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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第22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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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并迁都广州。堪厅负责人前往广州向李请求批准,国民党政府才于6月3日颁布命令:“青海灵童官保慈丹(即贡保才旦),慧性澄圆,灵异夙著,查系第九世班禅额尔德尼转世,应即免于掣签,特继任为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

  同年8月10日,在塔尔寺举行了隆重的十世班禅坐床大典,在剪发、取法名和受戒等仪式后,十世班禅在程序上、礼仪上最终完成了确认灵童转世的手续。他便是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员会副委员长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那时,他才十岁。

 

Number : 8592 

Title :名人趣事

作者 :胡清俊

出处《读者》 : 总第 103期

Provenance :《人生与伴侣》

Date :1989。10

Nation :

Translator :

  那些站在权力金字塔上的首脑们,常给人们一种神乎其神的神秘感觉。其实,不少不可思议的记录就是由这些“神”创造的,邱吉尔是世界大舞台上的风云人物,他任英国战时首相时,其傲慢自负如同他的雄辩口才一样闻名遐尔。他从不把部属放在眼里,内阁会上一向口若悬河,不给别人插嘴的机会,对此,他大言不惭:既然我是正确的,何必听别人唠叨。

  亚伯拉罕·林肯有着“诚实人”的好名声,但他“怕老婆”的名声比起他那伟大的《解放黑奴宣言》来毫不逊色。林肯在白宫一次招待会上,竟昧着良心赞美妻子玛丽·托德:“我爱她,我从没和她发生争吵……”他忘了,他的夫人曾在众目睽睽之下对着他破口大骂,把饭泼到他头上,只不过这位美国第16任总统当时没敢吱声而已。

  在首脑行列里,有专制暴君,亦不乏谦谦君子。古代非洲国王“威严”得很,他打喷嚏时,侍臣都得患流感似的陪他打喷嚏,否则,格杀无论。

  有人说,当总统至少能满足人的虚荣心,笔者不以为然。大总统常常是“死要面子活受罪”。1881年,当爱迪生公司给白宫安上电灯后,入主白宫的加菲尔德总统却像怕毛毛虫一样,对这玩意儿心怀戒心。他不敢去碰电灯开关,但又不好意思说自己不懂电,只好经常亮着灯睡觉。可叹那时科学还不能揭示“亮灯睡觉产生光电压力,会致人功能紊乱”的真理,否则,加菲尔德决不会硬挺下去。尼克松对电远比加菲尔德“有胆量”,一次他在纽约市住所听到屋顶的警钟“误鸣”,抓起手枪便上去察看。当他的保镖们赶到现场时,只见这位总统正大无畏地拿着螺丝钻拼命钻一架大冷气机,弄得火花四射,口里还念念有词:“我能把警钟修好!”“逞能”中,尼克松几乎触电一命呜呼。

  站在权力巅峰的人,也有不少昏昏然飘飘然的。大流士的儿子波斯王泽尔士像醉汉般能让大自然“低头认罪”。一次他率领人马远征欧洲时,被暴雨浇成了落汤鸡,他恼了,竟下令鞭苔大海300下;还不解气,又恶狠狠命令给大海上镣铐,施烙刑。非洲斯威士国王索布扎二世的专制骄横有传奇色彩,臣民见他大驾光临时必须趴在地上,嘴里得说:“我不是人,我是狗,是木头……”这个被权力胀昏了头的国王也不放下臭架子想想,臣民如是畜生,自己是什么?

  詹姆斯·波尔克身材瘦小,是“刚能摸到的一丁点儿”的总统,面对蜂拥而来想同他握手的人们,他不像杰克逊总统那样,怕被争睹他风采的人踩死或握手握痛,躲到被首都平民戏称为“棚屋”的加兹比饭店过夜;而是先发制人来避免被人握疼。他说:“当我看见某个身强力壮的人朝我走来时,我总是抢先一步,抓住他的指尖,同他来个亲切握手……”

  曾经保护过尼克松的前特务马蒂温克说:“任何人同尼克松相处,都不会觉得寂闷。尼克松入院进行健康检查时,将医生给病人穿的罩袍翻披在身上,便直闯医院大厅,当时罩袍前面敞开,而他当时身上一丝不挂,吓得女护士们连忙躲避。

