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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成吉思汗-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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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静静地骑到营地边缘,把马系在角落的树上,免得它们看到陌生人会感到不安,然后才踱过来,接受敬烟、敬茶。他们有点提防地看着我和保罗,然后很客气地把注意力转到他们的蒙古同胞,聊起这次试骑的计划。我完全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理由之一是,我们无法从蒙古人的脸上,观察到他们的心意。跟蒙古人比起来,表情也不怎么明显的中国人,还算是比较会眉目传情的。理由之二是,蒙古语与其他语言几乎没有相似之处。一般说来,阿尔泰(Altaic)语系与土耳其语有些关联,但古土耳其语和现代土耳其语的差异甚大,就算我因为十字军之旅在土耳其待了几个月,还是无法从急速、粗豪的蒙古语交谈中窥知半点线索。只听得论战双方越吵越凶,声音越拔越高,越来越像两只猫在吵架,谁都不服输,一直叫到其中一个吐了才肯住口。    
    “大夫”站起身来,走到远处,计划松散显然让他有些心烦。透过他的翻译,我们终于明白:牧民带来的牲口不足,我们还得再等一天,让他们再带几匹马过来,同时“邻近”的村落——说是邻近,其实骑马得好几个小时——会赶几头羊过来犒赏我们,大家晚上来一顿全羊餐。夜幕降临,我们却见不到羊的踪影。气温已经降到冰点。湖边有几栋小木屋,想来是为渔夫或是假日野营的人准备的,我和保罗躲到其中一间避寒,把鸟粪、老鼠屎之类的垃圾扫到一边,摊开睡袋,就在这个时候,我们看到一只被吓坏了的、瘦巴巴的羊,从卡车的后面被拖了出来,就着卡车头灯的照明被一刀杀了。料理花了两小时,凌晨3点,我被“大夫”叫醒,他把一碗热腾腾的肉汤搁在我的鼻子下面。“我特别端这个给你,喝下去,身子就暖了。”他的声音很温柔。我无法拒绝他的好意,真把那碗浓浓稠稠的汤喝了下去。这碗汤腻得很,油很重,好像还有几片滑溜溜的羊心、羊肺,顺着喉咙溜了下去。


