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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第20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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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林卡”,是男女青年交往的节日,这节日一年中常有。我明白了,与严酷相伴的,生活中也有这么温情和浪漫。珠峰地区的夏尔巴人,据说年轻人一恋爱了,女的说:“我想要一串尼泊尔项链,去,给我买去。”男的就翻越珠峰,几天就买了回来。珠峰那么好登?有些夸张了。但从中也能看出,他们把爱情看得很重。他们那儿通婚,还有“抢亲”的习俗。女的一喜欢哪个男的,就说:“快把我抢了去吧。”男的若喜欢她,就应下什么时候去“抢”了。女的被抢的时候,心里同意,还要假装挣扎,挣扎得很像那么一回事。这么大的一件人生大事,在游戏似的“玩”着中间轻轻松松完成,多美好和浪漫啊!

  可是,真的,事物真的总有两面,像天上会下雪那么简单。

  这就是迷离的人生了。让人陶醉让人迷恋,又让人绝望和诅咒的人生。

  真像那座珠穆朗玛。你亲眼见一下珠穆朗玛就明白这一点了……

  是,生活是一条流动的河。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一批又一批世界各地的登山者到这儿来登山,许多不同的观念,也悄悄影响到这里了。

  尼泊尔有个夏尔巴人的英雄,叫松·达瑞。他曾6次登上珠穆朗玛峰,上珠峰在他那里真跟回一次家差不多了。这里,只讲他经历的一件事。这件事,对他影响很大。

  有一年,珠峰山脚下来了一对荷兰的登山者,他们不知道怎么知道松·达瑞了,任何夏尔巴人都不要,非点着名要松·达瑞做高山向导。他们要登珠穆朗玛。别人说,松·达瑞脾气坏,要钱多。他们不听,还是要找他,好像找不到松·达瑞就不登了,要走。

  有人就告诉了松·达瑞。

  松·达瑞想了一想,觉得这两个人很有意思,就来了。

  这是一对情人。松·达瑞看出这一点,就犯了难。外国,尤其是欧美来的登山者有两种人。一种是玩的,登一登感到危险,或遇到暴风雪,就马上走了。甚至不危险,没遇暴风雪,感到不好玩了,也拔脚就走。还有一种是真正的登山,越难,越危险,劲儿越大。前一种好办,后一种高山向导就得陪到底。这对情人是哪一种呢?可能会是后一种。这女人的实力行吗?上到海拔8000米高山反应怎么办?出了事怎么办?可夏尔巴人有个规矩,只要你说登,他们又从来不拦。

  松·达瑞问那男人:“她也登吗?”

  男人点点头:“当然,我就是陪她来的。”

  “那你们回家吧,你不是来陪她登山,而是来给她送死。”

  女人笑起来了,男人也笑起来了,笑得这样开心和轻松。这笑声,对于这一对男女,是一种非要登珠峰不可的信心;但对松·达瑞,却是一种尊严的丢失了。他也笑着,马上决定了,答应做他们的向导。

  笑?有你们哭的时候。

  得让你们认识一下珠穆朗玛。

  上山了。

  山上的时间很长,那是很寂寞的。在帐篷里,三个人聊起天来。那一对男女英语很好,松·达瑞会点英语,可以和他们对话。男的叫格森,女的叫金。松·达瑞很吃惊,他和格森无论谈起什么,那怕是不能让女人听的事,金都很随意地加入进来。而这格森谈起所有的一切也从不避开金。格森说,他曾有一个妻子,两人很好,但有一天都感到这样的日子太平淡,就离了婚。金也说,她有过一位男友,对她太好,一切围着她转,终于有一天把她转烦了,就分了手,分了手还是好朋友,这次还到机场送他们两人。

  松·达瑞吓了一跳。他实在不可理解。男女间的事,好已很难,怎么好着好着说分就分手了呢?他断定这一对情人都是太自私的。这使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因为,在雪山上一出事,自私意味着什么,他见的太多了。

  松·达瑞不愿再和他们谈什么。他有些瞧不起他们。他在等待一种什么东西。他知道任何人在那样的时刻是会现出原形的。而雪山上,每时都将可能有那样的时刻。

  没有想到金的实力很强,他们已登到海拔8000米的高度了。这一个周期,天气很好。格森和金都很高兴,高兴地在雪地上孩子一样打滚。晚上在帐篷里拿出不少吃的东西,有些庆祝的意思。松·达瑞却直摇头,说,别高兴太早,再往上的高度会出现意想不到的艰难,天气会不会恶化也很难说。

  金说:“我们不怕。我们来,就是寻找一切的,包括你说的任何恶劣的天气。”

  “我不明白,你就是登上顶峰,又能寻找到什么呢?”

