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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事件簿-第1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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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步九霄从欢喜儿身上搜出了一张纸条更为这一推断确立了决定性的证据:纸条上的字是用黑炭写的,歪歪扭扭不甚工整,内容是:你小子若有种,今夜丑时三刻于东北角空屋,你我就昨天之事做个了断,不见不散。——所谓“昨天之事”,当是指欢喜儿与徐呈前日又为了那十两银子大打出手,几乎玩儿命的事。
  于是整个案件似乎完全清晰了:欢喜儿因急于医治家中生病母亲,几次找徐呈要钱未果,前日又因此事二人打得见了血,欢喜儿一时被怒火蒙了心智,遂写纸条暗暗邀约徐呈于昨夜丑时三刻在空屋相见,想着最后一次再向徐呈讨要银子,倘若他肯还便罢,若不肯还,自己怎么也是无钱医治母亲,身为人子无法尽孝,倒不如同这间接害了自己亲娘的无赖拼了,纵然要不回银子也绝不能让他有好下场。
  是以昨夜丑时,欢喜儿带了从伙房偷来的菜刀等在空屋,那徐呈据说确有七八分的无赖脾气,见欢喜儿纸条上语含挑衅,便也不肯服软儿,果真应邀而来,两人交涉无果,欢喜儿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趁徐呈不备一刀砍中其颈,使其无法大声呼救引来他人,随后凭着一口怒气又在徐呈脸上砍了数刀以泄愤,直至其彻底断气方才罢手。
  之后欢喜儿弃刀而逃,匆匆回至卧房,佯作无事发生,第二日依旧照常做工。因纸条是他悄悄地给了徐呈的,旁人并不知晓,是以在他想来,即便是大家因那十两银之事怀疑到他的头上,也没人能够证明人就是他杀的,而就算能够证明,反正他也无钱医治母亲了,左右母亲若是出个好歹他也不想再活——欢喜儿是个孝子,这一点倒是府中人公认的。然蝼蚁尚且偷生,只要有一丝苟活下去的可能,任谁也不想白白放弃,因此当欢喜儿猛然想起自己写给徐呈的纸条有可能还在他的尸身上时,不由便想趁没人发现悄悄潜回那空屋,将尸体身上的纸条找到,至安全之处时再毁掉,却谁料人算不如天算,才一潜回空屋将纸条搜到藏于自己身上,便被因好奇而悄悄跟在他身后欲瞧究竟的那个下人抓了个现形。
  所以这张从欢喜儿身上搜出来的纸条便是确定他为凶手的决定性证据,案情至此应当说已是相当明朗了。然而,以上种种皆是步九霄及所有人一厢情愿的推断,至于当事人欢喜儿,却是一口咬定自己未曾杀人,说什么也不肯认罪。
  面对纸条这样的铁证仍不认罪,步九霄也不能强行定案,只得先将欢喜儿押回府衙大牢,待明日升堂审理,若还不松口,就只能当堂用刑了。
  以上便是此案的前因后果,待岳清音讲罢,季燕然紧接着便问向他道:“欢喜儿的证词是如何说的?可就那张纸条作出解释了么?”
  岳清音答道:“他说那张纸条并非他写给徐呈的,而是徐呈写给他的。他以为徐呈因前日两人打架之事怀恨在心,欲与他做个了结,便也不肯退缩,打定主意于昨晚前去赴约。却谁料因近日来他过于忧心家中母亲,且昨日又陪着灵歌逛了近半个太平城,身心俱疲,一觉睡下竟误了时辰,晚上虽起了一次夜却也是迷迷糊糊,根本将此事忘在了脑后。一早醒时想了起来,唯恐自己失约遭徐呈耻笑,本待立刻去空屋看看徐呈是否仍在,却又被家里邻居找来告知其母病症再度发作,便顾不得赴约,径直跑回家中,直到方才才又回至府中,因想那徐呈在纸条上写着‘不见不散’,或许仍等在空屋也未为可知,便抱着去看看的心思前往。一进门见到地上惨死之尸,一时吓得怔在原地,尚未回神便被随后跟来的家丁发现,惊呼过后一把扯住,直道他杀了人——这便是欢喜的口供。”
