起刚到北京的那一刹那,我看到的蓝天和云朵,闻到的热闹的气息,以及感觉中的那场瘟疫。我有预感,瘟疫已经侵袭入我的生活,慢慢谋害掉我身边所有的人。


《走开,我有情流感》第三部分莫染红丝线(一)

    你有罪,这世上,每个人都有罪。    
    莫买宝剪刀,虚费千金直。    
    我有心中愁,知君剪不得。    
    莫磨解结锥,徒劳人气力。    
    我有肠中结,知君解不得。    
    莫染红丝线,徒夸好颜色。    
    我有双泪珠,知君穿不得。    
    莫近红炉火,炎气徒相逼。    
    我有两鬓霜,知君销不得。    
    刀不能剪心愁,锥不能解肠结。    
    线不能穿泪珠,火不能销鬓雪。    
    不如饮此神圣杯,万念千忧一时歇。    
    “同学们,这是白居易的《啄木曲》。诗以铺成排比、一唱三叹的手法,用锥解肠结、线穿泪珠、火销鬓雪作比,将浓重的无形的愁思实物化了,形象化了,构想出奇见巧。让人真切实在地感受到这浓郁的愁苦,而且,这苦果只能她一个人默默咽下,外人都无法触及,外力无法排解。愁苦、悲伤能够言说,也许还算不得苦和悲,如果有一种情感是永远不能启口的,永远不能相见的,永远不允许再一次想起的,那种深深的苦就非一般人可以了解的了。”查士德最喜欢买弄他的文采,老爱在讲台上滔滔不绝地灌输东西给我们。    
    不过他这次讲的诗歌,我还是很喜欢的。    
    “莫染红丝线,徒夸好颜色。我有双泪珠,知君穿不得。”我边看电视边念叨着这两个诗句。母亲拿书敲我的脑袋:“怎么,你们学到这首诗了吗?”    
    “没有,是查老师随口念给大家听的。”    
    “你喜欢吗?”    
    我没回答她,自顾自地走进房间。    
    “橙子,我很喜欢这诗。”她在我背后喊了一句。    
    14岁这年,也就是我知道查士德是我亲生父亲的这年,母亲试图说服我爱戴查士德。如果暂时无法爱戴,那么,先喜欢查士德教的语文课吧。    
    我似乎很争气,无法抑制地迷恋上了语文课。但是,我对查士德的感觉,只能用两个字来概括——绝望。不知道我的身世之前,我不快乐;知道了我的身世之后,我很不快乐。也许刚开始的时候,我对自己面前的查士德抱了太大的希望。这一点,和我对子牙当初抱的希望一样强烈。    
    可是,我的亲生父亲和我最爱的男人,他们都无法用红丝线穿起我的泪珠。    
    有位任性刁蛮的公主疯狂爱上了雨珠,每个下雨天,她都在宫廷的后花园看着雨珠的忘情舞蹈。有天,她突发奇想,要请珠宝匠把雨珠做成项链。一位聪明的珠宝匠对公主说:“我可以做到,但是你必须亲手把雨珠抓住,交到我手里,我才能穿起它们。”公主奔跑在雨帘里,可是一无所获,并没有捕捉到顽皮的雨珠。公主意识到自己的任性了……    
    那是童话,我也不是公主。我没觉得自己任性,其实很多人都说我太极端。被我爱着是他们的负担,我一旦爱上谁,就容易把一切希望都托付到谁的身上。    
    也就是知道身世之后,我开始收集红丝线,把它们一一拉直,然后看着它们发呆。在发呆的过程里,我开始有了自己构造的故事,并且开始写故事。我写许多的故事,美丽的或者丑陋的。    
    红丝线是我的导师。    
    因为我没有佩戴任何首饰,人家会以为我戴在手腕上的红丝线也算是某种奇异的首饰。梦都总是要打听它的来历,仿佛我的隐私全在那条红丝线上。    
    “子夜,在一些地方,人们把丝线戴在手上,红白两股交缠着,代表有至亲至爱的人死去了。一定不能人为把丝线弄断,要让它自然破损。它一旦从手腕上脱落下来,就意味着死者的尸身已经腐化为泥,与天地同在。你这个红丝线,是什么意思?怎么总不见它破损?”梦都微闭双眼,期待我给她一个满意的答复。    
    “破损了的话,我就换一条,很简单。也没具体的意思,大概是个人喜好。”    
    她意味深长地笑着:“那么,你的红丝线和亡者无关,却和生者有关啦。你忘记不了的,释放不出的,都系在手腕上。这红丝线,会是你的束缚。”    
    梦都就是这样口无遮拦的人,比我们都要坦率,甚至赤裸裸。    
    所以,当有天,子牙告诉我,梦都赤裸裸地勾引了他,我不吃惊。子牙说:“梦都很有诱惑力,可我没办法和她做爱。我只和你在一起,这一辈子,或者,下一辈子。你不算漂亮,你也不算有才华,可是我需要你。橙子,你不要离开我,真的不要离开。我的心分成三块,一块是事业,一块是父母,另外一块全被你占据。当某天,我因为事业和父母而忽略你,我恳请你的原谅……”    
    子牙说这番话的时候,我已经爱上了少年狼。确切地说,我同时爱上了子牙和少年狼。而子牙的天性被一点点磨灭,少年狼的天性被一点点唤醒。    
    想起母亲说过的话,我的眼睛里有着天生的不安分。    
    2002年的冬天,我出版了第三本书《我就是坏女人》和前两本书做了个完美的结合,第一本叫《谁是坏女人》,第二本叫《你是坏女人吗?》。它们是我的成名作,而我是子牙一手调教出来的。    
    这没有什么不好,起码我们不需要为贫穷担心了。而林子夜也以“坏女人”的形象存在着,接受着批判和赞美。都说“出名要趁早”,对22岁的林子夜来说,这是个新的开始。“下半身女作家”的头衔被冠到我脑袋上,搞得我混沌不自在。    
    梦都就是看了《谁是坏女人》之后,迷上我的。当然,她先迷上了我,后来迷上了子牙。她说原先在自己的文字里看不到希望,我的文字又让她觉得自己的文字还有希望。她拿稿子给我看,我没看。我不是不尊重她,而是没有时间来看,于是拿给了子牙。子牙边看边笑:“橙子,橙子,你败给这个梦都了,她比你敢写得多!”    
    于是,梦都就这样走进了我的生活。她发现,林子夜一点也不坏。起码,她所看到的只是一个面容憔悴的女子。和她比起来,我简直难登大雅之堂。    
    她带我去买衣服,王克克也陪着我,她们决定包装我。据说现在什么都讲究包装,作为一个“下半身女作家”,也应该妖艳动人。白色的衣服不再适合我,色彩师说我适合红色。我的皮肤变得很白很白,我没预料到的白。长期不出门,坐在电脑面前,这让我的苍白里流露着阴郁暧昧。在色彩工作室里,白炽灯打在我的脸上,我任凭他们拿各种颜色的布片放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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