第一部分受到尊崇的款待

    第二天中午,地方党部书记带着十来个干部出现,众人一身洁净、干练的黑色套装,好像根本不属于这个地方似的。书记是个年轻人,顶多三十出头,跟所有蒙古人一样,一见面就迫不及待地介绍这个地方跟成吉思汗的关联。他甚至还别了一个成吉思汗肖像的徽章,三年前,没有哪个共产党员敢有这么大的胆子。这半天的活动是传统共产党的仪式:书记颁赠纪念章,每人一枚,全部有份,虽然我们根本没有做什么值得领奖章的事。葛瑞尔早就铸好一枚大徽章,其中一面描绘剽悍的蒙古骑士,马首向西昂扬。另外一面是路牌(paiza),是蒙古大汗赐给使臣与大臣的标记,模样像一块板子,质料从木头到铜、金都有,主要是看领受人的等级和信差的重要性,领了路牌以后,在大汗治下的领域都享有特权——随从护卫、免费向导住宿,一路上通行无阻。    
    葛瑞尔雕铸的勋章吊在一条象征幸运的天蓝色丝带上,礼尚往来,也是人手一枚。率先致词的是阿乌博德,他着实称赞了两个牧民一番,他说,这两个热心人士听到我们长征法国的计划激赏至极,希望赠送些牲口,以壮行色,也省得我们租来还去。于是,大家围成一个圆圈,阿乌博德庄严地踱了进来,穿著深紫色的蒙古袍和沉重的毡靴,摊开的双臂上挂着一条蓝色的丝巾,两手端着一个镶银的木碗,里面装着几乎要溢出的马奶。丝巾,也就是中国人熟知的“哈达”,是传统蒙古习俗中最尊贵的礼仪,施者与受者都有莫大的尊宠。阿乌博德把丝巾送给第一个牧民,那牧民显得有些退缩害羞,然后两人走到他送给我们的马匹旁边。照传统的蒙古仪式,赠马的马镫上要洒几滴马奶,才能连好运一块带走,一路平安。半野生的蒙古马,见到陌生人手边飘着一条波浪般的蓝丝巾,手里端着一个银晃晃的碗,自然觉得害怕,个个都抬起前脚想逃。这些牧民虽然是养马高手,但我怀疑他们捐赠的并非良驹,那两匹要陪我们踏上征途的马,看来马齿已长,不怎么牢靠。但我只默默地看着,我终于明白了蒙古古谚说的教训:千万不要在别人送给你的马头前面,打量它的嘴巴。    
    第二天过去了,我们还是待在营地,保罗和我已经习惯了蒙古人船到桥头自然直的做事态度,每个人都很有礼貌、很和气,牧民特别殷勤,想尽办法让我们在遥远的肯特省过得舒服。他们知道,城里来的蒙古朋友只要置身在成吉思汗的遗产中,就已经够陶醉了;而我们两个外国人大老远跑到肯特这样的穷乡僻壤来,还肯用蒙古传统的方式跟他们一道旅行,对他们来说,真是莫大的光彩。    
    他们把羊身上最好吃的部分,先敬给我和保罗,还一直教我们怎么帮马上脚绊。套上脚绊的马会很安分,只能慢慢地走,秘诀是:在马匹旁边伏低身体,当它的前蹄举得够高、两个蹄子贴近、身子几乎都站直的时候,飞快地把皮绳一端抛出去,在两只前蹄上绕两圈,先绊住它,留个四英寸的空隙,再打个一抽就开的活结。这批牧民像水手一样,打得一手漂亮的活结,而且各有独门绝招整治马匹。几个人轮流过来教我们,每个人都坚持自己打的结最好,结果,我们学得越多,就越胡涂,手越来越笨,那几个牧民笑得合不拢嘴。大家告诉我们,在大草原上,就算我们驯服了马,也找不到适当的灌木或是大树,把缰绳系在上面,马要跑要跳,也没有藩篱挡得住。根据这样的理论,我想:一匹飙起来的蒙古马,可能可以跑上伦敦到罗马的距离,中间不会碰到任何障碍物。    
    保罗长大之后,就没有再骑过马了,因此虽然我先前警告过他,但是当他见到蒙古的马鞍,还是吃了一惊。西方人实在很难适应这种蒙古马鞍:头尾向上翘起,窄而高,而且还是木头做的,跟在中国皇帝陵寝中发现的马鞍,几乎一模一样。牧民提起他们手制的马鞍就得意洋洋,觉得那是艺术的结晶。马鞍上面有精心的彩绘,还用红丝绒盖着——他们最喜欢的颜色是鲜亮的橘红色——而且用大量的白银镶边、铸成各式各样的小装饰。装饰多半只有两英寸宽、一英寸高,摆放的位置恰好是大腿贴到马鞍上的地方,任谁骑上这种马鞍,都会被磨得哇哇叫,大概只有蒙古牧民受得了,他们一辈子都在马背上讨生活,早就百毒不侵了。那几个菜鸟或城市艺术家还没资格骑这种马鞍,他们用的是政府配发的标准马鞍,木板上有两圈铁,铺着一层薄薄的毛皮,比起传统马鞍来,也舒服不到哪去。    
    我就精明多了,我带来的马鞍是跟随我仿真十字军东征路线时的老朋友。一拿出来,引发了一阵小小的骚动。我还配了一个双头的三角架,让马鞍可以立在地上。蒙古人从没见过这种马鞍,只要我一没注意,他们就会拿我的马鞍放到比较温驯的马上试试看。欧式马鞍的肚带、腹带及马镫皮,都与蒙古的传统马鞍不一样,所以他们绑马鞍都是随兴所至,爱怎么绑就怎么绑。头五分钟,他们把镫索当成腹带,第二条镫索又被他们当成副腹带,很吃力地用蒙古的方法勉强绑在马的胃上。等我示范正确的绑法之后,大伙儿喜滋滋地跑到营地的另外一边,轮流试绑,笑得很开心。    
    最后,趁着天还有些微光,所有人——牧民、党工、远征队申请者、艺术家——站成一排,让保罗帮大家拍合照,像一支想留下此刻的足球队。只是立在大伙儿中间的不是足球,而是葛瑞尔雕铸的第一面铜板。未来,这块铜板会竖立在成吉思汗的龙兴之地。这个粗野无文的孩子,就是在那里,朝着“海洋大汗”的方向,迈出了第一步。    
    即今天的北京,当时为金国首都,称为中都。    
    archimandrite指的是东正教大修道院的院长,而Palladius则是小亚细亚著名的基督教修道士与历史学家,这个人的原名是克法洛夫(Kafarov),帕拉丢斯是他自己取的名字,所以作者形容他的名字响亮。    
    根据《蒙古秘史》记载,这个人就是威震欧洲的大将速不台。    
    The History and the Life of Chinggis Kkan ;Uraunge Onon译,E。 J。 Brill;1990——原注。    
    20世纪初,曾经两度进入南极探险,1912年,在南极冻毙。    
    南美洲的游牧族人,多半是印第安人与西班牙人的混血种。    
    两个威尼斯商人尼可罗(Nicolo)和马非罗波罗(Maffeo Polo),几经辗转,从陆路走到成吉思汗孙子忽必烈大汗的金帐,就蒙恩获赠了路牌,助他们返乡。第二次他们又去晋见忽必烈大汗,依旧用路牌协助旅行,这一次他们带了日后得享大名的孙子马可(Marco)随行——原注。