  唔,这一番案情听下来还真是各说各有理,不过明显有几处疑点并未解决——若是欢喜儿用刀将徐呈砍死,身上、头发上、衣服上必然会溅有血迹,就算欢喜儿杀了人之后悄悄儿地洗过身子洗过头发,那么血衣呢?府里的规矩是:只要下人不跟着主子,出门若带了包袱,必须经由守门家丁打开检查,以免私卷了府内值钱的或重要的东西出去。是以欢喜儿不可能带着血衣出府去处理掉,只能在府内处理。不管他是将血衣藏了也好埋了也好甚至烧了也好,只要仔细搜查,必定会搜到残留着的蛛丝马迹,对于破案来说,任何的可能性都不能放过,哪怕是一根衣服上的丝线。
  再有,既然空屋里极少有人去,地面上布满了灰尘,那么就很容易留下死者与凶手的脚印,只要对比一下欢喜儿的脚印与案发现场的脚印是否相同便能够确认凶手究竟是不是欢喜儿,这个证据应该比那张纸条更为有力。
  最后便是这张纸条——一个最简单的方法:笔迹鉴定。欢喜儿以前识字不多,因我见他很是伶俐好学,遂曾在逛街时给他买过几本识字练字的书,让他平日里无事时多加练习,只要找到欢喜儿练字的本子拿来同这张纸条上的笔迹一对比,便可知道这纸条究竟是徐呈写的还是欢喜儿写的了。
  果然步九霄那个代理知府是个二把手,诸多疑点尚未解决便急着定案,想是欲证明自己能力之心过于迫切,反而欲速则不达。
  这时听得季燕然笑道:“为兄只想知道三件事:欢喜儿杀徐呈时穿的是哪件衣服,空屋地面上是否留有足迹,徐呈是否识字。”
  季燕然的疑问与我大同小异,落眼点都在衣服、脚印和字迹之上。便听岳清音答道:“空屋内只留有死者徐呈的足迹,凶手的足迹皆被用笤帚扫去;衙役们搜查了府内各处,并未发现血衣;徐呈小时候读过两年书,欢喜近来亦在习字,找来写有二人字迹的纸与那纸条对比,鉴定为纸条乃欢喜所写。”
  这一番话直令我脑袋转了筋:没有发现血衣对欢喜儿有利,而字迹一致却又对他不利,至于那被扫去的足迹一时无法认定是有利还是不利——究竟这三点既别别扭扭又明明白白的线索要如何有机地组合在一起呢?
  但听得那季大官人一声轻笑,道:“为兄大概已经知道了”
  ——这,怎么可能难道他这么快便猜到案件真相了?我甚至一点头绪都还没有
  心中一时不知是个什么滋味儿,这段时间以来我似乎有些舍本逐末了,一味地沉溺过去,却丢掉了自己最原始的东西。我已离真相越来越远,就仿佛是我将自己推离了苦海之岸,眼睁睁地堕入没有希望的漩涡,越挣扎越深陷。
  而反观他季燕然无论身边发生了怎样的巨变,始终固本守真,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想做的是什么,想保有的是什么。
  或许我该向他学才是,任何事都可以改变,但信念不能变,任何物都可以失去,但是本心不能失。我的信念,是探究真相,我的本心,是自由随性。命由己造,相由心生,世间万物皆是化相,心不动,万物皆不动,心不变,万物皆不变。
  是时候该放下心中沉重了,继“释然”之后,我要做的当是“悠然”了吧。

  掩盖·栽赃

  “为兄大概已经知道了步大人的用意。”季燕然似乎是故意要逗逗躲在衣柜里偷听的我,慢吞吞地来了个大喘气,直令我想冲出去狠狠地将他瞪死。
  季燕然仿佛能够猜到我在衣柜里的心思似的,轻声一笑,接着道:“本案还有一个最大的疑点,就是凶手为何要将死者的脸砍得面目全非。如果只是出于恨意,完全可以去砍死者的四肢或者肚子,何必费尽力气的去砍坚硬的头骨呢?通常破坏死者面部的行为多见于情杀或者因嫉妒而引发的杀人案件,若果真欢喜儿是凶手的话,采取这样的手段来泄恨似乎有些说不过去。因此只可解释为——凶手是为了掩盖什么才必须要破坏徐呈的面孔。究竟要掩盖什么呢?疤痕?表情?还是相貌?”
  ——唔,果然被他抓住了重点问题!掩盖相貌——只有这一点才最说得通!为什么要掩盖相貌呢?难道死者不是徐呈?岳府所有的家丁都是有腰牌的,腰牌上刻着各自的姓名,如果凶手杀的是别人,将其面目砍得难以辨认后再挂上从徐呈那里偷来的腰牌,只要二人身量上差不太多,任谁也会认为死去的就是徐呈罢?!而凶手之所以要让大家认为死者是徐呈,想必就是为了陷害与徐呈有过节的欢喜儿但是这么推理似乎还是不太通,究竟凶手跟欢喜儿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而不惜杀掉一个不相干的人来栽赃他呢?这样的栽赃方法并不高明啊,如果死者不是徐呈,那么徐呈呢?他又去了哪里?