  “梦吧,每人都有一个童年的梦,我们想走进去。如今这梦又成我们的情侣之梦了。”

  松·达瑞更不明白了。

  可松·达瑞的预料出现了。

  金从8000米再往上登,体力果然不行了,更糟的是,高山病也向她袭来。缺氧带来了头痛、记忆丧失、精神恍惚。她开始出现种种幻觉,语无伦次了。“格森,你说要带我到一个很大的公园去,这就是吗?怎么这么多冰雪?……”“格森,都是白的,我也是白的,你也是白,我们是走在白色的梦里了吗?”“格森,你是格森吗?如果是,跟着我们的这个人是谁?他怎么……总跟着我们?”

  格森吓坏了。他用目光问松·达瑞。

  松·达瑞说:“没有别的办法了,下撤吧。要不,她会死的。”

  下撤到了7000多米的营地。

  高度一降下来,金就恢复了。恢复了,她不记得山上发生的事。她很不满,“格森,这个高度怎么还是7000米?是不是走错了?”格森就向她解释,但没有用。“即便发生过什么,可我现在恢复了。我学过医,知道人在缺氧条件下的适应性,我已适应了。”她坚持说。

  格森点点头。“那好,亲爱的,我们再上。”

  松·达瑞坚决不同意了。他是好意,他已看出金的体力很难登顶,在这种条件下,登顶将意味着死亡。而且,他指出最重要的一点:好天气的周期已不多了,上去再遇到暴风雪,怎么办?

  “一句话,你们不想活了,我还想活。”松·达瑞说。

  金极固执:“我们来,就是登顶的。你认为再往上就活不了的话,那我们结帐好了。”

  松·达瑞问格森,格森很轻松地说:“朋友,你不要生她的气,正是她这一点使我着迷。我觉得不会那么严重,到了这个高度再下撤我们将懊悔终身。走吗,朋友。”

  松·达瑞明白遇到的是两位同样的登山者了。他没有生气,背起背包就向山上走去。

  在8300米处,他们建起了最后一个营地。

  金没有再出现高山反应,状态还好。但格森感到吃力了。两个人,都尽力节省氧气,让对方多吸一点。在这个高度,连说话都是极艰难的,但两人还在边喘着大气边说着笑话。从他们的谈话中,松·达瑞知道他们认识了仅仅一个月。一个月,就好成这样?

  松·达瑞越发吃惊,不明白了。

  但他有了一个决定,一定要带着他们登顶,一定要带着他们活着下山!

  第二天,登顶的时间到了。松·达瑞为他们背着氧气和必要的物资,几乎将他们一个一个拖上顶峰。在顶峰,他发现这对情人都没再说话,只是抱在一起,眼中含着惊喜的泪他们已没有说话的气力了。

  下返到8300米处的营地后,一进帐篷,金就不行了。体力的严重透支,高山反应骤然袭来,使她真正倒下了。这一次,可决不是上一次了。

  而暴风雪就要来了。

  “格森,我们的梦,已实现了。我不行了,为了我,你走吧,你要活下去。”金无力地向帐篷门口轻轻挥了挥手。

  格森不说话。他紧紧抱着金。

  “格森,你如果不走……”松·达瑞说,他的口气很平静。“那我们就永远走不了了。”

  格森不说话。他亲吻着金。

  金请松·达瑞:“请你……把我的格森带下去,你能答应我吗?”

  松·达瑞点了点头。

  金死了。

  暴风雪来了。

  “格森,现在还可以,跟着我走吧,我保不了你的手和脚,但能保你活着!”松·达瑞最后请求他。

  格森不说话。眼中的泪流在金的脸上,那泪水,在金的脸上结了很亮的冰。他把脸上的冰轻轻揭下去,泪水就又流了下来,再结成冰。

  一夜过去了。松·达瑞一次次给格林盖上睡袋,格森都扔向一边。

  “格森!!”松·达瑞急了,用脚踢着格森,“我答应过金,得让你活着!”

