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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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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荣上添上新的桂冠呢。

  可惜除了暗探以外,谁也没来瞻望过这些地方。就是那些暗探,也仅仅在搜索贼赃的时候才会光临。

  邻居们管沙梅叫“啄木鸟”,从这里,可以想象得出他是瘦瘦的,鼻子尖尖的,帽子底下总是翘出一绺头发,好像一簇鸟雀的冠毛。

  以前,沙梅也过过好日子。在墨西哥战争的时候,他在“小拿破仑”军团里当过兵。

  沙梅福星高照。他在维拉克鲁斯得了很重的热病。于是这个害病的兵,没上过一次阵,就给遗送回国了。团长借这个便,把他的女儿苏珊娜,一个8岁的女孩子,托付沙梅带回法兰西去。

  团长是个鳏夫,所以到哪儿都不得不把自己的女儿带在身边。但是这一次,他决定和女儿分手,把她送到在里昂的妹妹家里去。墨西哥的气候会夺去欧洲孩子的生命。况且混乱的游击战,造成了许多难以预料的危险。

  在沙梅的归途上,大西洋蒸散着暑气。小姑娘终日沉默着。甚至看着从油腻腻的海水里飞跃出来的鱼儿,都没有一点笑容。

  沙梅照顾苏珊娜无微不至。当然他也明白,她期望他的不仅是照顾,而且还要温柔。可是他,一个殖民军团的大兵,能想得出什么温柔来呢?他有什么办法使她快活呢?掷骰子吗?或者唱些兵营里粗野的小调吗?

  但总不能老是这样沉默下去。沙梅越来越频繁地感到小姑娘用困惑的目光望着他。最后他决定把自己一生的经历片片断断地讲给她听,把英吉利海峡沿岸一个渔村的极琐碎的小事情都回想了起来:那里的流沙、落潮后的水洼、有一口破钟的小礼拜堂、给邻居们医治胃病的他的母亲。

  在这些回忆里,沙梅找不出任何能使苏珊娜快活的有趣的东西。但是叫他奇怪的是,小姑娘却贪婪地倾听着这些故事,甚至常常逼他反来复去地讲,在一些新的小事情上追根问底。

  沙梅竭力回想,想出了这些详情细节,最后,简直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是否真正有过这些事情了。这已经不是回忆,而是回忆的淡薄的影子。这些影子好像一小片薄雾似的随即消散了。的确,沙梅从来也没想到他还要来重新回想他一生中这一段多余的时期。

  有一次,他朦胧地想起一朵金蔷薇的故事来。在一家老渔妇的屋子里,在十字像架上,插着一朵做工粗糙、色泽晦暗的全蔷薇;不知道是他看见过这朵金蔷薇呢,还是从旁人那儿听到过这朵蔷薇的故事。

  不,说不定,他有一次甚至亲眼看见过这朵蔷薇,并且还记得它怎样闪烁发光,虽然窗外并没有阳光,而且在海峡上空咆哮着惨厉的风暴。沙梅越来越清楚地想起了这朵蔷薇的光辉低矮的天花板下面的几点明亮的火光。

  全村的人都很奇怪:为什么这位老太婆没有卖掉这个宝贝。要是卖掉它,她可以得到很大一笔钱。只有沙梅的母亲一个人肯定说卖掉这朵金蔷薇是有罪的,因为这是当她,这位老太婆,还是一个好笑的小姑娘、在奥捷伦一家沙丁鱼罐头工厂做工的时候,她的情人祝她“幸福”送给她的。

  “这样的金蔷薇在世界上不多,”沙梅的母亲说,“可是谁家要有它,就一定有福。不只是这家人,就是谁碰一碰这朵蔷薇都有福。”

  沙梅当时还是个孩子,他焦急地等着老太婆有一天会幸福起来。但根本连一星幸福的模样也看不出来。老太婆的房子不断为狂风所摇撼,而且在晚上屋子里连灯火也没有了。

  沙梅就这样离开了村子,没等看到老太婆的命运有什么好转。只过了1年,在哈佛耳,一个相识的邮船上的火夫告诉他,老太婆的儿子忽然从巴黎来了。他是一个画家,满腮胡子,是一个快乐的、古里古怪的人物。从那个时候起,老太婆的茅舍已经跟以前大不相同了。里面充满了生气,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据说,画家们东抹一笔西抹一笔可能赚大钱呢。

  有一次,沙梅坐在甲板上,拿他的铁梳子给苏珊娜梳理她那被风吹乱了的头发,她向他说:

  “约翰,有没有人会给我一朵金蔷薇?”