  听听尼克松的抱怨吧:有次,林登·约翰逊总统邀他到卧室谈话,竟睡在被窝里接见他。约翰逊骄横不尊重人是出了名和,当他要大小便时,谈话就得到厕所进行。这种“最惠国”待遇连他的亲戚都不能幸免。人们说:“约翰逊执政时永远不把人当成人。”在“约翰逊的牧场上”,当特工人员气喘吁吁向他报告国内骚乱状况时,他竟无事一样把胳膊肘放在报告者的肩膀上,朝着花坛小便起来。结果,把特工人员的双脚撒得满是尿,再看他,却自鸣得意地仿佛完成一件“杰作”,根本未想到应该“表示歉意”。

  站在权力金字塔上的“神”们,一向是人们关注的目标,犹如四面八方强烈而持续的探照灯光集中的焦点,享受着种种特权,但并不意味着他们永不受公众难为。柯立芝总统1923年入主白宫后,曾想保持自己的一个惬意习惯:晚饭后坐在家门口,观望宾夕法尼亚大道上的过往行人。但结果适得其反,许多行人都停下来像欣赏猴子似的盯着他看。他受不了大众目光的扫射,只好对这种休息方式割爱,使得他一提起白宫生活便气不打一处来。一次,柯立芝的一位参议员朋友指着总统官邸幽默地开玩笑说:“我很纳闷儿,谁住在这儿?”柯立芝不无感叹道:“没人在这住,都是匆匆过客罢了。”

 

Number : 8593 

Title :有那么一种……

作者 :彭国军

出处《读者》 : 总第 104期

Provenance :

Date :

Nation :

Translator :

  有那么一种相爱

  像只摔裂了千万次

  又弥合起裂纹的碗

  一条条创伤一串串日子

  依旧盛在碗里

  每天都充满泪的咸味

  有那么一种思念

  紧紧相依时看不见

  等有一天被距离拉开

  一封封信一句句话

  奔跑得起了皱纹

  才知道心和心挨得很近

  有那么一种幸福

  为了驱散别人的烦恼

  忍住自己的痛苦

  把安慰的阳光

  播撒在另一张脸上

  自己却去找一个无人的角落

  扔一地苦辣辣的烟头

  有那么一种人生

  对处世之道了若指掌

  却总是不愿走到

  灵魂与良心的天地之外

  让孤独早些融化

  甘愿终身步履艰难

 

Number : 8594 

Title :爸爸奖

作者 :罗伯特·福尔格姆

出处《读者》 : 总第 104期

Provenance :

Date :

Nation :美国

Translator :刘海燕

  书房的架子高处,放着一只纸箱,上面写着几个大字:好东西。每当我俯案写作,就能看到它,箱子里是些私人收藏,是些在一次次筛选丢弃中幸存下来的东西。小偷往箱子里瞧瞧,保证没他愿拿的玩意儿,里面任何一件东西也值不了两毛钱。不过,一旦房子失火,我逃命时准带上它。

  纸箱中有件纪念品。那是个小小的纸袋,一只午餐袋,袋口用钉书钉和回形针封着,从一个边缘不齐的豁口可以看见里面的内容。

  这个特别的午餐袋,我已保存了14年。实际上它属于我女儿莫莉。莫莉上小学后,每天早上热情十足地给我们大家分装午餐,用的就是这种午餐袋。每只袋中装着一份三明治,几个苹果和买牛奶的钱。有时还有一张纸条或是一张优待券。

  一天早上,莫莉递给我两个纸袋,一个装着午餐,另一个却用钉书针和纸夹子封着口,不知内装何物。“怎么两只袋子?”我问。

  “另外那个是别的东西。”

  “什么?”

  “零零碎碎的玩意儿。只管带上好啦。”我把两个纸袋强塞进公文包,匆匆吻了吻莫莉,就上班去了。

  中午急忙吞着午饭,我撕开了莫莉给的另一只纸袋,抖擞着倒出了里面的东西。只见两条发带、3颗小石子、1只塑料恐龙、1枚铅笔头、1个小贝壳、两块动物饼干、1只玻璃球、1支废口红、一个小娃娃、两颗赫尔希牌小糖果,还有13枚硬币。

  我不由微笑:都是些什么宝贝哟!我急着腾清桌面以忙下午的紧急公务,便将莫莉的小玩意儿和我吃剩的午饭一齐撮进了废纸篓。

  晚上我正读着报,莫莉跑到身边问:“我的袋袋呢?”

  “我忘在办公室了,怎么啦?”

  “我忘记把这张纸条放进去了,”她递给我一张纸条,“另外,我想把纸袋要回来。”

  “为什么?”