  格森的手和脸,已冻得白了。手、脚都已保不住了。

  格森只说了一句话:“我不能把她一个人扔在这里,她会太冷,太寂寞。”

  在最后的时刻,格森说:“谢谢你,我们的朋友,谢谢你了……”格森向他指了指一个背包,那里还有很多钱。

  松·达瑞明白了,不劝他了。

  他终于亲眼看到格森死在金的身旁。格森的脸上那么安详。

  他望着这两人,似乎第一次认识了珠穆朗玛。

  他把两人埋进深雪中,还有那个背包,他没有打开那个背包。然后,就在风雪中撤下。他的手指和脚趾,也因冻伤被截去了多节。

  他曾一遍一遍告诉后来的许多登山者,顶峰下的雪中,埋着一对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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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mber : 7967 

Title :爱的格言

作者 :

出处《读者》 : 总第 154期

Provenance :

Date :

Nation :

Translator :

  女人性感之处不在外貌而在个性

  〔美〕基尔·凯丝勒

  失恋的人比起从未恋爱过的人要好得多。

  〔英〕丁尼生

  虽然老一辈的意见是很好的行事参考,然而唯独结婚一事,父母远比子女来得轻率、盲目。

  〔法〕查东尼

  爱情的最高症状是一种有时几乎无法按捺的感伤情绪。

  〔法〕雨果

  一当走出青春期的幻境,我们便不需要这样的男人,因为光有一张漂亮的面孔与优美的身姿的男人并不能使成熟的女性感到满足。

  〔意〕索菲娅·罗兰

  恋爱的三样最重要的因素是:第一是机遇,第二是机遇,第三还是机遇。

  〔法〕蒙田

  女人的天性中有母性,有女儿性;无妻性。

  妻性是逼成的,只有母性和女儿性的混合。

  鲁迅

  有多少女子渴望着那些离开她们的人而厌恶那些热心趋奉她们的人!

  〔古罗马〕奥维德

  爱不是一般的感情,也不是仅靠思就可以满足得了的。爱是一种心情,是要把所爱的对象置于自己的眼前、身边,希望自己与对方协同一体。

  〔日〕今道友信

  爱情是一片炽热狂迷的痴心,一团无法扑灭的烈火,一种永不满足的欲望,一份如糖似蜜的喜悦,一阵如痴如醉的疯狂,一种没有安宁的劳苦和没有劳苦的安宁。

  〔美〕理查·德·弗尼维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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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mber : 7968 

Title :大雁的歌

作者 :席慕蓉

出处《读者》 : 总第 154期

Provenance :联合报

Date :1994。1。20

Nation :台湾

Translator :

  “大雁啊!大雁!不是我自己愿意变老的,实在是这时光无止尽地循环,让我不得不老去的啊!”

  这是蒙古草原上的一首歌,据说是从17世纪末就开始流传的民谣。

  老人在草原上看见飞过的大雁,觉得似曾相识,不禁仰首问它:

  “大雁啊!大雁!那有着碧蓝海洋围绕的南方,是多么温暖和美丽,你为什么不在那里长久停留?非要千里迢迢地飞回来呢?”

  大雁听见了,就低飞下来回答:

  “春天花开了,草原就是幸福的天地,有一种呼唤带领我们回到家乡。”

  老人俯首行礼,表示欢迎和祝福。大雁正要展翅飞离,忽然又回头轻声询问:

  “我记得你原来是个多么年轻的少年啊!怎么变得这么老了呢?”

  老人长叹一声说:

  “大雁啊!大雁!不是我自己愿意变老的,实在是这时光无止境地循环,让我不得不老去的啊!”

  我是在前年春天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在台北中广的录音室里,从蒙古来的巴达拉老先生应邀演唱几首蒙古民谣。每唱一首,他都要先向我解说歌词的大意,好让我能向听众作简短的介绍。帮我们两人翻译的杜布与巴雅尔,在翻译到这首歌最后一段的时候,忽然停顿了下来,哽咽不语。

  这位朋友处事一向沉稳,我很少看到他这样失态过,不禁有点惊讶。可是,在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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