  “什么都可能,”沙梅回答说。“絮姬*,你总也会碰见一个怪人送你一朵的。我们那一连有一个瘦瘦的士兵。他可太走运了。他在战场上捡到半口坏了的金假牙。拿这个我们整连人都喝了个够。这还是在安南战争的时期呢。醉醺醺的炮手为了寻开心,放了一炮,炮弹落到一座死火山的喷火口上,就在那里爆炸了,不料火山也开始喷烟爆发起来。鬼晓得这座火山叫什么来着!仿佛叫克拉卡·塔卡。爆发得可真够瞧的!毁了40个老乡。想想看,就因为这么半口旧的金假牙,死了这许多人!后来才晓得这个金假牙原来是我们上校丢掉的。当然,这件事情暗中了结了:军团的威信高于一切罗。不过那一次我们可真喝了个痛快。”

  “这是在什么地方?”絮姬怀疑地问。

  “我不是告诉你了在安南。在印度支那。在那个地方,海洋冒着火,就和地狱一般,而水母却像芭蕾舞女的镶花边的小裙子。而且那个地方,那种潮湿劲儿呀,一夜工夫,我们的靴子里就长出了蘑菇!若是我撒谎,就把我吊死!”

  以前,沙梅听过很多当兵的说谎活,但是他自己从来没说过。并不是因为他不会说谎,只不过是没有这种需要。而现在他认为使苏珊娜快活是他的神圣的职务。

  沙梅把小姑娘带到了里昂,当面把她交给了一位绉着黄嘴唇的高个子妇人苏珊娜的姑母。这位老妇人满身缀着黑玻璃珠子,好像马戏班子里的一条蛇。

  小姑娘一看见她,就紧紧地挨着沙梅,抓住了他的褪了色的军大衣。

  “不要紧!”沙梅低声地说,轻轻地推了一下苏珊娜的肩膀。“我们当兵的也不挑拣连里的长官。忍着吧,絮姬,女战士!”

  沙梅走了。他好几次回头张望这幢寂寞的屋子的窗户,连风都不来吹动这里的窗幔。在窄狭的街道上,能听见小店里的倥偬的时钟报时声。在沙梅的军用背囊里,藏着絮姬的纪念品,她辫子上的一条蓝色的揉皱了的发带。鬼知道为什么,这条发带有那么一股幽香,好像在紫罗兰的篮子里放了很久似的。

  墨西哥的热病摧毁了沙梅的健康。军队也没给他什么军衔,就把他遣散了。以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兵身份,去过老百姓的生活了。

  多少年在同样贫困中过去了。沙梅尝试过各种卑微的职业。最后,成了一个巴黎的清洁工。从那时起,灰尘和污水的气味总没离开过他。甚至从塞纳河飘过来的微风中,从街心花园中衣衫整洁的老太婆们兜售的含露的花束里,他都嗅到了这种气味。

  日子溶成为黄色的沉滓。但是有的时候在沙梅的心灵里,在这些沉滓中,浮现出一片轻飘的蔷薇色的云苏珊娜的一件旧衣服。这件衣服曾有一股春天的清新气息,也仿佛在紫罗兰的篮子里放了很久似的。

  苏珊娜,她在哪儿呢?她怎么了?他知道她现在已经是一个成年的姑娘了,而她父亲已经负伤死了。

  沙梅总想要到里昂去看看苏珊娜。但每次他都延期了,直到最后他明白已经错过了时机,苏珊娜完全把他忘记了。

  每逢他想起了他们临别时的情景,他总骂自己是笨猪。本来应该亲亲小姑娘,而他却把她往母夜叉那边一推说:“忍着吧,苏珊娜,女战士!”

  大家都知道清洁工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工作。这有两个原因:首先是因为由紧张但并不是常常有益的人类活动所产生的垃圾,总是在一天的末尾才积聚起来,其次是巴黎人的视觉和嗅觉是不许冒犯的。夜阑人静的时候,除了老鼠而外,差不多没有人会看到清洁工的工作。

  沙梅已惯于夜间的工作,甚至爱上了一天里的这个时辰。尤其是当曙光懒洋洋地冲破巴黎上空的时候。塞纳河上弥漫着朝雾,但它从来也没越出过桥栏。

  有一次,在这样雾蒙蒙的黎明里,沙梅由荣誉军人桥上经过,看见了一个年轻的女人,穿着淡紫色镶黑花边的外衫。她站在栏杆旁边,凝望着塞纳河。

  沙梅停下了步子,脱下了尘封的帽子说道:

  “夫人,这个时候,塞纳河的河水是非常凉的。还是让我送您回家去吧。”

  “我现在没有家了,”女人很快地回答说,同时朝着沙梅转过脸来。

  帽子从沙梅的手里掉下来了。

  “絮姬!”他绝望而兴奋地说。“絮姬,女战士!我的小姑娘!我到底看到你了!你恐怕忘记我了吧。我是约翰·埃尔奈斯特·沙梅,第27殖民军的战士,是我把你带到里昂那位讨厌的姑母家里去的。你变得多么漂亮了啊!你的头发梳得多好呀!可我这个勤务兵一点也不会梳!”