第一部分牧 民

    第二天早晨第一项工作就是整顿马匹,组成马队,把我们的帐棚、备份摄影器材、拆成三部分的折叠炉架与铁制烟囱,还有那具被砍掉头的、血淋淋的羊尸体放在马背上。牧民又调来五六匹马,现在有足够的数目可以挑选了,所以大家找了一匹体能最好的马,运载我们的装备。    
    但我们的运气不怎么好,这匹马脾气坏得很,固执得要命,因为它以前根本没当过驮马。牧民使尽力气,好不容易才把粗铁做成的马箝安在马齿间,把辔缰套在它的头上,但接下来这牲口抵死不从,怎么都不肯让马鞍放在它背上,不是跳立,就是低头。就在这不上不下的当口,经验老到的丹比多尔扎,不慌不忙地用生皮做成的细缰绳套住马的上颚,狠狠地勒紧。这匹马被整得龇牙咧嘴,上颚越掀越高,最后看起来像是貘。西方铁匠也有类似的设计,一种叫做鼻箝(nose…twitch)的玩意儿,就是专门用来修理顽劣的马匹的,道理完全一样。但是强忍倔强的半野生蒙古马,死也不服输,劲长得很,一路走,一路摇头晃脑,总想甩掉头上的拘束。    
    光靠那玩意儿,好像没法制服它,于是牧民再加了一圈脚绊。两道生皮制成的圆圈把马匹的前脚套住缩紧,再在马匹的后腿上,绕个圈。马绊让马匹觉得更不舒服,两脚前踢后踢的,竟有些动怒了。两个蒙古人神不知、鬼不觉地绕到马的两侧,用抓苍蝇的闪电速度,揪住了马匹的耳朵。他们一动手,就毫不留情,死命地把马的耳朵往下扯,还转了几圈,这匹可怜的马更是昏头转向,不知所措。它的头脚全被逮住了,动也动不了,只得乖乖地让马鞍放在它的背上,接下来蒙古人又用快得看不清楚的动作,把马鞍缚好,绳子绑紧。    
    终于一切就绪。扯耳朵的人放下手来,马箝卸下,倒霉的马儿以为它可以轻快地跑起来了。它一肚子气,前腿一掀,撒开脚丫子正想跑,完全不记得它脚上还有扎扎实实的脚绊,当场跌了个狗吃屎,摔得很惨,连在一旁的我,都皱紧了眉头:一来我担心它背上的东西不经摔,二来看它这个样子,也觉得它有些可怜。但我万万没想到的是,这匹马头一扬,马上又站了起来,虽是满身重物,又套着脚绊,还是小跑步往前冲,这次它是屁股着地,挣扎了半天才站起来,然后服贴多了,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一个牧民小心翼翼地伏低身子,解下后脚绊,牵它往前走几步,这马发现它可以蛙跳,又开始不安分了,想要把身上背着的东西抖下来,这次它是猛躺在地上,一个劲儿地打滚。一个牧民恶狠狠地戳了它后腿几下,这惫懒的牲口才头昏脑胀的站起来。丹比多尔扎拉着马缰,带着这只被整得七荤八素的劣马往前磨蹭了十来码,再把它的前脚绊卸了下来,费了老半天劲,尽管它的脾气不怎么好,我们总算有匹驮马了。


第一部分骑马成了苦差事

    我们这支队伍有十五个邋遢的成员,约略两倍于成员的马匹,沿途应该还有备马伺候。气温约略在冰点以上。如果真的要靠马匹横越欧亚大陆,在这样寒冷的天气里上路,一定要给马匹拉筋暖身的时间,行进也要有节奏:走、小跑、快跑,让马匹变换不同的步伐。但是,蒙古人根本不理这一套。在草原上骑马,简单明了,先小跑个十来步,然后就纵马急驰,劈哩啪啦地冲了出去,完全不考虑马的体力;两个小时后,他们才休息个五分钟。骑士下马,抽根烟,聊会儿天,然后领导翻身上马,一声吆喝,大伙儿又跟着劈哩啪啦地跑了起来。如果情况十分紧急,他们可以用这种速度跑上一整天。其实,在蒙古大草原上策马狂奔是有道理的,而且效率极佳。蒙古马的腿很短,踱步的速度太慢,小跑步对这种马来说也太吃力,急驰是惟一的选择。这种跑法虽不怎么优雅,却适合这种狂放不羁的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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