  季燕然似是刻意地为我留了段思考的时间,半晌才又继续开口道:“如果死者不是徐呈,那么徐呈又在何处?有人用死尸来冒充他,他岂能默不作声?方才已说到,家下众人一整日皆未见过徐呈,以为他今日轮休回到了府外家中,那么,步大人是否已派人去徐呈家中查问过了呢?”
  岳清音答道:“确已派人查问过了,徐呈并未在家中,且徐妻证言其昨日未进家门半步。”
  季燕然笑道:“如此不是很奇怪么?死的不是徐呈,徐呈又哪里去了呢?可以确定的是,他并没有遭凶手杀害,否则凶手便不必大费力气地将死者的脸砍得难以辨认,然而他若未死,为何又无缘无故地失去了踪影呢?为兄知道贵府家丁都有个人名牌子在腰里别着罢?这块牌子至关重要——徐呈的腰牌必定是随身带着,如果他未死,凶手是不大可能从他那里偷得他的腰牌挂到死者身上去的,除非腰牌是徐呈自愿给了凶手以栽赃给欢喜儿,然而这么一来徐呈势必从今后不能再在太平城露面了,只能另投他乡、另觅生活。如此涉案人员便由原来的两个变为了四个,即:欢喜儿、徐呈、凶手、死者。这却又引出了一个疑点:死者是当场死于空屋之中的,那么凶手又是用什么借口将死者于半夜三更时引到那少有人去的空屋之中的呢?——说到这儿,清音,步大人可曾查过了府内是否还有其他人失踪?”
  岳清音顿了一顿,方淡淡道:“确有一人失踪。”
  “哦”季燕然语声带笑,“岳先生愈发坏了,如此重要的线索到现在才告诉为兄失踪的原因可查过了?”
  “尚未查明。”岳清音不理会他的玩笑,仍旧不急不徐地道:“失踪之人乃本府负责看守后门的家丁,姓赵名初一。因后门平时不常开,是以合共只有两人分昼夜轮班看守,赵初一昨日负责值夜间班,今天一早接班的另一家丁只看到后门虚掩并未上闩,且寻不见赵初一身影,因此不能确定赵初一失踪的具体时间及原因,差役已至其家中及亲朋处查问过了,皆言由昨日起未见过赵初一,至此尚不能确定其生死。”
  便听得季燕然一拍手,笑着道:“清音哪,你何苦等为兄问到你你才肯说呢?这惜字如金的毛病儿该改改才是只怕步大人也已查问过赵初一同徐呈之间是否有联系了罢?”
  岳清音似是轻轻地冷哼了一声,大概对季燕然所谓的惜字如金是一种毛病的说法嗤之以鼻,而后才答道:“徐呈与赵初一是酒友,时常偷了伙房的酒凑在一处对饮,前几日赵初一又去伙房偷酒,被厨子当场捉住,质问之下将徐呈招了出来,岳管家依府规将二人的月钱每月各减了五十文,徐呈因而怀恨在心,与赵初一亦曾大打出手,揪打间被赵初一伤了左眼,致使该眼失明,二人自此结仇。”
  “如此一来本案的大致案情便已明朗了呢,”季燕然呵呵笑道,“死者的面部之所以被毁,一是为了掩盖相貌,二是为了不让那只受伤的左眼泄露身份。”
  “为兄来说说步大人的推断:昨日欢喜儿与徐呈就那十两银之事打了一架,徐呈本身是个既贪酒又贪财的无赖之徒,因几次被欢喜儿催债惹得起了歹意,遂决定将欢喜儿除之而后快。然而欢喜儿乃灵歌的随唤小厮,步大人又是灵歌的表兄,若直接杀之恐将遭到官府全力追查——这徐呈是读过两年书的,因此做事比一般不识字的小厮考虑要周全得多,是以他想出了一个一石二鸟之计,仔细地进行了一番布置,即分别写纸条给赵初一和欢喜儿,约赵初一在昨夜丑时之前于空屋见面,约欢喜儿于丑时之后会于相同地点。他自己则事先由伙房偷得了菜刀——因他时常去伙房偷酒喝,很清楚那菜刀放在何处,所以偷起来十分顺利。”
  “接着他便于丑时之前先行藏身于空屋内等着赵初一前来赴约,待赵初一来后出其不意将之杀死,乱刀砍面破坏掉容貌,而后搜过全身,取走约赵初一用的纸条及他的腰牌,并将自己的腰牌挂在赵初一的身上,扫去自己足迹。因赵初一负责看守偏门,一旦离开,偏门便无他人,正方便徐呈杀人后逃走,因此即便他身上沾了血迹,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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