  “约翰!”这个女人突然尖叫一声,扑到沙梅身上,抱住了他的脖子,放声大哭。“约翰,您还和那个时候一样善良。我全都记得!”

  “咦,说傻话!”沙梅喃喃地说,“我的善良对谁有什么好处?你怎么了,我的孩子?”

  沙梅把苏珊娜拉到自己身旁,做了在里昂没敢做的事--抚着、吻着她那华丽的头发。但他马上又退到一边,生怕苏珊娜闻到他衣服上的鼠臊味。但苏珊娜挨在他的肩上更紧了。

  “你怎么了,小姑娘?”沙梅不知所措地又重复了一遍。

  苏珊娜没回答。她已经止不住痛哭。沙梅明白了,暂时什么也不要问她。

  “我,”他急急忙忙地说道,“在碉堡那边有一个住的地方。离这里有些儿路。屋子里,当然,全是空的,什么也没有。然而可以烧烧水,在床上睡觉。你在那儿可以洗洗脸休息休息。总之,随你愿意住多久。”

  苏珊娜在沙梅那里住了5天。这5天巴黎的上空升起了一个不平凡的太阳。所有的建筑物,甚至最古旧、煤熏黑了的,每座花园,甚至沙梅的小巢,都像珠宝似的在这个太阳的照耀下灿烂发光。

  谁没体味过因浓睡着的年轻女人的隐约可闻的气息而感到的激动,那他就不懂得什么叫温柔。她的双唇,比湿润的花瓣更鲜艳,她的睫毛因缀着夜来的眼泪而晶莹。

  是的,苏珊娜所发生的一切,不出沙梅所料。她的情人,一个年轻的演员,变了心。但苏珊娜住在沙梅这里的5天时间,已经足够使他们重归于好了。

  沙梅也参与了这件事。他不得不把苏珊娜的信送给这位演员,同时,当他想要塞给沙梅几个苏**作茶钱的时候,他又不得不教训了这个懒洋洋的花花公子要懂得礼貌。

  不久,这个演员便坐着马车接苏珊娜来了。而且一切都应有尽有:花束、亲吻、含泪的笑、悔恨和不大自然的轻松愉快。

  当年轻的人们临走的时候,苏珊娜是那样匆忙,她跳上了马车,连和沙梅道别都忘记了。但她马上觉察出来,红了脸,负疚地向他伸出手来。

  “你既然照你的兴趣选择了生活,”沙梅最后对她埋怨地说,“那就祝你幸福。”

  “我还什么都不知道。”苏珊娜回答说,突然眼眶里闪着泪光。

  “你别激动,我的小娃娃,”年轻的演员不满意地拉长声音说,同时又重复道,“我的迷人的小娃娃。”

  “假如有人送给我一朵金蔷薇就好了!”苏珊娜叹息说。“那便一定会幸福的。我记得你在船上讲的故事,约翰。”

  “谁知道呢!”沙梅回答说,“可是不管怎样,送给你金蔷薇的不会是这位先生。请原谅,我是个当兵的。我不喜欢这种绣花枕。”

  年轻人互相看了一眼。演员耸了耸肩膀。马车向前开动了。

  通常,沙梅把一天从手工艺作坊扫出来的垃圾统统扔掉。但是在这次跟苏珊娜相遇之后,他便不再把那从首饰作坊扫出来的垃圾扔掉了。他开始把这里的尘土悄悄地收到一起,装到口袋里,带到他的草房里来。邻居们认为这个清洁工“疯了”。很少有人知道,在这种尘土里有一些金屑,因为首饰匠们工作的时候,总要锉掉少许金子的。

  沙梅决定把首饰作坊的尘土里的金子筛出来,然后把这些金子铸成一块小金锭,用这块金锭,为了使苏珊娜幸福,打成一朵小小的金蔷薇。说不定像母亲跟他说过的,它可以使许多普通的人幸福。谁知道呢!他决定在这朵金蔷薇没做成之前,不和苏珊娜见面。

  这件事沙梅对谁也没说过。他怕当局和警察。狗腿子们什么事想不到呢。他们会说他是小偷,把他关到牢里去,没收他的金子。怎么说也罢,金子本来是别人的。

  沙梅在没入伍之前,曾经在村子里给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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