  “袋袋里都是我最喜欢的东西,爸爸,真的。我原先以为您也许高兴玩它们呢。现在我自己又想玩了,您没把它弄丢吧,爸爸?”莫莉的眼里闪着泪花。

  “噢,没丢,”我忙哄她,“我只是忘记带回来了。”

  “明天带回来,好吗?”

  “一定。别担心。”她松了一口气,双手搂住我的脖颈。我打开纸条,只见上面写着:我爱你,爸爸!

  我久久凝视着女儿的小脸。莫莉把她的珍爱之物给了我那全是一个7岁孩子的珍宝。纸袋中满盛着亲情爱意。而我,不但忽略了这一点,还把它扔进了废纸篓!天哪!我觉得自己简直不配当爸爸。

  反正无事可做,尽管办公室离家挺远,我还是赶了回去,在守门人清扫之前拎起了废纸篓。我把里面的杂物一股脑儿倒在桌面上。正当我一件件向外挑拣那些宝贝时,看门人进来了。“丢了什么?”他问。我觉得自己活似个大傻瓜,于是就告诉他始末根由。

  “我也有过小孩子。”他说。一对傻兄傻弟就在垃圾堆中扒拣起珍珠宝贝来,一边相视而笑。看来干这种傻事的确实还大有人在啊!我把恐龙身上沾的芥茉洗掉,又往那些宝贝上大喷了一通清凉剂,压掉那股洋葱味儿。我摊平那个棕色纸团,勉强使它像个纸袋,把那些玩意儿装进去,然后,像揣着一只受伤的小猫,小心翼翼将它带回了家。

  次日晚上,我把纸袋还给莫莉,没做任何解释。纸袋已经很不像样子,不过里面的东西一件不少,这才是最要紧的。晚饭后,我请她讲讲那些宝贝,她便一个个掏出来,一排溜摆在饭桌上。

  她讲了很长时间,每一件物品都有一个故事。有些东西是仙女送的,赫尔希牌小糖果是我给的,她一直保存着,想吃时就拿出来享用。我一边听,一边明智地不时插上一句“噢,我懂了”之类的话。而且,我也确实懂。

  令我吃惊的是,几天之后莫莉又把袋子还给了我,仍旧是那些内容。我感到自己得到了谅解,重又获得了信任,她依旧爱我。我这个爸爸当得更加惬意。一连好几个月,那个纸袋不时交给我。可我到底没弄明白,在一些特殊的日子里,我为什么有时得到它,有时却又得不到它。我开始把它看成爸爸奖;于是每晚竭力要做个好爸爸,以便第二天早晨能够得奖。

  莫莉慢慢长大,兴趣也随之转移,有了新的喜爱。我呢,仍旧只有那个纸袋。有一天早上,她把纸袋给我后,再没有要回去,我一直把它保存至今。

  我想,在这甜蜜的生活中,自己肯定有时忽略了亲人给予的亲情爱意。一个朋友把这种情景叫做“站在河中,死于干渴”。

  喏,那只破旧的纸袋就在纸箱里。很久以前,一个小女孩把它给了我,她说:“这是我最好的东西,拿去吧给你了。”

  我第一次得到它时,丢掉了它。不过,现在它属于我了。

 

Number : 8595 

Title :成长

作者 :黄淑君

出处《读者》 : 总第 104期

Provenance :《联合早报》

Date :

Nation :新加坡

Translator :

  有人说,成长是痛苦的。因为它把一个人从天真无邪、无忧无虑、内心毫无罪恶的世界,带入一个充满邪恶、世俗烦恼、虚伪的世界里。

  依稀记得儿时的生活,一个神话般的童年生活,是多么叫人怀念呀。家居木屋,四周是一望无际的田野。清晨起身时,必能闻到一股清鲜、充满花草味的空气,沁人心脾。常偕邻家小孩一同去爬树采芒果、杨桃,就算树再高,可从没有担心、胆怯过。如今望着那高耸的树木,不禁对儿时的勇气感到自豪。

  钓鱼呢,一竹竿、一条线、一鱼钩,几条刚从泥土里挖出的新鲜蚯蚓,就足以消磨整个下午了。再不然,卷起裤筒,亲自出马,到烂泥巴的田地去,赤手空拳地捉泥鳅。嗯,我可不是在骗你哟!可真有此事呀!只不过,说实在的,我也够窝囊的了,捉了几年,就是一条也捉不到。

  对漫画呢?我简直是爱不释手。因为它是我儿时的最佳良伴。而零食也是 和我形影不离的好兄弟。如今,买几样东西,还要经过三思、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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